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兵种合成军队演习

第35章


他们根据空袭、炮击和其他兵器的使用情况下达关于路段,桥梁被毁,发现“沾染”区,储备物资被毁等补充情况,要求参演分队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只有在做了相应的恢复工作和洗消之后,才能准许在被毁和“沾染”路段通行。
三、使用核武器和双方冲突时的战斗行动推演
举行演习的最主要问题,是进行使用核武器和部队在遭受核突击地域内行动的推演。演练在演习总导演、政治副导演以及炮兵,航空兵、工程兵,防化兵和后勤导演助理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参演部队指挥员在定下使用核武器的决心之后,应立即报告演习总导演,只有在导演部批准了这一决心并经过必要的准备以后,核突击才被认为已经实施。同时,每次都应报告。弹型和弹径、爆炸方式和爆高,实施核突击的时间阻及此时部队的位置。这些情况也应通知有关地段调理员和部队调理员。负责模拟的导演助理组织模拟使用核武器。专门组织的调理员小组开赴使用核武器地域,组织部队实施行动推演。部队调理员也参加这项工作。
他们根据上述使用核武器和参演部队所利用的地形条件与掩体的情况,判定遭受核突击地域的边界,人员,战斗技术装备损失情况,地面沾柒程度,造成破坏的性质和位于该地域内的分队、部队进行行动推演的程序。关于核爆炸的时间和地点,只有在不实施模拟的情况下才通知参演部队指挥员。至于模拟的核爆炸,应由参演部队指挥员和司令部自行发现和标定并报告导演司令部。调理员根据分队采取的防护大规模杀伤破坏性武器的措施的及时和有效程度,判定人员、武器和战斗技术装备的损失情况、受到沾染的程度,以及人员受放射线照射的剂量,使指挥员,司令部和部队彻底完成消除使用核武器后果的一切必要措施。这时应该特别注意组织与实施辐射侦察,迅速撤退伤员并给他们治疗,恢复分队、部队的战斗力和对他们进行指挥,切实做好武器和战斗技术装备的洗消工作以及人员的保健工作。
在埋设有模拟核地雷的地段进行战斗行动推演时,应该特别注意认真实施侦察,正确执行防止地雷伤人的各项措施,正确引爆地雷,还应该注意分队排除地雷的行动。在使用大规模杀伤破坏性武器的条件下保存了战斗力的分队和部队可以继续作战,而位于遭到核突击地域内的分队和部队,只有在采取了恢复战斗力的一切必要措施之后才能继续行动。
在战斗行动推演过程中,应该认真演练战斗行动的后勤与技术保障问题。调理员应经常计算弹药及其他物资的实有数和消耗量。同时,不应把空包弹、教练弹、油料及其他物资一下子都发给参演分队,而应组织他们不断地向有关仓库和供应站领取。必须充分组织好毁坏的技术装备的回收、撤退和修理工作。为此,应为演习拨出必要数量的修理费。
参演部队指挥员和司令部应在遭到强烈的无线电电子干扰的条件下指挥部队,全面演练无线电电子战问题。还应宣布某些指挥所被毁,将指挥部队的工作转交绘预备指挥所。
应该指出,战后年代,由于战斗性质的改变,对在战术演习中特别是在双方冲突时进行战斗行动推演的方法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在这样一些演习中,如一方演练进攻,而另一方演练顽强防御,双方的行动推演最为复杂,因为这时双方的训练目的是完全对立的:如果攻方在战斗中推进至对方大纵深并完成了预定的任务,则防方就面临着被全歼的结局,因而预定的训练任务也就没有完成。如果防方获胜,则攻方就不能演练自己的训练问题。
在个别演习中有过这种情况,即攻方没有做好战斗准备,因而战斗失利。但是,一般情况下,总导演要等待攻方做好进攻准备,否则就不允许开始行动。如果攻方一开始就取得一定战果,便出现一个问题,即防方分队在攻击开始后应怎样行动,应该怎样进行战斗行动推演。防方不可能一开始就决定退却。因此,他们仍留在阵地上并抗击敌人的进攻(象应做的那样),而攻方则穿过防方分队的战斗队形。但这样一来,后者实际上退出了演习。同时,攻方在下一步的行动中也遇不到足够的抵抗。在有些演习中,双方的行动推演基本上是按照战前的做法进行的,即只要攻方没有大的失误,前进至离防方分队100至200米远的地方并形成优势,调理员即下达有关补充情况,迫使防方退至下一道防线。
