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岗在北京

第66章


爱报喜,不报忧。听到“先进”就舒服;一听说“有毛病”,就不高兴。因为自己没有看到这些,过高地估计自己个人的作用,也就产生了突出个人和不注意集体领导的缺点。
  (五)新的分歧
  如前所述,在东北解放战争期间,高岗对刘少奇是尊重的,尽管后来产生了一些隔阂,但没有成见。进入和平建设时期以后,他们在工作中发生一些意见分歧,而高岗意见往往得到毛泽东的支持。意见分歧多了,自然就会产生一些不满情绪,但还说不上是反对刘少奇。
  按照周恩来的说法,42高岗对刘少奇有意见,1949年四次:资产阶级问题的信;43莫斯科谈话;合作社问题;在东北谈话(富农问题)。 44
  1、关于私人工商业
  1948年,张闻天发表了《关于东北经济构成及经济建设基本方针的提纲》,把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列为新民主主义经济成分之一,并提出了对私人资本实行利用、限制、改造的思想。这个《提纲》是东北局制定关于私人工商业政策的思想依据之一。
  张闻天认为,由于过去的特殊历史条件,东北的国营经济,较之其他解放区都要发展。所谓“特殊的历史条件”,就是在日伪时期,东北的工商业全部被日本人和汉奸所控制,几乎没有民族工商业。东北解放后,大量的日伪、汉奸产业和官僚资产被没收而成为强大的国营企业。即所有的大企业,差不多全部掌握在国家手中,并且国营经济在东北城市工商业中,已经占了领导地位。而私人资本经济在东北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是不算大的,而且“东北的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以中小资本家,尤其是小资本家为多”,并且主要是以加工订货、包产包销、承揽工程等形式,在国营企业的带动下发展。
  这种情况与关内有很大的区别,因此相关的方针政策也与关内有所不同。
  国营公私企业的关系,他充分注意到私人资本主义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又指出他们的投机操纵之破坏作用。他提出我们对于私人资本主义的方针,就是把必须要方针的私人资本,引导到有利于国计民生的方向。“发展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私人资本,并对其进行管制与监督,与其破坏性作长期斗争,并将一部分私人资本引导到国家资本主义的轨道上去”,“我们的各种经济政策应该做到这样的程度:都无利可图,凡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私人资本都有利可图,因而都能生存与发展;而凡无利或有害于国计民生的私人资本,因而使之被迫转业,特别是逼使过剩的商业资本向工业方面转移,极为重要”,“同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的投机操纵、同它的破坏性的经济活动作斗争,是今后经济战线上的任务”;“我们对于私人资本主义必须加强国家的管制与监督。对私人资本主义的放任自流的态度,是危险的。”这就是对私人企业实行“利用、限制和改造”的思想,是“公私兼顾”的具体体现。
  高岗完全接受张闻天的这些主张,把它作为东北局指导私人工商业的政策依据,按照“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和对私人资本进行利用监督改造的方针处理公私关系及工农商的产购关系,增强国营企业的主导作用,带动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私人工商业的发展。
  然而,刘少奇不赞成东北的做法。
  1949年5月31日,刘少奇起草并签发了党中央给东北局的电报,概述了他视察天津时发现的一些“左”的做法后指出“在报纸上只说资本家坏,不说资本家还有些好处;在党内思想上只强调私人资本主义的投机性、捣乱性,强调限制资本主义而不强调一切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私人资本主义生产在目前及今后一个长时期内的进步性、建设性与必需性,不强调利用私人资本主义的积极性来发展生产,只强调和资本家斗争而不强调联合愿意和我们合作的资本家,结果就使资本家恐慌消极,陷于半瘫痪状态,完全没有生产积极性,许多资本家就准备停工歇业或逃跑。这是一种实际上立即消灭资产阶级的倾向,实际工作中的左倾冒险主义的错误路线,和党的方针政策是在根本上相违反的。”
  电报批评东北局说:“据说在东北城市工作中也有这种倾向,望东北局立即加以检讨并纠正”,要求东北局“据以检查自己的工作,认真克服对待民族资产阶级的左倾机会主义错误,如果不克服此种错误就是犯了路线错误。”电报还要求东北局召集会议,点名要张闻天参加,并发表意见。
  电报最后指出:“我们尚未批准印发东北经济构成及经济建设方针提纲这个文件。我们认为在这个文件上必须加上批驳上述偏向的一段文字之后才好印发。”
  电报并转来邹大鹏给刘少奇的信,大意是:
  (1)刘少奇的报告(天津讲话)解决了他久已存思想问题,即城市工作中的宁“左”勿右引起的苦恼。
  (2)认为张闻天的报告对私人资本的意见令他们“垂头丧气”,但因为怕被说成“右倾”,又不敢提意见(他参加了东北局讨论和通过《提纲》的会议)。
  (3)认为张闻天的主张是错误的,私人资本“垮了”不如利用起来好;“垮了”以后工人失业,劳资两不利。他举了一个牙刷厂为例。这分明属于“有利于国计民生”的企业,张闻天明明是主张要保护和发展的,何错之有?
