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SS请放手

第36章


无论如何,这份关怀,自己已经没有资格再拥有了。
陆子川感受到江一米心情的变化,眉头皱的更紧了。江一米不想再依赖,无论是陆小海,还是陆子川,因为依赖会是一个人的死穴。
她看着杯子里袅袅泡起的茶叶,冷冷的说:“要搜我的箱子,可以。搜到了,我给大家个说法。但如果搜不到,还请陈小姐,你给我个说法。”
陈一诺沉不住气了,恼怒道:“你要什么说法,你知道那个金步摇多少钱吗?如果真的搜到,够把牢底坐穿了。”
江一米笃定地说:“那好,咱们今天就请警察来,搜到了,我坐牢。搜不到,你们诽谤我,你坐牢,怎么样?”
陈一诺没想到江一米这么强硬,想了想,说:“好,就按你说的办。陆叔,请你打电话找个警局的见证人来。”
在等着警局来人的过程中,屋子里静的连一根针掉在地下都能听到,各个在想着各人的心事儿。过了一会儿,陈一诺说:“本来我们事情不必搞的这么复杂,江小姐执意如此,我也没有办法。”
陆小海斜了她一眼说:“陈小姐,你可千万别这么说,你那金步摇是祖传的,这个责任别说江一米,我们谁也担不起。这次要是找到,我建议你就天天戴在身上,这种价值连城的东西,我们小门小户的可没见过。”
陈一诺委屈的眼泪都快掉下来了。昨天晚上和他们一起出去玩,她以为和陆小海建立起了友谊,他和陆子川那种冷冷的表情还不一样,陆小海很宽厚,很温和,也细心体贴,非常会照顾人,能体贴到女孩的心思。
昨天晚上,他不再喊她“陈小姐”了,而是喊她“一诺”,这么短的时间,陆小海不但对她生疏,而且客气里面还有三分恼怒了。
一定是她,都是因为这个上不了台面的女人。陈一诺的人生顺风顺水,父慈母爱,富甲一方。一直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生活,什么时候受过这种挫折。
门铃响了,与陆家相熟的一个警官走进来,听闻了经过后,打开江一米的箱子,陈一诺貌似平静的看着陈警官检查里面的每一件东西,但喝水的时候不小心洒了出来。
“怎么样?”检查完,陆小海问。
陈警官摇摇头说:“没什么东西”。而陆大松却被江一米箱子里一张相框吸引住了。相框里的女人年轻秀美,笑容温柔恬静,一双会说话的眼睛温和的看着屋子里的人。
“不可能。”陈一诺失声说道。
    正文 三十七章:青春是用来回忆的
    书香屋 更新时间:2013-6-9 8:05:33 本章字数:3486
“怎么不可能?”江一米敏锐的抓住陈一诺话里的漏洞:“在我的箱子里找不到你的金步摇怎么就不可能了,陈小姐,这个事情你还真得给个说法。”
陈一诺眼神透出明显的慌张,她向周嫂看去,周嫂慢慢的摇了摇头。
陈一诺说:“慢着,我再检查一遍。”她把江一米的东西仔细搜了一遍,一无所获。
江一米淡定的看她翻来翻去,嘴里噙着一抹若有若无的笑意。陆大松说:“好了,陈小姐,别误了江小姐的飞机。”
江一米收拾好东西原来准备离开,陈一诺说:“金步摇找不到,屋子里的人都不能离开。”
江一米问:“你有搜查证吗?你有拘留证吗?如果有,我愿意配合。如果没有……那就对不起了。”
江一米拿着行礼,正想扬长而去。突然屋顶的吊灯轻轻的晃动,江一米惊呼了一声“有地震”。
陆子川一个箭步奔到江一米面前,连拉带拽的把她带出门去。而陆小海第一反应是去拉陆大松,陈一诺却很反常的去拉江一米的箱子。
走出院门,却是一场虚惊。江一米在归途中,想起陆子川在危急的时刻一刹那的手足无措,突然觉得,释然了,没有爱,也没有恨了。
在危急的时刻,每个人的第一反应都是发自内心的。陆小海选择了亲情,他没有错,因为离别的这些年,他会寻找回来的亲情会更加珍惜。而陈一诺选择了自己的箱子,这说明箱子里有她需要的东西。
江一米在飞机上拿出那支金光闪闪的步摇,本来她并不想要。但是,昨天收拾好行李,明明是提手朝里放的。早晨起来却朝外放了,这让一向细心的她觉出了异样。打开箱子看了看,就看见这支漂亮的金步摇赫然的躺在盒子里娇羞地展示着无限风情。
不是她的东西她不要,但送到她门上来的东西,那叫盛情难却,怎好拒绝啊。其实,她也不是爱费心思的人,皮箱里面有一个夹层,她直接把它塞在夹层里面。东西肯定是周嫂打扫卫生的时候放进去的,她一味的在原来的盒子里找。看见盒子里没有,早就吓慌神儿了,只怕现在陈一诺还在怀疑周嫂私吞了这步摇。
江一米并非不聪明,有些事情不是她不会做,而是她不愿意。
