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夜难为情

第三十八话:对峙(插话)


来已经一年有余,我从那个对网文一无所知的稚女变成一个网站老手!这真是岁月催人老,想不服输都不行。
    对于小说,我总是有着自己的执着,这个文可谓是在我手上毁的彻底,现在就来谈谈我跟小说之间的解不开的结,或许,你能从我的身上找到属于你的影子。
    对于网文我已经彻底放弃了,从这最后一章出现开始,蝶火这个名字将彻底的消失在的网站中,即使它真的存在过,即使它曾经活跃过,而我却将它丢弃。我不要的一毛钱,因为一开始我就没打算拿这个当利益。
    写文只是一个爱好,现实却让我彻底觉醒。我是懒人,我一直这么说,也这么做。
    ——BY苏千锦
    记得是初二的时候跟歪歪喜欢上写小说的。那时候文笔稚嫩,写小说像是讲故事,连段落分段都有问题。
    而这就是我的小说道路的第一步。
    每次回忆起来,总会想笑,笑自己当初和歪歪那份执拗的心。不论别人怎么说我们总是低着头,上课下课趴伏在课桌上写着。那时候,时间总是过的很快很快,转眼间,7年了……我和她已然变成了有工作的上班族了。
    可是写作的心没有变化过。而她也经常问起我,你是否还在继续编造故事?我每次都会说:“嗯!我有!”
    起初写小说只能写300字,故事很短,都是梦境,如今,我依旧靠着自己的梦境来写小说。还记得第一个小说名字叫《与龙子相识》,那时候看八仙看得起劲,梦里看见韩湘子的扮演者从天际飞身而下,体态是个透明的龙,落地后,地面便燃烧起了大火。他被我取名——龙俊。
    龙俊是龙王的私生子,被龙宫太子驱逐,只能委身人间,与女主生活在一起,多年后,女主方知自己喜欢的人是条龙……结局已经记不起了,只觉得,那个故事很美,美到无法忘记。
    写小说会上瘾,是我现在最深刻的体会,不然,我怎么会将手稿坚持了6年,从去年7月份才真正的开始了电子稿。
    这期间我看了很多很多小说,表姐也是个喜欢写小说的女孩子,似乎初中的女孩子都喜欢幻想,都喜欢写文,她告诉了我小说真正的样子。我记得那时候兴冲冲的将自己的一个小说给她看,她对我说:“小说不是对话,如果光有对话那就是话剧。”从那时候起,我试着学会描写,上语文课就更加用心,对诗词语句更是进一步了解钻研。
    然后就出现了第二个男子,他是个个拥有灵力的男子——祁殳。
    祁殳算是我的小说中印象颇深的一个男子,那时候,我的文笔已经进步了很多,小说中也不仅仅只是对话这些东西了。多了描写,多了感情的流露,那时候不知道为什么喜欢用第一人称“我”来描写。而我是第一次以一个男人的身份来写故事。
    祁殳多时是忧郁的,他最在意的姐姐在他面前自杀,他最爱的女人当着他的面要杀他,他最后也没有活下来,被自己最爱的女人的哥哥刺了个透心凉。而他的死只是为了自己的孩子。当时不知道是怎么想的,只想他为了孩子死,不是为了爱人,不是为了情仇,不是其他,只是为了自己的孩子。他的名字来得也挺诗意的,祈祷,殳是我的姓氏中的一半体。所以,他是我,我也是他。这才有了第一人称的故事。至今我仍旧保留着祁殳的那个故事,他已经陪伴了我4年了……
    记得当时激动的时候把这个小说给了我们的计算机老师看,老师是个孩子一样的大哥,他拿着我的小说,看完后轻声对我说:“你的故事挺不错!就是跳的太快了!如果能把所有故事都连接起来就更好了。还有就是人称问题,一会是他,一会又是一个人。不知道究竟谁跟谁!”我记得我听后还跟他反驳过,现在想来,当时应该是过度没有处理好,人称也挺乱的。这篇小说前部分语文老师也点评过,她说,这个小说的背景处理的不太好,逻辑不行,自此,我又多了注意,逻辑,必不可缺少的注意了起来。这在我后来写评中起到了很多的作用。
    这样算来,接下来的这个人应该是我的小说中第一个现代男子——蓝若轩!
    写这个故事的时候正在读高中,因为没有谈过恋爱,只想着写出一个浪漫唯美的校园故事。当灰姑娘遇见一个霸道的校草,和一个温柔的校草,她的命运会做何改变?
    依稀记得故事的结局很好,蓝若轩护着女主,为她挡风挡雨,在听见她名字的时候知道了自己这辈子不能离开她了。蓝若轩是个斯文秀气的男孩子,戴着一副薄边眼镜,总是冷着一张脸,偶尔的笑容总是在女主的面前展示,只有对着女主他才会做疯狂的事情。比如当着众多讨厌女主的女孩子的面将女主揽在胸前,恶狠狠的警告着带头的女生:“她是我蓝若轩的女朋友,这辈子是,下辈子也是!”
