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啸云舞

第20章


 
  “我会选上你,可说是你上辈子修来的福气,事实上,你在我眼中根本不值一文。” 
  谁听到这话定会火冒三丈,但他居然没有。 
  “哦!你真是这么认为吗?” 
  “我这么认为,,难道错了?” 
  “你错了!而且错得离谱。” 
  “哈哈!你比我聪明?” 
  “没有? 
  “你武功比我高强?” 
  “也没有。” 
  “那你全是说说看,你有那个地方比我强的?” 
  “什么地方?” 
  “我有个地方可以戳你。” 
  说完这句话之后,马俊忽然扑了上去,就伏在她的胸膛上。 
  她“咯咯”一笑,双腿大开,笑道:“这个地方你的确比我还强。” 
  接着,一阵浪叫之声,立即响遍整个大地, 
  ☆☆ ☆☆ ☆☆ ☆☆ ☆☆ ☆☆ ☆☆ ☆☆ ☆☆ ☆☆ ☆☆孙大中是个十分奇特的人物,更可说是个传奇的人物。 
  他十岁投入七煞老人的门下,十五岁技成下山,就在下山之后没多久,就误杀了淮南秦大善人,从此便展开一段逃亡的生涯。 
  由于全国各地贴满缉拿他的告示,于是他自毁容貌,在右脸颊上,画了一道长约三寸刀疤。 
  这条刀疤免于他被追捕的命运。 
  古代的衙门并没有“指纹”这个玩意儿,因此,只要你的人与画像上的不一样,你就可以以躲过一劫。 
  孙大中身高八尺,虎臂熊腰,光是见他那副条相,就已令人畏惧籽三分。 
  许多人都说“四肢发达的人,头脑必定简单。” 
  但孙大中显然是个例外。 
  他能想得出自毁容貌这种方法,就表现出他这个人远是个十分精明的。 
  自从逃过别人的追捕之后,更妙的是,他上衙门应征捕快,绝吧!” 
  “最危险的地方,也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他充分了解这句话的涵意,再一次的证明,他这个人的头脑绝不简单。 
  以他的身材,再加上他的功夫底子,没有一个衙门不希望留往他这种人才的。 
  于是,他从三十名应征者中,脱颖而出,顺利地当上一名捕快。 
  其实,他根本没有这个资格当一个捕快的,因为当时他只有十六岁啊! 
  一个十六岁的人是无法吃公家饭的。 
  但由于他的身高体壮,别人根本无法了解他真实年龄,所以,就这样让他混过去了。 
  因为,孙大中认为以前的捕头年老体衰,根本就该退休回家吃自己了,干嘛还站着茅坑不拉屎,硬是霸位置不放。 
  于是,在一个月黑风高,没有星星,也没有月亮的夜晚,他摸进捕头的家里,一刀砍下了他的脑袋。 
  孙大中无论做什么事,都有他自己的一套,砍死他上司这件事而言,无非是他已算准捕头这个位置非他莫属。 
  他果然没有算错。 
  他果然如愿地个子上了捕头这个遗缺。 
  这会儿孙大中他可神气了,年纪轻轻就干上了捕头,那副不可一世的嘴脸,立即表露无遗。 
  这年头民不与官斗,一个领有执照的流氓,老百姓是惹不起的。 
  非旦惹不起,而且定是敢怒不敢言。 
  这便是一些死老百的悲哀处之一。 
  孙大中鱼肉乡里,强收各种保护费,短短两年不到的时间,他居然捞了近十万两银子。 
  或许休人会问:“这么一个捕头,上面的人怎么不查办呢?” 
  的确! 
  这也是我们时常挂在口旁的问题之一。 
  不过,孙大中对于各种突发的状况,事先早已算计到了。 
  他送上为数不少的红包,先塞入上司的嘴,再加上他本身的业绩,天底下已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找他麻烦了。 
  从事捕头生涯两年多来,他一共抓到四十七个通缉要犯。当场击死毙了二十个,送人大牢的有八个,却放掉了其中的十九个。 
  这十九个要犯为了感激他的恩德,决定拥他为主,从此同生共死,忠心不二。 
  有了这些死忠,加上换帖的兄弟,孙大中很快的就对捕头这个位置缺乏了兴趣。 
  因为,保护费虽然不少,但绝对没有干抢匪来得多,这是不争的事实,谁也无法辩驳。 
  孙大中一不做,二不休,先把县太爷全家灭门,再搜光他全家中值钱的物品之后,便上了大凉山。 
  不久,他建立起自己的王国,孙家寨之名,亦渐渐地响亮起来。 
  孙大中本就不差,再加上那十九名要犯的辅助,前来投靠孙家寨的人,天天如潮水般涌进。 
  时光如梭,岁月如流。 
  转眼之间,已过十年。 
  孙家寨的喽罗,人数从三十七人,至今天为止,已有整整千个人。 
  孙由此得知,孙家寨的实力绝不容人忽视的。 
  其实,若非上次官兵前来围巢,孙家寨的人马早已破一万了。 
  ☆☆ ☆☆ ☆☆ ☆☆ ☆☆ ☆☆ ☆☆ ☆☆ ☆☆ ☆☆ ☆☆孙大中起了个大早。 
  每当阳光透过纸窗,便是他起床的时辰,这十年来,他从不曾改变过。 
  或许这与他从前吃过公家饭有关,他的作息时间,始终都是非常有规律的。 
  他伸了个懒腰,坐起身,然后拍了拍手。 
  拍手之声刚落,房间门一开,一群婢女已鱼贯地走了进来。 
  “老爷早!” 