  当时高岗正在苏联访问,便由李富春主持起草了东北局给中央的报告,检讨东北局在对待民族资本家的政策存在的偏差,并提出改进意见。高岗回国后,不同意这个报告,重新组织人进行调查,另写报告,认为“少奇同志不了解东北的情况”,说东北的私人资本经济十分薄弱,对公营经济的依赖性很大,不承认东北局在政策上有“左”的偏差。
  高岗还对东北局的几个常务说:少奇同志对资产阶级的政策是右的,华北局薄一波执行这方面政策中有右的倾向,就与这些讲话有关系。他叫王鹤寿等人吧刘少奇在天津队资本家讲话的记录(高岗在反省时说,这些谈话记录是陈云让王鹤寿送给他的)搜集起来,转给毛泽东,明确不同意刘少奇的意见。
  这两件事后来都成为高岗“反党”的重要“罪证”。
  2、公营农村发展道路
  周恩来所说的合作社问题和刘少奇在东北的谈话,都关系到农村发展道路问题。
  早在陕甘宁时期,毛泽东就发出“组织起来,发展生产”的号召,不但建立起许多变工队、互助组,也发展了生产合作社、供销合作社及公营农场等。在北满,中共北满分局推广陕甘宁边区的经验,建立了一大批变工互助组织。1949年,高岗进一步指出:“必须发展互助合作组织”,“加强公营农场”;“(互助组)在获得生产工具改造之后,还可以进一步提高与发展”。东北局宣布了五条奖励互助合作的具体政策,【注40 五条奖励互助合作的具体政策是:农贷,除水利、防疫等贷款外,全部贷给好的、但生产上有困难的变工组;新式农具,应首先贷给变工组,或在价格上给以优待;良种及国家可能的农业扶助,变工组有优先权;劳模奖励基本奖给好的变工组等等。】以利其发展。
  1950年,在东北局和东北人民政府大力倡导和支持下,东北地区开展了大规模的互助合作运动。到1952年,东北组织起来的农户已达80%,耕地面积达到84%,农场与合作社也有所增加。
  当时有相当一部分农民,特别是解决较早的北满、东满等地区的大部分贫苦农民很快富裕起来,成为中农或富裕中农;少数农户买了牲口、车辆,有的还增加了土地,甚至雇了长工,放高利贷,有了剥削,成了新富农,其中不少是土改时的积极分子和共产党员。据东北局1952年3月的调查,这种新富农约有1%左右的农户。有人把新中农称之为“排头”,而把新富农称之为“旗杆”,羡慕他们,学习他们,向往着将来也像他们一样富裕起来。这是中国农民走了千百年的一条“单干致富”之路。
  也有一些人认为,单干是农村发展的自发趋势,单干致富和集体致富是农村两条道路的反映,是农村发展的方向问题。高岗说,“组织起来,发展生产,乃是我们农村生产领导的基本方向”;“必须反对对于农业经济发展放弃无产阶级领导,主张完全自由竞争,让其自流发展的资本主义路线”。对于党员剥削问题,他认为,原则上讲,不允许党员剥削雇工;党员不参加变工组是不对的。但这些问题要通过教育的办法解决,非必要时,不采取组织手段。
  1949年夏季,刘少奇从苏联归国途径沈阳时,曾就新富农问题在东北局发表过意见。1950年1月,东北局又就这些问题给刘少奇写信请示。
  1950年1月23日,刘少奇针对东北局提出的问题,找安子文、张秀山等人谈话,大意是:
  关于互助组织问题,他说:现在农村生产力很低,农民生活仍很贫穷,仅可温饱,根本谈不上资本主义。把70%的农民参加变工互助当作社会主义积极性,以及把三匹马、一辆车的农民看作新富农,都是“左”倾情绪。现在东北的这种农民部署富农而是中农,这种农民只不过占农民的10%,还需要大大发展而不是限制。应该使80%的农民都达到这种水平(其中有10%的富农),将来才能谈得上集体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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