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身体会啊!
所以啊,这一夜,我是没怎么睡好。想东想西的,大概在凌晨两三点钟的时候才迷迷糊糊地入睡,现在看看表,才七点一刻,快剑这家伙真是讨厌之极。
我打开门,睡眼朦胧地看着一身运动服的快剑,没好气地道:“快剑,干吗啊你!别人正睡得香——喂,你看什么看?”
原来快剑这家伙贼头贼脑地往房间里看了一会儿,发现没有想像中的人之后脸上露出了失望的神情,感情他是来看我笑话的。不过在看过我的脸之后,这家伙脸上又浮起了龌龊的笑容:
“墨水啊,昨晚上很辛苦吧?”
“辛苦什么?别想歪了,我可是一个正人君子,不像你那样在结婚之前早就把嫂子给吃了!”我打着哈欠回击道。
“这你也知道?”快剑眼珠一转,道:“不过看你脸上的一双黑眼圈我就知道你这家伙说谎,嘿嘿,这么明明白白的证据摆在面前,你怎么也赖不掉的!好了,不打搅你补充睡眠了。我去晨运,拜拜了!”
说完,转身跑掉了,让想抓住他狠狠来上那么一下的我恨得牙痒痒。回到房间中,照了一下镜子,发现确实有了两个不怎么明显的黑眼圈,看来舒服的日子过惯了,连缺少这么点睡眠都这么明显地显现出来。以前,我连续熬几夜都没有任何事情的。
摇了摇头,我关上门,重新钻入被窝,寻找周公下棋去也。
再次醒来已经是上午的九点多,一睁眼,看到的是一张美丽的脸庞,上面的那双有神的眼睛盯在虚空处,不知道在想什么东西。
我没有出声,静静地看着这幅美丽的图画,直到张兰注意到我的醒来。
“啊,你醒了?”就像是一个做坏事被发现的小女孩一般,张兰的脸上浮起两朵可爱的红晕。呵呵,看到张兰这个样子,我心中暗笑起来。现在的张兰好像越来越会脸红了,至少从上飞机开始,我已经见到过她十多次的脸红了。
“嗯,刚才在想什么?”我将张兰垂在眼前的一绺秀发别到她的耳后轻柔地问道。
“啊,没什么。真的!”张兰可爱地吐了吐鲜红的舌头,道:“你快点起来吧,早餐都凉了呢!”
“呃,能不能先出去一下,我要穿衣服。”我当然知道自己的情况,早晨起来的男性特有的特征使得我不敢从被子中起来。
仿佛是意识到什么,张兰再次红脸,匆匆忙忙地跑了出去,有点窘迫的声音透过门缝传来:“我去为你热早餐——”
呵呵,我心中偷笑起来。这可不是自己家里,一切都有快剑的请的佣人打理,哪用得着她去热早餐?再说了,我还不一定喜欢呢。作为一个深受传统文化影响的男人,我的早餐总来都是白米粥加上大饼油条,若是换成了牛奶什么的,还真是难以下咽了。
所以,对于餐桌上出现我最喜欢的白米粥以及大饼油条,我真有点不相信自己的眼睛。虽然大饼油条因为时间的关系变得不再松脆,但是这已经让我很是惊喜了。正当我在张兰的目光注视下,大大吃了一口大饼包着的油条的时候,快剑这家伙好像幽灵一般不知道从哪个地方钻了出来:
“怎么样?我的服务还算不错吧?这可是我专门让人从十里外的早市上买回来了。说出去真是难以想像,一个千万富翁居然早餐吃这些东西?啧啧,墨水,我发现你真有点‘葛朗台’的潜质!”
“什么这些东西?”我朝着在那儿悠然喝着茶的快剑翻了一个白眼,没好气地说道:“这大饼油条可以说是国粹的一种,传递了几千年的好东西,也代表了一种文化传统。还有,我虽然现在身家千万,但是这好像并不意味着我每餐一定要鱼翅、燕窝的吧?那纯粹是暴发户行径!”
“得!我投降。只不过说了你一句,你就将问题升到民族文化上面了,再说下去我可就成历史罪人了。不过说实话,这大饼油条的味道确实不错。你猜猜,你面前的这些东西要多少钱?”
多少钱?快剑这么问,肯定是因为价格与他心目中的价值相去甚远的缘故。在我们市,一张夹肉大饼是一元,而油条则只有三毛,一碗白米粥好一点的也就是一块钱罢了,加起来不到三元。上海这个城市的消费水平,一直以来都与北京这个政治文化中心比肩,高得吓人!但是这吃食方面,应该不会太过离谱吧。
“十块钱!”摇头。
“二十?”还是摇头。
“难道是一百?”说出来我都有点不相信,但是快却是点了点头,道:“差不离,也就是一百二十。白米粥一碗八十块,大饼一张十块,加上三根油条每根十块钱,正好一百二十。”快剑一本正经的样子,让我有些发呆。这是什么世界?大饼一张十块。噢,天呐,还让人不让人活了?难道这就是上海物价高的真正体现?
