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五
结婚有什么好处呢?对明远来说,也许是终于能持证上岗了。对我来讲,目前最直观的就是,大晚上做了噩梦的时候可以一个劲儿地往某个人怀里钻,还可以矫情地抱着哭一哭。
周六的晚上我就做噩梦了。梦境很奇怪,在梦里没有我,只有明远一个人孤独而艰难地长大,变得孤僻而沉郁。然后,他遇到了曾小娟。那个虚伪的女人玩弄他的感情,骗走了他的财产,唤醒了长期以来压抑在他心中的犯罪因子……
在梦境的最后,是刘浩维拿着明远的卷宗来法院找我。而我,则像个陌生人一般对着他的卷宗说笑评点……
剧痛忽然从心底蔓延,我猛地惊醒,脸上已经满是泪痕,身畔的明远一脸惊慌地捧着我的脸,一个劲儿地小声安慰,“不哭了不哭了,我在这里,别怕……”
我这才惊觉刚刚原来是在梦中,可是,为什么会那么清晰,就好像,同样的事情曾经在我面前发生过似的。这种错觉让我难受痛苦,几乎无法呼吸。我和明远好不容易才走到了现在这一步,为什么还要让我做这种奇怪的梦呢?
“慧慧,你怎么了?”
等我的情绪终于渐渐平复下来,明远才轻轻松开手,转而环住我的腰身,脸凑得很近,眼睛里全是担心的情绪,“做噩梦了?”他声音压得很低,温温柔柔的就像羽毛拂过。
我深深地吐了一口气,把脑袋朝他怀里蹭了蹭,过了好一会儿,才点头道:“我讨厌那个曾小娟。”从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我就不喜欢她,说不出为什么,也许这就是人们所说的天生合不来。所以就连做梦,也觉得她跟我过不去。
他有些啼笑皆非地看着我,好几次想开口说什么,最后终于化作无奈的笑意,拍了拍我的后背,很认真地解释道:“我跟那个曾秘书,真的没关系。”
我当然知道,明远要真对她有点什么,就不会这么死心塌地地一直等我了。可是,那个曾小娟,我打心眼儿里觉得她就是个坏角色。从眼睛眉毛到头发丝儿,就没一个地方是好的。
我跟明远这么一说,他都笑了,乐呵呵地亲了我一口,道:“我们家慧慧都成福尔摩斯了,那个曾小娟早就被恒顺收买了——唔,恒顺就是我的死对头,这两年斗得厉害,没少相互使绊子。”
“那你还留着她?”
“看着呗,”明远笑起来,胸有成竹的样子,“利用得好了,就是一步好棋。”
这个人又在说我听不懂的话了。我往他怀里靠,找了个温暖又舒适的位置,闭上眼睛,一会儿就睡着了。
早上明远又坚持了一番“晨间运动”,起来的时候都十点多了。其实我挺怀疑他到底什么时候在工作,除了大年初一那次匆匆离开显得有点忙碌之外,其余的大部分时间,他似乎比我还要悠闲。
“慧慧,你要知道。”他在洗手间大声地回道:“工作本来只是用来消遣时间的。以前我是时间太多,所以才找点活儿干,现在我只希望日子能慢一点,我可没闲功夫花在每天工作上。”他把脑袋探出来,顶着一头泡泡朝我笑,“我在想,我们是不是应该要个孩子了。”
我:“……”
明远通过猎头公司找到了新的总经理人选,这次赶回来一方面是为了公司的某些决策,另一方面就是为了面试。照他现在的反应来看,似乎很满意。
我们回到C城后,第一件事就是回去给老爸和老妈请罪。虽说当时在电话里,他们俩并没有表现出什么不满的情绪来,但是我们俩这么突然地结婚,不管怎么说,还是对老人家的不尊重。
