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虎妻

第84章


这有多悲伤,这有多无奈。
  亦或者你身边有一个人,一直爱着你,伴随着你,可是你偏偏不喜欢,等他不再爱你的时候,你才发现其实你也是爱的。
  这有多无奈,这有多悲伤。
  ……
  雨后的天色依然晦暗不见光明,他们两个绑在一起,骑马奔驰在茫茫荒野上。路边有人哭泣,有人回头望,风吹过野草起伏摇摆,阿秀在那一刻才看清楚了自己的心。
  他又想起了李尽忠曾对他说过的话……“‘你说过人都是这样,握在手里的时候不懂得珍惜,失去了才发现原来自己在意’……
  ……
  你有没有想过……可能你自己就是这样的人?”……
  阿秀终于忍不住放声哭了出来,可是他却没有停下来,只是一个劲地往前头赶,他甚至连目的也没有,只是往前走,因为他除了往前走,再也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些什么。他只有一个念头,往前走,他就还有希望。可是他的眼泪却止不住,很绝望。他原来这么喜欢他。他的视线有些模糊,只好伸手抹了又擦。
  他背后的那个男人忽然动了动,耳朵旁边有个声音断断续续地说:“别……别揉了,眼……都揉红了……”
  仿佛恍然又回到他们初次相遇的那个夜晚,他在桂花树底下迷了眼,他对他说的第一句话,就是这一句。
  天地辽阔,阿秀喜极而泣。
  ……大结局,完……
    关于作者,关于本文,关于其他 (1235字)
  公子歌的下一篇文,决定写一本穿越架空题材的小说。
  之所以会有这个想法,除了穿越题材很流行以外,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歌浏览了几篇穿越文,发现连城的穿越文都是很轻松的,搞笑的,主人公在另一个时代都活得非常得意,而且为了不纠结于穿越这个很容易让读者失去代入感的问题,基本上第一章就让主角适应了新的生活环境。这样的文可能很好看,却显得很不真实。当然穿越文本就是不真实的,我所说的真实,是那一种氛围和感觉。
  穿越文其实很不好写,一不小心就会沦入狗血和小白里头,尺度很难把握。说一句可能会得罪很多作者和读者的话,连城的整体文风,其实是偏于小白的,搞笑和咋呼的小受饱受欢迎,有时候逛其他的论坛或贴吧,稍微资深一点的读者都绕着连城文走,说雷人,狗血,没内涵,千篇一律,只适合给年纪小的读者看。我不认同这一点,其实连城有很多不受欢迎,可是文笔故事俱佳的作品,只是它们因为诸多原因被埋没了,没有被更多的读者看到。质量好的小说能受到更多的关注,是所有连城作者应该努力的事情,因此我虽然也曾几次向连城靠拢,但最后还是觉得自己既然是连城的一份子,就应该坚守住一方天地,努力为提高连城做出自己的努力。所以尽管可能不大符合连城大多数读者的口味,我还是坚持了一贯的风格,并且值得高兴的是,已经有越来越多的读者喜欢。公子歌未必能成为连城最好的一个作者,但一定是与众不同,有自己风格的一个。
  因此我想写一篇穿越文,依旧秉持着我所坚持的正剧风,一个现代人穿越到古代去,无论他本来的性格是怎么样的,他一定会遇到很多的困难和不适应,即便将来得意了,发达了,但在他成长的过程当中,一定是眼泪和欢笑都有的。
  《猛虎妻》是歌继《姐夫宠》之后,另一篇尝试向连城文风靠拢的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文中的攻受的性格,和歌原来的喜好来了个三百六十度大转弯,会更轻松一些,欢快一些。但正剧的基本文风不会变,依旧延续歌细腻又粗俗的,古文感很浓重的偏好。
  朝代的选择,选择唐朝,是因为唐朝统治者身上流着鲜卑人的血液,因此民风开放,男女关系和男男关系都十分普遍,伦理上更是百无禁忌,子娶父妻弟娶兄嫂,母女共事一夫等等,甚至于血缘之间也百无禁忌,令人咂舌。这时候的女权也达到顶峰,会有许多杰出的或者疯狂的女人出现。这样的环境会使《猛虎妻》的故事更真实。汉唐因为鲜卑血统与汉人融合,美男帅哥如云,也是一个情欲纠葛的年代。
  夫如猛虎,无肉不欢。猛虎妻猛虎妻,猛虎的不止是丈夫,,或许也是那个女王一样的“小娇妻”。
  另外关于盗文,不知道为什么,歌的文比别的连城作者盗的凶,颇有些墙里开花墙外香的意思,而且很多盗文的亲,还是很喜欢歌小说的人。在这里我要感谢这些大人们的喜爱,但是也要说一句,如果喜欢我,就请尊重我的劳动,给我支持。有时候盗文真的很叫人头疼,影响作者的更文热情。
  因此《猛虎妻》严禁各种形式的盗文,任何论坛,贴吧,都禁止盗文!谢谢大家!
    
