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子里的树叶子已经发了黄,转眼又到了秋天。
算算来到京城也快一整年了,前些日子得了罗平的保证,在年前一定能回家。
呼,总算是盼到个回家的日子了。
丫头的针线活也进步了些,给两个小妹妹都做了件小衣服。怕身量不合适,特意去了有和小妹妹们差不多年纪的邻家量了量。差不多就行了,丫头做的大了些,等妹妹长了也还能穿。
还给罗平做了双鞋子,纳了厚厚的底,防水防滑,穿上去还高了些……嗯,以后让丫头多做几双这样的鞋子。
做针线活要的就是定力,在家挺着背坐了许多天的丫头觉得自己都快被闷坏了。
秋老虎肆虐了好一阵,好不容易等来了秋风。闷热的空气终于退却。
丫头乘着凉意出了门。
“丫头,出门去啊?”何春丽打开门,往巷子里倒了盆水。
“嗯,买些油盐,家里的快用完了。”丫头说道。
地上有些湿,丫头穿的布鞋子,只能慢慢的绕过去。
何春丽收了盆,讪讪的笑道:“木匠最近揽了个大活,院子里都堆的木头,我这水也不敢泼,那都是名贵木头,弄潮了可不好。对不住了哈。”
“没事,只要啊您不朝着我身上泼就行。”丫头笑道。
昨晚罗平回家的晚些,黑灯瞎火的,何春丽没瞧见,一盆水差点泼到罗平身上。
罗平只闻到一股脚丫子味,大概是洗脚水吧。何春丽道了歉。罗平还是黑着脸回了家。这可把丫头乐坏了。
何春丽也笑了:“哪儿能啊,你啊。这话要让你爹听见了可不得气着。”
“嘿嘿。我先走了啊。春丽婶。”
“嗯哪,路上小心些!”何春丽进了院子关了门。
小时候。朱氏带丫头去集市,丫头是不乐意去的。人那么多,又挤,去了干嘛?年纪渐渐大了,丫头也知道逛街的妙处了。
腰间系了个小荷包,里头是约莫十两的碎银子和两张一百两的银票。荷包挂在前边,丫头的手始终放在荷包上。
荷包连在身上的系带里穿了铁链子,人多的地方贼就多,可不得防着点?
可千算万算。丫头没算到,她今儿碰到的不是巧贼,而是个笨贼。
腰间一动,有人拽了她的荷包。没拽掉,铁链子连着呢。
丫头没介意,一没得手,偷儿会自己走的。
这个贼大概以为是自己力气小了,又使劲的拽了下。
勒的丫头有些疼了,转头说了句:“还不快松手!”
那贼吓住了。伸出去的手停在了半空中。
路人也注意到了这边。
贼人索性一不做二不休!用了最大力扯下了荷包就跑!
该庆幸,荷包用的布料子不怎么牢固,不然可不得把她腰给弄断咯。
就这样,丫头都觉得腰上一阵疼。估计该淤青了。
“抓贼啊!”丫头龇牙咧嘴的呼着痛还不忘喊道。
那贼人很快钻进人群就不见了。
丫头没追上去,她可跑不过。而且要是追到了个僻静的地方,她一个十几岁的小姑娘能怎么办?处境只能是更危险。
没了银子。也没什么好逛的了。
唉,难不成这次出来就是为了给偷儿送钱的?
揉着腰。丫头慢慢的走了回去。
到了巷口,丫头舒了口气。终于是到了。不知道家里有没有药膏,嘶,真是疼。
“喂!”
丫头继续走。
“喂!说你呢!”
丫头回过头去,是个扎了头巾的男子,不由得诧异的指了指自己:“你是喊我吗?”
“不然呢?这巷子里就你我两个,难道我是在自己叫着自己玩啊?”
语气不算好,而且透着股熟稔。
丫头不认识这个人,这突然喊下她,别是抢钱的吧?
都怪邻里大娘大婶们每日都说些血腥恐怖的案件,丫头现在走在街上看每个长得凶恶些的都觉得心怀叵测。
“那个,我今天在街上碰着了小偷,现在身上没钱了……”丫头弱弱的说道。
“是这个吗?”头巾男子扔了个东西过来。
丫头下意识的接住了。
就是她丢的那个荷包,收口已经坏了,被人扎紧打了个结。
“数数有没有少,少了我也没的给你。”
诶?这是怎么回事,小偷偷了东西还带还的吗?