也许是看在我们俩新婚的缘故,老妈虽然抱怨了两句,但总体来说还是很高兴的,老爸总算等到了机会,把老早准备好的喜糖给周围的邻居发了出去,一会儿,心满意足地回来了,笑眯眯地拉着明远喝酒。
晚上明远就收拾东西直接搬我公寓来住了,一进门就发出一声长长的感叹,“终于住进来了。”那副无限感慨的样子实在好笑得紧。
第二天我继续去上班,装了两大包喜糖见人就发,大家也都挺高兴地说着祝贺的话,当然,也有人冷嘲热讽的。陈琪就一直盯着我的手看,罢了就装模作样地打抱不平道:“哎呀慧慧,不是我说你,结婚这样的大事儿,怎么连个戒指都没有就把自己给嫁出去了。该要的体面还是要的,这么急急忙忙的,不晓得的,还以为你怕自己嫁不出去呢。”
我反正是早有心理准备,也没指望能从她嘴里听到什么好话,就当没听到似的,理都懒得理她,转身就走了。单位里这么多人都看着,跌份儿的可不是我。
一回办公室就有人替我抱不平了,小黄气得脸都红了,非要冲去跟陈琪吵架,后来还是我给劝住的,“你跟她吵什么,咱们单位谁不晓得她那种嘴,别理她就是。你越是反应大,她就越是得意。跟她生气,那是跌价儿。”
大伙儿顿时笑起来,一会儿也就散了。
过了几天,老爸总算把我们结婚的日子给定了下来,五月十九,然后家里人都忙活起来了。订酒店,拍结婚照,订婚纱,买东西,那个事儿叫多。全都是老爸老妈说了算,一点主意也不让我拿,没办法,我索性就让干啥就干啥,一点脾气都没有了。
明远把公司的事情渐渐交给了新上任的总经理,自个儿当起了甩手掌柜,看他这每天精神抖擞的样子,好像当得还挺乐活。他现在每天都跟我爸妈混一起,为了婚礼现场插的是玫瑰还是百合抑或是甜品上几道等等这种小问题更跟人家酒店说半个小时……我觉得,他已经彻底堕落了。
可是,他却一点也不这么认为。
“慧慧,你要知道,工作永远做不完,可是结婚,一辈子只有一次,所以半点也不能马虎。你…”他撒开手,对着桌子上一大堆乱糟糟的东西皱起眉头,好像想从中找点什么事情让我来干,可最后还是无奈地呼了一口气,“你就老老实实等着做新娘子就好了,别的事情我们来操心。”
我被陈琪讽刺的事儿被小黄添油加醋地告诉给了明远,第二天他不知从哪里弄了个能晃死人的大钻戒过来,非逼着我戴上。我死活不肯,那玩意儿戴手上,我还怎么工作?光是想着别弄丢就已经够费神的了,再说还招贼呢。万一真被人给盯上了,你说我到底是护着自己好呢,还是护着它好?
“别啊,”明远笑着道:“就是一水钻的,别看这么亮,抛过光,几十块一个。”
我这才放下心来,第二天很得意地在陈琪面前招摇了一阵,狠狠出了一口恶气,一回头就把它扔抽屉了。
但我这“恶俗爆发”的名声算是传出去了,没过两天,连林霞都打电话来问了,“听说你老公给你买了个鸽子蛋,真的假的?”
我大笑,“当然是假的,谁有钱没地儿花了去买那玩意儿。比我手指头还金贵,难受不?我就是去恶心恶心人。”说着就把陈琪的事儿说给她听,林霞在电话那头笑得都快岔气了。
过了好一会儿,她才想到什么似的,扭扭捏捏地问,“那个…上回那个队长,你认识的哦?”
“哪个?”我一听就觉得不对劲,林霞这语气,好像是有戏。没准儿是看上王榆林了!
