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差生

48 文涛番外


她去美国的那天,我在钱柜吼了一个晚上,把扁桃体唱肿了,腮帮子鼓累了,最后还是没有流泪。
    我从钱柜里出来,看见启明星孤单地挂在露白的天边,一片惨淡。
    相爱又怎样,不还是吵得你死我活、寸步不让?分分合合多少回,把爱都折腾光了,丁点不剩了,空虚得很,寂寞得很。
    曾经以为的永远,曾经以为的唯一,都是沧海桑田。场景一换就随风飘散了。以后她在白天,我在黑夜;我在黑夜,她在白天。纽约和北京,相隔了一万公里,隔开了所有的往昔。
    我不再相信爱情了,至少不信仰它了。所以我解脱了,我再无束缚,我可以肆意地透支去工作、学习、娱乐。别人看我都说我活得很潇洒、很真我。我笑得欢畅,连我自己都没搞明白真我是个东西,他们怎么就能看出来了?
    作为一个新闻人,那天起床后照样开始浏览热点新闻。北大BBS上十大热门话题之一永远都是鹊桥征婚版。我一笑而过,打算上其它网站。不料旁边累得如山的书忽然坍塌,一大本一大本的资料落下连续重击砸在鼠标上。那条征友启事被成功打开,电脑也随之死机了。画面停留在“本人,小女人一枚,爱好广泛,最喜读书。征GG一位:形象气质好,愿意从事特殊行业为佳”的文字上。
    于是,我瞪着那篇文章很久,在等待电脑恢复反应的时候,顺便把征友的内容也熟读于心了。我从里面嗅到了新闻的味道。好奇心被成功激起后,我也随大流,玩味地给她发了邮件。生活无趣,总该给自己找点新奇的事情来做。
    没想到当天晚上她就给我回邮件,油嘴滑舌地要求见面,一副迫不及待地样子。我心生烦躁,感觉就像是准备去青楼妓院见风尘女子般,让我觉得自己堕落庸俗,更是空虚了。
    所以我第一次没有绅士风度地选择迟到。
    第一眼看见她,没什么好印象。长相一般,小圆脸,单眼皮,两颗虎牙,额头上还有青春痘斗争过的痕迹。路人甲的脸,路人甲的打扮。
    跟爆米花机器一样,她不停地往外蹦,极力说服我参加茹庭的生日派对。我心里叹气,这圈子怎么这么小。茹庭是我的高中师妹,高中聚会时,常能碰上她。处熟了,她便跟我们掏心掏肺,说喜欢一个什么什么样的男人。直到她上了大学,才知道那个男人叫什么名字,只是无缘结识。她用茹庭诱惑我,想让我当她男伴,而我也想会会这个被称为“绝世好男人”的帅哥,各取所需,我答应了。
    第二天,看见穿一身黑色西装,帅气短发的她出现在我面前,忽然羡慕起她来。青春蓬勃不应该是这样子吗?哪像我内心早已枯萎得跟干花似的,风一吹都能散了?
    生日宴上,我认识了方予可。我天生有敏感的观察力,我知道他并不喜欢茹庭。跟茹庭交谈时,他温文尔雅,水波不兴;但只要她一说话,他的情绪就会受影响,而望向她的眼神宠溺又受伤。这是位爱不得的可怜男子。但我在茹庭的立场上,我不会同情他,相反,我厌恶他。
    不过我发现,她其实是个很好玩的家伙,有些小聪明,有些粗线条,憨憨的,傻傻的,尤其是当我不费吹灰之力让她在她喜欢的人面前丢脸了之后,我都有些变态的快乐。我尽情地调情暧昧,不知道为了什么。为了替茹庭抱不平?为了看笑话?还是为了激活我以为早已百毒不侵的心?
    埋头为学生会的辩论赛忙活很久,快要将此人忘记。却在某一天发现这家伙神神秘秘地带了口罩。不小心被我把弄下来,露出一张扭曲的脸。我继续开她玩笑,尤其在方予可在场的时候,我更愿意挑衅她。我打着茹庭的旗号,恶意耻笑方予可的懦弱。我用我直接透明的求爱方法挑战他。最后我发现,我在做这个事情的时候越来越发自肺腑,越来越靠近我的内心。这种心情我在几年前早已洞晓。这是爱情的萌芽。我徘徊在扼杀它还是助长它的情绪中。她理直气壮地拒绝我,跟知心姐姐一样给我讲道理摆事实,我心中苦笑。我想,我应该继续潇洒,继续真我。
    当我决定把这段似是而非的情感冷却,我却收到他们同乡会递给我的橄榄枝。我居然二话不说地答应了。我清楚,这是我离上次和她见面后,内心孤寂了一个季度零三天的结果。我想听一听她的欢笑声,听她贫,听她侃,然后看她自以为得逞的奸笑、自以为是的圆滑。
    我的记忆力和我的观察力是这辈子我最骄傲的法宝。我第一次讨厌这种能力。因为我很快就感受到,她的心里送走了小西,却扎进了方予可。而且我开始担心他们的两情相悦。我高调地在同乡会上宣布我的所有权,就跟小孩子一样幼稚可笑。但是有什么办法?我早说了,感情不轰炸脑袋,它轰炸我的心脏。我的理智鄙视我的行为,我的感情却要一意孤行。我跟性格分裂一样,在清晰和恍惚中晃荡,在坚持和放弃中摇摆。
    那天,茹庭哭着给我打电话,让我把她带走,快点带走。我就知道,我预料的事情如期发生了。这个丫头一直标榜的就是感情至上。现在她如愿所偿,我是不是要恭喜她?她肯定是乐死人不偿命地欢快着,毫不客气地昭告四方。
    我甚至猥琐地想,他们很快就会分离。因为爱情在时间的煎熬中,会越来越淡,越来越模糊。在鸡毛蒜皮和油盐酱醋上折折减减,然后剩下点时间让你追忆。像他们两个没有感情经验的人,徒有热情地在一起,迟早会磕磕碰碰。
    我甚至打算渔翁得利就好。
    在军训的时候,小丫头真的和他吵起来。
    可是,我知道我又要输了。因为我看见,即便他们两个人跟吃了火药一样,在吵架的时候,眼里都是随时准备弃甲求和的讯息。一个摔门而走却又奇怪地折回,一个还没说两句狠心话就害怕对方受伤。难怪平时相互斗嘴,相互攻击是他们奇怪的相处方式。我甚至预言,以后他们真要有矛盾,只能诉诸冷战了。
    而我能做什么呢?当我试探着再次去接触爱情,摆出真亦是假假亦是真的样子,她却明确地宣布她心有所属;当我执意地相信爱情是个会褪去,会折损、不靠谱的玩意儿时,她却将之举于头顶,奉为明灯;当我只能趁她假寐时拉她小手诉说衷肠时,她却和他在我的眼皮底下光明正大地深情拥吻。
    所以,我宁愿相信,爱情它不曾回来过。
    它是个精灵,只献身于信它的教徒。信之则有,不信则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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