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鸣最新力作:历史的空白处

第15章


考试取官,衡文不衡人,虽然考生的“人事档案”上都有相貌的描绘,但无非“面白无须”之类,太粗,大体上还只能以文取人。即便如此,殿试的时候,长得对不起皇帝的,还是没有进入前几名的可能。有清一朝,传说有歪头举人,但从没有听说有过歪头进士的,如此说来,考前还是有相上貌的检验。
  最露骨的以貌取官之举,要数大挑举人。在清朝,举人一般说来是不能直接做官的,但朝廷会不定期地在那些几次会试不第的举人中进行挑选,挑上的可以被派去做知县和教谕、训导之类的教官,人称“大挑”。大挑不用考试,甚至挑和被挑者之间,话都不用说,一般是皇帝派个亲信王公,主持其事,被挑的举人们十个一排,跪在下面,王公挨个端详,看着顺眼就挑出来。相貌在这里起了几乎是唯一的作用,据说,就脸相而论,“国”字形最佳,“日”字形就差点,如果是“冒”字或者“昌”字形,上大下尖或者下大上细,就玄,如果是“月”字形,有点歪,肯定没戏。传说晚清的名臣阎敬铭也参加过大挑,此公相貌不样,一眼高一眼低,主持的王公一见,即大笑不止,说这样的一副相貌居然也来“大挑”。
  古代社会,女子以色事人,相貌自然绝顶要紧,都说红颜薄命,但又有几个女子不希望自己相貌佼好呢?无论社会地位高低,生的好,固然有薄命,被山大王掠走做压寨妇人的可能,但机会毕竟多一些。没办法,谁叫那是男权社会呢。不想,那些被女子所侍奉的男人,也要在意自己的相貌,靠低眉顺眼为官。某些大权在握的男人,偏是喜欢属下的男人,在操持公务的同时,奉献一点色相。显然,这里跟同性恋关系不大,只跟我们的政治文化有关。怪不得在某些古人的语境里,“臣”和“妾”具有差不多的意义——一边是君与主,一边是臣和妾,风流所被,至今古风犹存,君不见,庐山会议上,“政治贞操”的概念,不仅被发明出来,而且十分管用,爱提意见又不服从领导之徒,“贞操”说一出,立即缴械投降。
  只要我们的官是为个人服务的,无论这个人是君主,上司,还是别的什么角色,无论男官女官,大概都脱不掉以色事人的干系,相貌,就永远会成为选官的因素之一。
又想起了王大点(1)
  在义和团运动一百周年(2000)的前后,我曾写过若干文字,算是纪念,也算是抬杠,多少有点为了跟某些永远站在思想正确的制高点的“学术法官”闹点别扭的意思。文字中,有一篇是关于王大点的。在中国的历史上,王大点是个小得不能再小的人物,闹义和团那年,他是北京城里五城公所的一名衙役,干的是“警察”的买卖,当然有点小权力,但社会地位低贱,属于子孙不能参加科举考试的贱民。就是这样一个人,由于粗通文墨,而且胆子大(人家是警察!),在义和团在北京城里杀教民、打洋人,攻使馆的时候,他天天跟着看热闹,看了就兴奋,兴奋了就记,留下了一部日记。我当时解读这本日记的时候,写的文字叫做“世纪末的看客”。文章在《读书》发表之后,好像还有点反响,记得有若干人给我写信打电话,文章也被若干乱七八糟的选本转载过,看来读者对这样一个看客很有点兴趣。
  没错,王大点是个相当标准的看客,没心没肺没立场,对于义和团的革命行动,他没有跟着欢呼,被义和团杀的教民,他也不惋惜,这些倒霉的人,有些他还认识,知道姓名,家住哪里,做什么活计。洋人进来了,他虽然没有告发街坊里的义和团,却也很积极地跟洋人套近乎,替洋兵拉皮条,找妓女,引诱禁酒的美国兵喝酒,无论哪一国的士兵,语言障碍都不成任何问题(由此观之,各国下层人民之间的交往应该没有太多的问题),对付印度缠头兵似乎更得心应手,虽然偶尔也会吃上条洋火腿(挨踢),但也绝没有激起过他老人家什么民族仇恨。同时,他也是个非常勤勉的看客,在北京城闹义和团的那些日子里,他几乎每天出去,满世界寻热闹看,凡是杀人放火的事,大概没有多少能逃得出他老人家那双锐利的眼睛的。
  这样的人,你可以说他很麻木,或者冷血,但他的观察的确相当客观,不带主观的爱憎,所以,他的“观察日记”,应该说是相当可靠的。
  实际上,这本日记当年之所以被整理出来(出版在1964年),最初的动机无非是想从中找到一点义和团英勇杀敌的事迹,为我们歌功颂德式的义和团研究提供有力的佐证。可惜的是,我在仔细搜寻了王大点的庚子时期的日记的每一个字之后,却发现里面根本没有这样的只字片语,难怪那么多年来,几乎没有什么人引用这个材料。
