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村庄里的中国

第2章


出国前,我曾经历过一次家里的老房子因移民建镇被拆得一干二净时的空空荡荡,谁知到如今连山川也变了颜色:河流和道路一样都被荒草淹没,村里的山地被村干部以极其低廉的价格莫名其妙地卖掉七十年,甚至连村庄附近长了一两百年的古树也被树贩子卖到沿海某省美化环境去了。 
    甘地曾经说过,“就物质生活而言,我的村庄就是世界;就精神生活而言,世界就是我的村庄”。其实“我的村庄就是世界”何尝不是一种精神生活。一个人,如果深爱着一个村庄,你摧毁了他的村庄,也是在摧毁他的精神世界。电影里那位甘愿与船同沉的“海上钢琴师”不正是如此么? 
    当这生命的摇篮沉沦时,我又一次感到了失去家园之痛。也正是因为这种耻辱和失落,有一次当我有事路过这个阔别已久的村庄时,我竟然只待了短短十几分钟——不是因为我匆忙,而是因为故乡不再。还记得海子吗?1989年春天,诗人回了一趟安徽老家,感到了巨大的荒凉,“有些你熟悉的东西再也找不到了……你在家乡完全成了个陌生人”。 
    (三) 
    然而,生活又是那样神奇,那些你仿佛已经忘记去做的事情、被抛弃的理想,总会派出信使,在你睡着的时候来敲你的门。 
    出国留学之前,我曾通读了十二卷本《胡适文集》。这套书让我有机会静下来,告别日日繁忙的工作,就像传说中的印第安人一样停下来“等一等自己的灵魂”,找回真正属于自己的生活。无意有缘的是,在我几年间日日辛苦写完了百余万字的评论,回国后认真读完的另一套书同样与胡适有关。这是因为我在南开讲授一门新闻评论的课程,内容包括上世纪三十年代胡适主编的《独立评论》。近一百年前的中国,那是一个多么似曾相识的时代!我常常想,今日中国人若想找到中国的前途,不妨从当年被日军侵华中断的诸多时论中去找,去那个开放而真诚的年代里找,许多观点足够自由与深刻。 
    一个村庄里的中国 文前部分 自序 我的村庄我的国(4)
    同样是在《独立评论》上,我读到了在今日中国一度成为“显学”的“三农问题”。从理论到实证,当时的许多学者、官员以及学生都参与其中。而在若干相关文章中,给我触动最大的莫过于农学家董时进发表在1932年的《乡居杂记》系列评论。正是这组评论的开篇让我重新拾起了归乡的热情: 
    我素来认为要知道乡村的秘密,和农民的隐情,惟有到乡下去居住,并且最好是到自己的本乡本土去居住。依着表格到乡下去从事调查,只能得到正式的答案。正式的答案,多半不是真确的答案。我因为要明了乡间的情形起见,早想回到我乡村老家去住些日子——不是去做乡村调查,只是去居住,希望藉着居住,自然而然的认识乡下。 
    感谢《独立评论》,它让我有幸认识了几十年来在中国一直被忽略与淡忘了的董时进;感谢董时进,因了他“到本乡本土去居住”的建议,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我终于离开了紧张而喧闹的都市,独自回到了故乡幽僻荒远的村庄,继续我七年前未完成的旅程。很显然,相较奥运,我更关注命运。心想虽然物质层面的故乡不再,但故乡的人还在。 
    也是因为写到董时进,香港中文大学中国研究服务中心的熊景明老师找到了我。2009年年初,在网上读到我的相关文章后,景明老师对董时进也表现出极大的兴趣,并且尽可能多地帮我搜集中英文资料,希望我在随后路过香港时去取。景明是一个对事业对朋友有着无比热忱的人,她给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是“如果你找到了喜欢做的工作,就等于一天也不用工作”。是啊,近十年来,我过的何尝不是如此简单而快乐的生活! 
