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凌九界

第四十二回 赶路


    “来了来了,小伙子,莫要累坏了诶!”老婆婆把大碗茶放在莫问天的前面,看着他疲劳的模样就觉得心疼。
    莫问天一口气喝完一碗茶,觉得还是不解渴,摸出一块碎银递给老婆婆,道:“不碍事不碍事,婆婆再来一碗吧。”
    这时,路口那边走来两个农民打扮的人,坐在了莫问天旁边的桌子上。
    一个农民说道:“真是晦气!还想着这趟把手上的药材转卖到腾龙镇去能赚上一笔呢,没想到封城了,不给进不给出,还好老子没跑太远!”
    另一个农民问道:“你怎么知道的?”
    方才那个农民道:“就在前面李家村,今天一大早就有官差过来了!”
    莫问天心道:“还好我离开得快,黄衣少女说的没错!”
    农民大惊道:“官差?发生什么事了?”
    “我跟你说啊,昨晚二更的时候,陈知府的儿子刚回到家门口,就在自己家门口,被一个女飞贼偷走了他的玉如意!他马上就带着人去追,结果啊,这一追,几个时辰都没回来,陈知府觉得事情不妙,带着人出城去找,结果就看见了他儿子的尸体!这可不得了啦,陈知府暴跳如雷,说一定要捉住凶手,给他儿子报仇。”
    “原来出了这么大的一件事啊!你说究竟是谁敢这么大胆杀了陈知府的儿子?”
    那个农民压低声音道:“嘘……小声点,我还听说啊,这次和陈知府儿子一起出去的人全部都死了!包括陈府最厉害的两个护院!奇怪的是,那些死者全身没有任何伤口,地上一点血迹都没有,就这么完好的一个人躺在地上死了,你说这事奇不奇怪?”
    “怎么说的跟闹鬼似得!凶手难道是那个女飞贼吗?”
    “这事可不能乱说,当时就女飞贼一个人,至于出了城她还有没有同党就不知道了,反正啊,昨夜出去的人都死光了,没有留一个活口,见过凶手的人都死了,你说还怎么捉凶手?”
    “唉,也是啊……但是我听说那陈知府的儿子平时作恶多端,还经常强占良家妇女,如果真的是死在女飞贼手里,也是活该!”
    “嘘……这话咱们私底下说说就好了,隔墙有耳啊!”那个谨慎的农民连忙四处张望,莫问天马上低下头,假装自己在喝茶,可能看见他背着剑,农民也不敢说什么了。
    莫问天暗中又不禁觉得好笑:谁说见过凶手的人都死光了呢?他不是好好地在这喝茶么!说起来昨晚那黄衣少女真是好身法,而且这样杀人,死无对证,料想她跑得应该比自己快几倍,早就离开腾龙城了,就算陈知府把城封上一个月,也捉不到这凶手了。再说了,就算让他们找到黄衣少女,又岂能捉住她?想到她那精准狠辣的暗器,陈知府要捉她,不过是自己送命上门罢了。
    茶摊的老婆婆送上了一大碗茶,还有两大串的铜板。莫问天把茶一饮而尽,问道:“老婆婆,这是为何?”
    老婆婆道:“年轻人啊,我老婆子在这摆茶摊,一天就赚几个铜板,你给的银子太多了,这是我们两夫妻的所有积蓄……”
    不待老婆婆说完,莫问天就明白这是怎么回事了,忙道:“老婆婆,你就收着吧,那点钱对我来说没什么,就当是给你们老两口养老吧!”
    老婆婆道:“不行不行,这钱老婆子我不能要……”
    莫问天道:“没事,收着吧老婆婆。”
    这时,隔壁桌的农民也说话了:“李大娘,既然人家坚持,你就拿着吧,你家狗娃今年田地收成不好,还要交税粮,你几个孙子很久没吃过顿饱饭了吧!”
