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书里的刺骨暗恋:刺青txt下载

第2章


  我说你这种媚是浮光掠影,一个女人要媚到骨子里才有味道。在十六岁的时候,我总说女人女人的,其实我们充其量是一个个小女生,当我们真正成为女人时,我盼望有人叫我女生,尽管我永远不可能再是女生。
  在每个女子长成女人之前,她的闺蜜是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在我隆重出场之前,我必须介绍一下章小蒲,从那棵花树下遇上她之后,我的一切就改变了。
  是谁说过,改变人一生的,也许只有一个瞬间?
  对这种说法,我无比地肯定。
  十七岁时,我不是一只蝴蝶,我是一只丑陋的毛毛虫,跟在蝴蝶章小蒲后边,看着她美丽地飞来飞去。
  她是艳丽的,一直是。
  但凡平凡如草的女生,多是这类女子的陪衬吧?
  我们第一次相遇是在进教室的刹那,她果断地选择坐在我身边,那天她穿了一件泡泡纱的裙子,对于一个天天穿牛仔裤的女生来说,泡泡纱是很小资情调的一个东西。
  她身上有一种迷离的东西,并不是因为她太漂亮,而是因为有些女孩子与生俱来的气质。
  我们相视一笑,然后彼此介绍。
  她夸奖我的名字好,说喜欢高个子瘦瘦的女生,我们成了同桌,几天之后就成了无话不谈的闺蜜。十六岁的花季中,什么都是美得蚀骨,美得心碎的东西。
  我们在黄昏里散步时她说,小学五年级,她收到第一封情书。
  我知道她在和我炫耀。
  夕夏,你有吗?我微笑着,说,没有的。
  初二,她被男生拦截,并不惊慌,那时,她穿着红格子裙子,白衬衣,泡泡袖带花边,是学校里跳四小天鹅的领舞。倒是我,看到男生分外惊慌,我的脸红得似苹果,然后快速跑开,她说我,夕夏,你没有见过世面。
  章小蒲聪明漂亮优秀,到高三,已经是明星级人物,学校晚会的主持一向没有换过别人。高挑明艳,大波浪的卷发,还有超过同龄人的成熟,我看到她跑步时丰满的胸,而我扁平如初,根本是春天的小桃,她却已经到了秋天,男生喜欢她,是这样的自然。
  章小蒲如此美丽,却又如此聪明,她的学习成绩并不输给我,我们俩在班里,一个第一,一个第二。
  不是她,就是我。
  漂亮女生学习好是个奇迹,胡思乱想的漂亮女生再学习好就更是奇迹,可章小蒲就是一个奇迹。她不仅学习好,还写得一手漂亮文章,常常在学校的校刊发表,那些朦胧的诗句让一些青涩的男生蠢蠢欲动,他们于是也写来诗,一时间,校刊成了情诗大全,章小蒲却又不玩了,她又喜欢了攀岩,周日总是约了我去。
  章小蒲的父母,不过是普通工人,但章小蒲总是说,她母亲是画家,父亲是工程师,除了我,没有人揭露她的秘密。虽然是普通的工人家庭,可是她却被娇惯,简陋的家中,居然有钢琴。
  所以,当她说起弹钢琴时,是没有人怀疑她的母亲是画家父亲是工程师的。
十七岁的欧阳夕夏是孤寂如莲的女孩子(2)
  章小蒲是整个一中的焦点。我是焦点的陪衬,我的木讷更显得她的灵动,我的平凡更显得她的美丽,当我们走在一起时,是鲜花与绿叶,我未尝不知道这个道理,可是,我喜欢她。有时,一个女孩子的虚荣是让人讨厌的,可有时候,她会显得很可爱。
  在穿上一条新裙子之后,她总是会第一个问我,夕夏,好看吗?
  每次我都坚定地说,好看。
  因为,我从来不穿裙子,我喜欢穿裤子,不是因为个子高,而是因为,我喜欢穿牛仔裤。
  穿裤子的女孩子有一种极致的特立独行和美丽,后来,看超级女生,我发现李宇春也是穿裤子的女生,而且,她有一米七四,而我,一米七二!