可问题是,我后来才晓得,人家王榆林早就婚了,娃儿都两岁了。这回他特意调到C城,还是追着老婆孩子来的。更要命的,他还是军婚,国家法律保护,林霞要是瞧上了他,那可真够呛。反正我得让她把这想头给灭了。
“就是那个一直揪着我不放的那个。”林霞说着,声音都跟蚊子嗡嗡似的了。
明明那天是她一直揪着人家古恒不放才对——不过她既然瞧上的是古恒,我可算把一颗心放回了肚子里。话说古恒现在好像还是单身吧……
我跟林霞唠叨了有半个小时,其实也没说什么有用的内容。我对古恒了解得不多,对他喜欢什么讨厌什么一点概念都没有,只得等明远回来后再仔细问他。
好不容易挂了电话,就见老妈一脸欲言又止地看着我。
“怎么了?”我狐疑地低头看了看自己,没觉得身上有什么问题。
“你那个戒指——”老妈吞吞吐吐地道:“好像不是假的。”她挺不好意思地摸了摸后脑勺,“是你爸给选的,非要那么大颗钻,他又不懂行情,后来一付钱,自个儿都吓到了,回来一晚上没睡好……”
我大叫一声,把手里东西一扔,猛地冲去门往公寓里奔。
找了足足二十多分钟,才总算在梳妆台的桌子底下把那枚要命的戒指给找到了。一颗心总算回了原处,眼泪都快掉下来了。我们这样的小市民,可经不起这样的惊吓。
我找了个小盒子把这宝贝小心翼翼地装起来,又朝四周看了半天,最后还是决定放枕头底下。这要命的东西还是还给明远的好。
晚上我就把东西一拿出来他就笑了, “你怎么又翻出来了?”
我气得上前狠咬了他一口,怒道:“你这不是要我的命吗?我爸他什么都不懂,你怎么也傻了呢?花那么多钱就买块石头,既不能吃又不能穿,还得天天担心哪天不留神就给掉了。这不是请了个祖宗回来吗?反正我是不敢戴,你自个儿收着。”
明远就一个劲儿地笑,“别介啊,你之前不是扔抽屉吗,挺好的,抽屉又没洞,掉不了。就算有小偷进门,只要不是学珠宝鉴定的,保管认不出那抽屉疙瘩里随便扔着的戒指是真货。”
他怎么就没弄明白我的意思呢。
我的重点是——算了,我也被绕晕了。
反正那戒指我可不敢戴了,还给明远后,他还是照旧把它给扔抽屉了。害得每回我开抽屉的时候都会习惯性地去看它还在不在,闹心得很。
我仔细向明远打听了古恒的喜恶,回头又一五一十地告诉给林霞,至于他们俩怎么发展,我可就没办法控制了。
明远在城郊买了一套房子准备结婚用,不过我们俩还是喜欢现在这套小公寓,一直挤在这里不肯搬走。然后就是拍婚纱照啊、布置房间啊等等,到结婚前两天,两个人都累得快趴下了。
结婚前三天,依照C城的规矩新人是不能见面的。其实我们俩都觉得这是扯谈,正式算起来,我们俩都婚了多久了。不过家里有老人在,总不能不顾忌他们的看法。于是明远只得委委屈屈地搬出了我的公寓。老妈还不放心,非要我给搬回家来住了。
晚上有高中同学约了我吃饭,等吃喝完毕出来的时候已经是九点多,给明远打电话居然接不通,我只得自己打车回家。才走出饭馆大门,就瞧见一身套装的曾小娟急匆匆地朝我跑过来,一脸惊慌地道:“钟小姐,可算找到你了。金总出车祸了!”
我心里陡地一沉,险些没岔过气去,想也没想就跟着她上了车。
一上她的车我就后悔了。这要换做别人也就算了,曾小娟是谁,她的话也能信?她不会是想绑架我吧。
我悔得肠子都快青了,心里琢磨着她到底打算干什么?如果要绑架,她一个人肯定不成。十有□一会儿还得上来人,到时候再来俩,我可就没处逃了。
想着明远的电话打不通,我就摸出电话来打算给刘浩维,结果摸出手机一看,没信号。看来这个曾小娟早有准备,今儿可真是不能善了。
手往包里再掏了掏,很快摸到个够沉的。刚才吃饭的时候高中同学给送的水晶球,里头还装着埃菲尔铁塔,收到的时候大家伙儿还开玩笑来着,说要是遇到贼了能把人给砸晕。你说他们怎么就不说点好听的呢?
乌鸦嘴!
