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过来,我饿了!

第53章


温和的笑容如春风拂过,让人看了舒服。
  
  不管怎样,我不讨厌他!我心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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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几天我一直闷在基地。倒不是我不想出去。相反,我想出去得很。而是,这几天有很多被围剿的叛乱组织前来投奔,基地一直忙于组织重组。为了便于管理,李望下了命令,凡是没有任务的成员都不许离开基地。
  
  为此,他还亲自过来通知我。我自然不能拂了他的意。
  
  话说是为了便于管理,据我观察,是以防投奔的人居心不良,破坏基地。毕竟,凶神恶煞的叛乱者可是很多的。像慕久这个叛乱基地,像萨姆这样不合格的叛乱者还是很少的。
  
  **
  
  这一天我刚醒来,同屋的萨姆已经不见踪影了。我想到这几天李望对他信赖有佳的支使他去干这干那,不禁在心里第二百八十一遍为他默哀。
  虽然我在基地里身份尴尬——成员不像成员,朋友不像朋友的——但我过得轻松啊!
  
  我本想穿好衣服去找凌。出门前习惯性地往花瓶里灌水时,端着水就在桌子前愣住了。
  
  那束乱蓬蓬的长满坚硬长刺的,又黑又干瘦的沙漠玫瑰上,一夜之间竟然开满了花。
  
  千层万瓣,娇嫩欲滴。玫瑰红的花朵簇拥在枯瘦的枝子上,瑰丽得如同黄泉路上的彼岸花。那是种生与死,美与丑强烈碰撞产生的美艳。妖异得让人看痴了眼。
  
  毕竟,有多少人能想到在蛮荒这种荒蛮之地,在死亡沙漠这种死气沉沉的地方,会开出这么美丽娇艳的花朵?
  
  **
  
  “你竟然采了一整束能开花的沙漠玫瑰!”
  
  耳边传来一声惊叹,我扭头,看到凌也和我一样单手托腮趴在桌子旁。他的侧脸秀丽,嘴角噙着温柔的笑意,长长的睫毛颤动着,如同急着亲吻玫瑰花的蝴蝶。
  
  凌是我绑来蛮荒后被迫为他输血的那人。前天我们误打误撞地相遇,并与温柔的凌一见如故,在解开心结误会后,成了好朋友。
  
  我还记得前天他为自己,为爱人赎罪执意跪在我面前时的情景,清澈的眼睛里充满惭愧,自责,悲伤……
  
  罢了,凡事皆有因果。虽说你用了我一些血,但也是在无意识的情况下,何况,你清醒后不是立刻拒绝换血了么?照这么说来,倒是你救了我一命呢!我扶起长跪不起的凌,如此安慰他。
  
  其实,非要对来到蛮荒后所受的这些罪追究到底的话,我还真不知道应该怪谁?六子三兄弟给我的伤害最大,但一开始要不是他们把他抬回去,我说不定就闷死在黑沙丘里了;凌是无意识中要了我的血,但他也及时阻止了他家那位能杀死我的全身大换血;他们是有错,但如果我没有被绑架到这里来,这一切根本没有发生的可能。
  
  那么,要怪心狠手辣的贾斯汀么?为什么想到他时,我只感觉他可怜呢?无论孟菲斯爱的人是谁,我都能肯定孟菲斯是不爱他的。人生的悲哀不是所爱的人不爱自己,而是明知道所爱的人不爱自己还执意强求。世界上有多少悲剧不是这样发生的呢何况,他虽然狠辣,对孟菲斯倒真心,不惜以身犯险。这种爱情由畸形的种子萌发而成,也必定会结出畸形的果实。这么说来,他难道不可怜么
  
  再往前推,我脑海里浮现出两具各具美感却同样完美无铸的绞缠肉体,耳朵里仿佛又听到那情/欲十足的粗重喘息。摇摇头,孟菲斯是爱着凯文的吧?那个崇拜者的言论怎么能当真呢?孟菲斯他……怎么可能为我禁欲!
  
  **
  
  我甩掉满脑子的胡思乱想,再回神时发现凌正用那双清澈的眼睛温和又关切地看着我。
  
  “想心事?”他轻轻地问。
  
  我点点头又摇摇头,“凌,我问你一个问题,”他没有动,用明亮的眼睛温柔地注视着我,“你说,一个人,要是爱着另一个人的话,他还会,呃,和其他人上床么?”
  
  凌没有急着回答,轻轻抿着唇,神态平和地看着我。这也是我愿意和他分享的缘故。他不会像萨姆一样大呼小叫,加长反射弧;也不会像李望那样用算计的眼睛透视你;更不会像我穿越以前的一些朋友,听了一半就自以为是地乱猜,用或同情,或愤怒,或悲伤的眼神为你发泄他们自己多余的情绪。
  
  凌是善良的,也是温柔他。在这方面,他既是一个出色的听众,也是一个优秀的开导者。我虽然认识他只有两天时间,但对他这些优秀品质坚信不疑。
  
  待我被他看得快羞得找个地缝里钻进去时,才听见他温柔的声音。
  
  “单凭这一点还没法肯定什么。你还能再举几个例子么?”
  
