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妖精修炼记

第28章


 
小米说:“为情所伤转而寄情工作是很正常的,不过也不用这么变态吧。” 
我说:“我要证明给所有人看,以前的事情不过是我一时马前失蹄,不代表我是一个失败者,只要我肯用功,我会做得比任何人都好。” 
小米很奇怪:“干嘛要证明自己给别人看?南南,咱们做事,千万不要是因为某个人。记住,咱们努力工作,是为了自己——为了能过上锦衣美食的日子,为了中年以后能够不为钱所困,想去哪就去哪,想买什么不用踌躇很久,为了能够优雅而从容地生活……总而言之,为自己。这样,你做起事情来,就会毫无怨言。” 
我一凛:“是,是,你说得对。” 
这一段时间,我偶尔也能够感受到工作给我带来的成就感,尤其是当一个项目成功完成之后。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是觉得自己无法享受工作的乐趣,经常有放弃的念头,特别是当项目要求特别苛刻,时间又特别紧,几乎是不可能完成这个任务的时候。 
被小米几句话一说,我终于明白自己这一段时间的困惑了。为什么有了工作成就感,却不能享受工作乐趣的原因了——因为我总觉得是在为李振东打工,做得越多他挣得越多,而我的付出,却和我的收入不能成正比。 
是这种不平衡的心态让我无法享受工作的乐趣。 
如果我换一种思维方式,固然我现在的收入和我的工作量根本不能匹配,但是,我从项目中学到的东西,都是我的积累,这些都是我的财富,这可能是很难用钱来估算的。 
这样一想,我坦然了,遇上问题和困难,我都当作是学习的机会,反正做砸了,就当是教学费,而且学费还是李振东出。再看李振东,也顺眼多了。而之前他在我的眼中,就是一只血吸虫。 
李振东这个人也挺有意思。刚开始的时候,他的确如我想象,经常在福州和上海两头飞,我本以为等到福州这里的工作都走上正轨以后,他应该多些时间呆在上海才对,毕竟,上海的演出市场比福州大很多,但是不知怎的,近期他在福州逗留的时间明显多了起来。 
我和他的关系,也随着时间的推移,加上我对自己心态的调整,渐渐有了进步。我不再把他看作是万恶的资本家,而是我工作上的一个同事,一个上级,我不再对他横眉冷对,而他呢,也渐渐少了对我的咆哮。 
不知不觉中,在寰宇就过了一年。 
这真是我职业生涯中的黄金阶段。 
职业经理人在工作中,最想得到的,首先是尊重,其次是老板或上级对自己在工作上的认可,再次是工作成就感,然后是满意的薪资报酬,这些,我在寰宇,都得到了。 
可是,我无法否认,我并不快乐。 
我的心,象是有一个缺,那个缺,经常让我觉得怅然若失。 
有时候,我会想,我要是个男人就好了。我是说,我要是能象男人那样缺根神经就好了。 
男人是没有爱情也可以生存的;女人,女人没有爱情,一定会想办法创造条件制造爱情,或者是制造爱情的感觉——当然多数是爱情的错觉,总而言之,女人是离不开恋爱的,如果没有人可以一起恋爱,那她们一定要暗恋某个人。 
暗恋也总比没得恋好。 
而我,作为一个女人,已经太久没有恋爱的感觉了,哪怕是暗恋的感觉。 
每天的工作看似丰富精彩,经常面对不同的人,经历不同的困难…… 
安安很是羡慕:“我要是跳槽,一定也要跳一个能够有那么多经历的公司!” 
我懒得跟她说,其实这种生活单调得很,那些萍水相逢的人,在一起的时候,好像肝胆相照,一分手,八辈子也不联系一次。 
我有点厌倦了。 
真佩服李振东,居然可以兴致勃勃地几年如一日地工作着。印象中,他好象没有休息过,也许,他根本就没有休息的概念,对于他来说,工作就说娱乐。 
不过,也许是因为他是老板,而我不是。如果我是老板,我大概,比他还要敬业。 
项目管理这个活,做久了,也是有套路的。积累了那么久,该注意什么,出了紧急情况,应该如何应对,也早就准备了几套应急方案,这个工作,不再象刚开始的时候给我新鲜感了。 
一开始的时候,对那些个明星还有些好奇,然而接触了,不过而而。演艺圈里,有些人靠实力和努力出名,有的人靠手段出名;有些人素质高点,容易相处,歌迷、媒体争相称赞;另一些人,不懂得尊重自己的歌迷,不懂得尊重和自己的演艺事业紧密相连的媒体,即使用了手段走红,也很难真正成为巨星。 
看多了,明白了成功并没有太多偶然。即使靠了手段,靠了机遇,没有实力的话,很快也就昙花一现了。 
和职场并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 
在职场,一个人可以用些手段,使些心计,但是,都必须建立在能力的基础上,否则,单凭着心计在职场上混,根本不能长久。 
然而不能否认的是,这些歌手,他们都有各自极其鲜明的个性,正是这些个性,使他们与其他的人区别开来。 
高歌就是如此。 
        
