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夫临门

第44章


  张有财说道:“现在部分村民还在观望,怕我们再次得罪沈地主,所以不敢和我们来往,也不敢买我们的东西。”
  张文叹了口气:“村民们需要一段时间适应,等过几个月,兴许就能好点,只是最近就要辛苦大家了。”
  李明珠想了想,正色道:“解铃还须系铃人,如果我们能说服沈地主成为张木匠的会员,那村民们就不会有所顾忌,就会再次成为我们的会员。”
  张文苦笑道:“沈地主怎么可能成为我们的会员?只要他不再找我们的麻烦,我就谢天谢地了。”
  李明珠若有所思地说:“那可不一定,凡事没有绝对,让我想想。”
  说罢,便冥思苦想起来。
  想了半天,李明珠也没想到好办法,这时,众人已经来到河边。
  河边一人高的芦苇丛中,果真有点点萤光在飞舞。
  静谧的月色下,亮绿的萤火虫星星点点,在芦苇丛间忽明忽暗、翩跹起舞,映着波光粼粼的河水,如梦似幻,好似一场华丽的夜光盛宴,从天到地,从地到天,令人心醉神迷。
  “天哪,好美!”李明珠震惊地站在岸边,望着飞舞的流光,脸上露出如痴如醉的神情。
  “确实很美,但是……”张虎侧耳聆听四周此起彼伏的蛙鸣,随后咧嘴一笑,“娘子,你不觉得这附近有很多青蛙吗?我们捉些青蛙回去吃吧,反正还有一只空麻袋,青蛙肉可好吃了,特别鲜嫩。”
  李明珠:“……”虎哥你真实在,但我偶尔还是希望浪漫一下啊,嘤嘤嘤嘤!
  见李明珠哭笑不得,张有财哈哈大笑:“虎哥,你们去捉青蛙,我来给娘子捉萤火虫。”
  “青蛙对庄稼有益,吃青蛙不太好吧?”李明珠提出异议。
  “这里的青蛙很多,偶尔吃一次没关系的,”张文笑道,“青蛙长得不好看,平日里村民们很少吃,也就只有小虎喜欢吃。”
  “原来虎哥喜欢吃青蛙?”李明珠笑嘻嘻地说,“我也喜欢吃青蛙,那我们就捉点吧!”
  一听李明珠也喜欢吃青蛙,几兄弟顿时来劲儿了,立刻兵分两路:张有财和李明珠去捉萤火虫,而其余三兄弟去捉青蛙。
  夜风微凉,空气中飘荡着露水和草木的气息,潮湿而清香。
  李明珠咯咯地娇笑着,轻扑流萤,捉到后把玩片刻复又放飞,玩得不亦乐乎。
  见李明珠这么高兴,张有财也童心大发,提出要在芦苇丛中捉迷藏。
  河边的芦苇丛一望无际,茂密的芦苇足有一人高,今晚月色朦胧,若是钻进芦苇丛,很难找到人。
  于是,就在其余三兄弟捉青蛙时,张有财和李明珠玩起了捉迷藏——李明珠躲起来,由张有财去找。
  当张有财闭着双眼开始数数时,李明珠便蹑手蹑脚地往远处跑去。
  夜深人静,一弯下弦月在云彩中穿行,淡淡的月光洒向河边,为芦苇丛镀上一层美丽的银芒。
  李明珠心里窃笑,悄无声息地猫着腰,躲在芦苇丛中,听着附近的蛙鸣声声,以及夜风拂动芦苇的沙沙声响,等待张有财前来寻找她。
  然而,由于她跑得太远,所以左等右等也没等来张有财,反而感到脚背上传来一阵痒痛,脱掉鞋袜一看,才发现是被蚂蟥咬伤了,伤口还在不断流血。
  我怎么那么倒霉啊?
  李明珠哭丧着小脸跑出芦苇丛,找了块巨石坐下,正打算伸手将蚂蟥拍打掉,冷不丁旁边伸出一只男人的手,手里点着一根烟。
  烟头轻轻一烫,蚂蟥就蜷缩着滚落到地上,被叮咬的那处伤口,瞬间鲜血直流。
  李明珠吓得差点尖叫出声,抬头一看,撞上一双似笑非笑的幽深眼眸。
  清淡的月光,洒在那个男人梨花白的软袍上,高大挺拔的身形上,如墨的黑发上,还有那张棱角硬朗的脸庞上。
  竟然是沈富贵,他蹲在她面前,玩味地看着她。
  “你怎么在这里?”李明珠诧异地问道。
  “我来看萤火虫。”沈富贵一边笑着答道,一边从芦苇丛的角落里找出一张蜘蛛网,将那轻纱般的蛛网敷在李明珠的伤口上。
  没多久,流淌的鲜血居然奇迹般地止住了。
  “谢谢你,”李明珠感激地说道,“你一个人来看萤火虫吗,怎么没和你的夫人一起来?”