回到米江,江一米一个人在家里收拾以前的东西,准备把不用的都丢掉,就像丢掉一部分记忆,轻装上阵一样。但是,却翻出两本笔记本,其中有一本发黄,是自己年少时期写的东西,而另一本厚厚的发黑,并且上了锁。
她拿出黄色的笔记本,翻开是一串稚嫩的字迹,那是年轻时候写过的一段文字,关于她和李小刚,现在再翻出来看,恍如隔世。
“1983年的春天,小河两岸的桃树开满艳丽的花朵,夹杂着嫩黄的野花,碧绿的树叶,一副烂漫又烂漫的小镇三月图景。在那一年,我第一次见到他。
第一次见到他,是三月的一个晚上。传闻镇里李某从集市上买来一男孩儿。
李曾是镇郊民兵排长,脾气暴躁,性格乖僻,家里养了一把子水葱似的四个女儿,但是却没有男孩,这始终是个遗憾。
李在1983年的这一天,打算去集市买头牛,拿了850元,而正是这个数目让他从人贩子手里买回一眉清目秀的男孩。
听闻此事,好事的邻居都前去观看,5岁的我也在其中。转过一条街才到他家,模糊记得那夜似有清冷的月色。
远远听见哭声,到了他家门口,一个男孩正奋力的边哭边向外爬,李在后面用订了钉子的鞋追着打。
他一抬头,我看见一双无比倔强的眼睛和一嘴参差不齐的牙齿,后来他说他的牙齿是因为在车上哭闹被人贩子给掰的。
而大人们去说话的时候,他却和我一起走到院子里,对一只绵羊发生了浓厚的兴趣。
六岁的时候,嘴特别的馋,在街上和奶奶玩耍,过来几个男孩,手里拿着半青的枣。
我看见以后又哭又闹,非要青枣吃不可,调皮的男孩子一个一个都过去了,他在最后,把手中的青枣分了一多半放在我面前。
孩子总是有点欺生的,很多人想欺负他,喊他“八百五”,也很少有人能真正欺负到他,因为他很能打架。
有一次他把一个喊他“八百五”的男生打的掉了两颗门牙,还有一次把一个女生的脸打肿了。
从六岁开始,我还有其他两个小伙伴常和他一起玩。但孩子的世界也是变化无常的,一有别人挑唆,我们有时候也喊他“八百五”,他也和其他两个小朋友打过架,好在他没有打过我,大概是因为我瘦弱的缘故,他说有一次他气的在地上打滚,但是还是没打我,对这个我没有什么印象了。
七岁的时候开始上学,我是好学生,坐在倒数第二排的木桌椅上,他是差生,坐在最后一排,砖垒的桌椅上。他坐在我后面,上课就睡觉。
但一有什么节目总是很积极踊跃。比如老师说,“今天我们学唱歌,有哪个同学上来先唱一个”,他就会第一个上去,唱个“大苹果”什么的。
刚上学的时候,粗心的我经常忘了带铅笔,他也经常性的把铅笔给我用,自己不做作业,每次都挨老师训。
期末的时候,为了假期作业能按时完成,老师把学生分为几个学习小组。优秀的学生做组长,带领大家共同学习。
几个小组长分派完毕,没有我。我有点失落。他从座位上站起来,向老师喊:“某某也学习很好,为什么她不是组长呢”,在他的强烈要求下,老师派了个第一小组副组长的职位给我,虽然这个副组长是可有可无的,但是也是他奋力为我争取来的。
八九岁的时候,他经常在晚饭后去我家玩。那时的我似乎对另一个男生有着朦胧的好感(很早熟吧),原因就是那个男生学习成绩好,经常在上课的时候站在讲台上,拿着教鞭领读。
他领读的样子让我印象很深刻。所以做游戏的时候我也很想和那个男生一组,但是由于我只是一个很不起眼的黄毛丫头,再就是做什么游戏都很笨,所以那个男生并不希望和我一组。
自愿和我一组的也只有他,很多时候他替我受罚,但是他学习很差,不过在打架上很有成绩,常和他在一起玩,也让我免受了很多欺负。
十岁那年的夏天,我们聚集了几个人一起去镇附近河边牧羊小河作为两个镇的分界线,紧紧依偎着我们的小镇。
河水清澈,有的老人打河水做饭。一到春夏之季,岸边碧草连天,堤上绿树成荫,是我们儿时的乐园。
那时我们每天一早把羊赶到河边,有时几个男生就去偷对岸的桃子,地里的瓜果,而胆小的我只有乖乖的守着羊群,等他们归来。
也就是那一年,他买了个的蝴蝶结给我,是一个黄色的,很普通,我没有戴过。
以后的几个夏天大抵如此,所不同的是,有点伙伴淡出了我们的生活圈,有的又加入,我们从放羊,又改为放牛,而我们两个一直还在。
十三、四岁是很害羞的年龄,也还一起玩,但不知怎么的就有了偷偷摸摸的感觉,心里不那么光明正大和理直气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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