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笑道。
“嗯,我不知道,有时候我觉得我在感情上的确很迟钝,或许思维的速度太快了,在情感上反而变得笨拙起来,上天是很公平的吧,我终归不是个善于表达自己的人。”
“你喜欢过女生么?”
“没有。”
“从来没有?”
“从来没有,我的记忆力太好了,我觉得如果我喜欢上谁,也许永远也不会忘掉了。”
“所以你只是害怕。”
“害怕?害怕什么?”
“就像有的人永远不会养宠物一样,大多数宠物的生命必然比主人要短,这注定了未来将要有一场生离死别,有的人觉得自己既然承受不了这种既定的悲伤,索性选择永远不养宠物。”
“这听起来似乎有那么点道理,但是谈恋爱这种事情用养宠物来打比方,似乎有点奇怪。”我笑着摇了摇头道。
那天晚上从图书馆出来后,我们在操场上坐了一整夜,南方的9月依然燥热,但夜晚的微风总能消散许多白天积累的烦闷与不安。
“我还有个问题,你有想过未来自己要做什么吗,我觉得你很有成为画家或者音乐家的潜质,只要你看过的画或者乐谱,马上都能牢牢记在脑子里不是吗?”如冰忽然转过头问我道。
“有种东西叫做‘天赋’,就拿画画来说,有的人即使看着画临摹,不也画得很差劲嘛,弹琴这种东西,更是需要情感和技巧啦,光记得谱子有什么用。”
“所以看来还真是没什么用啊,真替你的未来感到担心呐。”她冲我调皮地笑笑,月色下她的笑容很美,我清晰地记得,那时候的空气里,掺杂着她洗发水的香味,操场上塑胶的怪味,还有那属于夏夜特有的气息。
我轻轻闭上眼睛,聆听着耳畔的虫鸣声,还有如冰均匀的呼吸声,这时她将手偷偷搭在了我的手上,那时自己的心跳声,至今依然有回响。
4、
我和如冰在一起总共不过1年零7个月18天,那是一段刻骨铭心的日子,尽管我似乎并没有资格这么说,毕竟所有的日子在我的脑海里都是如此的平等。
但每当闭上眼睛回想起那些日子的时候,我却又真切地感到它们是如此的特别,我发现自己第一次开始从某段特定的回忆里感到一丝温暖和感动。
每次牵我的手,她都会问我这是我们第几次牵手了,我总能一次一次地把数字报给她听,从十到一百再到一千,而我也会在她耳边告诉她,她一共说过几次爱我,每一次分别在哪一天,哪个时刻,哪个地点,她穿着怎样的衣服。我们之间从来都不需要什么承诺,她也从来不要我给她承诺,因为她知道我都记得,而且一辈子也忘不了。
我们之间也会有闹矛盾的时候,比如我翻她的旧账,说她在几时曾经无理取闹过,或者否认她翻我的旧账,反驳她某天我其实应该是怎么怎么样的,这些都让她出奇的愤怒,尽管她知道我不是有意要记她的不好。不过无论怎么生气,事后她总能原谅我,从不会跟我大吵大闹,毕竟她知道对我而言,事情无论好坏都是会深深刻在脑海里的,她不想等到几十年后我再把这事提起来。
但很遗憾的是,她最终还是没能等到几十年后的那一天。她最终选择离开了我,原因是她无法接受一个我这样的人,我会给她太大的压力,毕竟在我这里她必须小心翼翼,不能犯错,不然这样一个残缺的她就会永远留在我的回忆里,无法抹去。
如冰走后,我又回归了自己一个人的日子,每天发呆,看书,打游戏,睡觉,把自己关在自己的世界里,与世隔绝。朋友们都来劝我,试图给我点安慰,但他们最后却都无奈地走了,毕竟他们也知道,“时间会治愈一切”这句话对我并不管用,我不是一个会自动痊愈的人,我的伤口会不停地流血,直到流干的那一天为止,只因为我没有一种叫做“遗忘”的能力。
我时常想,或许她比起我来,要幸运得多,因为她至少和所有人一样,都在时间的洪流中,不停地被冲刷着,总有一天会淡忘关于我的一切,而我却只能站在岸边,在一个所有情感都被凝固成一堵大堤的港口,直到生命的终结。
但事实上我却比他们想象中要来得坚强,我只要一直在做事,不给自己留下时间空间去回忆,自然也不会感觉到悲伤。于是我开始尝试着写文章,把自己二十年的记忆改编成小说,有如此清晰的回忆,加上自己曾经看过那么多的书,这是一个并不困难的过程。而且我发现,写文字的速度要远远慢于自己思考的速度,因此只要我的笔在动,我的思维就会跟着一起慢下来,它让我不再沉浸在那些冰冷的回忆中,让我对自己的人生有了新的认识和思考。