    原来老婆婆的生活这么艰苦,莫问天在怀里再摸出几块碎银,全部递了过去:“老婆婆,这些银子你都收着啊,拿回去给孙子好好买点吃的,小孩子不能饿着!”
    老婆婆眼角湿润,大为感动道:“年轻人,真是太感谢你了……老头子,快出来谢谢这位大善人!”
    “不不不,不用了,老婆婆,我赶路,这就走了!”老人家走路不方便,不用他出来谢自己了,自己又没做了什么大事。莫问天立刻站起来,带上他的包袱,使出轻功,一溜烟就跑远了。
    待到这天的傍晚,莫问天终于来到了天康城,这回他学乖了,没有前往热闹的城中央下馆子,而是一进城就去询问别人哪里有骏马卖。
    在好心百姓的指引下,没过多久,莫问天就找到了一间马厩,几个健壮的汉子正在给马匹洗刷身上的脏东西。
    莫问天走上前去,问道:“这里可是有骏马卖?”
    一个汉子立刻上前道:“这位少侠,是要买马吗?我们这里匹匹都是上等的骏马,少侠随便挑!”
    嘿嘿,还知道叫我少侠,算你有眼光。莫问天心情大好,看向马厩,品种倒是挺多的!挑黑色那匹吗?不,黑色太普通了,没什么特色,怎么配得起自己这种年轻的少侠呢?棕色那匹吗?不,棕色,看上去也太没精神了!白色吧?白色看着显眼,正好适合自己这种风度翩翩的少侠!
    就在莫问天想要开口说就要这匹时,马厩外走来了一个汉子,只见他牵着一匹通体枣红色的骏马,马头高昂,神采飞扬!
    马厩的汉子和这人打招呼道:“大哥!大红今天这么早就吃饱了?对了,这个人要来买马。”
    直觉告诉莫问天,这匹马绝对是一匹好马!莫非是传说中的血汗宝马?转念一想,好吧,这种地方怎么会有血汗宝马,但是白色可容易脏了,而且那么斯文的颜色也不适合自己这种粗人,还是枣红色来得高贵特别!
    被称作大哥的汉子转向莫问天,道:“少侠,看上了哪匹马?”
    莫问天直接指着那匹枣红色的马,道:“兄台,这匹马,多少钱?”
    汉子略带得意地说:“这位少侠真是好眼光!我们这匹马可是塞外天山的良种,叫做雪红马,壮硕有力,可以驮着两个人日奔千里都不成问题!至于价钱嘛,好说好说,本来要一百两,我看你这么有眼光,这也是我们马厩剩下最后一匹了,就便宜点,八十两卖给你,怎么样?”
    “八十两?也太贵了吧!”虽然莫问天觉得汉子刚才那番话有些夸张,但他还是想把这匹马买下来,因为他相通了,这样靠着两条腿也不知道走到什么时候,这两天用轻功飞奔,他也感到阵阵的体力不支。
    “那少侠你想多少钱买?我可以明白地告诉你,方圆百里之内,雪红马就只剩这一匹了!”
    好吧!谁让他需要赶路呢,被宰就被宰了!莫问天伸手入怀里摸了一把,把所有的银子都找了出来,数了一数,一共就剩下七十三两了。
    莫问天苦着一张脸问道:“这位大哥,你也看见了,我就这么多银子了,我还有住客栈要吃饭呢,能不能便宜点?”
    “行,咱都是爽快的人,看你这么有诚意就六十两卖给你吧!”
    莫问天从汉子手上接过雪红马的缰绳,走出了马厩。
    莫问天抚摸上雪红马的马背,道:“你叫大红吧?唉,当少侠也不容易啊,还剩下十三两银子,今晚咱是住店呢还是去野外露宿?”
    雪红马像是听懂了莫问天的话一般,把头在他身上蹭了蹭,嘶鸣了一声,指了指城东的一间云来客栈。
    莫问天无奈道:“好吧!那就把剩下的钱去住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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