    然而故事是戏剧化的,我安排了他们的分离,安排了他们彼此误会。直到女主终于知道他真的不是因为他的孪生哥哥而爱上她的。
    我记得,多年后女主画了一副画,一副蓝若轩的素描,素描中蓝若轩的模样清晰温柔。温柔的侧脸嘴角含着笑。他还是回来带走了她,带着她到他哥哥的面前,说了一生不变的爱的誓言,那时,女主已经是她曾经就读的学校的美术老师。
    如果蓝若轩是个温柔的人,那接下来这个男人应该是个比较火爆的人——沈泽。
    他是个出场很快,又结束很快的人物,因为他的故事仅仅只被我写了三分之一,记得写他的灵感来自一个赤膊男。沈泽的性格是个比较急躁的人,喜欢女孩子就直接去追,即使被情敌陷害也不放弃追逐,所以,他大概是个拼命三郎的角色。
    他的故事被我一把怒火之后撕的粉碎,从他的故事那里开始,我停顿了一个多月没有写小说!已经记不起当时是受了什么刺激,只记得那些厚厚的写满故事的笔记本被我撕的体无完肤。包括蓝若轩那个已经结局的故事!仔细算来,手稿写了那么多年,也就只有祁殳被我保留了下来。
    离开学校前我写了一个故事名字已经记不得了,可是里面的人物我依稀记得。他叫承印。意思为承诺如印。
    他也是出现在校园小说里面的,那阵子我疯狂的写着校园小说,直到现在我还在用承印这个名字。曾跟莉莉姐讨论,以后我的孩子也要叫承印。如果我未来的老公大人看了我的这段话是不是会答应我孩子的名字叫承印呢?
    在印象中那时我也写过死神这个角色。那个故事如果没有被我的礼仪老师拿去我应该会保存的很好。他的名字叫什么脑海中只是一丝火光闪过,却无法记清,或许我会想起来,只是时间问题。他的名字好像很有意义,对于女主来说很有意义。
    女主和男主生活在一起,总是会看见很多死亡现场,在这死亡现场里,她总是能看见自己爱着的男人蹲在尸体旁边,手中一朵洁白的玫瑰,只要花沾到死者的血液就能将亡魂带走,那朵洁白的花就变成了火红的玫瑰。然后男主就将花送给女主,女主不止一次的看见,而后,女主终于爆发了,质问他究竟是谁,死神便在漆黑的夜里现身,女主的记忆如海水泛滥。她终于记起,这些日子跟自己在一起的男人其实只是个尸体,只因为死神住在他的体内他才能活动。女主也终于知道男主是怎么死的。她跟男主吵架,男主喝了很多的酒,下雪的路面上,男主看见街对面的女主不顾一切的冲上去,结果被车撞飞出去,手中的玻璃瓶碎片插.进了主动脉,男主就将那满地的白雪染的通红……
    这个情节被我用在了《单亲妈咪的可爱儿子》里面开篇日记里面。总觉得这样的场景很唯美,很壮观。
    爱幻想其实是个苦差事,没事就绞尽脑汁的想,绞尽脑汁的找灵感,头发也大把大把的脱落。(科学证明,人一天最多要掉100根头发。人一生掉的头发相当于将头上的全部头发换12遍。)如果要说什么时候掉头发最多的话,大概是写千诺的时候。写千诺的时候是我的第一篇网文,虽然故事没有完结,也是从千诺这里开始,故事都没有完结的。
    别人总结我,这是我的懒!其实不然,如果我懒,那11万字是怎么写出来的?如果我懒那15万字是怎么写出来的?或许只是我的思想疲惫了。我没有了千诺的灵感。
    千诺是比较像祁殳的,悲惨的人生,不对,千诺是妖,蝶妖。所以应该说千诺是个比较悲剧的妖精。
    现在这篇文还在,已经断更半年多了吧,不知道因为什么就是无法找到他的灵感。可能是因为这篇文已经变得物质化了。因为《妖蝶千诺》已经签约给了,第一次在网络发文比较激动,便不停的写。写到最后,发现了网站虚假的一面便灰心了。
    千诺是妖界比较有名号的一个角色,不停蜕化,纠结千年前的恩恩怨怨,还有他的义父跟他之间的那个秘密,而我也只是写到了这里,还差7万就可以完结,而我就是无法下笔。无法继续,骨子里讨厌起妖蝶千诺这个文。可是我又深爱着这个角色。
    蝴蝶骨针是他的武器,每次投掷都是潇洒自如,可是,这样一个风光的角色却被我虐的浑身伤痕,鲜血淋漓。记得很多人多我说过,说我是个后妈。这大概跟我过去看的小说有关系,男主被虐的凄惨,结局却非常美好。或许我骨子里希望千诺有好的结局。
    妖蝶千诺算是一个比较失败的文,没有大纲,没有构思,埋了很多线条,埋了很多的伏笔,而最后,这些伏笔能被我挖出来的少得可怜。大概是从妖蝶开始,我的小说开始有了构思,一个完整的构思。
    总觉得自己如果再这么写下去会被人家嘲笑!所以,这就当是我第一次用一个较长的故事讲述我的写作之路。但故事没有结束,我会继续……
    过几天等我灵感回来,我会继续谈我笔下的男子们的!