“喂喂,别这么看着我!我好不容易才帮你把荷包抢回来的!”那人说道。
丫头忙对着头巾男说道:“呵呵,谢谢壮士出手相助。”
……
“喏,这个也接着。”
又一样东西被头巾男扔了出来。
是个小瓷瓶。
要是摔在地上碎了怎么办?走近了给我不就成了。丫头心中嘀咕道。
“这药活血化瘀,擦在淤伤处就是了。”
呀,真是瞌睡来了枕头。
“我正要找这个呢。”丫头欣喜道。
“这药挺贵的,五两银子才这么一瓶。那个,我从你荷包里拿了五两,就当是药钱了啊。”头巾男说道。
小爷的钱也是来之不易的……
“诶?听你口音,不是本地人吧?”丫头确定没了危险,也不紧张了,开始和头巾男说起话来。
头巾男却是古怪一笑:“你猜啊。”
说完便走了。
丫头只觉得莫名其妙,神经病啊!
白水荡的人喜欢把钱读成钿,即便是学了京话也容易这样读。
丫头刚刚便是听到头巾男发了“药钿”的音,才问了一句。
又是个老乡?
丫头摇摇头,应该不会吧。京城那么大的地儿怎么能遇到那么多熟人呢?
小瓷瓶里的药抹在腰间凉凉的,其他的便没什么感觉了。
丫头看了看。紫红色的一道。啧啧,以后出门也得看黄历啊。好在只是淤红。要是那偷儿力气大点,布料牢点,这腰怕是也要断了吧。
今天这人真是奇怪。丫头发呆的毛病还是没改掉,擦完了药,衣服还没穿好,眼神就慢慢呆滞了下来。
仔细回想了下,那人头上扎了红色的头巾,身上穿了件深蓝色的衣袍,袍子的一角被别在了腰间。露出了黑色的裤子。裤子被卷到小腿处,脚踝上边好像还有道伤疤……
啊!
是保也侯!
丫头终于想了起来。
那尖嘴猴腮的,自己怎么能忘了呢。
也不怪丫头。
保也侯这些年的变化实在太大。当初他离家的时候还是个少年,现在已经完全是男人的身材。
皮肤也经过烈日,寒霜,风沙之后变得黝黑粗糙。脸上还有些胡茬,看上去有三十多的样子。
个子也高了许多,丫头小时候有一段时间比保也侯还要高半个脑袋。渐渐的,保也侯赶了上来。可也比丫头高不了多少。
而现在的保也侯。丫头要仰着头看他。
!!!死野猴!敢耍起我来了!丫头想到。
窗户缝里吹来秋风,丫头冷的一激灵,这才清醒过来。
赶快把衣服穿上,看了看桌子上的药瓶。嗯,还算你小子有良心。
————
宝来斋的生意一直不错。
卖西洋物的店不多,货又全又好的更少。
不过。最近客人有点减少的意思。
各个府里的采买总管来的也少了。
宝来斋的伙计有些急,他们拿的钱可是和卖出去多少东西息息相关的。
掌柜的罗平倒是没什么想法。心里还有些高兴。
分了他们生意的是新开的一家叫聚宝阁的铺子。
听人说,那家店后边有宫里的关系。
东西好不好不要紧。关系才是重要的。
而那家店的东家就是罗平的外甥,楚嘉琦。
一家店只是小打小闹。
楚嘉琦早做好在各地开分店的准备。
可是这么大一块肥肉,他一个人可吃不下。
虎视眈眈的人很多,要是不给别人喝口汤,即使背景再厚,也会被眼红的人使手段拉下来。
第一个要拉拢合作的人,便是罗平。
老刘刘万清的厉害,罗平不清楚,楚嘉琦却是清清楚楚的。
楚嘉琦从来不做没把握的事。
在决定往海里的生意掺一脚的时候,他就已经把所有的情况打探清楚了。
刘万清才是这海中霸王!
彼得也是在刘万清手下做事的。
而且从宫里传来的消息,刘万清和宣帝是旧识。相逢于危难之际,两人的情谊不比寻常。
刘万清做海上的生意便是得了宣帝的首肯乃至于推波助澜的。
有了这条助力,以后的钱只会越赚越多。
楚嘉琦找了罗平商议此事。
罗平颇感欣慰。自己的外甥不仅能独当一面还不忘帮他这个舅舅一把。
楚嘉琦的提议是,他和罗平把西洋货的市场给垄断了。
以后别人想买了,只会想到去宝来斋或者是聚宝阁。不会给人一家独大的感觉,又能保证客源。
便是开了分店,有宝来斋的地方就会同时开一家聚宝阁。
提议是不错的,罗平有些心动。却只能委婉的说道:“嘉琦啊,你也知道,我只是个掌柜的。这么大的事,我可不能决定,再过些日子吧,我再给你答复。”
“那,还希望舅舅多和你们东家说些好话。”楚嘉琦说道。
罗平说道:“嗨,当舅舅的还能不帮你吗?我估计老刘也会同意,你也别太担心。”(未完待续。。)
ps:最近事很多。。。呼,断更表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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