我想也没想就把它给掏了出来,一转身,半秒钟都没犹豫,冲着曾小娟的脑袋就给砸了过去。
明远上回开玩笑说我以前跟古艳红打过架,杀过野猪,彪悍得一塌糊涂,我当时还不信,现在东西一上手,顿时有一种气吞山河的熟悉感。那曾小娟还没反应过来呢,就被我几下给砸晕了……
汽车哧溜一下滑出车道,径直朝路边的小花坛冲去,我狠命地踩住刹车,终于在撞上路灯之前把车给停住# 了。但汽车的脑袋也够呛,前头撞得都变形了,估计得花不少钱来修。
我小心翼翼地从车里出来,周围很快就有人围过来,我还瞧见穿着制服的警察往这边走。
听说是绑架,那警察盯着我看了老半天,又把脑袋探进车里,回头赶紧接通了对讲机,“派辆救护车,有人受伤了。”然后,不由分说地非要押我去警局。我觉得,他似乎有点不大相信我的说辞。
等后来明远他们赶过来的时候都快十一点了,一伙人脸色都很难看,直到瞧见我安然无事地坐在警局,又听警察说绑架的人已经被送去医院后,他们这才露出复杂的神色,那表情就像——“唔,本来就应该这样”,就是这样的意思。
因为有王榆林和古恒在,我这回总算顺利地“释放”了。古恒说从曾小娟的车里找到了信号屏蔽仪,手机里也有和人商量细节的短信,所以算是证据确凿。至于她绑架的目的是什么——这会儿她还没醒……
这事儿我们商量着没告诉我爸妈,要不,还不吓坏他们两老。送我回去的时候,明远就说我被同学给灌醉了,结果还挨了老爸好一顿埋怨。
曾小娟的事儿就算是这么结束了,我一点也不想知道她后来落了个什么结局。明远也没跟我提过。事实上,她只是一个不相干的人。
我们的婚礼在两天后举行。婚礼热闹而隆重,除了王榆林和古恒几个朋友外,现场大部分都是我们家的亲戚和同事。刘家兄弟没有过来,只打电话给了明远,又托人送了礼。我总觉得,他们对我的出现似乎还是不大能消化。
由于古恒和刘浩维都没有结婚,为了自己的将来着想,他们并没有大肆地闹洞房,王榆林又一向是个有分寸的人,所以我们很顺利地过了闹洞房这一关。只是晚上爸妈非要我们去新房,说这是规矩。
于是,我和明远不得不驱车近一个小时去渡过我们的新婚之夜。
城郊车少,明远不自觉地就把车开得快了些。
结果,就在一个丁字路口拐弯的时候,我们险些撞上了人。
这一瞬间,我的心都快跳出来了。虽说刚才我们很严格地遵守着交通规则,但是不管怎么说,要真撞伤了人,这心里总会不好受。
我们俩赶紧冲下车去查看伤者的情况,还没近身,那人就慢吞吞地扶着地面站起来了,是个老人家,看不出多大年纪,身上又脏又破,脸上的表情——我怎么说呢,或许这么说一个被我们撞车的老人家不大合适,可我怎么看怎么觉得他有点儿猥琐。
“老人家,您撞到哪里了?”明远赶紧上前去搀扶他,“我们送你去医院检查。”
老头子理都没理他,眯起眼睛瞧了我们两眼,忽然把嘴一咧,露出满口的豁牙,“嘻嘻,没撞到。”
明远明显被雷住了,愣了几秒没做声。
那老头子起了身,健步如飞地就走了,一会儿再看,连人影都瞧不见了。
“怎么怪怪的?”我拉了拉明远的衣服,哆嗦着道:“你觉不觉得,好像在哪里见过这个老头子?”
明远茫然地摇头。
我们刚准备回车上,明远忽然“咦——”地一声,惊讶地蹲□子,从地上捡起一个碧绿碧绿的指环,脸上顿时色变。
“是他掉的?”我问。
明远不说话,只愣愣地看着那指环,过了许久,才拉过我的手,将它小心翼翼地放在我的掌心,“这是你的……”
“我的?”
