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想好想谈恋爱

第62章


  没过几天,毛纳又接到陆坤的电话:“毛纳,今天有事吗?”
  “没事,怎么了?”
  “我想请你来家里吃饭。”
  毛纳逗他:“为什么在家里吃?”
  “毛纳,我结婚了。”陆坤的声音听上去很平静,但毛纳却是大吃一惊,如此翻天覆地的变革是她没想到的。
  她决定去看看这个明星的秘密婚礼。
  这是她见过的最安静的婚礼,客人出奇的少,除了她自己,还有两男两女。陆坤妻子自己下厨房做的菜。
  毛纳没料到,这是一个简朴得没法再简朴的婚礼,就像一次周末的普通聚会。新娘端了一个菜上来,陆坤揽住她的腰亲了她一下。
  毛纳想,这是幸福的一吻。是一个女人用了十三年等来的命运之神对她的亲吻。
  陶春决定要为黎明朗说媒,对象叫高勇,和陶春的新科男友沈林歌同在一家证券公司供职。陶春觉得他和黎明朗很般配,便想着要牵线搭桥。
  她给高勇打电话:“我想介绍一个女朋友给你,你不会反对吧?”
  高勇有点儿兴奋:“是她已经看上我了吗?”
  “她还没见过你呢。”
  “她是哪种类型的?我是说她是青衣还是花旦。”
  陶春一愣,想了一下道:“是……花旦吧。”
  “太好了,她像谁?我是说像哪个演员?”
  陶春一愣,没反应过来。
  “那好吧,就这么定了,明天我有时间。”
  “那好,我跟她联系完再打电话给你。”
  说完又拨黎明朗的电话,黎明朗问:“他是哪种类型的?我是说他是书生还是武夫?”
  陶春想了一下道:“书生。”
  “他像谁?比如他像哪个戏里的男主角?”
  陶春又一愣,急了,“像……美国演员史派西。”
  黎明朗爽快地答应:“那就明天吧。”
  第二天中午,花旦和史派西两位名人如期在一家餐厅会晤。陶春和黎明朗先到了,黎明朗紧张地看一下陶春,问:“你看看我这形象怎么样?就应该涂点儿眼影吧?”
  陶春道:“挺好的,你怎么啦?”
  “有点儿没底。”
  “我头一次见你有这种美德。”
  正说着,沈林歌带着高勇进来了,高勇戴了个棒球帽。
  沈林歌道:“你们来得挺快的,我介绍一下,这位是黎明朗,这位是高勇。”
  黎明朗热情地伸出手,“你好。”
  高勇看了一眼黎明朗,立即被她的形象打动了,眼睛一下子直了,专注地看着黎明朗。
  黎明朗一愣,看了一眼陶春,陶春赶紧道:“高勇,你坐下。”
  高勇坐下,但眼睛还是直勾勾地盯着黎明朗。
  黎明朗问:“高先生在证券公司做什么工作?”
  高勇摘下帽子,露出他的半秃头,“单身。”
  在座的都是一惊,黎明朗不由笑了一下,道:“对不起,我上趟洗手间。”说完站起身走开了。
  沈林歌赶紧打圆场:“咱们吃点儿什么吧。高勇,你先点菜。”
  高勇突然神经质地站起来说:“陶春,我一米八,虎背熊腰,高薪白领,家境优越,内心充实,百里挑一,天天开会,不要同情。”说完转身突然跑走了。
  陶春惊了,沈歌林也傻了。
  不一会儿,黎明朗从洗手间出来,看桌上少了一人,便问陶春:“史派西呢?”
  “他有急事。”
  黎明朗笑着坐下,“他也太心虚了,饭我还是允许他吃的。”
  陶春道:“别管他了,咱们吃。”
  黎明朗道:“陶春,你的好意我领了。但说实话,我受了伤害,我不能允许一个我根本不喜欢的人拒绝我。他自卑我可以原谅,但我不能原谅他的自负。他真以为自己是史派西吗?这简直是千古奇冤了。基于人最起码的良心也得提醒他,让他醒醒吧,别再晕了。还有,我有那么吓人吗?我竟然不知道我在你心目中地位如此低劣,谢了。”说完也起身走了。
  陶春一肚子委屈地喊:“明朗!”
  黎明朗头也不回地走了,沈歌林依旧低头不语。
  陶春生气地看着他:“你怎么不说话?”
  “我说什么?你非要做媒,你知道吗,高勇他哥们儿是我的顶头上司,如果高勇不高兴,在他面前说点儿什么,我就惨了。”
  坐在书吧里,看着三个女友,黎明朗依旧余怒未消:“这简直是奇耻大辱。”
  毛纳道:“我特别理解,士可杀,不可辱。互相对不对眼儿是一回事,但在心理上不能处在下风。”
  黎明朗道:“最次也得两败俱伤。我不能容忍男人在心理上占优势。况且以往即使分手我也没在气势上输掉过。”
  谭艾琳道:“这次你也没输掉啊,不过像文人相亲而已。”
  “但是他比我先走一步,好像是他先唾弃了我似的。”
  陶春解释:“你这是跟自己过不去,其实……”
  黎明朗急了:“你今天最好闭嘴,否则我把茶泼到你脸上你信不信?”
