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记者实录的日军暴行

第26章


一个伤兵向日本军官或军医抗议,后者批其颊,伤兵再表示反抗,便给拖出戮杀。    
    第二一一件一月二十五日下午,鼓楼医院来了一个女人,据她报告,夫妇两人住在难民区圣经师资训练学校附近的草棚,十二月十三日,日本兵把她的丈夫捉去,同时把她带到南城某处,每天奸污七次到十次之多,夜间则予以休息的机会。她已身染三种性病,梅毒,白浊和下疳。五天以前,始获释放,重回难民区。    
    第二一五件一月二十八日下午九时,日本兵闯入中山东路的天明(译音)浴室,向工役勒索钱币,并开枪射击,伤二人,死一人。按该浴室由自治委员会主持复业,曾受日军的特别保护。    
    第二三○件一月二十九日,某姓少妇(二十二岁)从难民区回三牌楼三号住宅,被日本兵奸污二次。几天前,她的丈夫回家时,被日本兵刺伤。    
    第二三二件一月二十九日,陈王氏(二十八岁)回家,并有女伴同行,路上遇三个日本兵,百般恳求无效,被拖入店堂强奸,陈王氏继续污辱三次。    
    第三三七件一月二十九日下午,姚某及其家人回张府园住宅,日本兵前往,劫去火柴若干匣。三十日,日本兵再往,剥去全家大小的衣服(八十岁的老妇也未能幸免),搜索银钱,一无所得。同时,邻居徐家,被劫去法币三元五角。二月一日,日本兵又往搜索。他们因骚扰不堪,想重返收容所。    
    第三五三件一月二十九日,三十九岁的黄陈氏,被日本兵轮奸十次以上。    
    第二二二件一月三十日,日方命令金陵大学蚕桑系校舍收容所内的一家难民,回到二条巷自己的住宅。当夜,三个日本兵破门而入,唤起男人。据他们解释,他们是侦探,一人携刀,一人携枪,一人徒手,吩咐大家不要惊慌,再叫男人睡下。搜索后,携刀的日本兵强奸十二岁的幼女,其余两个日本兵则轮污一个老妇,直到半夜始去。三十一日,全家重返收容所。    
    第二二四件一月三十日下午五时左右,妇女数百人恳求桑纳取消成议,她们不愿于二月四日离收容所回家。据她们说,与其回到家中后被奸被劫被杀,不如直截爽快就在收容所中送掉性命。她们这样说:“你们已经救了我们一半,如果现在不再照顾我们,就等于前功尽弃。送佛送到西天,好事做到底!”六十二岁的老妪回到汉西门附近的家中,当晚日本兵前往,欲加以奸污,她表示年纪太大了,当遭日本兵痛击。她不得不重返收容所。    
    第二九○件一月三十日上午十一时,金陵女子文理学院收容所内的一个小姑娘(约十一二岁),回到朝天宫黄泥巷十九号家中,四个日本兵加以轮奸。    
    第三七八件一月三十日,陈氏回家视察,在石板街遇到四个日本兵,拖入恒茂酱园,轮流加以奸污,事后释放。    
    第三三三件    一月三十一日下午八时,两个日本兵闯入三牌楼某宅。他们先爬上屋顶,窃听屋内是否有年轻的姑娘。七十一岁的老妪闻屋上有响声,走出门外,日本兵便从屋顶上跳下,闯入屋内,索取姑娘。老妪无从应命,他们即加以殴击。他们还想剥去她的裤子,她坚决不肯,头部又遭殴击。    
    第二二三件二月一日上午六时半,又有一群妇女向裴志恳切表示,她们不能够回去。昨天有一个妇人恐怕收容所封闭后,将失去所有被褥等物,携了两个女儿回到西华门家中。晚上,日本兵前往,欲强奸两个姑娘,她们不肯,便给日本兵杀死。所以,该妇人表示,回去是没有用的。与其在家中给日本兵杀死,不如于二月四日拒绝离开收容所而给日本兵杀死。    
    第三二七件二月一日下午一时,三个日本兵闯入鼓楼五条巷某宅,架去十一二岁的小姑娘。一月二十八日,三个日本兵已经光临过一次,污辱了两个女人。    
    第三八二件二月一日,吴金生(译音)回到光华门外家中,七个日本兵拖出一个老妇,强迫两人性交,他们在旁欢笑。    
    第三七五件二月三日,马氏回家,途经同仁街时,遇日本兵三人,拖入空屋,轮流加以奸污。(报告上由马氏打手指印)    
    第四四二件二月二日,乡人挑菜入城,在光华门附近,为日本兵所拦阻,叫他双膝跪落,并索“花姑娘”。日本兵又叫他丢下菜篮,他略一迟疑,即被枪柄击断腿骨。他走了两天才能够达到医院。
第三部分 劫掠·屠杀·奸淫第22节 外侨记录的报告(4)
    第四二六件二月五日上午,一个日本兵闯入汉西门五十六号曹曾氏家中,拟加以奸污,因家人唤到宪兵,未遂兽欲。下午五时,该日本兵又往,以刺刀戳伤曹曾氏的面部,送院治疗。据威尔逊说,面部伤势甚重,病人陷入半昏迷状态,头盖骨恐已碎折。    