  “有人说那是一个必须参加的rou 体party,以他的身份必须参加……”
  
  凌点点头,“这有可能是逢场作戏。”
  
  “但是这种事情逢场作戏也不行呢?怎么可能这样啊?”我习惯性地紧握胸前的吊坠,脱口而出。
  
  凌清澈的眼睛真诚地看着我,“这些沙漠玫瑰是你自己采的还是……”
  
  我不明白他怎么突然把话题转到这上面了,沮丧地摇摇头,“别人送的。”
  
  “他送的?”凌看到我迟疑地点头后,才说,“沙漠玫瑰长在有毒的灌木丛深处,而且并不是所有的沙漠玫瑰枝都能开出玫瑰。只有为数不多的母株可以。但用肉眼来看,母株和公株并无明显区别。有眼力分辨出来的人真的很厉害。更难的是,沙漠玫瑰所在的灌木丛会释放电磁波,干扰机器运转,所以它是无法用机器采摘的。”他总结性地看了我一眼,“所以说,为你采花的那人很不简单,并且,他很在乎你。”
  
  我默默地听着,眼前浮现出那双被坚刺染得血迹斑斑的手套,心里有些茫然。所以当听到他问我“你知道沙漠玫瑰的话语么”时,机械地摇摇头。
  
  “是坚贞,炽热的爱恋和为你而活。”他顿了下,似乎也陷入了回忆,“沙漠玫瑰的美与其说是那类似玫瑰花的颜色,不如说是与孕育它的黑瘦枝子的对比,或者,更恰当的描述,是那种生命力。沙漠玫瑰的名字来源于它红艳如玫瑰的花瓣。因为每一株沙漠玫瑰的母株都只选择一株雄株授粉,所以沙漠玫瑰现在是越来越稀少。但它们的生命力很顽强,一旦成株,可以扎根在任何贫瘠的地方。纵使是没有根的花枝,也可以维持干枯的状态几十年,一旦再次遇到水分,就可以开出艳丽的花朵。”
  
  “哦,雌雄株彼此唯一,是坚贞;但我不懂为什么又说它是炽热的爱恋和为你而活呢?”我用吊坠抵住下巴,问。
  
  凌刚要说什么,突然他腕上的链子一闪一闪。凌看了我一眼,直接按死。
  
  “不接么?”
  
  凌摇摇头,“约翰找我没什么事。”
  
  “嗯。他是没什么事,但你不接听他会急死的。”我一本正经地打趣。
  
  “他知道我在你这里。”凌小小声。
  
  我故作害怕,“凌,你竟然告诉他你来我这里了?你不知道他多么宝贝你,已经把我当作情敌了么?不行,你得快点走,要不然他会赶来捉奸的!”
  
  凌满脸通红,也不知道是羞的还是恼的。瞪着那双清澈的眼睛,蠕动了好几下嘴唇却说不出话来。
  
  唉,这人不能太老实,否则就像凌似的好欺负啊!
  
  我把他推出去时心里想。
  
  **
  
  基地内对新加入成员的编排并没有结束。想想也不容易,这些能在孟菲斯强烈炮火中逃出来的哪个不是原先自己组织内的风云人物,现在形势所迫前来投奔,但又有几个人能甘居人下?所以,是保留他们各自的成员另外分组还是把实力给他们分解?是让他们在基地内作领导还是普通成员?这一切也够李望愁的。
  
  没有编排的投奔者被李望在基地外面的空地上搭帐篷招待了。
  
  我望着广阔无垠的黑色沙漠上一顶顶结实的黑色帐篷,感慨这里土地廉价的同时,也不禁怀疑:
  这么明显的目标,万一被孟菲斯他们发现,会不会一股脑全炸了?
  
  **
  
  “你不用送了,我走了。”凌红着脸急急地说。
  
  我眯着眼往远处的一顶帐篷望去,果然看见一个钢盔男往这里赶。“你快走吧!难不成想让你家那口过来捉奸?”
  
  “你”凌脸上布满红晕,明澈的眼睛不满地瞪着我,衬得他苍白的肌肤竟然别样风情,“你……别难过了。我想他是爱你的……”
  
  我哪里难过了?我每天不是都乐呵呵的么?我满不在乎地朝他挥挥手,大踏步地转身离开。
  
  **
  
  基地外一改往日的荒凉,成了新成员们放松的场所。我避开一堆堆或聊天或比赛新式机器的人,朝急匆匆从一堆人走向另一堆人的萨姆打个招呼,找了个清静的地蹲下。
  
  沙漠玫瑰么?送一束花也不能说明什么呀?
  
  我摘下吊坠,由左手抛到右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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