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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那场战役许多人都来得太迟──你知道吗?──所以我不认为这具有特殊意义。不论如何,他不是我印象中的那种钻营小人。”
  “有趣,他在亨利七世的时候表现如何?”
  “那是真正有趣的部分。对一个在约克家族之下表现优异且成功的仆人来说,他在亨利之下似乎发展得太好了。亨利任命他为奎斯尼斯堡总管,后来还派他出使罗马。他还是埃塔普勒条约的谈判代表之一。亨利还应允他终身领取威尔斯一些土地的税收,但后来以奎斯尼斯的等值土地交换──我不知道为什幺。”
  “我知道。”葛兰特说。
  “你知道?”
  “你有没有发现他的头衔和任务都在英国国外?就连封给他的土地也是。”
  “是的,真的是耶。对你来说那代表什幺?”
  “现在还没有。也许他只是觉得奎斯尼斯对他的支气管黏膜炎较有帮助。人们对于历史记录有可能想得过多。就像莎士比亚的戏剧,它们几乎有数不清的诠释方法。他和亨利七世的蜜月期维持了多久?”
  “喔,相当久。一切都非常好直到一五O二年。”
  “一五O二年发生了什幺事?”
  “亨利听说他准备帮助一名软禁于伦敦塔的约克家人逃到德国。他派了加来的所有驻军去包围奎斯尼斯堡。但他还嫌不够快,于是颁布圣旨──你知道那是什幺吗?”
  葛兰特点点头。
  “圣旨说如果他答应从加来乘船返国的话,就给他当财政大臣。”
  “别告诉我结果。”
  “我根本不需要,不是吗?他最后被关进了伦敦塔的地牢里。于一五O二年五月六日匆匆地砍了头,连个审判都没有。”
  “他的自白呢?”
  “根本没有。”
  “什幺?”
  “别那样看我,又不是我搞的鬼。”
  “但我以为他承认杀了两个男孩。”
  “是的,很多人这样说。但他们是根据某人这样说,而不是──不是白纸黑字,如果你知道我的意思。”
  “你是说,亨利并没有把他的自白印行公布?”
  “没有。他御用的史官,保利多尔.维吉尔写下谋杀的经过,在泰瑞死后。”
  “但如果泰瑞坦承他是受理查的指使去杀孩子,为什幺不以这个罪名起诉他并公开审判呢?”
  “我无法想象。”
  “让我们把这一点搞清楚。没人听过泰瑞的自白直到他死后。”
  “是的。”
  “泰瑞承认在一四八三年,几近二十年前,他从渥威克奔回伦敦,从侍卫长那儿拿了伦敦塔的钥匙──我忘了他的名字──”
  “布莱肯伯利。罗勃.布莱肯伯利爵士。”
  “是的,某一晚从罗勃.布莱肯伯利爵士那儿拿了钥匙,杀了男孩,交还钥匙,再向理查回报。他坦承不讳,让一件惹人议论的神秘事件从此划下句点,却没有公开对他做任何事。”
  “什幺也没有。”
  “我讨厌带着那样的故事上法庭。”
  “我连考虑都不会考虑。这是我所听过的最假的故事之一。”
  “他们有没有把布莱肯伯利叫来对证,看钥匙是否曾交给泰瑞呢?”
  “布莱肯伯利死于包斯渥之役。”
  “他的死也让亨利方便不少,不是吗?”他躺着想。“你知道,如果布莱肯伯利死于包斯渥,又多一点证据有利于我们这一边。”
  “怎幺说?是什幺?”
  “如果真的有那回事;我是说:如果某一晚钥匙是在理查的命令之下交出来的,塔里为数众多的其它守卫一定会知道。在亨利接管之后,如果没人把这个事情告诉亨利实在是令人难以置信。特别是如果男孩失踪了的话。布莱肯伯利死了,理查死了。下一个要提来晋见的就是那两个男孩了。如果某侍卫找不到那两个孩子,他一定会说:“侍卫长某一晚交出了钥匙,从那晚起就没看见男孩了。”在塔的钥匙交接后应该会有一阵骚动。这个人应该是打击理查的最佳证人,找出他来对亨利来说轻而易举。”
  “不仅如此,泰瑞对伦敦塔的侍卫来说太有名了,他不可能到了那儿不被认出。在当时的小伦敦他一定是相当知名的人物。”
  “是的,如果这故事是真的,泰瑞会因谋杀男孩被公开审判、处决,在一四八五年。没人可以保护他。”他伸手拿他的烟。“所以我们现有的是,亨利在一五O二年处决了泰瑞,然后藉由他驯服的史学家宣布泰瑞坦承在二十年前谋杀了两名王子。”
  “是的。而在泰瑞承认了这件残忍的犯行之后,他没有在任何地方,任何时间,以任何理由审判泰瑞。”
  “没有,我没办法找出来。他专走旁门左道,你知道。他从不直截了当,甚至是谋杀。一定要掩饰成别的东西。他等了好多年才找到一个合法的借口来伪装。他的脑筋像个瓶塞钻。你知道当他正式成为亨利七世时,他的第一个官方行动是什幺吗?”
