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伦·艾弗森传

第2章


阿伦·艾佛森自1975年以来的34年人生是一个浑然的整体,一个漫长的故事。乔治城大学的闪电、费城的孤胆游侠、3号的神话、NBA史上最矮的得分王、嘻哈文化之王、那个愿意终老丹佛的掘金3号、那个以350万年薪签约孟菲斯的老将、那个在1997年以垄沟头出现而2009年又剃平头发的弗吉尼亚青年,被世界误解、苛求、责备、赞叹、敬畏的人,是一个奇妙的混合体。
如果说,有什么东西比他在场上疾风穿行更精彩的,那就是迄今为止他34年的命运故事——所有人的命运都是独一无二不可复制的,而他尤其如此。
张佳玮
2010年1月
15岁时,安·艾弗森迎来了人生第二个转折点。三年前她12岁时,她的妹妹跑来告诉她,“妈妈出事了”。然后她亲眼看着母亲因医疗事故死亡。而这一次,一个医生面无表情地站在她面前,轻描淡写地说了句让她天旋地转的话:
“您怀孕了。”
忽然之间,她就没法过以往的日子了——本来,15岁小姑娘,可以在犹太区打架、吵嘴、捉弄手脚慢的老商贩,胡作非为,快乐得像只狡猾的猫。她爸爸威廉·艾弗森和四个女人生了十七个孩子,她是老大。许多人都说她像她爸爸。她健壮、结实、活泼好动,爱打篮球,街区的小伙子都爱和她闹。谁给她抛个蔑视的眼色,她就敢上去和人打一架——可是,这样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她有了个孩子。
好了,得想法子应付这个小玩意。
20世纪70年代的黑人街区,15岁怀孕的姑娘比遍地踢啤酒罐的野猫都多。好吧,那就等孩子出生呗。结果,为了抢男人,她和一个姑娘打架,被姑娘叫来的两个男人打败了。安·艾弗森去了弗吉尼亚的汉普顿,那里是她的娘家。一路上怨恨着那个男人:那个和她恋爱造就了肚里这孩子,然后又抛弃她的男人。
在汉普顿,她情绪宁定了下来。她决定生下这个孩子。女人迟早都要过这一关的,何况,周围七嘴八舌地建议说,“生个男孩子,你会有所依靠。”她甚至早早决定了男孩儿的名字:“如果是男孩儿,就叫伊泽尔(EZAIL)好了。”
可是,1975年6月7日那天,当她的第一个男孩儿出生时,她却改了主意。她想起了那个混蛋——这时他本该在床边抱起孩子做慈父嘴脸的。算了吧,那时他也只有15岁,胡须都来不及长硬,在哈特福德念中学。可是,他毕竟是孩子的父亲。伊泽尔,留给孩子做中名。这个孩子的姓氏随了母亲——艾弗森。而名字,随了父亲——阿伦。
阿伦·艾弗森,1975年6月7日,出生于弗吉尼亚州汉普顿。安·艾弗森后来说:“我发现他的手臂非常长。我想他能当个篮球手。”孩子的昵称用了两个舅舅的名字:布巴扎克。
那个给了阿伦名字和生命的家伙,也就是那个有爹名没爹样的二愣子,名叫阿伦·布鲁顿。这厮始终没去汉普顿看自己的孩子和女人。知道安·艾弗森怀孕后,他就跟所有闯了祸不知道如何收场的毛头小子一样,完全负不起责任;——或者,不想负责任。很多年后,他接受采访时,蹦出来的理由显示他完全不算个爷们儿:“我也想去看他们,可是我也只有15岁嘛。”
安迅速做了她人生的重大抉择。她没有像其他贫民窟女人一样,生个孩子当猫狗一样弃之不理,恍若无事地接着过日子。她转移了人生重点,迅速完成了从一个好动少女到一个负责母亲的转变。阿伦·布鲁顿?既然这个可怜虫负不起责任也不想负责任,那就再见了。
汉普顿这个布满暴力、毒品,而且还害死自己母亲的城市,让安·艾弗森深感厌倦。一个单身母亲,带着孩子在这个腐烂的沼泽里成长,显然是桩艰难的事。幸而,不久她遇到了新男朋友迈克尔·弗里曼,一个至少可以依靠的男人。
这是阿伦·艾弗森的新父亲——虽然小艾弗森,很长时间,都不愿叫这个不爱笑的弗里曼做爸爸。
他们所住的地方,是汉普顿行政下的独立市——新港,这是个盛产运动员、流行斗狗的市井之区。新父亲也没有完全担负起一个父亲的责任。如果你剖开阿伦·艾弗森的脑袋,提取他的童年记忆,会发现几个街区之外的枪声,角落里毒贩小声交流、打斗、谩骂,未成年人隐瞒年龄买来的酒瓶,停电、停水,空荡荡的厨房,下雨天泥泞的地板。安·艾弗森和弗里曼抓紧一切时间吵架,互相推搡谩骂,发泄对生活的不满,剩下的时间就各自出外谋生填饱肚子。弗里曼假装内行地去贩毒,做贼心虚地躲避警察。而安·艾弗森去打字、洗衣服、修电路、当司机,忙里偷闲还生了两个女儿。