采用这种方法在许多情况下(例如,在攻方部队与防方正在退却的独立分队发生冲突时,在演练遭遇战斗时,以及在纵深战斗中进行个别短暂情节推演时)是可行的。但是,这种方法原则上不能成为战斗行动推演的基本方法,尤其是在演练进攻与顽强防御的问题时。显然,战前双方行动推演的某些方法已经不适应新的战斗方式。如果还采用旧方法,在每一次演习中,调理员不但不能要求攻方快速展开进攻并坚决突入防御纵深,而且不管行动的特点如何都不得不强令攻方在防方面前停止行动。
此外,每次出现上述情况之后,攻方都必须向空地展开进攻,因为进攻只有在防方撤退之后才能继续进行。这就限制了部队的行动,特别是侦察分队和先遣支队的行动使进攻变成与战斗性质不相符的直线式的、按照教学法进行的行动。在这种情况下,防方也不能象实战要求的那样行动。他们不但不能进行顽强的防御战斗以击退逼近前沿的敌人的进攻和消灭突入防御纵深的敌人,而且一开始就被迫撤退。同时,由于拥有大量依靠公路运动的技术装备,部队的撤退需要很长时期,这就人为地造成战斗行动的停顿。
由于这些困难,有时就出现这样一种意见,即一方要演练突破,而另一方要演练顽强防御,这样的对抗性演习根本不可能进行。应该为对抗演习挑选这样的课目。防方不必固守已占地区,可以根据自己的决定撤退,而攻方则应演练突破预有准备的防御。
例如,1965年10月,在基辅军区的一次演习中,为攻方规定了突破预有准备防御的任务,为防方则提出了在宽大正面实施防御,把敌人阻止在中间防御地带的任务。这当然使双方行劫推演变得容易些。但是,以这种态度确定演习课目不能说是适宜的,因为这样会破坏双方战术情况的必要的统一。如果攻方面对的不是正常宽度的预有准备的防御,而是宽大正面的防御或仓卒占领的防御,则应根据敌情实施突破。和战斗开始时一样,进攻坚守某一防线之敌是一回事,而进攻实施机动防御之敌则完全是另一回事。如果不存在程式化的东西,则在这两种不同情况下战斗队形的编成和部队行动的特点应是不同的。同时,在这些演习中仍未演练顽强的防御战斗。在远东军区举行的某些演习中,为了改变这种状况,曾试图在防方由若干独立分队进行某些独立课目(在统一的战术情况下)的战术演习。例如,防方的一个营进行了前沿防御演习,另一个营则进行了纵深防御演习,而第三个营(部署在更大纵深位置)进行了反冲击演习,等等。在这种情况下,分队和部队得以就组织与实施防御的某些问题进行有教益的演练,并为攻方演练克服积极与纵深梯次防御创造了条件。但是,这种演习仍不能认为是对抗演习,因为在演习中防方整个来说是按照导演部的指示行动的,并且缺少与攻方相对的统一指挥。部队中的部分军官建议完全不搞对抗演习。他们认为举行带假设敌的单方演习更为适宜。这一切再次说明,不能再按老一套组织演习了,而需要寻找更加完善的符合变化了的作战条件的方法。近几年的经验表明,尽管困难很多,但是仍然可以而且需要举行对抗战术演习,其中包括攻防课目的演习,当然就更不用说行军与遭遇战斗,进攻实施机动防御之敌等课目的演习了。至少,可以使每一方在演习中根据自己的决心行动和充分演练自己的训练问题o经验表明,为此应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最初情况的设置和在演习中情况的发展,应能使双方如果不是同时但至少能轮流地演练自己的训练课目,从而达成演习的共同目的。
1978年,白俄罗斯军区按这种方法举行了一次有教益的演习。演习的最初情况是这样设置的:防方在敌人进攻开始前将自己的分队撤至纵深比较有利,因为这样可以减弱敌人的初次突击。防方真的这样做了。敌人楔入防御后即实施反冲击。当防御的稳定性被破坏时,总导演即以上级指挥员的身份,给防方下达顽强阻滞敌人的进攻、退向下一道防线并在那里组织顽强防御的任务。这样防方能够按照自己的决心撤退。总之,总导演在整个演习中所设置的情况应使双方都能按照自己的决心行动。在该军区举行的另一次演习中,为攻方规定了“行军和进攻仓卒转入防御之敌”的课目,防方则演练了在战斗中转入防御和实施防御战斗,最后实施撤退。攻方前卫和先遣支队从行进间冲击敌人前沿,但未获成果,楔入防御的个别分队被敌人的反冲击所消灭。在同攻方先遣部队的战斗中,防方演练了抗击敌人冲击、机动兵力和兵器以加强受到威胁地段的防御、实施反冲击和防御战斗的其他训练问题。随后,攻方指挥员决定使主力部队在数小时内做好进攻准备。防方受领了充当后卫的任务并按照自己的决心实施撤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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