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游之与光同尘

105 约会


    虽然南仲远没空,但是程曦带他们去的意大利餐馆还是颇让人满意的,装潢很有文艺气质,地中海风格的四角穹顶,灯光柔和,还放着优雅的钢琴曲。( 起笔屋)整个店堂也没几张桌子,大厨是意大利人,上主菜的时候还出来跟他们打了招呼,只不过白小胥吃鹅肝吃得正HIGH,脸都快埋到盘子里。
    白小胥这种人,你是没办法指望他自己反省发现自己是一只巨型电灯泡的,非但如此,他一边嚼着三文鱼一边大肆点评:“程曦,你找的店不错,比那个变态上次带我去的意大利餐厅好多了。”
    林郁对他一直对某个“变态”充满敌意的行为十分不赞同,皱着眉头看了他一眼。
    程曦也不恼,顺手把手机放了下来,手臂支在桌上,十指交叉,笑得温文尔雅:“你说的变态带你去的是哪里啊?”
    “也在这附近……这里是靠近静安寺是吧”白小胥趁着晏斯梵不在,大放阙词:“他骗我说有好吃的,带我去那个酒店,就是楼好高的那个,结果那个餐厅叫什么莱昂纳多达芬奇,里面还放一堆油画,简直太装逼了,菜也不好吃,就樱桃还不错,我都没吃饱。那种华而不实的地方只有暴发户才会去的,好好一个餐厅,起个画家的名字,是不是还要往菜里面放颜料啊……”
    程曦一直面带微笑地听他对晏斯梵口诛笔伐,听了半天,然后把桌上的手机拿了起来。
    “阿梵,都听到了?”
    白小胥的话戛然而止,叉子上的牛排“吧嗒”一声,掉在了盘子里。
    那瞬间他的表情简直是太精彩。
    “……我都听到了。”手机里传来晏斯梵慵懒的声音:“真巧,我现在就在那个只有暴发户才会去的酒店,你们在AdDomus吧,等我吃完这份加了颜料的烤龙虾就过去……”
    白小胥脸上的表情已经是万念俱灰了。
    “你……”他瞪着程曦,简直是痛心疾首,程曦不为所动,悠然自得地耸肩,他只好去瞪林郁。
    林郁正在努力把牛排切下来,程曦顺手把他盘子拿了过来,一块块给他切好。林郁腾出手来,发现白小胥在瞪自己,满头雾水:“怎么了?”
    “这个人渣欺负我!”白小胥怒指程曦:“他竟然联合那个变态一起暗算我!”
    “程曦不是人渣。”林郁神色严肃起来:“而且你一直歧视有心理疾病的人是不对的……”
    程曦切好牛排,摸了摸林郁的头。
    “我早告诉过你的。”他对着怒发冲冠的白小胥笑起来,薄唇带着笑意一字一句地说:“打扰人恋爱,是会遭天谴的。”
    -
    白小胥被晏斯梵拎走的时候,已经上了甜点了。白小胥同学大概是抱着被人欺负了要吃回来的心态,在晏斯梵到来之前,马不停蹄地吃了两份三文鱼,一份鹅肝,还有半份牛排。可惜大业未成,他还没把程曦钱包里的钱吃掉一小半,晏斯梵就到了。
    白小胥这人就跟炸毛的猫一样,虽然自己也是个没谈过恋爱的童子鸡,但是整天一副“我很懂人情世故我是恋爱专家”的样子,自我感觉良好得很——当然他也只能唬一唬林郁了,后者对人情世故和恋爱都是一窍不通,经常被他的馊主意唬得一愣一愣的。
    晏斯梵一到,看了这场景,简直是又好气又好笑。
    AdDomus里面都是西式的两人桌,灯光音乐气氛无一不是最好,隔着桌子和长颈玻璃瓶中的玫瑰,两两对视,简直是约会的圣地。也只有白小胥,硬在两人侧面加了一张椅子,而且点了满桌食物,吃得正欢,晏斯梵到的时候他正在对付一份牛排,三文鱼都已经干掉两盘了。吃得热火朝天旁若无人,还要林郁给他递盐罐,怪不得程曦对他这个巨型灯泡忍无可忍。
    林郁看见晏斯梵,惊讶了一下,“啊”了一声,没叫出晏斯梵的名字。说了句“圆周率”。
    “晏斯梵。”晏斯梵也不恼,自报家门,翘着一边唇角笑:“白小胥一定跟你说了很多我的坏话。”
    “才没有。”白小胥简直要掀桌而起,好在他神经大概还没粗到无药可医——当然也可能是舍不得桌上的食物,他只是重重地拍了下桌子:“我说的都是实话,你自己说你是不是精神分裂哎唷……”
    晏斯梵像揪住一只猫颈后的软毛一样,捏住了他的后颈,白小胥怕痒,连忙一缩,晏斯梵已经把他从椅子上拎了起来。
    “走了。”晏斯梵懒洋洋地和程曦打招呼,手上捏着白小胥的力道却一点不减,白小胥又痒又暴躁,整个人扭来扭去,挣脱不了,把自己扭得像根麻花。
    “对了,”程曦一边给林郁倒酒,一边还不忘补上致命一刀:“他刚刚在车上的时候,还说你肯定是个同性恋,因为不敢出柜所以心理扭曲。”
