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墅里的女人

第四十七章 法律审判


张敬业被带回深圳市公安局,下午,杜威李虎等四人也被带到。经过初步审问,案情基本清楚,检察院提起诉讼,移送法院。不久法院开庭公开审判。原告席上坐着郑小梅、王大生。被告席上依次坐着张敬业、杜威、李虎、金玉英、宋成和保安丁献。李嫂抱着小继业和司机小王坐在听众席上。
    审判长抡动法槌宣布开庭。法官郑栋首先提问张敬业:
    “姓名?”
    “张敬业。”
    “职务?”
    “广州张氏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
    “你一个财团的董事长兼总经理,为什么来到沙汀镇向阳花园骗开郑小梅家的门入室抢劫?”
    “我没有入室抢劫,我只是来找郑小梅要回我的儿子。”他指了指听众席上李嫂怀里抱着的婴儿。
    “是谁入室抢劫,捆住了郑小梅、王大生的手脚,堵住他们的嘴,抱走小孩的?”
    “当时我不在现场,我不知道。”
    郑栋转向王大生、郑小梅问道:
    “是谁入室绑住你们的手脚、堵住你们的嘴巴的?”
    “是杜威、李虎。他们先把我摔倒在地,用绳子捆住手脚,又用毛巾堵住我的嘴巴。接着又到房间里同样捆绑了小梅。”王大生说。
    “不,是那两个人按住我,捂住我的嘴,夺走了我的儿子,杜威、李虎才进来用绳子反绑了我,用毛巾堵住了我的嘴。”郑小梅指着另外两个陌生人补充说。
    “是宋成、丁献吗?”郑栋指着他们。
    “是的。”
    “这时张敬业确实不在现场?”
    “确实不在。但是他刚走,杜威李虎就开始对我们采取行动。”
    “张敬业刚走,杜威李虎就开始对你们采取行动,你们认为张敬业会知道杜威李虎的行动吗?”
    “应该知道。因为我听见杜威对张敬业说,郑小梅不会乖乖地把儿子还给你的,时间紧急,你走吧,让我们采取行动,为你要回儿子。后来张敬业带着宋成到外面商量了一会,回来对杜威点点头就走了,随后杜威李虎便开始捆绑我们。”王大生说。
    郑栋问杜威:
    “你对张敬业说过这样的话吗?”
    “说过类似的话,大概是这个意思。”
    “你为什么叫张敬业走?”
    “因为他最初不同意我们采取的办法。”
    “张敬业最初要采取什么办法?”
    “他最初想说服郑小梅、王大生把儿子还给他,因为他们原来都是他的雇员,他以为对他们不薄,后来见说服不通,又和宋科长商量了,才勉强同意我们的方案。”
    “你和李虎为什么要入室绑架王大生和郑小梅?”
    “为张董要回儿子。”
    “张敬业是你们什么人?你们为什么要为他要回儿子?”
    “张董是我们的雇主,他肯出高价钱,所以我们愿意为他要回儿子。”
    “他答应给你们多少钱?”
    “四十五万。”
    “你们也认为这孩子是张敬业的,不是王大生的?”
    “我们不管孩子是谁的,谁花钱雇我们,我们就听谁的,为谁做事。”
    “钱拿到了吗?”
    “还没有。干我们这一行有个规矩:拿人钱财,替人消灾。这事还没有做完,所以钱还没有拿到手。”
    “你们收费有标准吗?”
    “没有具体标准,但是有个大方向,就是看案件难易程度和雇主的经济状况。”
    “张敬业这案子你们为什么要四十五万?”
    “理由明摆着:一是这案件比较难侦破,一是雇主是张氏集团董事长,大老板,有钱。”
    “这样做是严重违法、犯法的,你们知道吗?”
    “按照国家法律,我们是违法、犯法的;但是我们不是国家刑警,不拿国家工资,我们是私家侦探,要自己找活干,找饭吃。有人需求,捧着钱找上门来,我们为什么不干?这就是我们的职业、饭碗子!”
    “荒谬!不是国家刑警,不拿国家工资,就可以不遵守国家法律吗?我们国家是法治社会,国家法律高于一切,神圣不可侵犯,每一个公民都必须尊法、守法,绝不容许有法外之法,法外之人。法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由国家政法机关统一执行,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不是谁想怎么干就可以怎么干的。你们无视国家法律,暗中跟踪监视,入室抢劫,绑架勒索,这都是违法行为,就等着法律的制裁吧!”
    杜威、李虎自知行为违法,低头不语。
    郑栋转向宋城和丁献:
    “你们也是私家侦探?”
    “不是。我们是张董公司的保安。”
    “你们是公司保安,就该在公司上班,到沙汀镇来干什么?”
    “张董说,杜威和李虎帮他找到了郑小梅和他的儿子,要我们帮助他把儿子要回来。”
    “公司保安的职责是保卫公司的安全,不是老板的私人保镖,你们怎么能干这种事?张敬业答应给你们多少钱?”
