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异罪案侦缉实录

第40章


第十三章 半年的真空
  司马局长一向擅长犯罪心理分析,而且对人类行为学具有极深的造诣,在他由浅及深但又抽丝剥茧的剖析下,我们都觉得似乎凶手就是有着如此极端复杂的心理。可是,这仅仅是比我们的推测深入一些,在本质上与郝雷跟人结怨并被人谋害并没有什么太多的差别。
  听到我们提出的质疑,司马局长笑笑,说这里面差别很大。
  首先说,这个郝雷与人结怨,从目前掌握到的情况来看,应该是毫无问题。但是,这种结怨的形式却有着很特殊的地方,凶手既然有着郝雷就算死掉我还要进行剥皮制鼓的强烈恨意,那他为什么不在郝雷生前就采取报复手段,偏偏要制造一起掩人耳目异常复杂的纵火案呢?
  围绕司马局长的这个问题,我们纷纷作出了推测,普遍还是认为,凶手是害怕被人发现从而遭到公安机关的打击。
  司马局长点点头:“咱们可以理解成凶手是害怕泄露行踪进而被处罚。但是,他后来又将鼓送到京剧团,难道这个时候就不用怕了吗?所以这个推测可以被排除。我想说的是,除了纵火,凶手依旧有很多种手段除掉郝雷。尤其是郝雷当时身负重案,还是外地人,他要是死在J市,估计也不会有什么人为他翻案。所以说,凶手必定有着自己的苦衷,他无法直接对郝雷动手,甚至无法让郝雷死于一种正常的犯罪行为。那么,他的目的是什么呢,一定是惧怕着一些什么,或者是顾虑着一些什么。
  “咱们仔细想想郝雷的死亡方式——焚烧!纵火案,一般是犯罪分子销毁证据逃避打击的破坏性犯罪行为。就本案来说,假设郝雷已经事先被人控制,那就在某种意义上意味着焚尸,焚尸一般都是为了破坏被害人形态,令警方无从查找尸源,从而无法排查其社会关系,领凶手逍遥法外,另一个目的就是销毁证据,两者目的大体都是相同的,就是要通过焚烧这一行为,达到逃避公安机关打击的目的。但是,不要忘记,郝雷当晚是在舞厅看场子,案发后,其团伙中一定会有人证明郝雷是在舞厅的,这个任谁都无法否定。那么,凶手是为了什么非要采取纵火呢,只能有两种原因:其一是,他要割去郝雷的皮,必须用大火进行掩饰;其二,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对立帮派纵火,郝雷在‘工作’期间殉职,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合情合理,毋庸置疑。这是否就意味着,凶手只有利用纵火的形式,才能逃避他所惧怕、所顾虑的那件事情呢,所以,这个才是凶手纵火的唯一目的。”
  太神奇了,听过司马局长的分析,我们都觉得案件的内情只能有这么唯一的走向。但是,关于凶手的身份,我们却仍旧没有一个明晰的轮廓。
  司马局长静静地看着那面鼓,沉默了一会儿,慢慢地说:“郝雷从老张的手中被人搭救,通过某种关系逃到J市,似乎还颇受老大关照,而且逗留时间还非常短暂,他会与什么人结怨呢,况且还是这种置之死地而后快的仇恨,这个问题确实很难说清楚。就像咱们在‘家’里推断的那样,假如是那个搭救他的人,两人在共同逃亡J市后发生了矛盾,这个救命人后来变成了索命人,可能性不是很大。不管这个人是否就是那个串联老大和郝雷的中间人,还是通过其他人让老大与郝雷相识,他都不会产生类似的顾虑和惧怕,一旦双方真的撕破脸,那要郝雷的命简直就是小菜一碟。所以,这个人可以排除。
  “除了这个人还会有谁呢,郝雷在J市新认识的人?可是,就像我刚才说的,郝雷到达J市的时间这么短,他到底做了什么事,会让一个才认识没几天的人对他产生这种强烈的仇恨?难道是他把人家孩子扔井里了?就像熊天阳说的,郝雷平时不爱交际,对自己的事情也不敢实话实说,说明他这个人还是很谨慎的,知道自己底子不干净,平时做事肯定万分小心,尽量避免制造麻烦。那么,他应该不会主动挑衅别人。所以,这点似乎也无法自圆其说。
  “除了上述两种人,凶手还会是谁呢?结合目前梳理出来的本案凶手的种种特征,他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第一,与郝雷有着不共戴天的仇恨。第二,决不是曾经帮助过郝雷的人。第三,也不是郝雷新近结识的仇家。第四,对谋杀郝雷有着一定顾虑情绪。第五,不但与郝雷相识,还与其所在团伙也有着一定关系。只有同时满足以上五个条件,才足以解释这种奇特的谋杀行为背后的心理动机。此外,联想到是与小头目合谋,及人皮鼓本身的制作难度,他还必须是本地人,并掌握很精深的手艺。再有一点,结合他制作人皮鼓是希望看到郝雷在死后也备受敲打折磨,他还必须在事后来到了我市,并进入到市京剧团。这个人,你们说说会是谁呢?”
