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生死劫

第99章


我就提出来要求政府用我的钱(那时我的钱都被政府掌握着),买些衣服,免得我再生病(到我出狱时,我的体重只有八十几磅了)。
  六年半是很长的时间,没有什么东西吃。我提出了买衣服的要求,那时候,林彪事件已经发生,中国的情况有点向好的方面转了。大概毛主席也病得很厉害了。我虽然不知道林彪事件是怎么回事,但是我有感觉,因为我们每天都看报纸。另外,看守们在监室里收毛主席语录,毛主席语录前面有林彪写的前言。等到他们把语录发还给我,我发现林彪写的前言被撕掉了。因此,我就想,不对了,林彪出事了。要不然为什么把他写的东西撕掉呢?但是,究竟出了什么事,我不知道。
  天凉了,我冷得不得了。已经开始刮西北风了。到十一月,我就提出要衣服。他们看看我确实需要衣服。结果,有一天,监室的门一开,给我扔进来一个被包。我把被包打开一看,里面有个棉被、一件棉袄。这棉袄是我女儿的,棉被也是她的。这棉袄我仔细一看,就是文化大革命那一年刚新做的。嗯?穿了六年半怎么还跟新的一样?里子上也没什么脏的地方,不像是穿过很久的。我仔细再看,给我扔进来到东西里面,有一块毛巾。这毛巾正是文化革命开始时,我女儿用的洗脸毛巾。她很喜欢这条毛巾。怎么这孩子一条毛巾,可以用六年,还跟新的似的?再看,还有一个搪瓷的漱口杯,里面都是干的茶渍。当然,年轻人用它既喝茶,又漱口是可能的,但是,里面有茶,干在里面了,这不可能,它应该是洗干净后再带进来。
  我当时就想,这孩子出事了。在我进监狱不久以后,这孩子出事了。要不然这衣裳,她只有这么一件棉袄,怎么可能是这样?我最难过、最激动的时刻,就是看到这些东西。我就问那个管理人员。我一喊"报告!"他就来了。我跟他说:"这些东西都是我女儿的。"他说:"你不是要被子吗?要衣服吗?给你拿来了。"我说:"这些都是我女儿的。你们把她的衣服给我,我女儿她自己穿什么?""她是工作人员,她有钱,就不能买新的吗?"我说:"这是我给她做的棉袄,她还没穿坏,就去买新的了?这不可能。"我说:"你得告诉我,我女儿怎么了。""她好好的嘛,你问什么。"我说:"那你叫她给我写一个字条。""不成!不许你们通信。"问:六年里都不准你们通信吗?
  答:当然不可以。我还没有判刑。如果判了刑,我就得去提篮桥,真的监狱。我当时是在看守所。我在看守所一呆就是六年。
  我说:"你们就让她给我写"毛主席万岁",拿来给我看。这不算通信嘛。"毛主席万岁"有什么不能写的?让她写给我看,我就知道她没事。""不成。我们这没这个规矩。"说完,那人就走了。
  到晚上,换班了。我又喊"报告!"一连两三天,我问了好几个管理人员,他们都是这样说。我就越想越不对。我当时就有一种直觉,我觉得我的孩子死了。
  还有就是,监狱里有一个规矩,每个月十号,家属可以送东西来,每月一次。但是,从来没有人给我送东西。一直以来,一到十号这一天,我就情绪低落。因为听著别人一个屋子一个屋子,有人送东西,让他们签收据。我却没有一个亲人来。没一个人给我送东西。我妹妹在上海,就是那个共产党员妹妹,我女儿也在上海。怎么都不给我送东西?我想,可能她们是想和我划清界线,宁可不给我送东西。但是,我也想,不见得关在里面的那么多人,家人就不跟他们划清界线,也许有的人也是政府工作人员,甚至于共产党员,他们怎么都可以送东西呢?所以,我一直脑子里有这么个问号。
  现在,看到这些东西,我就觉得她是不在了。所以我出来一看,是我的干女儿,我的疑点就对上了。我就觉得我的孩子已经没有了。我想,一家人有血统关系,有时候,你就会有一种直觉:事情不对。她是死掉了。但是,我还希望,我是错了。我在汽车上就问我的干女儿:"梅平怎么没有来接我?"她就拉着我的手,说:"到房间里,我们再谈。"我想,当著出租汽车司机也是不方便。等开到一座房子,是政府派我去住的。我的干女儿就对我说:"梅平自杀了。"那时候,在上海跳楼的、自杀的人多得很。但是,我总觉得事情不对。第二天,上海电影制片厂的代表也来了,告诉我,通知我:"梅平自杀了。"这当然是官方的说法。我的书里都写了,我是怎样调查的。真正知道她是怎么死的,是在毛泽东死了以后。我平反了,别人才敢来告诉我。
  他们说,我女儿是从九层楼,在南京路,跳下来自杀的。但是,后来我知道这不是事实。是怎么回事呢?当时,过路的人把她的尸体送到医院,值班医生正好是她中学的同班同学,以后读了医学院。他一看是郑梅平,而且浑身是伤,跳楼自杀的人不会有伤。她是被他们打死的。
  问:那后来这件事情的真相有没有查清楚?
