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有喜,总裁请淡定

第424章


    今天,是莫锦云父亲的忌日。
    沈书君觉得自己还是少惹她为妙——
    “没有,怎么会?”
    “这条路是你自己选的,后悔也没用,”秦丽莎扫了一眼她怀里的小西瓜,并无太多慈爱——
    “可惜是个哑巴。”
    沈书君颤抖了一下,愤怒交织着委屈一起涌上心间,“自闭症不是哑巴!他刚才也说话了!”
    秦丽莎不以为然地收回自己的视线,“教了那么久,就学会了喊一个字。要是能多说一点,锦云说不定会更欢喜。”
    沈书君握紧自己的手,将怀里的小家伙搂紧,“也不一定就非要他喜欢不可——”
    “你说什么?!”,秦丽莎忽然转头,阴沉沉地看着她,“上了这条船就给我努力划桨!别的少说!”
    沈书君只恨自己以前太过天真地依附了面前这女人多年,连真正属于自己的一技之长都没有去学,以至于到现在除了服从,再无他法。
    怀里的小西瓜似乎感觉到了自己母亲的悲沧,抬手轻轻回抱了沈书君一下。
    车子经过红绿灯口,却突然传来一声尖锐的刹车声——
    一辆重头大货车狠狠地冲撞了过来,直接撞向沈书君坐着的方向——
    一切发生得太过突然,当她手里的孩子因为没有坐在安全座椅而飞出去之后,周围匆匆赶来的人便听到了一声惨叫——
    “啊——”
    头破血流的沈书君疯了一样拨开人群,披头散发地朝跌在地上的那个小小身影狂奔而去——
    ......
    七天后。
    医院。
    盛世穿着白色的病号服从自己房间里出来,便看到了坐在门口,头上裹着厚厚纱布的沈书君。
    对这个女人他一向客气,哪怕是现在自己在病重,他也依旧彬彬有度,“沈小姐,有事?”
    不过是七天的时间,沈书君原本就瘦弱的身体已经到了临风而倒的单薄程度,眼睛里却失去了原本的温婉平静,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让人看不透的情绪——
    “听说,骨髓移植很成功。”
    “托您的福,又救了我一次,”盛世指了指自己的身体,“谢谢你的脐带血。”
    “不用客气,”沈书君面无表情,“本来就是一场银货两讫的交易。”
    盛世也不以为然地耸了耸肩,“那既然已经银货两讫了,沈小姐还来找我做什么?!”
    沈书君起身,也不知道那孱弱的身体哪里来那么大的力气——
    抬手猛地一推,就已经把盛世重新推回了套房之内——
    砰!
    门板被她重重地合上——
    盛世讶然地盯着她,“你要做什么?!”
    “你要痊愈了,但是我的孩子,他还躺在医院里,脑袋受损,生死未卜——”
    她每多说一个字,身体就往前逼近一分,最后,将他逼到病床的边缘——
    最后一个字落地,沈书君身上那件宽大的病号服,也坠到了地面之上——
    瘦削的身体一丝不挂地暴露在冷空气中,盛世目瞪口呆,甚至要忘记了移开自己的眼睛。
    沈书君却坦然,直接跪在了他面前的地板上,连遮掩都不想遮掩一下——
    “我的孩子,没人救。莫家的人,我现在一个都找不到。所以,我只能拿我唯一给得起的东西来换。”
    她的声音里没有颤抖,反而是从容赴死的那种慷而慨之。
    盛世默默地别过眼,“你把衣服穿起来再说。”
    沈书君抬手死死抓住他的衣服下摆——
    “你要的银货两讫,我之前用脐带血,换了你做的那件事,是我不厚道。现在我也没有其他东西给你了,你要.....就拿去。不要....那我也会在你面前一头撞死。”
    “......”
    盛世着实没有面对这样场景的经验,只能催促她穿好衣服,“你到底想要我做什么?”
    “我想知道车祸的凶手到底是谁,是谁要我孩子的命!”
    盛世一愣,“不是说查出来了吗?”
    “那是秦丽莎的一面之词,”沈书君咬牙,带了愤怒,“货车的力道不轻不重,刚好撞飞我的孩子,却对她毫发无损,谁会信?!”