  听完司马局长的这席话,我们面面相觑,都哑口无言,因为实在无法想象要怎么去回答他,有哪种人会同时满足上面那么多的条件呢?
  肖天明突然整出一句,这他妈的简直就是一个不可能存在的人。他的这句话让大家都笑了,司马局长也笑了,不过我们清楚,这真是一种无可奈何的苦笑,这个人究竟会是谁?他到底在哪儿呢?
  就在大家绞尽脑汁冥思苦想的时候,我猛地回忆起一件事情,同时立刻意识到之前一系列细密的推理猜测过程中,我们都疏忽了一个重要的细节,而且这个细节最早我也考虑过,但是忙来忙去还是给忘记了。记得当时我曾说过,郝雷肯定是在被搭救之后立即逃亡J市的,剥皮行为也是在其后发生的,因为冒险滞留我市实在是太危险了。那么,他1983年8月逃离我市,1984年1月加入J市那个帮派,这期间有将近半年的真空时段,他会在哪里呢?
  这个问题一抛出来,立刻引起众人的议论,看来我们确实都疏忽了,谁也没往这个方向想过。结合这个疑点,我们作了初步分析,目前最大的可能是,郝雷逃亡J市后,暂时躲在那个搭救他的人家中,然后由中间人介绍加入团伙。进一步想想,如果那晚搭救他的人与所谓的中间人为同一人,那么这个人也是我市人,他(她)与郝雷一同逃亡J市,当时,他们最可能落脚的地方,只能是帮派老大的家中。
  有的同志表示出怀疑,既然郝雷已经抵达J市,而且也有中间人接洽,为什么不在第一时间就加入团伙,而要拖后将近半年的时间呢?
  我分析了一下,当年“严打”势头猛烈,或许是他们要暂避风头,而且据熊天阳的描述,郝雷在初入团伙的时候,与老大的关系就异常亲近,可以说明两人应该认识有一段时间,那就从侧面证明了上面的推测。
  案情分析会进行到这里,司马局长看着眼前厚厚的一摞调查记录和卷宗,慢慢地说:“从目前来看,我们前期的侦查工作还不够细致,遗漏了很多东西,也可以说是太专注于郝雷本身,而忽略了他身边的社会关系。根据大家的分析,我总结出来的结论是:当晚,郝雷被人搭救,此人带着郝雷投奔J市的帮派老大,躲过最初的风头后,郝雷被安排进团伙。同期,郝雷与另一人结怨,这个仇家出于某种目的,设计实施了纵火谋杀,并剥皮制鼓回到我市送到京剧团。把一切用不着的都剔除出去,这就是一条清晰的脉络,而且里面涉及的人并不多,就按照这个脉络里牵涉的人物去查,我想,我们很快就能查到一些什么的。我去跟J市这边刑侦支队的领导说说,给咱们提供些便利,明天开始重新查,切入点就是眼前能找到那个帮派老大的个人情况和他的交际情况,J市是否有类似皮具制作工艺,然后让“家”里人对京剧团1983年之后入团的人也进行彻查,一定要全力以赴,从祖坟开始查,就是查到八辈祖宗,也要给我把他抠出来。”
第十四章 竟然是他!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我们集结全部力量,将侦查重心投放在这个帮派老大的身上。虽然该人早在1984年就已经被执行死刑,但是根据卷宗上显示的基本信息,在J市市公安局刑警队的大力配合下,其早年的社会关系仍旧可以找得到。
  经过一段时间的走访摸排,我们得知,这个帮派老大叫赵明,祖籍J市下辖D镇人,早年曾是一个靠制作皮具谋生的手艺人。说到这里,不得不提一提这个D镇。D镇有一个全国知名的特产,就是阿胶,是指驴皮经煎煮浓缩后制成的固体胶,有补血、止血、滋阴润燥等功效。除此之外,当地还有一个特殊的手艺,就是皮具制作,学名叫皮,主要是采用动物皮毛,经过手工缝制粘贴,制作成各类生产生活用品和手工艺品。因其制作工艺特殊,成品结实耐用,因此D镇被称为皮具之乡。这门手艺还于2002年被列入国家第二批非物质文化保护遗产。
  调查到这里,我们已经意识到,这个侦查方向肯定是正确的,而且也模模糊糊有了一个推测,结合老刘和陆敏的物证检验结论,那面人皮鼓制作工艺极其复杂,既然赵明掌握这门手艺,会不会是他对郝雷实施了剥皮制鼓的行为,为了掩盖罪行,进而一手导演了那次舞厅大火呢?如果说真的存在那个与郝雷结怨的人,这个老大似乎就是最佳人选,因为只有他,才能让当天在舞厅看场子的郝雷等三人放松警惕。不过,我们很快就推翻了这个猜测。
  首先来说,赵明已经接纳收留了郝雷,郝雷自然感恩戴德,两人不至于产生罅隙。另外,就算是两人后期发生矛盾,他完全可以采用其他手段解决郝雷,更不会因此赔上自己的舞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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