“94年你出车祸的时候……”
晚上我做了一个长长的梦,梦里的一切始于1981年……
作者有话要说:中午一边看电影一边吃饭,结果吃得忘记了,把准备的一天的食物一顿全给吃了,撑得我都快哭了。我现在终于相信我朋友吃撑得哭了半个小时绝不是夸张,真的会= =
正文完结,后面补番外。。。
哎,又要开始明远视角了,真不习惯啊,这娃儿太难写了+_+
六十五
结婚有什么好处呢?对明远来说,也许是终于能持证上岗了。对我来讲,目前最直观的就是,大晚上做了噩梦的时候可以一个劲儿地往某个人怀里钻,还可以矫情地抱着哭一哭。
周六的晚上我就做噩梦了。梦境很奇怪,在梦里没有我,只有明远一个人孤独而艰难地长大,变得孤僻而沉郁。然后,他遇到了曾小娟。那个虚伪的女人玩弄他的感情,骗走了他的财产,唤醒了长期以来压抑在他心中的犯罪因子……
在梦境的最后,是刘浩维拿着明远的卷宗来法院找我。而我,则像个陌生人一般对着他的卷宗说笑评点……
剧痛忽然从心底蔓延,我猛地惊醒,脸上已经满是泪痕,身畔的明远一脸惊慌地捧着我的脸,一个劲儿地小声安慰,“不哭了不哭了,我在这里,别怕……”
我这才惊觉刚刚原来是在梦中,可是,为什么会那么清晰,就好像,同样的事情曾经在我面前发生过似的。这种错觉让我难受痛苦,几乎无法呼吸。我和明远好不容易才走到了现在这一步,为什么还要让我做这种奇怪的梦呢?
“慧慧,你怎么了?”
等我的情绪终于渐渐平复下来,明远才轻轻松开手,转而环住我的腰身,脸凑得很近,眼睛里全是担心的情绪,“做噩梦了?”他声音压得很低,温温柔柔的就像羽毛拂过。
我深深地吐了一口气,把脑袋朝他怀里蹭了蹭,过了好一会儿,才点头道:“我讨厌那个曾小娟。”从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我就不喜欢她,说不出为什么,也许这就是人们所说的天生合不来。所以就连做梦,也觉得她跟我过不去。
他有些啼笑皆非地看着我,好几次想开口说什么,最后终于化作无奈的笑意,拍了拍我的后背,很认真地解释道:“我跟那个曾秘书,真的没关系。”
我当然知道,明远要真对她有点什么,就不会这么死心塌地地一直等我了。可是,那个曾小娟,我打心眼儿里觉得她就是个坏角色。从眼睛眉毛到头发丝儿,就没一个地方是好的。
我跟明远这么一说,他都笑了,乐呵呵地亲了我一口,道:“我们家慧慧都成福尔摩斯了,那个曾小娟早就被恒顺收买了——唔,恒顺就是我的死对头,这两年斗得厉害,没少相互使绊子。”
“那你还留着她?”
“看着呗,”明远笑起来,胸有成竹的样子,“利用得好了,就是一步好棋。”
这个人又在说我听不懂的话了。我往他怀里靠,找了个温暖又舒适的位置,闭上眼睛,一会儿就睡着了。
早上明远又坚持了一番“晨间运动”,起来的时候都十点多了。其实我挺怀疑他到底什么时候在工作,除了大年初一那次匆匆离开显得有点忙碌之外,其余的大部分时间,他似乎比我还要悠闲。
“慧慧,你要知道。”他在洗手间大声地回道:“工作本来只是用来消遣时间的。以前我是时间太多,所以才找点活儿干,现在我只希望日子能慢一点,我可没闲功夫花在每天工作上。”他把脑袋探出来,顶着一头泡泡朝我笑,“我在想,我们是不是应该要个孩子了。”
我:“……”
明远通过猎头公司找到了新的总经理人选,这次赶回来一方面是为了公司的某些决策,另一方面就是为了面试。照他现在的反应来看,似乎很满意。