可是,她从来没有向命运示弱。她没有去找过阿伦·艾弗森的生身父亲。她也没有怨恨这个改变了她命运的孩子。就在外面枪声四起、杀声连天、白粉飞扬的环境中,她教导艾弗森像她一样,用拳头去对付那些试图以强凌弱欺负自己的孩子。她不断对阿伦·艾弗森说:“你一定会有所作为,你一定要努力,好好生活。”
街区位于汉普顿的排污管道上。于是,每当排污管爆裂,街区就成了下水道的延伸。墙壁时常潮湿到发霉,房间里到处是腐烂和死亡的气味。这阴暗潮湿、随处是死亡与罪恶的街区,以及他那坚韧的母亲,构成了阿伦·艾弗森的世界。他和他的母亲一样,就像在死亡沼泽里生长的植物一样,吸取一切可以吸收的养分生活着。他没有富家子弟那么幸福,能生活在阳光海岸名车别墅的世界。他的世界,阴暗与快乐参半,危险与幸福并存。他必须不择手段地抓住一切,以免沉沦进那已淹没他许多伙伴的泥潭。他变得机警、聪明而又坚韧。他周围的伙伴在一次次枪击、追逐、逮捕和械斗中或伤或死,他亲眼看到过许多鲜血。在他的世界里,只有一线始终光明温暖的希望——母亲满头大汗、衣衫褴褛地对他说:“一切都会好的,你一定会扬名立万。”
如此这般,阿伦·艾弗森在齐膝深的污水、灰头土脸的母亲和死亡如乌鸦般漫天乱飞的街道中长大了。在他后来名动天下的那些文身中,最重要的一个便是他心口上母亲的画像。
“我不崇拜任何明星,我只崇拜我的母亲。我庆幸,我是她的儿子。”
很多年后,他还会如此补上一句:
“我最怕的是妈妈死去。所以,为了免得痛苦,有时我真希望在她死时我已不在世上了。”
因为,在那风声鹤唳的岁月,当上帝、政府、父亲和朋友都似乎靠不住时,只有母亲在他身后,把手放在他肩上,对他说那些温煦的话语。母亲与自己的努力便是生活的全部,是与这黑暗之街战斗的武器。
如果艾弗森没有去打职业篮球……他会成为NFL的超级四分卫吗?至今迈克尔·维克等天才橄榄球手都为这个可能性而激动。
2001年,美国橄榄球联盟(NFL)的亚特兰大猎鹰队,在美国橄榄球大联盟选秀会上以状元签选中了四分卫迈克尔·维克。记者们纷纷问这位爷:“您和阿隆·布鲁克斯哪个才是老家新港出过的最好四分卫?”维克一笑:“都不是,咱老家出的最好四分卫,现在打NBA呢。”他指的是阿伦·艾弗森。这是阿伦·艾弗森少年时最爱的运动:只要有空,他就会把时间消磨在橄榄球场上。没有护具,场地危杂,都没法阻挡他去寻求刺激。每场比赛,他会在进攻时长传指挥或亲自跑动,在防守时拼力阻截对方。在开球时,他需要独自带球向对方腹地冲刺,在被那些怪物们——合计重量不啻为一卡车大肥猪——按倒前跑得越远越好。他爱上橄榄球的过程顺理成章。他没机会在少年时接触公子哥儿们喜好的高尔夫球,也不可能好整以暇地摆弄球杆去对付桌球。橄榄球是美国街头巷尾最热烈的运动。碰撞、冲刺、斗智斗勇、瞬间决胜负。他是在枪械与毒品的街区长大的,子弹在窗外飞过时,死亡离他曾经只有几厘米。他什么都不怕。只有橄榄球这样刺激的运动,才能点燃他的血液。面对列阵而来的敌人,他一个人独对,把他们甩在身后,在倒地前扑过码线,然后起身嘲笑大个子,对他们做鬼脸,看他们面红耳赤。这是他的最大乐趣。
他的朋友被街区的罪恶不断吞噬,因此,他习惯了自己一个人。他习惯一个人模拟与全世界战斗的游戏,然后满身大汗和伤痕回家。他的体格并不健壮,但正因为此,他才更爱橄榄球——因为除了打架之外,他还能把握橄榄球场上的机会来对抗更健壮、更凶恶的对手,然后战而胜之。
他的母亲和他的街区,教会了他丛林法则——丛林中的动物不懂得怜悯,只有弱肉强食才能生存。而他,就是在这残暴、智慧、弱肉强食的运动中获得了生活下去的乐趣。也在这项运动中,无意间,他获得了一些能力。在四分卫位置上,他学会了迅速决策、快速突袭和灵巧躲避对手,就像一只飞鸟逃避群兽的围击。在角卫位置上,他学会了捕捉球飞翔的线路,学得了纠缠对手的韧劲。在接球回跑的位置上,他更学会了末日狂奔的一往无前、始终不渝。在橄榄球中,他变成了一头眼光锐利、快似闪电,同时又坚韧不拔的猛禽。
速度、强韧、扼杀对手、末日狂奔、弱肉强食、你死我活。这些字句,随着橄榄球刻进了阿伦·艾弗森的灵魂之中。
安·艾弗森曾经打过教会女篮。她念念不忘孩子出生时的长胳膊,她觉得那是儿子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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