    第四三○件二月五日,一个日本兵闯入西华门附近大中桥陈姓(译音)住宅,索取姑娘。因室内并无姑娘,该日本兵乃鸡奸十七八岁的青年。    
    第四三六件二月五日,三个日本兵闯入三牌楼郑姓(译音)老妪家中,一人把守大门,两人轮流奸污。这老妪已经六十多岁了。事后,一个日本兵还强迫老妪以舌舐拭阳具上的秽物。她的孙儿因为哭泣不已,被戳两次。    
    第四四四件二月六日,据一个受伤者来院报告,他在光华门外给日军服役一月,得工资三元,因为部队开拔,始恢复自由。他和几个朋友在宁海路上拾取若干空麻布袋,适为山顶上的日本兵所见,命令他们转身。他们转身后走了四十步路,一颗子弹击中他的左臂,伤势甚重,非锯去不可。    
    第四二五件二月七日,据报告,日本兵于二月六日下午五时左右,在百子亭后面击毙了三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今天午前,死者的邻居到我们的办公处来证实此事。下午四时半,一个姑娘来报告,被击毙的女人就是她的母亲,恳求我们予以援助。她的母亲于几天以前从收容所回家,携带所有现款,准备克勤克俭,另立门户。所以,她希望从母亲的尸体上觅取现款。    
    事实的经过是这样的:一个老年人携带椅子两只,沿铁丝网而行,为日本兵所拦阻,并立刻开枪射击。同行的女人因发觉老年人并未殒命,故唤来两个男人,随带木门一扇,拟将受伤者抬回。不料三人到场时,日本兵又开枪射击,无一幸免。    
    雷伯和密尔士两人偕该女前往出事地点,看见尸体四具,横陈血泊中:第一具尸体是老年人,第二具尸体是女人,第三第四两具尸体是两个男人,身旁是长方形的木门。    
    因为时间太晚,无法进行必要的手续,雷伯和密尔士两人决定于明晨报告自治委员会。    
    八日早晨,据自治委员会声称,他们已经知道这一件事情,他们的警察已经报告特务队。因此,我们决定再去看看实际的情形。德国大使馆的罗森博士适在我们的办公处,他表示也愿同往。    
    罗森、雷伯、史波林和史密斯四人同往调查,发现尸体四具,已于今晨由红字会移往附近小丘,准备掩埋,但地上和门上依然血迹斑斑。木门和椅子还在出事地点。出事地点和一池塘相近,离马路约二百码,离驻兵的地方更远。我们在出事地点时,附近并无日本兵。据该处一个乡民告诉我们,已有许多人回去从事耕种,但这一次事件又把他们吓走了。四具尸体用芦席包扎,老年人头发灰白,女人满手是血。    
    第四二八件二月七日,十二岁的幼女半夜被奸污,她是于昨天才和父母重返大方巷家中的。今天她的父亲又把她送回收容所。她的下体发肿,不能行动。    
    南京难民区国际委员会曾获得中国当局的完全承认,日本方面仅声称倘难民区内不驻扎军队,则日军不致故意加以袭击。    
    中国当局撤消难民区内无用的军事机关,固然很迟,在难民区内西南角的一架小型高射炮,也未经拆除,中国军队于十二月十二日的夜间,还通过难民区。但到了十三日的早晨,他们是完全退出了,难民区内双方军队并未真正接触开火。仅有日军的炮弹九枚,击中难民区的南部,死亡约四十人。因此难民区的发起人,一面预料中国军队的撤退和日本军队的进占,不免产生若干骚扰的事态,一面却希望经过了几天的骚扰后,即使生意不能立刻兴隆,田园不能立刻茂盛,至少正常的秩序当可恢复,难民获得帮助,当可重返旧居,过着平时一样的生活。    
    国际委员会与日军当局力求迅速认识。十二月十三日下午,日军先锋开入南京时,国际委员会主席即赴汉中路相迎,并向之解释难民区的情形。那一个先锋所携的军用地图上,并未指出难民区。十四日早晨,国际委员会曾向统率占领部队的长官送呈公函一件(第一号),但未予接受,谓此事须与特务机关负责人接洽,十五日中午,负责人原田少将接见国际委员会主席,事后巡视难民区一周,并访问难民区国际委员会总办公处。    
    第一号文件(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十四日国际委员会致日军当局公函):    
    径启者:贵军对于难民区,未加轰击,不胜感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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