我们回到C城后,第一件事就是回去给老爸和老妈请罪。虽说当时在电话里,他们俩并没有表现出什么不满的情绪来,但是我们俩这么突然地结婚,不管怎么说,还是对老人家的不尊重。
也许是看在我们俩新婚的缘故,老妈虽然抱怨了两句,但总体来说还是很高兴的,老爸总算等到了机会,把老早准备好的喜糖给周围的邻居发了出去,一会儿,心满意足地回来了,笑眯眯地拉着明远喝酒。
晚上明远就收拾东西直接搬我公寓来住了,一进门就发出一声长长的感叹,“终于住进来了。”那副无限感慨的样子实在好笑得紧。
第二天我继续去上班,装了两大包喜糖见人就发,大家也都挺高兴地说着祝贺的话,当然,也有人冷嘲热讽的。陈琪就一直盯着我的手看,罢了就装模作样地打抱不平道:“哎呀慧慧,不是我说你,结婚这样的大事儿,怎么连个戒指都没有就把自己给嫁出去了。该要的体面还是要的,这么急急忙忙的,不晓得的,还以为你怕自己嫁不出去呢。”
我反正是早有心理准备,也没指望能从她嘴里听到什么好话,就当没听到似的,理都懒得理她,转身就走了。单位里这么多人都看着,跌份儿的可不是我。
一回办公室就有人替我抱不平了,小黄气得脸都红了,非要冲去跟陈琪吵架,后来还是我给劝住的,“你跟她吵什么,咱们单位谁不晓得她那种嘴,别理她就是。你越是反应大,她就越是得意。跟她生气,那是跌价儿。”
大伙儿顿时笑起来,一会儿也就散了。
过了几天,老爸总算把我们结婚的日子给定了下来,五月十九,然后家里人都忙活起来了。订酒店,拍结婚照,订婚纱,买东西,那个事儿叫多。全都是老爸老妈说了算,一点主意也不让我拿,没办法,我索性就让干啥就干啥,一点脾气都没有了。
明远把公司的事情渐渐交给了新上任的总经理,自个儿当起了甩手掌柜,看他这每天精神抖擞的样子,好像当得还挺乐活。他现在每天都跟我爸妈混一起,为了婚礼现场插的是玫瑰还是百合抑或是甜品上几道等等这种小问题更跟人家酒店说半个小时……我觉得,他已经彻底堕落了。
可是,他却一点也不这么认为。
“慧慧,你要知道,工作永远做不完,可是结婚,一辈子只有一次,所以半点也不能马虎。你…”他撒开手,对着桌子上一大堆乱糟糟的东西皱起眉头,好像想从中找点什么事情让我来干,可最后还是无奈地呼了一口气,“你就老老实实等着做新娘子就好了,别的事情我们来操心。”
我被陈琪讽刺的事儿被小黄添油加醋地告诉给了明远,第二天他不知从哪里弄了个能晃死人的大钻戒过来,非逼着我戴上。我死活不肯,那玩意儿戴手上,我还怎么工作?光是想着别弄丢就已经够费神的了,再说还招贼呢。万一真被人给盯上了,你说我到底是护着自己好呢,还是护着它好?
“别啊,”明远笑着道:“就是一水钻的,别看这么亮,抛过光,几十块一个。”
我这才放下心来,第二天很得意地在陈琪面前招摇了一阵,狠狠出了一口恶气,一回头就把它扔抽屉了。
但我这“恶俗爆发”的名声算是传出去了,没过两天,连林霞都打电话来问了,“听说你老公给你买了个鸽子蛋,真的假的?”
我大笑,“当然是假的,谁有钱没地儿花了去买那玩意儿。比我手指头还金贵,难受不?我就是去恶心恶心人。”说着就把陈琪的事儿说给她听,林霞在电话那头笑得都快岔气了。
过了好一会儿,她才想到什么似的,扭扭捏捏地问,“那个…上回那个队长,你认识的哦?”
“哪个?”我一听就觉得不对劲,林霞这语气,好像是有戏。没准儿是看上王榆林了!