    作者说,猛虎妻 (1111字)
  这两天什么也没干,就只写了猛虎妻,我这个从来写一步是一步的人,竟然也攒了两万多字的存稿,可能是因为沉浸进去的缘故,故事越写越顺手,越写越流畅,猛虎妻磨蹭了这么久,终于是进入正轨了,有一些段落,自己看了也觉得很精彩,只是不知道看到的大人会不会有同感。
  猛虎妻的进展其实我自己没有觉得慢,因为有读者大人指出来,我才加快了剧情。猛虎妻的进展之所以慢,和我一开始的打算有关,因为我一开始打算把猛虎妻写成我最长,规格也最大的一本小说,设定的人物也很多,一个个轮番登场,因为要交代的人物很多,主角的戏份就出来的晚了一点,少了一点。这和其他文不一样,因为歌曾经写过的坏男人或者控制欲,笔墨控制在了三四个主要人物身上,其他几乎没有笔墨的,那样的好处是主角的戏份多,看起来也比较舒服,读者也不会觉得进展慢,其实我的小说一直在细节和感情上下功夫,剧情进展一直很慢。猛虎妻慢的感觉之所以明显,就是配角的笔墨增加了。
  猛虎妻主打的是轻松风,主角阿秀,是完全不同于以往歌笔下任何一个小受的人,他能屈能伸,撒泼打诨什么都会,贪财胆小却又敢作敢为,是一个混混和少爷的综合体。攻君也做了很大的改变,因为有大人留言说控制欲里头有时候心理描写太过了,所以猛虎妻有了很大的收敛,收敛最多的,就是小攻的感情。猛虎妻的李尽忠,我写过很多以他为视角,表现他心理活动的句子,最后都删掉了,尽管有些觉得很可惜,我要写一个腹黑的,看不出他心理的爱恋中的男人,他什么时候动的心,有多深的爱恋,在前期很长很长的时间里头我都不会表现出来。相比其他的攻,他在感情上更生涩一点,克制一点,内敛一点,也更腹黑,是一个中国传统男人的,一个封建大家长的形象,是兽与君子的综合体。
  因为受君不如其他文的那样细腻敏感,攻也不如其他文里狂傲霸道,猛虎妻第一卷里头的爱情会很缠绵舒坦,一方的追逐与一方的承受更显得细水流长。又因为猛虎妻是向主流文风的一个靠拢,故事起承转合会有些烟火气,故事性更强一点,爱情不再是唯一元素。
  猛虎妻计划是三卷,三卷的文风会有一个明显的过渡,猛虎妻会是一个开始很精彩,中间很感人,结尾很温情的故事,历经太平与战乱,正义与邪恶,富裕与贫穷,爱恨和生死。
  写了这么多小说,猛虎妻是最叫我担心,花费心思也最多的一个,不知道为什么,一直怕大家不喜欢,担心参赛,担心收藏,担心点击和评论,可能越长大越输不起了,以前都不会这么强烈地要橄榄枝要收藏,要这要那(评论一直在要,哈哈)。但我相信自己在成长,在连城的身为公子歌的自己也在成长,喜欢和不喜欢我的人也会越来越多,无论是谁,在哪个行业,都会成长,这是好事,很感恩,谢谢大家。
    
    来自公子歌的真情告白 (2293字)
  猛虎妻是我写的最累的一篇文了,因为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
  我自己其实挺喜欢的(可能也有自己的孩子自己疼的原因),阿秀是我写起来最愉快的一个受,李尽忠是我很欣赏的一个攻,我之所以喜欢,是我虽然从简介开始,就奔着小白炸毛风去的,可是写着写着,就还是坚持了自己,写的慢热,感情也不缓不急,故事虽然朝狗血靠拢了,可是里头的感情依然走的正剧风格,很正常,变的是表,不变的是里。我其实一开始想写的,是一个不懂得爱情的小受,和一个默默付出的攻,后来因为大家觉得温吞,所以改变了李尽忠的风格设定。
  但是好像《猛虎妻》到目前为止写的并不成功,收到的评价不好,我一直在反省,所以把新文《霸占》开的那么早。
  关于歌越来越狗血的事情:说实话,狗血是必然趋势了,以前我就说过很多次了,会越来越狗血的,有些语句我还故意写的很小白,诸如什么“帝王一样的气度”,什么“面容精致”,什么攻为了受一点小事情,动动嘴皮子就杀了很多人……囧,因为我看了很多编辑推荐给我的受欢迎的文章,大都是这个类型,我自己随着年龄增长,也有了狗血的气质,所以狗血也不能都怪到市场什么的因素,自己的原因也很多……狗血其实没有什么不好,会更好看,满足大家看文的欲望。也满足我的恶趣味。
  我做的这些改变,从《坏男人》一路跟过来的大人看了可能会觉得失望,写《坏男人》的时候我心无旁骛,就想写自己想写的,收到的评价也非常好,我也很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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