    也不清楚自己究竟是如何想的,灵感总是来的快去的也快!来得快的时候我会觉得自己其实能立马写完这个小说。当灵感枯竭时,我只能茫然无措的逃避自己的小说。总觉得无颜面见自己小说中的人物,没有这个能力去给他描绘好的未来,或者坏的未来。
    如果笔下人物生气,可能叶锦辰才是真正应该生气的那个。被我虐的惨不忍睹,身体发肤都被我摧残的什么都不剩,穿琵琶骨,武功尽失,曾经光鲜的身份因为我的安排变成改国后的追缉犯。被当做前朝的余党四处缉拿,为了不给自己喜欢的女子制造困境,他支撑着孱弱的身体,四处逃亡。五个尽职的手下更是为了他死的死伤的伤。更令他气愤的应该是我把他最爱的女人送给了他的情敌倾舞风。更为过分的是,我竟然连他的真实的身份都布置了种种谜团,最后,我自己竟然也分不清他究竟是谁的儿子,谁究竟才是冷月国的三皇子。那种身份被互调的憎恶感应该颇深。或许只有他才有资格来骂我这个作者,我给了他生命,给了他前途,给了他悲惨的路程,却连最后的结局也是以流血告亡。
    如今我已经迷茫,这个故事已经不在我的控制之中了。仅仅三万字就可以完结的故事,我迷茫了……不知道为何……
    关于《此夜难为情》这个小说中我对不起的人太多了,季澜珊、倾舞风、叶锦辰……明明说好要以轻松的风格走,可到最后如何?虐——
    总结如此,博尔淳算是我的文笔下比较有特色的一个了,已婚男,包养小情人。目的,守住自己的国家——大业。
    如果按类别分类的话,我应该是比较喜欢玄幻言情的。至少我的文大部分都是玄幻言情。因为对现实不报希望,也写不出那些现实的文。爱幻想才导致了我的文比较玄幻。
    博尔淳也逃不过被我虐的惨景,自己的妻子淳王府为他怀了孩子,可是,那个孩子却是带着阴谋来到人世间,为了这个孩子,他的妻子宁愿她死,也要保孩子。当他知道这一切都是阴谋的时候,他彻底的迷茫了。跟随在他身边的狐狸精也因为他而遭了天谴,突然间他失去了妻子,儿子,和悄悄爱上的狐狸精。但故事并没有结束。我给了他机会,让他和狐狸精再续情缘,他们果真能在一起吗?当我的终于从瓶颈中爬出一万字的时候,莫名的,稿件丢失导致我再也无法继续下去,不知道接下来是不是要给她安排一个好的未来……又或者……上天不喜欢这个文的构思,让它消失了。
    总之那一万字消失对我来说真的是个打击!很大的打击!一个月都没有再动那个文了……迷茫中……
    在迷茫的时候总会想着写另外一个故事,于是,我便写了《灼灼其华》。网络上搜索了一番,有叫灼灼其华的书,当然,桃之夭夭灼灼其华谁都知道这是首诗。
    这真的要算是搞笑文了,也比较白痴。
    穿红衣的男子在小说中尤其是古代小说中出现的较多,然而有些是因为喜好,有些是因为身份的代表,有些是代表人物性格。而我笔下的画澈的红衣仅仅是因为那个件衣服是他的喜服。他为了追回逃跑的未婚妻一怒将自己的喜服裁剪成了便服。而这之后他似乎爱上了红衣,总是一身红衣。红的妖媚,已经逃出了我的控制。
    画澈算是性格古怪的一位吧,样貌阴柔美丽,像一朵莲花。江湖人给他称号“淤莲公子”他上面还有三个师兄妹。“沉兰”“黑梅”“残菊”名字一个比一个诡异,却是他师父玄机老人的得意弟子。
    我曾经一度将自己的签名改成:“画澈,若你真的在意灼华,就继续折磨她吧。”没错,画澈是在折磨灼华,而他为什么折磨她?我也不清楚,只是凭感觉这么写的!
    或许会有人说写小说的人变态,那么多的字天天打不嫌累。其实不然,如果你真正的爱上了写作,你会觉得笔是你最好最贴心的同伴。而今,手才是我最最不能忽视的同伴。我可以没有思想可以没有灵感,但是唯独不能没有手,我要靠这双手给画澈和灼华美丽的人生。
    博尔淳跟画澈我对你们用心很深,请不要像千诺一般成为我的痛。同时我要鼓励自己,不能因为自己的纠结而逃避自己的小说,我是爱写作的!我一直都这么认为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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