可问题是,我后来才晓得,人家王榆林早就婚了,娃儿都两岁了。这回他特意调到C城,还是追着老婆孩子来的。更要命的,他还是军婚,国家法律保护,林霞要是瞧上了他,那可真够呛。反正我得让她把这想头给灭了。
“就是那个一直揪着我不放的那个。”林霞说着,声音都跟蚊子嗡嗡似的了。
明明那天是她一直揪着人家古恒不放才对——不过她既然瞧上的是古恒,我可算把一颗心放回了肚子里。话说古恒现在好像还是单身吧……
我跟林霞唠叨了有半个小时,其实也没说什么有用的内容。我对古恒了解得不多,对他喜欢什么讨厌什么一点概念都没有,只得等明远回来后再仔细问他。
好不容易挂了电话,就见老妈一脸欲言又止地看着我。
“怎么了?”我狐疑地低头看了看自己,没觉得身上有什么问题。
“你那个戒指——”老妈吞吞吐吐地道:“好像不是假的。”她挺不好意思地摸了摸后脑勺,“是你爸给选的,非要那么大颗钻,他又不懂行情,后来一付钱,自个儿都吓到了,回来一晚上没睡好……”
我大叫一声,把手里东西一扔,猛地冲去门往公寓里奔。
找了足足二十多分钟,才总算在梳妆台的桌子底下把那枚要命的戒指给找到了。一颗心总算回了原处,眼泪都快掉下来了。我们这样的小市民,可经不起这样的惊吓。
我找了个小盒子把这宝贝小心翼翼地装起来,又朝四周看了半天,最后还是决定放枕头底下。这要命的东西还是还给明远的好。
晚上我就把东西一拿出来他就笑了, “你怎么又翻出来了?”
我气得上前狠咬了他一口,怒道:“你这不是要我的命吗?我爸他什么都不懂,你怎么也傻了呢?花那么多钱就买块石头,既不能吃又不能穿,还得天天担心哪天不留神就给掉了。这不是请了个祖宗回来吗?反正我是不敢戴,你自个儿收着。”
明远就一个劲儿地笑,“别介啊,你之前不是扔抽屉吗,挺好的,抽屉又没洞,掉不了。就算有小偷进门,只要不是学珠宝鉴定的,保管认不出那抽屉疙瘩里随便扔着的戒指是真货。”
他怎么就没弄明白我的意思呢。
我的重点是——算了,我也被绕晕了。
反正那戒指我可不敢戴了,还给明远后,他还是照旧把它给扔抽屉了。害得每回我开抽屉的时候都会习惯性地去看它还在不在,闹心得很。
我仔细向明远打听了古恒的喜恶,回头又一五一十地告诉给林霞,至于他们俩怎么发展,我可就没办法控制了。
明远在城郊买了一套房子准备结婚用,不过我们俩还是喜欢现在这套小公寓,一直挤在这里不肯搬走。然后就是拍婚纱照啊、布置房间啊等等,到结婚前两天,两个人都累得快趴下了。
结婚前三天,依照C城的规矩新人是不能见面的。其实我们俩都觉得这是扯谈,正式算起来,我们俩都婚了多久了。不过家里有老人在,总不能不顾忌他们的看法。于是明远只得委委屈屈地搬出了我的公寓。老妈还不放心,非要我给搬回家来住了。
晚上有高中同学约了我吃饭,等吃喝完毕出来的时候已经是九点多,给明远打电话居然接不通,我只得自己打车回家。才走出饭馆大门,就瞧见一身套装的曾小娟急匆匆地朝我跑过来,一脸惊慌地道:“钟小姐,可算找到你了。金总出车祸了!”
我心里陡地一沉,险些没岔过气去,想也没想就跟着她上了车。
一上她的车我就后悔了。这要换做别人也就算了,曾小娟是谁,她的话也能信?她不会是想绑架我吧。
我悔得肠子都快青了,心里琢磨着她到底打算干什么?如果要绑架,她一个人肯定不成。十有一会儿还得上来人,到时候再来俩,我可就没处逃了。
想着明远的电话打不通,我就摸出电话来打算给刘浩维,结果摸出手机一看,没信号。看来这个曾小娟早有准备,今儿可真是不能善了。
手往包里再掏了掏,很快摸到个够沉的。刚才吃饭的时候高中同学给送的水晶球,里头还装着埃菲尔铁塔,收到的时候大家伙儿还开玩笑来着,说要是遇到贼了能把人给砸晕。你说他们怎么就不说点好听的呢?
乌鸦嘴!