    最为巧合的是,端午节去景明家中作客,竟意外发现我俩同一天生日,她长我三十岁,而且农历生日是各自老家的小年。感谢命运,因为寻书与写作,我的生活总是充满奇遇。 
    (四) 
    由于心中一直有这样一个愿望,又受了董时进先生文章的启发与鼓励,2008年学校一放暑假我便动身回了老家,继续做一些调查与随访。 
    一个多月后,我回到城里,并在MSN上遇到了《南方都市报》的何雪峰兄。雪峰兄做事利落,又是个热心肠,当他知道我回乡写作的打算,二话不说便邀请我在评论周刊上开一个“乡村纪事”的专栏,“写一年不就是一部书稿吗?”有这样一个专栏催自己完成一部书稿,我当然求之不得,即刻应允。就这样,这个专栏一直写到了现在,远超过了当时的一年计划。只是限于篇幅,每次完稿后我都会提前做不少删节。过去几年,由于稿约太多,有时候我一天会写三四篇评论,论速度也算是倚马可待。而现在,三四天也只能写一篇乡村专栏。一来稿子写得长,每期差不多都有四千字左右;二来精耕细作,翻阅搜集到的资料、淘旧书、打电话核实、在网上讨论,真可谓费时费力。 
    至于写作方法,我也想有些自己的尝试,即我所谓的“三通主义”:一是时间上打通。本书所要涉及的内容,既有我三十余年的亲身生活阅历与见证,有过去六十年中国农村建设的荣辱与沉浮,同时不忘打捞民国时期那一代乡村建设者的努力与挫折,即我说的打通三十年、六十年与一百年。简单说,借着乡村这个题材,我试图以自己的方式解释二十世纪的中国历史,探寻历史何以至此。二是地理上打通。我出生在乡村,后来进了城,又出国留学,跑了些地方,我不想在写作中辜负这种阔远。这也决定了本书写作是以我老家农村为原点,扩散到周围村庄、一个县、一个省乃至全国,包括我所亲历的城市文明、我所了解的国外乡村生活。三是理性与感性打通。我实在无法用行话来写作,正如我过去无法用新华体去写新闻。现在同样做不了那种只讲枯涩道理而淹没自己个性,甚至隐藏写作情感的学问。我只能一如既往,坚持我所坚持,一方面在材料与逻辑上做足工夫;另一方面也要让读者看到我的写作不只是一种理性的思考,还是一种关乎心灵的生活。 
    一个村庄里的中国 文前部分 自序 我的村庄我的国(5)
    几年间不断回到乡村,也是我不断思考与修正观点的过程。十年前我认为我的村庄很快就要消失,不过后来我慢慢改变了主意。正如我提到的法国人在大规模城市化过程中重拾乡村主义一样,我同样相信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回到乡下去,我也会尽可能多地回到乡下去住。我看到乡村沦陷,也看到乡村在生长。 
    (五) 
    我的家乡在历史上堪称毫不起眼;她从没出过有名的物理学家、溜冰选手或总统;此地人多半是人性社会中极不显眼的金子;伐木工人、农夫、渔夫、长工、小工匠与制作扫帚的人……不善狡诈,拙于温柔,此外还有一份感动人心的耐性。 
    就在本书即将完成的时候,我终于抽空读完德国作家齐格飞·蓝茨的《我的小村如此多情》,并时常为里面的嗜书魔击退敌人的故事、乡间愉快的葬礼慨叹不已。大概六十多年前,蓝茨在书中虚构了一个叫苏莱肯的村庄,并且为它杜撰了二十个意味深长的故事。据说,蓝茨是为了让新婚妻子认识他的故乡,爱上他的亲友,才写的这本书。里面有对人性宽厚而幽默的嘲讽,有对自然与传统价值的脉脉温情,以及对工业社会的审慎质疑。如蓝茨所述,重要的是通过这些故事他完成了对乡土含蓄的爱意表达。 
    书是几年前在香港买的,之所以直到最近才开始读它,是因为我过于享受这个书名,以至于我都不忍心去翻开。和苏莱肯不同的是,小堡村却是真实的。我能在GOOGLE地图上精确地标出它的经度和纬度。它至今依旧贫穷落后,没有水泥路,没有公共路灯,每次回去都让我有一种深彻骨髓的痛感。偶尔,我也会问自己为什么经常回来。当然我自己更清楚的是,我愿意花几年时间来写这本书,既是因为我有着诠释时代的热忱,也有着敝帚自珍的心结。我的村庄是一个能够让我褪去浮华、回归安宁的所在。我常和朋友们谈起,夏夜,每当我躺在故乡的屋顶上,看满天繁星,我的生命仿佛立即回到原点,人生的一切苦楚都烟消云散了。 
    有件事我一直难以释怀。八十年代读中学的时候,我曾经迷恋写诗,并在学校创办了文学社。有一天我去上学,正好与村里的一位伯伯同路。一路上我们不经意地聊着。当这位伯伯问我将来有何打算时,我毫不犹豫地回答“给你们写诗啊”。我天真地以为这位伯伯会夸我关心农民命运、有理想,然而得到的却是一声叹息——“写诗有什么用?我们又看不懂。” 
    那是我年少时刻骨铭心的一幕。我知道,那位农民伯伯同样是看不懂这本《一个村庄里的中国》的。可我能给他们带来什么呢?我已经将我的生命交付给我的文字。这方面我真的是有负父老乡亲了。如果我做官或者经商,对于他们的命运会有货真价实、立竿见影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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