四十六、高歌
他绝对能够让人在第一眼对他印象深刻——长而卷曲的头发,紧身牛仔裤,配很酷的靴子,大而夸张的铁圈项链,墨镜…… 
在台上,很活跃很放得开,自我感觉很良好的样子,然而一到了后台,就沉静下来,恢复了腼腆的本质,基本不和任何人交流,形成巨大反差。 
可能正是这个反差,让后台很多小姑娘迷他,围着他要签名。小桐悄悄跟我说:“杜南你觉不觉得他很迷人?” 
我笑笑。 
事实上我觉得高歌有点土。 
现在都流行嘻哈风格,而且,虽然我每天穿着职业装,但是,其实我喜欢宽袍大袖。很休闲很舒适。高歌紧身上衣、紧身牛仔裤……看着都替他累。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当然我不会说出来。说出来小桐会认为我侮辱她的偶像。 
那样一个腼腆的人,居然会跟我攀谈:“……我……我是高歌……” 
我很诧异,抬起头来看着他。 
高歌的脸微微有点红,看上去更加腼腆,和他那一身打扮实在相差太远了。 
我正在手提电脑上整理这次的项目的细节,好等项目结束后写总结。听到有人和我说话,连忙在脸上挂出一个微笑。 
高歌有点语无伦次:“呃,我,我看你跟我一样,不爱说话……” 
我最看不得别人在我面前紧张,何况还是一个帅哥——虽然土点——于是心软了:“我是杜南。”主动伸出手来跟他握了握。 
高歌很开心地笑了,放松了些:“杜南。你叫杜南。我观察你好久了,你不爱说话,我觉得我们俩很象,很亲切。” 
我也笑:“那是因为你没有看到我在外面叉着腰骂人。” 
高歌笑着说:“我看见过。刚才你就在外面骂那个音响师。你好凶。” 
我笑问他:“你找我这个凶婆子有什么事吗?” 
高歌不好意思地说:“我听说福州的鱼丸很好吃。我想去吃,可是不知道哪里好吃。” 
我奇怪:“我知道有很多女孩子都巴不得和你一起出去呢。” 
高歌腼腆:“她们太吵了,话多得我受不了。” 
我有一刻犹豫。跟高歌这样的人上街真是一种挑战。我可以想象大街上的人看我们的目光。 
高歌很聪明:“我可以换一套衣服。” 
我笑了。 
为什么不呢?我也很久没有和男人一起上街了。 
我微笑着点点头。 
高歌很高兴:“我去酒店换一套衣服,你等我。” 
我又点点头。 
高歌马上站起来往外走,走到门口,不放心地回过头来:“你会等我吧?你不会骗我对不对?你和我一起到酒店,你在酒店大堂等我好不好?” 
他有一股孩子气的天真。我真不明白他这种性格,怎么在娱乐圈混。 
我笑了:“我一定等你。” 
他的那种孩子气让人心软。我走上前,和他拉拉勾:“这样放心了吗?” 
他开心地走了。 
在我眼中,高歌是个大孩子。在一起消磨时光是不要紧的,反正也不知下次是什么时候才能见到他,是不是还能见到他,不用担心会有感情烂账。 
高歌换了一套衣服出现在我面前时,我差点认不出了。他把那一头乱蓬蓬的头发藏到帽子里去,紧身上衣紧身牛仔裤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宽大的运动装。完全是一个大学生的模样。 
我赞道:“真是人靠衣装啊,丑小鸭变成天鹅了。” 
高歌不好意思:“我也不想象刚才那样打扮,但是公司说,我走的是摇滚路线,应该打扮得酷一点。” 
我笑:“你们公司的形象设计师应该下岗了,怎么把一个好好的英俊青年,硬是打扮成一个恶俗的摇滚痞子。” 
我带高歌到塔巷去吃鱼丸。 
一般人都以为巷口那家鱼丸店就是著名的塔巷鱼丸了,其实,往巷子里走100米,还有一家塔巷鱼丸,那才是真正的美味。 
高峰吃得连舌头都一块吞了进去。 
我们又吃了鱼滑汤、福州肉燕,直撑得满肚子都是汤汤水水了,才心满意足地走了出来。 
我提议:“咱们走走吧。” 
高歌点点头。 
塔巷的两头,一头连接着八一七北路,这里是福州鼓楼区最繁华的商业圈;另一头连着南后街,充斥着各式中低档的服装店。 
我决定还是带着高歌走走南后街。 
不是去逛服装店,而是去看看林则徐纪念馆。 
林则徐纪念馆就在澳门路上,因为是晚上,我们进不去,只能在外面看看红色的墙,青色的瓦,以及大门两边的石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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