爱情,路过青涩的时光

第51章


所有的人,都爱洛安安,而我只是替身。
  那些记忆,属于我苏唯一的记忆,此刻清晰地好像发生在昨天。
  高二的那一年,看到洛安安被害的全过程。其实,那件事,我该负全责的。只是因为我长得像洛安安,又或者说,洛安安有一张跟我一模一样的脸。
  初中的时候,我还是小太妹,堂哥罩着我,几乎在整个片区都是无敌的。那时候还不懂树大招风,还不懂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威风鼎鼎的我们,得罪了无数人,其中就包括一个混黑道的大哥。我跟堂哥维持着正义,几次搅黄了他的黑色生意。堂哥从小就跟着一个散打师父学习,他高中的时候跆拳道的腰带已经升到了黑色了。我虽然不会打,但是,却在于机智敏捷,每每打架,我都跑得特别快,跑步的速度,甚至比起学校的体育特长生没有丝毫的逊色。
  但是,我们的光辉史,却在堂哥被二叔强压出国的时候,战斗力从天堂跌落到了地狱。没有了哥哥这个护身符,我只能孤身作战,战绩自然是每况愈下,以至于我的脚崴到差一点没法正常走路的地步。
  奶*疼我这个没爹没娘又被二叔嫌弃的孩子,但是,却也无可奈何只能任由二婶将我赶出家门,转学到了A市。
  在A市,我一改往日的痞性,将发丝上蓝的紫的头发都染回来,长发披肩的我,脸上也干净清爽的。吃好喝好又没有运动的日子,总算让我养了一些肉回来了。
  每天背着双肩包上学,像个朝气蓬勃的好学生。但是,因我找不到在学校的感觉,所以有时候在学校里发生的各种纠纷各种混乱,仿佛都与我绝缘。
  我成了只会读死书的书呆子,真的只会读死书,那些公式,那些数字,那些字母,仿佛上辈子跟我是冤家一样,不管我再努力,却也只能保持在中游,稍有不慎,甚至还会掉到下游。
  学习没天赋就算了,初中的时候又不努力,高中的时候自然也就赶不上了。每每我奋笔疾书的时候,我都要感慨一番,但是,却从不后悔当初往事的仓狂。
  再不疯狂,我们就老了。
  这句话,一直都是我的至理名言。
  这样安静的日子,过了一年半,这样的安稳时光,差一点就让我遗忘了过去打打杀杀的时光。人,是会随着年岁的增长变得成熟的。我也不例外。
  但是,这样美好的时光,却被那件事情打破了。
  我像往常一样上下学,难得一次同学生日会邀请我出席。那时候我刚想好好给自己一个新开始,在学校好好的跟同学相处,既然有同学好心邀请给她过生日那我也该大方一点出席一下。所以,当我带着苏晋一从国外给我寄的手链准备给朋友当礼物的时候,却在KTV的门口看到了当初那个混黑道的人。
  那是危险人物,我很清楚,所以还是知道要躲得远一点。
  但是,这间KTV里面,为了防止客人有序进出,通道已经设计成了一个圆形。所以,当我绕远路的时候,却绕回了原地。正好撞在了黑道大哥身上。
  我跟当初,已经有很大的不同了,此刻他认不出来也很正常。我一阵慌乱的说对不起,这是我从未有过的态度。
  他估计有事要忙,也没有多加理会我,只是警告我小心点,然后就匆忙走出去了。
  我心底的那股英雄劲儿仿佛又回来了,一直都在作祟,我看着他就想到当初他做的坏事。于是,也不管礼物有没有送出去,也没有跟同学打招呼,就悄悄地跟了上去。
  果然,他真的在密谋坏事,这次的计划甚至已经达到了官商勾结的地步。而他们的计划里,还出现一个名字,模模糊糊的我听不清楚,但是,却是记住了叫那个名字的人,获了奖,可以帮助他们。
  我躲在阴暗的角落,很容易逃走的位置,自从我的脚受伤之后,我的跑步速度,只有在接近死亡的时候才会有爆发力。
  黑灯瞎火的最没有爱了,于是撤退的时候我不小心撞到了电线杆,嘭的一声,我的脑袋都撞得有些晕头转向的。幸好,我还记得逃命。
  后来回了小窝,我就给堂哥发邮件了,说了晚上发生的所有的事情。等了一晚上才等到了时差之后的他的回复。堂哥或许在国外已经历练出了圆滑的脾性了。这次这件事情,他竟然让我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继续当我的中学生。
  然后建议我把长发剪成短发,学着将自己伪装起来。
  我很庆幸,那天我没有穿校服。中学的校服,是每个班级自己设计的,太过于特别了,被认出来的几率太大了。
  后来,我一直都躲躲闪闪的生怕被认出来,然后喊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了。
  胆战心惊的过了一个多月,一点事情都没有,我的心稍稍的安了不少。在危险没有解除之期,千万不能掉以轻心,这是苏晋一教我的。但是我却没有做到。