  我最喜欢的三毛的一张照片是她梳着麻花辫子穿着一条牛仔裤和白衬衣,然后戴着一顶牛仔帽子的照片,插兜站着,万种的风情。有时,我真感谢美国的西部牛仔们发明了这种经穿而耐磨的裤子,可以把一个人的精神发挥到极致,那里面只有两个字――流浪。
  没有人知道我的心思,我是一朵孤独的棉花,静静地开着,父母不理解我,哥哥不理解我,甚至,章小蒲也不知道我。
  章小蒲把我当成朋友,一是我学习好,我们之间可以相互交流,二是我能静下心来听她倾诉,确切点说,是听她炫耀。
  她把情书给我看,她给我看,无非有炫耀的成分,而我并不嫉妒。
  因为,我是她的朋友。
  她只有我一个好朋友,那些与她长相有一拼的女生,根本吃她的醋,或者说,根本不屑于理她。
  只有我,只有我在她身边。
  我喜欢看她明媚地笑,喜欢看她弹钢琴时贵族的样子,手指细长,雪白的颈子,还有,她性感的锁骨。我的一切,与她这样的相反,青涩而局促,是一朵小小的雏菊――永远的牛仔裤白衬衣,短发,白衬衣灰了,上面有暗黄的颜色,可是,我不能穿别的衣服,穿上另外的衣服,就不再是我了。
  章小蒲说过我是偏执狂。
  是的,也许是。
  我喜欢英语老师,便疯了似的学英语,我不喜欢数学老师,于是就逃课到教堂里听圣经。
  我与章小蒲,一切恰恰相反。她喜欢热闹我喜欢清静,但并不妨碍我和她成为朋友。她炫耀那些男生的情书时,我平静地看着她,然后扭过脸去,看外面的春天,整个春天,我就是这样度过的,内心波澜不惊、不动声色。
  是的,不动声色。
  我喜欢这样,就像我的母亲。
  妈妈常常是呆坐在窗前,一坐半天,围着一条苏格兰的大披肩,黑色的长裙子,素白着脸。我的妈妈,多么像一幅油画,她总让我想起《雷雨》中的繁漪来,孤独而寂寞,是的,自从父亲有了外遇以来,母亲就这样了。
  介绍一下我的家:父亲是一个商人,四十多岁的英俊男人,长相类似周润发,只不过,比周个子矮一些,还有,看上去非常圆滑。
  我的母亲,她曾是一个最美丽的戏子。在剧团里演青衣,程派青衣。在所有的旦角中,程派是最具有忧怨气质的青衣角色,那时的她,享有城里“第一程旦”的美誉。
  她的表演总是特别到位,因其扮相冷艳,演闺房戏特别令人着迷,似乎天生就具备“怨女”的气质,那种哀怨是发自内心的,行腔中别有一种惆怅难解的意味,眼神里蕴涵着一股藏不住的悲凉。
  那时的她,真是美丽,随便一举手一回眸就让人心动得很,她穿什么衣服,剧团里的姑娘就会立刻追风而至。那时,她是小县城里的名人,比那时最红的刘晓庆还要红。当年,父亲是一个票友,母亲演的每一场戏,他都要去捧场。后来,他们结婚,母亲生下我和哥哥,胖了老了,母亲不再唱戏,只在家里唱过。她唱得很投入,我知道,她是唱给父亲的,父亲在家她才唱,父亲如果不在家,她从来沉默。
  我的哥哥欧阳加禾,正在读大三,人大,父亲让他学经济管理,可他学了中文。父亲想让哥哥帮他打理生意,可是哥哥说,他不喜欢做生意,他喜欢和文字打交道。
十七岁的欧阳夕夏是孤寂如莲的女孩子(3)
  在我十七岁之前,生活是这样有条不紊地前进着。
  但十七岁这一年,一切都改变了。
有个漂亮风情的闺蜜叫章小蒲(1)
  先是家庭变故。
  母亲发现了父亲的外遇。
  父亲迷上一个女画家,母亲发现了他的蛛丝马迹,母亲没有闹,而是每天守在门口,等待父亲回来。
  我发现母亲一夜之间老了许多。
  她不再是那个风情万种的女人,我见过母亲扮上相唱戏,又旖旎又美丽,可是,没有了父亲的欣赏,她显得孤单而落寞。
  我去找那个叫云锦的女子。是她迷走了我的父亲。
  第一次看到云锦,我便发现她真的很迷人。
  云锦是这样一个迷人的女子。所有见过她的男人都觉得难忘,有人管她叫毒药,有人管她叫鸦片,总之,她是让男人欲罢不能的。
  也不是说她好看,谈不上惊艳,我见她第一次的时候,她是那样寂寞着,坐在角落里抽烟,看着别人折腾,好像与她无关。大概画画的女人都会这样吧,大家谈着凡高毕加索,作为美院进修班的男男女女,什么样的行为都不过分,男人为女人跳楼,女人为男人割腕,这种事情在美院时有发生,但也未必真死得了人,因为他们天性就是这样浪漫。
  云锦和他们不一样,她总是淡定的,让人看着那么冷艳,那天她穿着一件腊染的衣服,红色的披肩,更显得人白,有一种突兀的美丽。
  她淡淡的体香,有薄荷的清冽。她像法国大画家勃纳尔笔下的玛特,有一种淡淡的慵懒表情。
  是的,慵懒而颓。
  颓是美的。我不觉得颓是个坏词。
  曾经有人说起云锦,云锦喜欢的事物是:深深庭院,眼神波俏的丫鬟,繁花和少年,华丽的衣裳,骏马奔跑的姿态,神奇的灯,烟花在幽蓝的夜空中绽放;还有梨园歌舞,紫檀架上的古物,雪白的手破开金黄的橘子,新绿的茶叶在白水中缓缓展开……
  我想,她是个有情调的女子。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