“也许,我可以考虑来上海卖大饼油条!”我狠狠地咬了一口手中的大饼道。
“切!你要是按照这个价钱卖大饼油条,那肯定没有人愿意光顾的。告诉你吧,这可是特级大厨专门提供的‘高级营养早餐’,不然哪能那么贵!”快剑“不屑”地道。
特级大厨?高级营养早餐?味道也就是一般嘛。心中却是松了一口气,原来如此,不然上海的物价要是真地这么离谱的话,肯定早就崩溃了。同时心中又对快剑狠狠地骂了几句,这家伙居然在我吃早餐的时候消遣我,看我给他好看。
快要吃完的时候,我对着我躺在躺椅上享受林雅芳“捏肩”服务的快剑道:“对了,怎么昨天不见‘粉衣’?那小妮子不是一直希望看看我的真实面貌的吗?”
“呵呵,她也想啊。不过,她是住校生,不能随便离校的,再过几天在婚礼上你就可以见到她了。”
早餐之后,我和张兰就陪着快剑两人试穿起了早已准备好的礼服。实际上,我和张兰的礼服同快剑他们的结婚礼服没有多大的差别。要真说有的话,那就是他们的结婚礼服更注重色彩,将婚礼的喜悦自然而然地融入其中,而我和张兰的则更加注重一种轻快的气息。
以上这些都是张兰的判断,我是怎么看怎么都看不出来两者的不同之处。穿着礼服的张兰和林雅芳站在那里就好像一对姐妹花,同样地妩媚动人;相比起来,我和快剑就相差远了。
要是不和快剑站在一起,身穿名贵礼服的我配合自己的挺拔身材也勉强能够加入“帅哥”一族,可是和快剑这么站一块儿,我就显得“丑”多了,快剑在游戏中同样地丑化了自己的相貌,现实中的他可以说是一个英俊男人。
为此,我对于快剑请我来当伴郎的目的产生了怀疑:“快剑,你说,请我来当伴郎是不是就是为了衬托自己?要不然,我真还不相信在你的朋友中没有一个合适的。”
“哈哈,知我者墨水也!”快剑得意万分地笑着,虽然我没有给他一顿老拳,但是我的未来嫂子替代了我的工作,狠狠地在他的胳膊上扭了一下,使得快剑的笑声嘎然而至,就像是一只被捏住了喉咙的鸭子那般痛苦不堪。
礼服经过一天的挑选之后,最终只剩下两套摆放在两女的面前,一套是迎新娘子时候的穿着,另一套是婚宴时候所穿,前者端庄秀丽却又繁杂,后者简单明朗又不失华贵,总之,罗蒙•;罗兰的每一件设计都是匠心独运,虽然风格改变并不大,但是对于各个场合的要求却很是明显。
难以想像,新娘穿着繁杂的拖地婚纱周旋在各桌宾客之间,也许没走几步就已经被自己绊倒了。所以,准备两套礼服就成了必然。
终于能够松一口气的我瘫坐在沙发上,看着两个仍然兴致勃勃的小女人,问一边的快剑道:“后天的婚礼怎么安排的?还有一共请了多少客人?”
大大地喝了一口茶之后,快剑回答道:“婚礼安排很简单,明天雅芳和你的张兰一块儿到雅芳她爸妈那儿住着,然后后天上午我们开车去接新娘。接完新娘,我们再到‘上海国际大饭店’,在那里举行婚礼,然后嘛,你和我一起迎接宾客……”
“等等,为什么是我和你迎接宾客?照道理,不是应该你和嫂子一起吗?”虽然自己没有过结婚的经验,但是没吃过猪肉还看过猪跑不是?按照现在的流行风俗,就是新郎新娘站在饭店门口迎接宾客。
“那是一般的情况。”快剑摇摇头道:“我们两家的亲戚都不多,雅芳她家除了一个舅舅之外就没有其他亲戚了,而我和玉彤更是早早死了父母,其他亲戚不是趋炎附势的就是早就不相往来的,所以根本不会来什么亲戚。”说这话时,快剑的表情很是平静,就好像是在说别人的事情似的。
听了这话,我不知道说什么才好。想要安慰吧,人家原本很平静的,也许被我这么一安慰反倒是出问题了。所以,我一时之间反倒没有什么话好说,一双眼睛盯着四五米之外两个如花的女人,陷入了一种空灵的状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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