  大大咧咧的我,到附近的一所知名大学的书店买书的时候,引来了杀机。从那天开始,隐隐约约的发现了被人跟踪。
  小心翼翼的我,躲过了很多次。但是,还是百密一疏。
  然后就有了楼梯间里的那一幕。
  我现在终于明白了那天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了。那个混黑道的,将我跟洛安安混了起来。而安安正好因为顾潇南的事情去找了那个人,正中其怀,以为那天听到那些消息的人是她。所以当我将事情的经过告诉警察叔叔的时候,那个公司被勒令彻查,所有的经营,功亏一篑。
  而,那个逃出来的人,将安安赶进了我住那里的楼梯间,在我眼前,被打倒在地。
  这件事情,我从未跟任何人讲过,包括苏晋一。
  而顾潇南一直以为,那件事情,是他的错,总是有着无尽忏悔的心。甚至还念念有词:‘慧极必伤,情深不寿’,都是他的迟疑,才让洛安安遭人陷害,甚至只能活在短暂的记忆里。却从未怀疑,那件事,其实最初的根源,是因为我,因为我知道的太多了。
  我还是恨她,因为顾潇南,所以我恨。
  但是,我的心底却又有无形的压力,所有的一切,仿佛错的都是我。
  只是,爱情面前,哪有谁是谁非,无论谁付出多少,爱就是爱了,不爱就是不爱。
第二十七章 痴迷
  那个事件,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终于被摆平了。我匿名的将我知道的那些事情寄给了公安局,警方很快的就将他们抓获了。整个团伙,几十号人无一幸免。那个伤人的黑道大哥,自然也是锒铛入狱,后来听姜梓晏无意提起,好像被判了无期徒刑,将被终身监禁。
  我的一颗心,算是落下了。姜梓晏将他的公寓租给了我,虽然那么点钱,只是因为我跟洛安安相似的脸,意思意思的收下而已。
  之后,洛安安恢复健康,然后踏上了去英国的飞机。期间几个月,我听姜梓晏提起无数次的她,才华横溢的她,光彩迷人的她,但是她,并不知道我的存在。
  后来,姜梓晏跟着她一起走了,在我考上A大隔壁的一所专科院校的时候。走的很急,甚至还来不及听我的高考的喜讯。
  其实也好,我跟他只是房东关系。
  刚上大一,什么都是新奇的。但我始终无法融入那个欢快的集体,成绩自然还是一如既往的烂。苏晋一这一年来跟我的联系,悄然间变少了,以前都是一周一封邮件的,现在有时候两个月都没有一封。
  这样的减少,我很不习惯。
  奶奶每个月还是给我寄固定的钱,但是最近物价上涨飞快,那些钱,根本不够我生活,所以,我很自然在离学校有些距离的地方,找了一些兼职。姜梓晏的公寓,我已经不住了,那点意思意思的钱,我都有些紧缺付不起了。
  大学跟高中的物价,相差太远了。
  其实大学生活,我数比较宅的。除了上课上班,很少出门,就连生活用品,都是直接网购,那时候快递还没有这么发达,东西也有限,但是我很坚强的活了两年。
  那是大三的冬天,舍友迷上邻校的一个男生,据说他在校庆上有表演。非要拉上我一起去听他唱歌。
  邻校的校庆,原本与我无关的。但是,却因为我迫于无奈答应了她,一切都开始变得不一样了。
  我们挤在寒冷的操场上,但是心却一点都不冷。因为,那气氛太好了。我是第一次看到这般热烈的开场舞。明明只有四个女生,但是她们却仿佛有无限的魔力,让人无法移开眼。
  节目过后好一阵我都还没有反应过来。直到一束灯光打在一个男子身上。一身黑色的正装,距离太远,看不清脸,但是我猜想,一定是极其的俊美的,手中还拿着一束花,仿佛是童话故事里的王子。
  王子,说王子确实太过于童话了。但是,那一刻,他的身上仿佛是闪着光芒的,很耀眼,但是却一点也不刺眼。我的心砰砰砰的跳着,这般快速跳动着,这还是第一次。
  他拿着话筒,沉稳而浑厚的男声从音箱里传出来,仿佛是央视主持般,诉说着关于他和她的往事。
  我的心,从天堂,跌落到了地狱。
  他,原来已经有了她了。
  虽然心里无法接受这一事实,但是还是好奇的想看看他说的人是谁。
  随后,继而看见一抹紫色的身影,缓缓的被聚光带着到了舞台中央。然后我的王子,对着她深情的说着他们的爱意。
  这该是多么让人感动的事情啊。
  所有的人都为他们祝福,而我,也情不自禁的跟随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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