  “不知道。”
  “以叛乱罪处决了一些在包斯渥之役帮理查打仗的人。你知道他怎样使这莫须有的叛乱罪名看来合法?他把他的朝代开始日期提前到包斯渥战役的前一天。一个能这样搞手段的人什幺事做不出来。”他拿起葛兰特给他的烟。“但是他没能跑得掉,”他认真地补充道。“喔,他没能跑得掉。英国人,真是上天保佑,画了一条线给他,叫他不要踰越。”
  “怎幺说?”
  “他们呈给他一份国会法案,以非常客气的英国方式,法案中说为这个王国统治者工作的任何人,此刻都不得被控以叛乱罪、财产充公或下狱,而且他们逼他同意。那就是可怕的英国人,客气得可怕。他们虽不喜欢他的欺骗手段,但却不会在街头叫嚣或丢石头。只给他一个客气而合理的法案叫他乐意地吞下去。我赌他一定恨得牙痒痒的。那幺,我得走了。看你这幺精神奕奕的真叫人高兴。我看我们很快就可以去格林威治了。格林威治有什幺?”
  “有些精致的建筑和一条很棒的泥河。”
  “就这样?”
  “还有一些不错的酒吧。”
  “我们去格林威治。”
  他走后葛兰特滑躺到床上烟一枝接一枝地抽着,一边想着那些在理查时期荣华富贵,在亨利七世时期葬送性命的约克继承人。他们其中有些是“罪有应得”。卡拉定的报告毕竟只能看出个大概;谁无辜,谁一半一半,谁罪无可赦。但这绝对是令人震惊的大巧合,所有阻碍都铎登上王位的人都被轻易地除掉了。
  他不太热心地看着小卡拉定带给他的书。书名是《理查三世的王朝和他的一生》,作者是詹姆士.盖德纳。卡拉定保证他会发现盖德纳博士值得一读。根据卡拉定的说法,盖德纳博士“可笑至极”。
  在葛兰特的眼中,这本书并非特别叫人兴奋,但有点理查的东西总比完全没有好,所以他开始翻看,而他也立刻了解为什幺布兰特会说这位好博士“可笑至极”。盖德纳博士坚信理查是一个杀人犯,但由于他是个诚实的,有教养的,大公无私的作者,他不愿隐匿事实。盖德纳博士试图将事实嵌进他的理论,却使他的书成为葛兰特近来看过的最好笑的作品。
  盖德纳博士一方面述说理查的大智能,他的慷慨,他的勇气,他的能力,他的迷人,他的受欢迎,他对人的信任,即使这个人是他的死对头;同时却又说他可耻地毁谤自己的母亲,屠杀两个无助的孩子,他难道不觉得有些矛盾吗?传说说明了一切,这位可敬的博士说,他神圣庄严地报导了这个可怕的传说并由衷信服。理查的个性中没有邪恶可鄙的成份,博士说──但是他却是谋杀无辜儿童的人。即使他的敌人都相信他的公正──但是他谋杀了自己的侄子。他的正直令人敬佩──但是他贪婪嗜杀。
  如果以软骨功艺人来比喻盖德纳博士的“能屈能伸”的话,他可是天生的无骨奇人。葛兰特比以前更怀疑这些历史学家的脑袋是怎幺想的。一般人是绝对不会这样思考并达成结论的。他一生中从未碰过有一丁点儿像盖德纳的理查或奥利芬特的伊利莎白.伍德维尔这样的人。
  也许萝拉的理论是对的,人们天生就很难放弃既有的认知。本身潜在的意识会痛恨推翻已接受的事实。当然,盖德纳博士就像一个被吓到了的孩子,被一只手拖着走向无可避免的结局。
  葛籣特很了解那些原本伟大正直而迷人的人,如何犯下谋杀罪。这些人干的不是那种谋杀,不是为了那种理由。这种如盖德纳博士在他的理查三世生活史中描述的人,只有在他们的私生活突然受到严重干扰才会杀人。也许他会因为突然发现他的妻子不忠而杀人。或者杀了他的生意伙伴,因为这个人私下的投机行为毁了他的公司和他孩子的前途。不论是杀什幺人,一定是感情冲动的结果,绝不是计画好的;绝非典型的谋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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