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朵消失在时光机场

第67章


    我还见到了余秋雨。我要和余秋雨一起参加节目,做节目之前,在化妆室里,我怀着殷切的心情热切地企盼着余秋雨的到来。后来,化妆间里进来一个不是很高的中年人,身边跟了三个人——编辑助理和朋友,我假装矜持地看书,眼睛不停地瞄着他,看化妆师在他脸上扑粉化妆。
    等到他化完妆很长时间之后,我还是保持矜持,直到有人把我介绍给他,然后化妆室里进行了长久的握手活动,每个人都和每个人握了手。接下来又陷入了沉寂。后来,终于他问我:"你老家在哪?"这是每个人必问我的问题,它经常出现在这样一串问题中:"你几岁?你上几年级?你老家在哪儿?"我老实地回答,并合上书,决定结束装矜持的生涯。
 第100节:春树秋雨
    剩下的话题就是关于中国的各个省市了,余秋雨是话题的主角,我以为他会悲愤地对城市现状发感慨,但是他没有,他只是讲了一些笑话,是我在《文化苦旅》中没有见过的。/Www.Qb 5、cOm \
    过了一会儿,节目开始了,余秋雨第一个出场,我第一次发现他是个挺能说话的人,他说话的时候,他说的话又重新像《文化苦旅》了,再加上观众席上有托儿,假装观众在每个问答结束之后都大力鼓掌,让他看起来更像《文化苦旅》了。我第二个上场,我除了极力睁大眼睛,争取在镜头上不会很胖之外,就别无所求了。
    接下来又上场了几个大学教授,都是能够一口气说一个小时的人,结果节目做了四五个小时,我在即将饿晕之际,惟一记得的就是余秋雨不断地点头微笑说话,并配合作出以一只手做菜刀切另一只手的动作。到了最后,跟着余秋雨的一个助理不断地说:"大家时间抓紧一点,余秋雨先生马上还要赶去大专生辩论会。"然后余秋雨也点头表示,他确实要参加大专辩论会。在回答问题之前,说:"我马上要参加大专辩论会,时间很紧,但是我还是要回答这个问题……"看起来令人十分之敬仰。
    做完节目之后,我忽然发现自己的失误。在节目中,所有人都喊"余老师""余老师"的时候,我好像是直呼其名"余秋雨"的。但我很快就原谅自己了,因为我的班主任也在现场,我喊她老师才是对的。
    狗的失恋和人的关系
    刘一寒
    刘一寒男,1981年生。获得新概念作文大赛第四届二等奖。苹果树站创始人。主编大型文集《我们,我们——80后的盛宴》《超越新概念》等。
    我发现自己完蛋了,——在体温正常的情况下,我发现自己的行为竟和《百年孤独》中的霍·阿·布恩蒂亚一样荒唐,尽管我的行为只是停留在想法这一狭隘的范畴内,而在我的邻居——一个不学而有术的天才医生看来,我是智商在瞬间几何级的增加。这种增加最重要的是想像力的增加,而这种现象在一般人看来是我成了疯子,并且他说我能够写出一部空前绝后的小说——于是我兴奋了。
    而我之所以想法变得荒唐,百分之百地源于失恋对我的沉重打击,我的确失恋了,然而我不曾告诉任何人,如你所知或所不知,我是个男权主义者又是一个死爱面子的人,于是我不得不如《围城》中的方鸿渐失恋后一样躲避着人。
    自此以后我经常对着我家的狗发呆,这只经常逃出家门幽会的狗曾经让我嫉妒,让我嫉妒的是它竟有七个女朋友,而让我更为嫉妒的是我仅有一个女朋友——我失恋了而它却没有,我曾经萌发过屠杀它和它的女朋友的念头,可是我的祖父——一个深信佛教而不是佛教徒的人却深深影响了我,我操起屠刀的最后一刻放弃了这个念头——我不能杀生。然而今天它没有了往日的兴奋,并且从它身上的味道我可以推测它失恋了。
    它站到我的跟前,不再摇尾巴,不再作揖,取而代之的是它的眼泪横流,我理解它的心情。我也失恋过,失恋的痛苦是人类最大的痛苦,我是知道的。我抚摸它,一遍又一遍。我端来一桶威士忌,我们一同坐在地上喝这桶酒,结果它喝得比我多,那是因为它后来失恋的缘故——失恋的痛苦是可以被时间稀释的。紧接着我们抱头痛声大哭,害得我们起初连城市的警报声也没听到——城市被水淹没了,我发现这水是我们的眼泪——当这水冲进这房子时我们才发现。为了这座历史悠久的城市我们不得不停止哭泣,但是还是难免有些人遭难。然而结果令我吃了一惊,死去的仅是我曾经的女朋友和阿狗的两个女朋友——这一事实不过告诉我失恋的女人比失恋的男人更不堪一击,所以我和阿狗没有死去,尽管我们一样痛苦——我没有将阿狗的两个女朋友死去的事情告诉它,我怕它悲痛欲绝——阿狗,这惟一和我心灵相通的家伙,我不忍心让它痛苦,于是我封锁住这消息。另外我不得不节省些票子给它买些骨头吃,以安慰它那受伤严重的心灵。