  答:他们只说是"迫害致死"这话怎么解释都行。而且,他们等我离开中国(也没有说出真相)。直到我在香港,看见《大公报》(我特别关心中国的事,在香港我还订《大公报》,我刚来美国的时候,还订过《人民日报》,现在我才不看大陆的报纸了),那时形势转变了,她那个当医生的同学,才说出来。
  我在香港,打开《大公报》一看(当时我离开中国才九天),《大公报》就登出来:上海召开公审大会,有一个人叫胡永年的,他是个工人,是王洪文的上海工人造反队的成员,他和手下的人打死了六个年轻人,其中有一个就是郑梅平。报上把郑梅平的名字也登了出来。我当时马上就明白了。我临走以前,一直盯著公安局,要求他们把梅平的案子弄清楚。他们跟我讲:你放心,我们一定要调查清楚。
  实际上,在我离开上海之前他们已经逮捕了这些人(不可能八天就把这个案子搞清楚)。为什么他们等我走了以后才公布出来呢?为什么他们那么快地给我护照,让我出国呢?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公审的时候他们不希望我在场,因为《大公报》的报道说,受害的人,都是"迫害致死",六个青年都是出身不好的。被迫害致死的人的家属除我以外,都在公审现场,凶手胡永年被判死刑,是缓刑,结果大家一致表示拥护这个结论。他们就知道,假如我在那里,我就不会拥护,我会站起来,要求判死刑,立即执行。因为中国的法律,凡是杀人犯都是判了死刑,立即执行的。结果,这个人在一九九五年,就被放出来了。他从八○年到九五年坐了十五年监狱,我那时候还订《新民晚报》,《新民晚报》报道,胡永年被放出来了,他的儿子孙子儿媳妇到监狱门口去接他。胡永年,这个人的名字我至死不会忘记。
  问:那么,关于梅平死因细节就没有从其他的途径上得知吗?
  答:没有。政府从来就没有说过,就是说她被"迫害致死"。但是,关于我的事情,他们来给我道过歉的。
  问:您的书中说,您出国的时候,是一个人提着箱子,带着二十美元,又是坐轮船……答:对了,我是八○年出国的,那是邓小平刚刚恢复工作。
  问:您能不能回忆一下您离开中国的那一天?
  答:离开的那一天,是这样,在这以前,也就是毛泽东死后,他们就已经叫我到政协去工作,不是在里弄里。政协的成员多是女的,她们也要为我送行,但是,码头不准她们上去。她们弄了一辆面包车,我只带了一个箱子、一个手提包。当时下著毛毛雨,那是九月二十七号。我在码头大门前下了车,她们不能进码头。我等了一个小时,然后是过海关,很多人排着队,他们检查行李非常仔细,费了相当的时间。在这之前,我就考虑过,要不要把郑梅平的骨灰、还有我先生的骨灰带在身边。后来,我想不要带,因为他们的骨灰是装在塑料口袋里,我说是骨灰,海关人员也许会认为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反而担误了事情。所以,我就把骨灰交给我干女儿了。
  问:到现在也没有带出来吗?
  答:后来带出来了。一九八八年我把他们洒在了太平洋里了。那时我去夏威夷演讲,我租了一条船,把他们撒在了太平洋。我想,太平洋连着上海,又到澳大利亚,也能到美国。
  离开中国那一天,我就一个人等著上船,当然我感想很多,我知道我不会再回来了。
  我书里的结尾部份,我是这么写的,我说:"在我这一生,曾经很多次离开上海,就像今天一样,站在轮船的甲板上,但是这一次我的感觉和过去都不一样。我心里非常沉重:第一,我想我的女儿。照自然的规律,是年老的应该先死,年轻的人应该活着,应该是她,而不是我到别的地方去,建设一个新的生活。还有一个原因使我心情很沉重,就是我这次离开我自己的祖国,是永远也不会再回来了。这是我出生的地方,我对祖国有很深厚的感情。的确,我站在甲板上流了泪。泪水和雨水合在了一起。"我的书就是这么结束的。
  问:那么,您这么多年,从来就没有想到要回去吗?
  答:我跟你讲,在美国,一个老年人,没有家、没有孩子、没有亲人,是很苦很苦的。我现在已经到了这种地步。我还开汽车,但是我的关节炎很厉害,永远是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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