  陶春小声嘀咕:“本来嘛,又不是比赛,谁更看不起谁。”
  黎明朗提高嗓门:“当然是比赛!男女之间就是一场比赛,你以为其他女人都跟你一样,愿意被男人驯服吗?”
  谭艾琳道:“咱们就别互相残杀了,好吗?”
  陶春道:“我怎么被男人驯服了?我一向坚持男女平等,而不是谁骑到谁的头上,他看不上你,你也看不上他,这样更好!如果就你看上他……不就麻烦了?”
  毛纳道:“你这是就事论事,明朗她不是就指这一件事。她的意思是指在男女恋爱中,势必有一方站在强势,一方站在弱势,她不容忍女人处在弱势。”她转身问黎明朗:“我说得精辟吧明朗?!”
  黎明朗道:“男女恋爱本来就是驯服与被驯服的关系,要不怎么说一物降一物呢?”
  毛纳道:“我举双手赞同,所谓爱一个人就是制服一个人,看谁更厉害。”
  谭艾琳道:“我听着怎么像打擂台呢。”
  黎明朗道:“没错,一场感情大比武!”
  毛纳道:“比赛第一,爱情第二。你得比谁更爱谁,闹别扭谁先找谁,谁离不开谁。”
  黎明朗补充道:“谁把谁甩了,谁更伤心,谁更无所谓。”
  “谁笑到最后,谁更后悔是吗?”
  毛纳和黎明朗一击掌:“对了。”
  陶春批判道:“这不是爱情,这是虚荣。”
  黎明朗也不否认:“虚荣心占爱情很大的比重。否则你为什么要找高大英俊的、财大气粗的,而不去找一个瘦小丑陋、皮包骨头的呢?”
  陶春道:“这并不意味着精神上不平等。比我强的不见得我就诌媚,比我弱的就歧视。”
  毛纳道:“你放心吧,这世界上根本没有心理平衡这一说,有也是瞎说。”
  谭艾琳道:“我承认恋人在心理上有劣势和优势之分,比如我和伍岳峰,他总是占上风。”
  黎明朗道:“不光爱情中有,一切人际关系都存在强弱之分,人与人的关系是一种能力的交往。”
  “爱情是势利的,没有人会爱上一个比自己次的人。”毛纳总结似的。
  “但有人会爱上不如自己的。”
  “那他们一定在某个方面很强。”
  毛纳接话:“比如接吻……”
  几个人都大笑起来。
  第二天一觉醒来,黎明朗发现自己余恨未消,她越想越生气。她想起一句名言,一个人可能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她决定今天去找高勇,当面声讨他。
  正这时,电话铃响了,是陶春,她说:“明朗,高勇死了。”
  黎明朗不由叫了一声:“啊!”
  “就昨天晚上出车祸死的,肇事司机跑了。”
  “这怎么可能?”
  “具体情况还不清楚,我觉得咱们应该去看看他,不管怎么说也是朋友。你说呢?”
  看着高勇的遗体,陶春道:“他人其实挺好的。”
  黎明朗看了一眼,“他还是不像史派西……”
  “我在想,如果你跟他好上了就惨了。”
  “他太有气节了。我们走吧。”
  黎明朗认为她又输了,高勇提前实践了他宁可毁灭也不被打败的名言。
  晚上吃饭的时候沈林歌提了一台笔记本电脑放在陶春面前,陶春欣喜地看着说:“送我的?太破费了。”
  “不好意思,以后一定送你一台。”
  “我没听懂。”
  沈林歌解释:“陶春,你帮我一个忙,一会儿白主任来了,你替我把这台电脑送出去。你就说电脑公司给你公司的赠品,反正他知道你在IT公司工作,这样面子上大家都好看。”
  “你干吗这么巴结他?”
  “你以为我愿意?还不是你惹的事儿。”
  “我怎么惹事儿了?”
  “白主任是高勇的哥们,我告诉过你吧。你把黎明朗介绍给高勇,让高勇那么不高兴。人忽然又死了,我都不知道高勇有没有跟白主任说我什么,我得防患于未然啊。”
  “既然你明明知道利害关系,你干吗不反对我做媒啊?”
  “我当时想万一他俩情投意合,也算落个人情嘛,谁知道结果会这样。”说话间他看见白主任来了,赶紧叮嘱陶春,“做得自然一点儿啊。”他起身,满脸堆笑地迎了上去。
个晚上,沈林歌都像个弄臣一样卑躬屈膝地讨主子喜欢,陶春接受了耻辱与卑微的洗礼。
  第二天晚上,下了班,陶春又去男人那儿为白主任做电脑装机员,折腾了两个小时总算是干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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