    然而狗的心灵受创伤严重得很,它一直闷闷不乐,夜里失眠。我没办法,只好学来日本的催眠术给它治疗,可是我的努力无济于事。我只得另寻它路——我发现阿狗的两个女朋友的尸体还完好无损,于是我取了其中的一个回来。我请求我的邻居——那个天才医生在这个狗的头上钻个洞,他照做了,并感到莫名其妙。接着,我请求他在我头上钻个洞,他说那样我将活不成,而且他会被法院判为谋杀犯,而且他问我这样做是为什么。我告诉他如果这样做了,这条狗——阿狗的女朋友将复活,因为我的灵魂,可以从头上的洞里跑出来钻进它的头里去,不过我的灵魂还可以回到我的身体里,可是这必须保存好我的躯体,这很容易做。于是这个天才医生照做了。果然我如愿以偿,阿狗的女朋友复活了,——这让我感到矛盾,我不知融合了我的灵魂和阿狗女朋友躯体的东西究竟是个什么东西,我觉得自己不再是往日的自己,一如恋爱中的许多男人女人所产生的某种离奇幻觉。尽管狗还是狗,我还是我。我的灵魂控制着阿狗女朋友的躯体。回到阿狗身边,阿狗欣喜万分。
    我的灵魂与阿狗女朋友躯体的融合物与阿狗生活得很好,它疼我们爱我们,一步也不舍得离开我们。它的爱,确实有狗的忠诚。慢慢地我发现我的灵魂竟爱上了这只狗,我感到不可思议,也许这就是所谓的纯粹的精神恋爱,这般配吗?公平吗?一个人和一条狗在恋爱,这的确是荒唐,同一个美若天仙的大家闺秀爱上一个又丑又穷的家伙一样荒唐。我准备逃出这场恋爱,但我无力自拔,这场恋爱不能不继续下去。那个我的灵魂与阿狗女朋友的融合物这时被我简称作"魂狗",许多年后被人误传作"昏狗"。
 第101节:狗的失恋和人的关系
    昏狗和阿狗生活得幸福,那只昏狗甚至觉得,更贴切的应该说是我的灵魂觉得可以为阿狗出生入死、赴汤蹈火,或者说是为了爱情。全/本/小/说/网/我发现昏狗对爱情的忠贞空前绝后——罗密欧与朱丽叶,梁山伯与祝英台对爱情的忠贞也难以望其背项。
    而不幸的却是那个天才医生,因为他也恋爱,而人一旦恋爱便开始伪装,一个穷光蛋要伪装成一个家财万贯的家伙,一个胸中无墨的家伙要伪装成施文弄墨的人,一个龌龊的家伙开始油头滑面。而这一切又需要钱,这个天才医生不得不把自己变成一个挣钱的机器,而他别无它路,只有从病人身上索取所以医院的医疗费之所以居高不下,那是因为许多医生在谈恋爱——由此我一直怀疑爱情的伟大性。爱情伟大吗?我反复拷问自己。爱情一开始便让人粉饰了,化妆了。众多的夫妇婚前幸福而婚后痛苦,那是因为夫妇在婚前齐心合力地制造了空中楼阁,而婚后是柴米油盐的现实——爱情需要真实,真实的爱情才称得上伟大。然而又有多少人的爱情真实,我们也不可否认有纯粹恋爱,比如阿狗和昏狗,然而这毕竟为狗的恋爱——人的恋爱一向是虚伪的。另外让天才医生不幸的是昏狗和阿狗食欲亢进而买肉和骨头所需的钱翻了两番,也就是说恋爱可以增进食欲,甚至可以说恋爱可以促进消费。然而这毕竟是狗的恋爱,而人,尤其是女人是要克制食欲控制进食,那是为了保持身体的苗条。这就是狗与人恋爱的区别。
    天才医生为了养活恋情,除了从病人那里索取金钱外,他甚至低下高贵的头去做卑贱的工作——挖厕所,清下水道,甚至化妆成一个乞丐去乞讨一些票子。我由此得出的结论是爱情会致穷,而事实上却有众多相反的结果,许多男人捞到了"裙带官",而许多女人傍上大款后身价倍增,也就是说爱情能致富——完善一下这个理论:"爱情是一把双刃剑,既可致富又能致穷,关键的是学会爱情投资。"
    天才医生的不幸也导致了昏狗和阿狗的不幸,因为天才医生为了恋爱挣票子三天三夜连续工作没有回家——昏狗和阿狗被天才医生锁在了一间小的房子中,从前天才医生每日送上一份肉和骨头,而这三天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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