    “我哪有说不敢出柜哎哟放手,放手……”白小胥属于就算被掐住七寸还不安分的那种,晏斯梵稍微加重了力度,他被捏得筋酥骨软,大叫:“有种你捏一辈子哎哟我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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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无关人等白小胥已经被清理出场,但是两个人之间,也只是林郁认真吃着东西,程曦替他把额前头发别上去而已。
    “头发有点长了。”程曦俨然是照顾林郁的保姆一样:“等会带你去剪头发。”
    “嗯。”林郁安静地点头。
    “剪短一点好了。”程曦玩完他头发,手指仍然在他耳廓上流连:“把耳朵剪出来。”
    薄薄的耳廓,被他轻捏了两下,轻易就红了,红也红得跟玛瑙一样,烫手。林郁茫然地抬头看着他,不知道他为什么要捏自己的耳朵。
    餐厅灯光柔和,坐在自己对面的人,看着自己的目光,永远都是这样充满信赖,带着温暖,带着光芒,让人忍不住地想要……彻底侵占。
    程曦捏住他下巴,凑过去吻了他。
    就算最近常常被程曦这样突如其来地吻,林郁还是有点惊慌失措。他在这种事上似乎永远是新手,每一次都慌张得屏住呼吸,青涩得不像个二十岁的成年人,但他的味道,却是这世间绝无仅有的甜蜜。
    灯光旖旎,连音乐似乎都暧昧起来,这个吻似乎带上了点其他的意味——十分危险的意味。
    林郁紧张地揪着自己的裤子,这已经成为他这段时间被“袭击”的习惯性动作了。缺氧,头晕,心脏像淹在汽水里,无数的气泡争先恐后地往上冒、往上冒,意识变成了氢气球,轻飘飘地飞起来。
    又是在窒息边缘被放过了。
    像从天空回到喧闹的人间,耳朵里嗡嗡地作响,血液全集中在了脸上,烧得皮肤都微微疼了,眼睛里水汽弥漫得有点看不清了。
    被啃咬得微肿的唇,带着水雾的眼睛,和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的眼神。
    是比桌上的提拉米苏可口一百倍的宝贝。
    不过,也只能到这里了。
    “还是不习惯吗?”程曦摸了摸林郁的头发。
    “还……还好。”出身书香世家,对于讨论这种事自然不是很擅长,林郁被问得局促起来,本能地靠向自己熟悉的领域:“不过,如果大脑经常性地缺氧的话,会对神经系统造成损伤,导致记忆力下降……”
    程曦已经习惯他这样的语言习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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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完饭出来,天已经擦黑了,外面景观树上的霓虹灯像流星一样,元宵灯节,到处都是火树银花,天色是朦胧的黑,又下了小雪,程曦替林郁打着伞,自己肩头却积了薄薄的一层雪。
    虽然林郁做起实验来温度掐得分毫不差,但是自己在生活里却连什么时候添衣减衣都不知道,所以林妈妈给他准备的冬天的衣服都是羽绒服,偏浅色,柔软的衣服,衬着林郁总是一本正经的表情,有点忧国忧民的味道。
    程曦送林郁回了寝室,中途还有人电话约他出去喝酒,他笑着拒绝了。那人大概这辈子都没遇到程曦态度这么好的时候,挂电话的时候都有点语无伦次了。
    送到楼下,林郁站在楼道口。
    “你要回去吗?”他问程曦。
    也只有程曦,听得懂他询问的意思。
    “我要回酒店去了。”程曦跟他交代自己的住处:“学校我不准备回了,我辍学了。”
    林郁顿时露出了思索的表情。
    “辍学……”他努力斟酌着词句,不让程曦觉得‘受伤’:“辍学是不对的,人要不断地学习……”
    程曦摸了摸他的头。
    “嗯嗯,我知道。”程曦耐心地跟他解释:“但是学校已经没有我想学的东西了,其实社会上也能学到很多东西的,是吧?而且我现在是事业期,不是学习期了。”
    林郁半懂半不懂地接受了他的答案。
    “但是,你还是要住在安全的地方。”林郁告诉他:“二十岁才算是完全成年,酒店的环境太乱了。”
    程曦笑了起来。
    “说到这个,”他声音温和地问林郁:“小鱼留学的事情,都办好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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