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之女配的金手指

番外:陆之谦


我不知道我的出生是为了什么,我有一个完整的家庭,有一个让人羡慕的背景,即使我很嘲讽那些羡慕我背景的人。
    母亲是个很懦弱的女人,正因为懦弱,父亲才会选择娶她的。我一直都知道。
    弟弟不喜欢我,我不知道为什么,我想他是不知道,他在小小一团的时候,一直是我陪伴他的。
    弟弟还小,所以我不用着急,以后我会告诉他,我想要保护他。
    父亲不喜欢我,和弟弟不一样,弟弟看我的眼神充满愤恨,虽然我不知道我做错了什么事情,但是我会一点点弥补他,父亲不喜欢我仅仅是不喜欢我,至少我那个时候是不会知道父亲不喜欢自己的儿子比自己出色,那是的我其实是在渴望父亲可以像个普通的父亲一样对待我,尽管这只是奢望。
    弟弟长得很健康,他十岁的时候,眼中对我的不喜爱已经可以遮掩住了,但是我知道他讨厌我。
    没有关系,他是我的弟弟,我需要保护他。
    刚刚出生的时候小小一团,抱在手里都感觉会捏碎,小心地哄着,会对着我甜甜的笑,累了会靠着我,哭的时候会拉着我的衣角将鼻涕眼泪擦上去。
    他长大了,十四岁那一年,他将我送到了精神病院。
    我要疯了。
    他为什么要这样子做。
    “我才是要继承家族的人,凭什么你比我大就是你来继承。”
    而进入精神病院的原因很简单,我杀了人。
    给弟弟庆生的那天我喝醉了,然后,我该死看到了我的弟弟将刀子插进了那个女人的身体里,然后对着我笑:“哥,晚上好。”
    在警车来的时候,我只是怔怔地看着我的弟弟将医生开出来的病单交给了警方。
    天知道我是什么时候有了的精神病!
    不过事实也只能是这样,监牢和精神病院只能选择一个,而外人能知道的真相只能是:陆之谦有了恐怖的神经病,发病的时候杀了人,被大义灭亲的弟弟亲自送到了医院。
    也许我是最平静的精神病患者,但是在病院中看着弟弟十岁以后的第一个真心的笑容,我的心差点奔溃了。
    是谁都不能是他。
    精神病院里的生活真的很糟糕。
    我知道隔壁的男人有自虐症,在人不注意的时候他会切掉自己的手,会削掉自己的皮,会将头发拔下来,会掐脖子,甚至会将自己的肉煮起来,让别人吃掉。
    而我,该死的吃了,明明医生在一旁,却只是冷眼看着我将这人肉吃下去。
    天知道我当时的感受,天知道他是怎么拿到工具煮肉了。
    在对面有一个很安静的女孩,她经常会一动不动地蹲坐着,我有时候会陪她坐着,我不知道她有什么病,所以在她眼睛通红掐着我的脖子的时候,我没有反应过来差点窒息而死,在濒临死亡时,她恢复了,她仿佛对眼前的一切都不好奇。也不惊讶前一刻手中还掐着我,只是很安静地坐回去,静静地一个人。
    我再也不敢在她旁边了。
    这里还有一个会四下咬人的人,他以为自己的吸血鬼,他总说自己要饿死了,看到人就会去咬脖子,而且该死的牙齿很锐。
    我的室友跟我一样是杀了人,他每天神经兮兮的,我不知道他在干什么,直到有一天我看到他帮助隔壁的那个自虐狂煮肉,我终于知道了,我该死的一直在吃着这个室友送来的肉。
    我想要逃离这里,但是我没有办法。
    没有人知道我的绝望,父亲从来没有想过来看完我来解脱我,我的弟弟只会让医生尽情地折磨我,我的母亲即使是在我被送进医院的时候一句话都不敢说。
    这个医院里住了很多有钱人,但是吃的东西真的不如狗,四周都是恶心的人,我在这里待了多久?我已经忘记了,但是我已经有点不对劲了,我自己明白,我被压迫到快要爆发了。
    然后,我莫名其妙地出现在一个古色的房子里。
    我……自由了吗?我逃出来了吗?
    这里……是哪里?
    其实已经没有感觉了,如果早一年,也许我会高兴,但是现在,我真的感觉无所谓了。
    我看到了一个女孩,她很安静,跟对面的那个女人一样,我觉得她会掐死我,所以我想去试试。
    她竟然告诉我世界末日。
    也许我应该相信她。
    世界末日的时候,我只想要狂笑,那些人,这个世界都该下地狱,这该死的世界,有什么存在的必要?
    李嘉曼。
    明明是个如同哑巴的存在,却让我有了一刻的心悸。
    我呆在这里,不想离开了,因为很温柔。
    她也很温柔。
    即使她的话很少。
    我喜欢她不说话。
    末日不久,我找到了我亲爱的父母,我想我已经染上了疯狂,和丧尸一起,将我的父母撕裂了,我将他们的心脏留了下来,很可惜,他们的心脏是红的,我觉得我失去了收藏心脏的意义。他们而我的弟弟——他很幸运,变成了丧尸。
    幸运者?
    我看到他们手中有很多晶核,虽然我很需要,但是我并没有打算从他们的手里争夺,因为他们只是可悲的幸存者,和自己一样,被天地所抛弃了。
    “那个恶魔,他将自己的父母杀死了,他是个杀人魔,我亲眼看到他把他母亲和父亲的心脏切出来带走,谁知道他带到哪里去了,他根本不是人,怎么可以杀人的时候都笑着的……”
    “不是的,他在十九岁的时候便进了精神病院,不是因为杀了人,是他的弟弟骗进去的,本来他不是这样的,当初他可是所有人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学习好运动好长相好家世好,人又温和谦让,只是进去了那种地方,他开始变得不正常了,在里面他一但有些暴躁,便会有一堆药物等候,医院里也是收到了特别交代,让他跟着真正的精神病患者一起,一点点地奔溃,他在里面呆了三年,那三年谁知道是怎么过来的。”
    “父母?那样的也算是父母吗?如果不是父母的默认,他也不会被送进精神病院。”
    “本来就是个恶魔,谁知道是怎么进入精神病院的,可能就是杀了人进去的。”
    “如果不是末日,可能他这一辈子都要在医院里度过,可怜啊……”
    远处的声音带着点点嘲讽和怜悯。
    我讨厌这些话多的人,他们总是说的很好听却冷眼旁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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