于是我无端想起了如冰对我说的那句话:“发生的事情终归是发生了,你既然无法改变,不如给它赋予属于你的意义。”
合上自己写完的稿子,闭着眼睛想象她第一次吻我时候嘴唇的温度,我的嘴角竟然开始微微上扬。
未曾想过,这个“像冰一样”的姑娘,让我二十年冰冷的回忆,顿时变得温暖了起来。
5、
今年我三十一岁,现在是一名作家,我的书卖得很好,却没有人记得我是一个超忆症患者。
前天跟出版社的编辑一起吃饭,他问我现在新书写得怎么样了,让我说一下大致的剧情,然后我就把最近一章的内容完完整整背出来给他听了一遍,把他怔了半天说不出话来。
“话说你竟然把你自己写的东西给背下来了,你真是太有时间了。”他的表情像极了二十二年前幼儿园里孙老师的模样。
“时间这东西,留着不用,也不能省下来以后再用,不是吗。”我笑道。
“背东西不是很浪费时间吗,我从小到大记忆力都超级差的,前一天晚上背的课文,第二天老师一抽背就忘了,那时候经常抄课本,就总琢磨着,要是真有那种记忆面包该多好啊,想要记住的东西,吃下去就马上记住了,而且永远都忘不了。”他摇头晃脑地说着,像是陶醉在了自己的幻想中。
“那要是有想要忘记的事情呢?”
“貌似不用刻意去忘记吧,毕竟没有什么事情是永远忘不了的,在当时看起来再了不得的一件事情,总有一天你都会什么也不记得了不是吗,人的记忆力是这个世界上最靠不住的一个东西了。”
我喝掉杯里的咖啡,笑着摇了摇头。
“对了,我这段时间在做一个读者调查,也想把这个问题问问你,看你怎么回答。”他说道。
“什么问题?”
“如果有一个机会让你询问死神自己死亡的具体时间,你会不会去问他?”
“当然问了,为什么不问。”我很干脆地回答道。
“那你知道了以后呢,要做什么?”他似乎觉得很惊讶。
“我会提前1年零7个月18天躺在床上。”
“然后呢?”
“回忆我的整个人生。”
人生若自如初见
顾异
中介其实是个特别修身养性的工作。
每天有很大一部分工作内容就是等人。
等待的地点一般是大马路,公交站,小区门口,超市医院。
而且客户基本上都会迟到。
其过程可见无聊。
等候很简单。
相见很平淡。
桥段不浪漫。
人物太平凡。
我们时常正装革履在尘嚣繁杂中与陌生人相见。
因为人流密集的居民区里。
只有一身黑西装的傻逼才会那么显眼。
有一次。
我带看安发桥附近的房子。
跟客户约在下午五点半满汉楼门口见。
五点十分我到达指定地点。
去房主家踩了个点走了一遍路线。
然后回到满汉楼门口。
等到五点二十五。
客户没到。
打电话问:林哥,到哪了?
客户:不好意思。开会耽误了一会儿。晚点儿到。
挂了电话之后。
我给房主打了个电话解释了一下客户迟到原因。
然后靠在满汉楼门前的石狮子边开始演唱我的原创歌曲。
《不守时的人都他妈是大傻逼之歌》
歌词:
不守时的人都他妈是大傻逼。
不守时的人都他妈是大傻逼。
不守时的人都他妈是大傻逼。
不守时的人都他妈是大傻逼。
旋律:
《祝你生日快乐》
因为旋律太短歌词太长曲风显得有点R&B。
唱到五点四十的时候。
客户还是没有到。
身后是满汉楼大饭店。
右边十米远是专跑大卡麻司的公路桥。
前方三米远是尘土飞扬的人行道。
整体环境在夕阳的映照下令人格外闹心。
就在这样一个百无聊赖的时刻。
前方人行道上从视线左边向右运行的行人中出现了一个特别显眼的人。
身高一米八五左右。
肩宽腿长线条好。
腰窄身挺屁股翘。
走动时半侧面可看出脊柱曲度流畅。
腰椎骶骨和髂骨处的结构和肌肉附着恰到好处。
浅灰薄T恤。
黑色休闲裤。
外套理成围巾宽窄搭在插在裤袋里的左手手腕与皮带夹隙处。
走路姿势很自然。
面部结构类似宋承宪。
加上身高身材和气质。
在周围灰头土脸面目模糊的凡人衬托下。
显得格外超模。
我当时非常高兴。
混迹街头这么长时间。
头一回让我见着这种形象气质皆为上品的货色。
以后要是每次带看都有这种运气该多好。
在路边儿站多长时间都乐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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