    “我们没要,张董也没说给我们钱。”
    郑栋又问宋成:
    “张敬业带你到外面干什么?”
    “他问我对这件事怎么看。”
    “你怎么回答的?”
    “我说孩子是你们共同生的,父母亲都有抚养孩子的权力和义务,关键看由谁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生长发育。”
    “还问了什么?”
    “张董还问,这件事闹到法院会怎么判。我说,法院只能根据法律判断,还是看由谁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生长发育。”
    “别的还有吗?”
    “没有了。”
    正在这时小继业大声哭闹起来,李嫂哄不好,全场的人都转过头看着他们。审判长示意李嫂把孩子抱到庭外去。郑小梅不忍,急忙说:“报告审判长,我是孩子的母亲,要求给孩子喂奶。”审判长说:“同意。”于是小梅走下原告席,来到听众席李嫂身边,解开上衣纽扣,抱起金郎喂奶。她低头看着儿子,眼泪不由得簌簌地流下来。喂过奶,她擦干眼泪,把孩子交给李嫂,重又回到原告席。
    插曲过去,郑栋又转向张敬业,问道:
    “你的儿子为什么会落到郑小梅手里?”
    “是她和王大生合伙偷去的。”
    “什么时间、在什么地方偷去的?”
    “时间是三个月前的一个夜里,地点是广州市郊我的南山别墅。他们趁着周日我和李嫂都不在别墅,锯断内外围墙下的护栏,打开大楼和保姆卧室的门,偷走了我的儿子。”
    郑栋转向郑小梅:
    “你为什么要偷张敬业的儿子?”
    “孩子不是他的,是我和王大生的,我们是抱回自己的儿子。”
    张敬业起立指着郑小梅说:
    “她胡说!这孩子是我和她生的,我和她同居了一年多。王大生是别墅外门的保安,按规定他是不许进入内院的,这孩子怎么可能是他的?”
    “就你,老朽不堪,也有本事生孩子?我跟了你大半年也没有怀上。我再说一遍:这孩子不是你的,是我和王大生的。”郑小梅也站起来指着张敬业说。
    郑栋敲了一下法槌说:
    “这事你们不要争吵,一个孩子不可能有两个亲生父亲,法庭马上请法医做个亲子鉴定就可以知道。”
    两人坐下。郑栋又问张敬业:
    “你和郑小梅是什么关系?”
    “雇佣关系。”
    “你雇她干什么?”
    “借腹生子。因为我没有孩子,要生个孩子继承我的事业。我和郑小梅是签了协议书的,她同意为我借腹生子,我付给她一百万。”说着把协议书交给法庭。
    郑栋看了协议书问张敬业:
    “为什么不做试管婴儿,却要采取这种方式?这是违法的,你知道吗?”
    “知道一点。但是我不相信试管婴儿,而且能够找到代孕的人。”
    “你有钱,能够找到代孕的人,就可以胡作非为吗?”
    张敬业低头不语。
    “你有妻子吗?”
    “有,她不能生育。”
    “这不是理由。尽管你的妻子不能生育,尽管你与郑小梅签了协议书,你这么做也是违法的,侵犯人权的行为,必须为此承担法律责任。”
    郑栋又转向郑小梅:
    “你结婚了吗?”
    “结了,他就是我丈夫。”她指着王大生。
    “你们夫妻感情和谐吗?”
    “一直很好。我们是中学的同班同学,恋爱四年才结婚的。”
    “那你为什么要同意给张敬业借腹生子?”
    “因为我的大儿子玉郎患了白血病,需要四十万元手术费做骨髓移植,我们全家借遍了所有亲戚朋友只筹集了十万元,为了救儿子,没办法才同意的。”
    “你丈夫也同意吗?”
    “他不同意。我欺骗他说是来广州打工的。”
    郑栋问王大生:“情况是这样吗?”大生点点头垂下头去。
    郑栋又问郑小梅:
    “你是怎么认识张敬业的?”
    郑小梅看了看金玉英却没有说话。
    郑栋问张敬业:
    “你是怎么认识郑小梅的?”
    “经人介绍。”
    “谁是介绍人?”
    “金玉英,她是张氏公司产品直销店的经理,我们是朋友。”
    “付介绍费了吗?”
    “我给了她十万元。”
    郑栋转向金玉英:
    “你接受了张敬业付给你的十万元吗?”
    “接受了。但不是我要的,是他为感谢我帮忙主动给我的。”
    郑栋又转向王大生和郑小梅:
    “你们是怎么偷走张敬业别墅里孩子的?”
    “先用钢锯锯断两道围墙下的护栏进入内院,然后用预先配好的钥匙打开楼门和卧室的门把孩子抱出来的。”
    “入室偷孩子不怕被保姆发现吗?”
    “我在保姆晚饭里加了一片安眠药。”大生说。
    “你确定就加一片安眠药,没有加别的药?”
    “就加一片安眠药,没有加别的药。”
    “你们偷孩子,为什么不从外门直接进来,却要锯断护栏从墙洞下进来?”