    盛世往洗手间的方向看了一眼。
    里面的人似乎此刻不打算出来。
    他心里骂了一句,将地上的衣服捡起来丢回沈书君身上,“先穿衣服再说事儿。”
    沈书君愣愣地,“你不是说要银货两讫——”
    “我对这种交易没兴趣,你既然救过我,我可以再帮你一次,但是你得把事情给我交代清楚。”
    沈书君裹好自己的病号服,连声音都在颤——
    “上次找你....用脐带血和你交换,让你去删除年舒小姨电脑里那些试管婴儿资料的事,是.....是莫锦云母亲的主意。”
    盛世并无太多惊讶,“继续——”
    “因为她要我做莫锦云的太太,让....让小西瓜成为筹码,让她和莫锦云能够重新回莫家。”
    盛世又看了洗手间一眼,“这件事莫锦云知道吗?”
    沈书君苦笑了一下,“秦丽莎做事从来都是个疯子,这种事莫锦云怎么可能会知道?她拿到了小西瓜的DNA之后,就开始步步为营,你也知道莫少弦这几年之内都是康复无望的了。老爷子怕没有香火,小西瓜又是个男孩子,所以.....”
    所以秦丽莎的每一步,都走得很顺利。
    “跟我有什么关系?”
    “你喜欢年舒,我看得出来,”沈书君也并不蠢笨,“这些事说到底也跟年舒有关的。”
    盛世倒也大方,“以前不喜欢,不过现在难说。”
    “但是她并不喜欢你,”沈书君依旧是淡淡的笃定,“难道你就不想知道,小西瓜到底谁的孩子么?!”
    “还真的没什么兴趣,”盛世扫了一眼洗手间方向,突然不疾不徐起来,“真不关心这些事儿。”
    洗手间里突然传来砰地一声,似乎有什么东西被丢落在地。
    盛世唇角勾起一抹笑。
    他不着急知道,但有的人,却熬不住了。
    沈书君被声音惊了一跳,如惊弓之鸟一样从地上弹起,防备地看着那声音的来源——
    “你这里有人?!是谁?!”
    里面的人也知道瞒不住,干脆拉开门板,神色自若地看着她,“书君,是我。”
    沈书君神色精彩得如同走马灯,“你怎么会在这里?!你们俩,你们.....”
    “别紧张,”莫锦云上前,脱下自己的风衣盖在沈书君的肩膀上,“把你知道的都告诉我,一切有我在。别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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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冬日的莫家显得更加烟雨迷蒙,门口的管家在看到莫锦云的时候,明显地愣了一下——
    “少爷?”
    “怎么,不认识了?”
    “没,”管家讪讪然。
    认识倒是认识,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他会突然回来
    ——C市人人知道莫锦云爱美人不要江山,早就和莫家没关系了,为什么还会回来?
    “我母亲在吗?”
    “在在,太太前几日就回来了,今儿正张罗着收拾好您以前住的院子,说您过几日就会回来了——”
    管家还没说完,莫锦云已经掠过他,往莫家里面走去。
    这座宅子是太爷爷留下的,莫家出了无数的英杰,曾经这里是C市的荣耀。
    如今,已经落出几分颓败的气势了。
    院落的门还没被推开,隔着青砖白瓦,莫锦云就听到了秦丽莎颐指气使的声音——
    “快,把这里打扫干净,这里是锦云爸爸以前最喜欢喝茶的地方——”
    “还有这里,是他父亲以前......”
    每一句话,都离不开莫锦云的父亲。
    莫锦云站在墙根之下,静静地聆听着秦丽莎说的每一句话。
    以前父母的感情极好,他知道。因为不仅仅是宅子里的老佣人在说,就连秦丽莎晚上睡觉,也要握住父亲的照片才能安眠。
    丧夫的痛伴随了自己母亲的后半生的每一分,每一秒。
    所以,她以前有多爱,后来,就有多恨。
    他安安静静地等着,直到所有的佣人们都鱼贯而出,才走进院落。
    秦丽莎正坐在那棵古老的梅树之下,用指尖感受着那梅树上的道道刻痕,仿佛在找自己最后的归属。
    见到莫锦云,她也并无太多惊讶——自己的儿子,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到最后也自然是母子一心,他会顺从她的。
    招了招手,将莫锦云唤过去,“锦云,这棵树是我和你父亲结婚的那一年种下去的,之后没多久就发现有了你。三十多年了,树还在,人不在了。”
    她无限唏嘘,此刻倒是清醒,用了很多的真感情。
    莫锦云看着她眼里的平静,抬手接过女佣手里递来的披肩,慢慢地盖在秦丽莎的肩膀上,坐在一旁。
    母子两个人从未有过如此温存的时光,此刻对于莫锦云来说已经称得上是弥足珍贵四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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