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言非语:那些花儿,那些青春

第25章


北京这个春节里的雪,下得很大,足足七八寸厚。我终于见到王蕾的男朋友了,看到他的时候我想到了我妈要是看见他,就不会再说这小模样生得真俊了。不知道怎么的,看到他想起我很多年前在成都见的那个网友来,他们之间竟然有着很多让人震惊的相似。
现在跟王蕾站在一块儿,终于没有那种我是她妈的感觉了。
真好,可以平衡一下我这么多年来在观众心目中的形象。
他过来问我:蕾蕾说你才从成都回来?
我点点头。
他飞快地拿手指弹了一下烟灰,说成都是个好地方,有机会我要去逛逛。
我说是,乐队在那边很受欢迎,那边的酒吧娱乐里少不了乐队。
王蕾这时插话说你丫要是去了肯定就不回来了,准累死在那里,那里美女如云一个个儿像华清池里泡着的仙女,你还能回来么你?
他男朋友大笑,说那我还真得去去。(欲知结局,请关注本书)
第四部分 生活了四年的城市 第49节 后记
写完这部长篇小说的时候,风小了,雪停了,我刚好过完了一个索然寡味的冬天。之所以说冬天是索然寡味的,是因为我不太喜欢冬天,冬天在我的印象中总是惨淡和苍白的,像块用旧了的湿抹布。
我一直都十分感叹自己的青春,我感叹得叫自己去珍惜它,甚至有一种舍不得离别的情绪。在这点上我父母和我身边的很多朋友跟我有着同样的感受,我妈就常常在我面前回忆她的那些知青岁月,尽管当时很苦,可过后想起来是甜的。而回忆的感觉又是如此的美好,像在细细的吃着点心,慢慢的品着咖啡,耳边回旋着一段轻柔舒缓的音乐。
我的好朋友就跟我说过,过往了的,都是云烟,你得慢慢把它看淡或者看透。每个人的青春都只会有一次,但是每个人都有一次,所以没什么大不了的。
写作的过程十分痛苦,常常会遇到大脑处于空白停顿的时候,每当这个时候我就会变得烦躁。为了缓解这种烦躁的情绪,我总是把电脑音响的声音调到最大,重低音把家里的地板都震了起来,我才能慢慢进入状态。只有这样了,才能调动我的情绪,否则我无法继续。
我是一个比较极端的人,要么在最吵闹的环境下写,要么在最安静的情况下写。最爱的仍然是老狼的歌声,喜欢《流浪歌手的情人》。我几乎是以每天一万字的速度来写这部小说的,前后大概连续写了20来天,写完后发现食指都被键盘磨破了皮。由于时间的仓促,我也没去仔细修改,肯定其间会有漏洞的地方,甚至会漏洞百出,所以我企求每一个读我作品的人原谅,同时也十分感谢每一个读我这部小说的人,你们的阅读就是对我最大的赞赏和鼓励。
写这部小说的过程是伤感的,没有人愿意去提及那些曾经属于自己的伤感岁月,更别说把它叙述出来了,很多时候我都怀疑自己写不下去了。我喝了无数的咖啡,听了很多的音乐,笑了,又哭了。哭了,又笑了,疯疯癫癫的,才写完了它。这样的情绪也让我久久难以释怀,叫我莫名痴狂。其实我也很无奈,我现在最大的等待,就是希望春暖花开,让寒冷的季节早点过去。
回想那些无知和天真的岁月,看到自己敲在电脑屏幕上的文字,竟然有种双眼朦胧的感觉。人的感动只是一瞬间的,就在那一瞬间,心很痛。
最后,还是借着我最喜欢的一句歌词,来表达我对这部小说的总结:
说着付出生命的誓言,回头看看繁华的世界,爱你的每个瞬间,像飞驰而过的地铁
余可
2005年3月于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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