我想也没想就把它给掏了出来,一转身,半秒钟都没犹豫,冲着曾小娟的脑袋就给砸了过去。
明远上回开玩笑说我以前跟古艳红打过架,杀过野猪,彪悍得一塌糊涂,我当时还不信,现在东西一上手,顿时有一种气吞山河的熟悉感。那曾小娟还没反应过来呢,就被我几下给砸晕了……
汽车哧溜一下滑出车道,径直朝路边的小花坛冲去,我狠命地踩住刹车,终于在撞上路灯之前把车给停住了。但汽车的脑袋也够呛,前头撞得都变形了,估计得花不少钱来修。
我小心翼翼地从车里出来,周围很快就有人围过来,我还瞧见穿着制服的警察往这边走。
听说是绑架,那警察盯着我看了老半天,又把脑袋探进车里,回头赶紧接通了对讲机,“派辆救护车,有人受伤了。”然后,不由分说地非要押我去警局。我觉得,他似乎有点不大相信我的说辞。
等后来明远他们赶过来的时候都快十一点了,一伙人脸色都很难看,直到瞧见我安然无事地坐在警局,又听警察说绑架的人已经被送去医院后,他们这才露出复杂的神色,那表情就像——“唔,本来就应该这样”,就是这样的意思。
因为有王榆林和古恒在,我这回总算顺利地“释放”了。古恒说从曾小娟的车里找到了信号屏蔽仪,手机里也有和人商量细节的短信,所以算是证据确凿。至于她绑架的目的是什么——这会儿她还没醒……
这事儿我们商量着没告诉我爸妈,要不,还不吓坏他们两老。送我回去的时候,明远就说我被同学给灌醉了,结果还挨了老爸好一顿埋怨。
曾小娟的事儿就算是这么结束了,我一点也不想知道她后来落了个什么结局。明远也没跟我提过。事实上,她只是一个不相干的人。
我们的婚礼在两天后举行。婚礼热闹而隆重,除了王榆林和古恒几个朋友外,现场大部分都是我们家的亲戚和同事。刘家兄弟没有过来,只打电话给了明远,又托人送了礼。我总觉得,他们对我的出现似乎还是不大能消化。
由于古恒和刘浩维都没有结婚,为了自己的将来着想,他们并没有大肆地闹洞房,王榆林又一向是个有分寸的人,所以我们很顺利地过了闹洞房这一关。只是晚上爸妈非要我们去新房,说这是规矩。
于是,我和明远不得不驱车近一个小时去渡过我们的新婚之夜。
城郊车少,明远不自觉地就把车开得快了些。
结果,就在一个丁字路口拐弯的时候,我们险些撞上了人。
这一瞬间,我的心都快跳出来了。虽说刚才我们很严格地遵守着交通规则,但是不管怎么说,要真撞伤了人,这心里总会不好受。
我们俩赶紧冲下车去查看伤者的情况,还没近身,那人就慢吞吞地扶着地面站起来了,是个老人家,看不出多大年纪,身上又脏又破,脸上的表情——我怎么说呢,或许这么说一个被我们撞车的老人家不大合适,可我怎么看怎么觉得他有点儿猥琐。
“老人家,您撞到哪里了?”明远赶紧上前去搀扶他,“我们送你去医院检查。”
老头子理都没理他,眯起眼睛瞧了我们两眼,忽然把嘴一咧,露出满口的豁牙,“嘻嘻,没撞到。”
明远明显被雷住了,愣了几秒没做声。
那老头子起了身,健步如飞地就走了,一会儿再看,连人影都瞧不见了。
“怎么怪怪的?”我拉了拉明远的衣服,哆嗦着道:“你觉不觉得,好像在哪里见过这个老头子?”
明远茫然地摇头。
我们刚准备回车上,明远忽然“咦——”地一声,惊讶地蹲下身子,从地上捡起一个碧绿碧绿的指环,脸上顿时色变。
“是他掉的?”我问。
明远不说话,只愣愣地看着那指环,过了许久,才拉过我的手,将它小心翼翼地放在我的掌心,“这是你的……”
“我的?”
“94年你出车祸的时候……”
晚上我做了一个长长的梦,梦里的一切始于198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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