    “因为我是别墅的保安,外门的钥匙就掌握在我手里,如果不锯断护栏从墙洞下进来,我就暴漏了。”王大生说。
    “大楼和卧室的钥匙是什么时候配的?”
    “大楼和卧室的钥匙原来都在我手里,我生孩子前几天住在医院的时候配制的。因为李嫂有时回别墅有事,医院没人看管我,我就趁机到街上配了钥匙。”小梅抢着说。
    “那时候你们就计划好生育后要偷走孩子吗?要不为什么事前就配好钥匙?”
    “那时候还没想偷孩子,如果想偷孩子,怀孕时我们就一起逃跑了;只想叫大生进出大楼和我的卧室方便。”郑小梅说。
    “是什么时候决定要偷孩子的?”
    “生下孩子后。”郑小梅说。
    “为什么这时候决定偷孩子?”
    “因为张敬业对我太绝情:我跟了他一年多,怀胎十月生下孩子,我要他承认我是孩子的母亲,他坚决不答应,说我是他雇来生孩子的,孩子生了,钱付了,就跟我毫无关系了。甚至我要求留下来给孩子当保姆他也坚决不同意,非要另雇别人当雇保姆,把我辞退,太伤我的心了!而且,我的大儿子医治无效,也死了。”
    郑栋问张敬业:“郑小梅说的是事实的吗?”
    张敬业点点头。
    郑栋又转向王大生问:
    “别墅不是规定外门保安不许进入内院吗?你是怎么进去的?”
    “开始我是严格执行的,从来没有进入内院。一个偶然机会,我发现内院里关的年轻女人竟然是我要找的妻子郑小梅,当时既喜又恨又羞。本来我是很敬重张董的,因为他在我困难的时候接收我到他公司打工;从此我改变了看法,开始恨他,伺机报复他。就趁着周日他和李嫂不在别墅,和小梅取得联系,询问了情况,彼此沟通了思想,此后几乎每个周日我都翻墙进去和她住在一起。”
    “所以你认为这个孩子是你的。”
    “是的。”
    张敬业听了立即暴跳如雷,站起来指着王大生骂道:
    “王大生,你不是人!我雇你来做保安,不想你违反制度,竟监守自盗。”
    “你才不是人!小梅是我的妻子,我们在一起是合法的。你一个著名企业家,慈善家,竟然借着解困济贫为名,拘禁有夫之妇,干这种猪狗不如的事情,你还是人吗?”王大生回敬道。
    郑栋重重地敲了一下法槌两人才安静下来。他最后又看了一遍起诉书,见案件经过原被告双方核实,诸多疑点已经审议清楚,便对审判长说:“我的话问完了。”随后两位书记员把庭审记录拿给相关当事人签了字。审判长宣布:“庭审到此结束,案件待合议庭审议后择日宣判。”
    又过了一天,法院公开开庭宣判。原被告双方到庭,听众二百多人济济一堂。审判长当众宣读判决书:
    “郑小梅、王大生诉张敬业、杜威、李虎等人入室抢劫一案,经过公开庭审,原、被告双方取证核实,合议庭审议裁决,判决如下:
    一、经法医做亲子鉴定证实,王金郎,原名张继业,实属王大生、郑小梅所生,应归王大生、郑小梅所有。
    二、张敬业以借腹生子为名,拘禁、霸占有夫之妇长达一年半之久,虽双方签订协议书,但协议内容违反国家法律,视为无效;又雇佣私家侦探入室抢劫,虽然认为所抢孩子是自己儿子,亦属违法。两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三、杜威、李虎非法开设“私家侦询办室”,长期以秘密跟踪、绑架劫持、暴力威胁为手段,为雇主侦破案件,谋取不义之财,手段恶劣,性质严重。为维护法律尊严,严惩黑恶势力,决定重判。杜威为主犯,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李虎为从犯,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取缔两人开设的“私家侦询办室”,没收两人全部非法所得。
    四、王大生作为私家保安,监守自盗,虽孩子是自己的亦属违法;又在保姆饭里投放安眠药,致人昏睡,虽剂量不大,后果不严重,亦为法律不容。两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五、郑小梅与丈夫王大生密谋合计,以非法手段私配他人住房钥匙、入室抢劫,虽然所抢孩子是自己的,亦属违法。念其是受害者,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因孩子尚在哺乳期,缓刑一年。
    六、金玉英为其老板介绍有夫之妇借腹生子,收受较多酬金,罚款十万元。
    七、宋成、丁献身为张氏集团保安,受老板张敬业指使,参与入室抢劫行动,帮助盗贼,行为严重错误,但念其初犯,且认罪态度较好,批评教育后释放,免予刑事处分。”
    法不容情,铁面无私。判决书宣读完毕,立即生效执行。当法庭女警把金郎从李嫂怀里接过来送到小梅手里时,这一刻,郑小梅和王大生都哭了,张敬业也哭了。张敬业、王大生要去服刑,听众似有不忍,不断有唏嘘声;唯对杜威李虎的判决认为罪有应得。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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