  “她们已经走了,我想再多看一会儿。”沈富贵嘴角边噙着笑意,将烟头摁灭后扔掉。其实他不是来看萤火虫的,而是来芦苇丛里和几个妾侍野战的。
  野战几个回合后,他就感到一阵莫名的空虚,索性将妾侍们全都赶上马车,让她们自行回家,而他则留在河边,独自欣赏漫天飞舞的萤火。
  “这条链子是不是你的?”沈富贵从怀中摸出一条细细的银链,链子上缀着几只精致的小铃铛,在月光下闪烁着幽暗的光芒。
  “啊?”李明珠一愣,连忙伸手往自己的衣兜里摸去,果然,兜里的银链已经不翼而飞,衣兜一角有个小洞,链子大概是从小洞里漏出去的,刚好被沈富贵捡到了。
  那条链子是以前卖秧马小赚一笔后,张有财那个恋足癖特地买给她的脚链。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亲若君的地雷,抱抱,好开心,这几天我天天都在码字,可速度还是很慢,怎样才能变成码字战斗机呢?TAT,好羡慕码字快的作者,我会继续努力的……爱你,于是今天加更100字!
☆、41袭胸
  本来平时她都将脚链戴在脚踝上,但刚才捉迷藏时,为避免链子上的铃铛声暴露她的行踪,所以她就将链子取下来放入衣兜里了。
  “额,是我的,”李明珠不好意思地说道,“我的衣兜破了个洞,链子从洞里漏出去了。”
  “那我现在物归原主。”沈富贵微微一笑,用纤细的银链圈住李明珠挽起裤管的脚踝。他的动作很温柔,低头垂眼的模样,在月光下竟然有一丝含情脉脉。
  李明珠愣住,心中涌起一种别扭的感觉,不由微微缩了一下脚。
  沈富贵站起身来,眯起眼睛,盯着她白皙的裸足。她的足小巧可爱,圆润的指甲仿佛淡粉的贝壳,在月光下散发着莹润的光泽。
  “你的夫君呢?”他问道,“你不应该在晚上独自出门,很危险。”
  “他们在西边,我和他们在玩捉迷藏。”李明珠一边回答,一边把挽到小腿肚的裤管放下来,然后穿上鞋袜。
  “捉迷藏?”沈富贵微皱眉头,“走吧,我送你过去。”
  李明珠摇头道:“不行,你要是和我一起回去,目标太明显,肯定会被有财哥抓到的,那样我就输了。”
  沈富贵轻笑道:“我向你保证,绝对不会输。”
  话音刚落,就打横抱起李明珠,在茂密的芦苇丛中几个起落,好像一只矫健的飞燕般,迅速朝西边飞身而去。
  李明珠大吃一惊,不禁满头黑线。
  我说沈大爷呀,您老人家居然用轻功来捉迷藏,这不是杀鸡用牛刀吗?!
  再说张有财,他找了半天也没找到李明珠,于是有些泄气,在芦苇丛中胡乱地走来走去,将高高的芦苇踩得乱七八糟。
  沈富贵抱着李明珠往西边奔去,听到张有财的脚步声后,沈富贵就足尖轻点,轻巧地飞到附近一棵枝繁叶茂的大树上。
  夜幕沉沉,今晚月光并不皎洁,张有财没料到李明珠会藏在树上,所以目光只在周围的芦苇丛中扫来扫去,他从她藏身的大树下走过,却硬是没看到她。
  “噗……”李明珠忍不住笑出声来。
  “娘子?”听到笑声,张有财有所警觉,本来已经经过大树,却又立刻返回来,左顾右盼,四处寻找李明珠。
  现在怎么办?我要被发现了!
  李明珠站在一根粗壮的树枝上,焦急地看向沈富贵,用眼神询问他。
  沈富贵挑挑眉,从怀中摸出几枚铜钱,然后稍微使力,将两枚铜钱先后投向东边。
  铜钱打落在芦苇丛中,簌簌作响,那轻微的动静,就仿佛是人逃跑时不小心发出的声响。
  “好哇,我就知道你在那边,你别跑!”张有财以为李明珠躲在东边,面色一喜,飞快地往东边追去。
  沈富贵再一使力,又朝东边扔出两枚铜钱,只是这次扔出的距离更远。
  紧接着,他继续往东边扔出几枚铜钱,比上次扔得更远,利用铜钱制造的声响,将张有财逐渐骗到远远的东边。
  见状,李明珠用手捂着嘴,笑得前仰后合。
  只可惜,她完全忘了她现在不是在地上,而是在树上,所以由于笑得过于夸张,她的身体骤然失去平衡,斜斜地朝树下掉落。
  就在千钧一发之际,沈富贵及时捞住她,有力的手臂将她的身子圈住。
  然而,情急之下,他手臂落下的位置出了点差错,右手手掌刚好罩住她的左胸。
  为神马?为神马我每次快要摔倒时,都会被男人袭胸?
  上次是张武,这次又是沈富贵!
  李明珠在心底内牛满面,白皙的脸颊也不争气地泛起一抹粉红色。
  沈富贵呼吸一紧,眸色转深,一手拉着树枝,一手往回收,将李明珠有惊无险地带回他怀里。
  幽暗的深夜,蛙鸣此起彼伏,空气中弥漫着芦苇的清新气息。
  无数闪闪发光的萤火虫,萦绕在李明珠和沈富贵的身边,在夜风中优美地翩跹起舞,就好像给黑夜嵌上一颗颗绿宝石。
  树下是清澈的河水,水波随风轻轻动荡,涟漪层层,萤火流转,点点璀璨光华流泻于水面上,让人仿佛置身于绝美的梦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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