  王大点看的热闹,最多的是义和团杀教民(信基督教的老百姓)。被杀的教民一律手无寸铁,不知道反抗,其中还有不少妇女和小孩。有的抓住就杀,干脆痛快。怎么知道人家就是教民呢,或是有人举报,或是……,据说有义和团的大师兄火眼金睛,搭眼一看,就能看出教民额头上有十字印记,所以,拖出去砍了就是。也有谨慎一点的,抓住了嫌疑教民,升坛(义和团的拳坛),焚黄表,让义和团供的关老爷、猪八戒之类的神来判定真伪,只是这些神仙老爷好像一点都不慈悲为怀,但凡焚表的,几乎没几个饶过的,结果还是杀,仅仅让王大点之流的人,所看的热闹情节稍微复杂了一点。当然,也有些人被杀,还是属于“铁证如山”的,比如在他们身上,搜出了洋玩意,哪怕一只铅笔,一张洋纸,都足以让他们丧命,这种人,义和团叫他们三毛子。真的洋人是大毛子,信教的是二毛子,用洋货的排第三,义和团发誓要从大毛子一直杀到十毛子。值得一说的是,义和团在剿杀那些用洋货的三毛子时,剿出来的洋货,并没有砸掉了事,而是拿走了。比如王大点记载,某日“冰窖胡同义和拳将长香(巷)四条照象(相)馆张子清俱家三口剿办,剿得自行车、话匣子、洋物等物不少,解送南横街老团。”
  义和团杀人的方式比较简单,大多是砍头。所以,北京城那时节到处可以见到没有脑袋的尸体,大热天的,掩埋不及时,往往臭的让王大点这种见惯了死人的人,都感到受不了。除了砍头之外,也有一些人是被义和团乱刀剁成肉醤的。据王大点记载,这样的人似乎不是因为有所反抗,就是剁的人想剁,被剁的多半是妇女,大概女人在教,更容易激起义和团的义愤。
又想起了王大点(2)
  义和团杀的第二种人是白莲教徒。这些人其实多半不是真的白莲教。白莲教只是明清以来民间宗教的统称,各个教门的面目五花八门,内容各异,其实跟原来的白莲教早就没有多少关系了。白莲教自明朝定鼎以来,官方一直禁查,被视为邪教,结果连累所有的民间宗教,都邪了起来。所谓邪教的邪,除了这些宗教在传教活动中男女混杂之外,就是传说他们有纸人纸马,可以驱使这些纸人纸马动起来,当成真的兵马杀人冲阵,高明的甚至可以撒豆成兵,杀人于无形。显然,这些都是些传说,真实的民间宗教绝对没有这两下子,也不可能有这两下子。然而,北京庚子期间被抓出来的所谓白莲教徒,证据就是在他们身边搜出了纸人纸马,如果不是有人栽赃的话,这些纸人纸马很可能是道具或者手工艺品,这些人,也许只是手艺人或者变戏法跑江湖的,却由于“证据确凿”,结果被义和团抓出去砍了头。在王大点日记里,这样的排头砍去有五起,每次杀掉男女六七十到二三十人不等。
  说起来,义和团练气功,练刀枪不入,喝符念咒,团的头衔上还有八卦的名号,什么“乾字团”,“坎字团”之类,其实跟民间宗教也有那么点联系,至少看起来没有那么清白,怎么进了城就开始拿自家人,或者怀疑是自家人的人开刀呢?原因是真正的民间宗教的人从来不认为自己是什么白莲教,教义和团“法术”的师傅,即使是这类的教徒,当然也不会认账,加上这种“法术”自身来源也杂,所以,义和团自然没有“邪教”的自我感觉。等到西太后老佛爷封他们为“义民”之后,几乎所有的义和团都打出了御封或者皇封的招牌,竖起大旗:“奉旨练团”,既然咱们是皇封的(其实是太后封的),为朝廷出力,主动剿杀邪教,自是当仁不让。
  义和团杀或者帮助杀的第三种人,是朝廷里某些不太同意西太后跟十一国宣战的官员,他们之所以得罪,除了“主和”之外,主要是被视为“帝党”,即,光绪一边的人的缘故,比如吏部左侍郎许景澄、太常寺卿袁昶内阁侍读学士联元、户部尚书立山、兵部尚书徐用仪。这些人被杀之后,由于是官员,多少有点优待,被允许家属收尸,而且还可以把首级缝上。无疑,这些都看在了王大点的眼里。在太后和皇帝敌对的问题上,义和团的态度是相当鲜明的,自从西太后赞许义和团之后,他们在名义上都是那个最希望光绪完蛋的端王载漪的部下,所以,几乎无一例外地站在太后一边,端王的战士最听太后的话,有的义和团,宣称要杀“一龙、二虎、三百羊”,这个“一龙”,就是光绪,在端王眼里,光绪就是个该千刀万剐的二毛子,在朝堂之上,他就敢对当时至少名义还是皇帝的光绪粗声恶语,全无起码的君臣之礼,连西太后见了都觉得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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