  “早,你们早。” 
  孙大中呵呵一笑,随即棉被一掀,露出那副赤裸裸的身躯。 
  婢女们这就上前在床上为他梳洗了起来。 
  他就是喜欢这个调儿! 
  尤其他不喜欢自己动手,因为他认为那是一件很花费体力的事,所以大部分的事,都由这群婢女代做。 
  这些婢女并非用手替他梳洗,而是用嘴。 
  孙大中最喜欢那种麻麻痒痒的感觉。 
  那种热血沸腾,身上每一个神经都紧绷,甚至连头都会发麻的感觉,就是引起他兴起的泉源。 
  他一时兴起,果然就就是来这么一下子,自然不在话下。 
  “呵呵!宝贝儿,今天舌头有点不光哟!” 
  “哎哟!老爷,昨天人家的嘴唇都磨光了啦!你饶了我吧!” 
  这十二名婢女,孙大中最喜欢的就是春花。 
  因为春花的嘴小,舌巧,每次都能吻得他飘飘欲仙,继而一泄如注,射人她的口中,然后她再吞下肚。 
  起初春花十分不习惯,不知当场呕吐了几回,但久而久之,她已渐渐地习惯了。 
  尤其当她发现皮肤变的比从前更有光泽时,她吸得更卖力了。 
  孙大中哈哈一笑,抚摸着她柔顺的发丝,邪声道: 
  “你这个小妖女,破皮的地方还真不少地啦哩!” 
  此语一出,春花的脸顿时红到了耳后根。 
  因为孙大中此人体格壮大,几乎身上每个部位的尺寸都比常人长得大,长得粗,长得长。 
  那肿难以言喻的感觉,她始终难以忘怀。 
  春花本来是山下一个妓陆军的红妓女,一日,孙大中前去嫖,结果选上了她,当晚她就喊破嗓子。 
  不仅喊破嗓子,她的双腿整整十天无法并拢,那种苦不堪言的记意,她一辈子都不可能忘记的。 
  但说也奇怪。 
  第十八天之后,她居然带了个包袱,只身一人上山,指名要找孙大寨主。 
  自从有过那次经历之后,天底下已没有人能够满足她,事实上,她自己也无法理解,上次的惨痛,居然就是另一种的满足,这个男人,她是跟定了。 
  因为,他所拥有二十四个婢女,几乎有二十个是这个例子,所以他哈哈一大笑,当场就收了她。 
  孙大中此刻梳洗旦毕。 
  他一挥手,这十三名婢女便钎贯般地走了出去。 
  这些人才走出去,另十二名婢女却又走了进来。 
  她们手中各捧了一个银制的钱锅,打开之后,是各种食物。 
  孙大中此人的怪癖还真不少。 
  他不仅喜欢在床上梳洗,而且述喜欢在床上用餐,相信这种怪异的人,一定是世上最稀有的动物了。 
  孙大中的食量很大,通常早餐都吃三只鸡,两条大鱼,十三个鸡蛋,四十个包子,与两坛陈年花雕。 
  唯有吃下这么多的食物,才能塞满他那巨大的胃。他一天的精力,也才能得以形成。银锅一经掀开,没错!果然就是这些东西,不过,今天好像多了样菜。 
  一颗刚剁下的猪头。 
  为什么说它刚剁下?因为上头还尚出鲜血,不时流落在银盘上。 
  “哈哈,“妇联”(Full Range?),好,好极了。” 
  猪头是他昨天特别吩咐厨师准备的,因为前些时候他下山,碰上一个算卦人说: 
  “吃脑辅脑,尤以猪为最”。 
  于是,他又加了一道莱,而且就将它安排在今天的早餐,不公如此,以后每天早上都定要这道莱的。 
  猪脑尚是温热的,他拿起一旁的汤匙,便一口口品尝了起来。 
  有人生食猪脑吗?有! 
  孙大中就是其中一个。 
  ☆☆ ☆☆ ☆☆ ☆☆ ☆☆ ☆☆ ☆☆ ☆☆ ☆☆ ☆☆ ☆☆风和日丽,阳光普照。 
  今天实在是个好天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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