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天开始,余菲菲没事就给林哲写信,把小女生的各种心情小烦恼告诉他,她从小喜欢看书,对遣词造句很用心,每一封写给林哲的信,都花了很多心思琢磨,力求行云流水,看起来有趣,她可不是把林哲当心情垃圾桶的。
写给林哲的第一封信正好下雪了,于是林哲看到的就是一篇关于雪天的心情散文,从对雪的描述,到写信人的心情,层次感很强,用词精准,语句优美,林哲看完后,直接给余菲菲回信:写的很好,可以投稿了。
余菲菲很快就回复:这是写给你的,怎么能公诸于众呢!然后,附了一张自己在雪地里的闭着眼睛感受雪花扑面的照片。最后,委婉的提出要看林哲的照片。
林哲于是就穿着军装,让战友帮着拍了一张面无表情的照片发给余菲菲。
对着这张照片,余菲菲发了一星期的花痴。
第二封信,就是过年了,她把自己家过年的热闹写成接近一万字的小,人物多而不杂,每个人都很鲜明,林哲看着信,眼前就好像浮现了一幅幅热闹的画面,他不禁对这小丫头的文采佩服极了。
相比起余菲菲家的热闹,他在军营里就孤单的多了。于是,就不知道怎么的,想念那个小丫头。尽管照片里的人已经是个清雅美丽的小美女了,可他能想起来的,还是最初那个胖嘟嘟的小丫头。
过完年,轮到他休假时,一时心血来潮,他就驱车到余菲菲所在的城市。其实军营所在地就在城市的范围内,不过距离市区比较远。
接到林哲电话时,余菲菲还以为自己在做梦。
“你在哪里?”林哲问。
“我在家里,你呢?”余菲菲脑子里还晕乎着,这可是林哲第一次主动找她呀。
“我在盛世百货楼下。”
“哦,你买东西呀。”余菲菲重复了一下,突然声音提高,“你在盛世百货?我们家附近的盛世百货?”
“市里好像就一家盛世百货吧。”林哲笑了下。
“我十分钟能到,你等等我,我现在就去。”说完,余菲菲就挂了电话。
对着镜子快速的整理了一下头发,余菲菲外套都没穿,就跑出了门。
“去哪里?这么冷的天,外套也不穿,围上围巾呀。”余妈妈追出来时,女儿已经不见影了。
对于女儿这段时间的改变,余妈妈内心十分肯定,女儿肯定有喜欢的人了。不过不管她怎么问,女儿都不说,只说是突然想长大了。
余妈妈是个很开明的家长,并没有对早恋严防死守,她觉得,适当的懵懂情怀,只要引导的好,对孩子是有很大的激励作玫摹钪饕牵宰约旱呐芊判摹v浪歉鲇蟹执绲暮19印
刚过完年,天还是很冷的,出来逛街的人并不多。余菲菲穿着单薄的毛衣跑出来,被冷风一吹,就冻得打哆嗦,但是想到林哲就在附近,一颗心立即火热的跳动着,即将见到心上人的激动,驱散了冷冽的寒风。
一路以最快的速度赶到盛世百货时,余菲菲才发现自己走的太匆忙,忘记带手机了,林哲在哪里呢?她扫了眼盛世百货,因为天气太冷了,逛商场的人并不多,寥寥的几个中,并没有那个高瘦挺拔的身影。
林哲气势那么强,余菲菲相信只要她看到他,一定第一眼就认出来。她在盛世百货前转了一圈,也没看到任何穿军装的人,于是沮丧的蹲在地上,难道是我耽误的太久了,他等不及走了?
又不是专门来看她的,买过东西肯定就走了吧。
林哲的车停在路边,他坐在驾驶座上,打量盛世百货门前的人流,按照记忆中的模样寻找余菲菲。然后,一个穿着毛衣,急匆匆跑来的女孩映入眼帘,及肩的黑发披散着,被寒风吹的挡住了脸,身形窈窕,有点像邮箱里余菲菲给他发的照片。
他看了下表,距离挂了电话已经过去十分钟了,广场中并没有小胖妞跑来,他不禁皱了下眉,看向那穿着单薄,看起来像仓促出门的女孩。仔细观察了一会儿,女孩一看就是来找人的,转了几圈没找到,已经沮丧的蹲在地上了。
确定这就是自己要找的人,林哲下车,走过去,从后面拍了拍她的肩膀。
“蹲着干嘛?”
余菲菲猛然被人拍了一下,吓了一跳,转过身看到眼前穿着灰色休闲服的冷峻男人,顿时热泪盈眶,站起来,一下子扑到他怀里,哭:“我以为你等不及走了。”
“还是这么毛糙,怎么不穿外套?”林哲任由小丫头搂着,等她发泄完情绪,才推开她,脱下自己的外套裹在她身上。
“我急着出来见你,怕你走了。”余菲菲委屈的看着林哲。
“傻丫头。”林哲看着眼前的小女生,心中生出一片温柔来,“走,我带你去喝点热东西,驱驱寒。”
很自然的,林哲牵着余菲菲的手,到旁边的麦当劳里,买了两杯热可可,两人面对面坐着,互相打量对方。
“怎么不喝?”林哲手中的可可都要喝完了,余菲菲的还没动呢。
“我不想低头,不知道你什么时候走,我……多看一秒是一秒。”余菲菲目光依旧凝在林哲脸上,脸红红的说。
林哲笑了,线条硬朗的五官柔和起来,冷峻的神色变得温暖,原来被人全身心的爱着是这么种感觉。他想起了多年前高中时代的初恋,那时总是感觉飘着的,不踏实,患得患失,总在猜对方的心思,本以为爱情就是这样的,现在才明白,种种的飘忽不确定,只因为对方并不爱他。
“我不急着走,你先把可可喝完。”林哲温柔的目光凝视着对面的小女生,“我今天就是专程来看你的。”
“真的?”余菲菲兴奋的两眼放光,那种狂喜,让她看起来容光焕发,本就清丽的容颜,变得耀眼起来。
“快喝,喝完我们去逛逛。要不要吃点什么?”林哲指了指麦当劳的食谱单。
“不,什么都不吃,我吃过饭了。”余菲菲没想到幸福来得这么容易,她快速的喝完,然后主动牵着林哲的手,走出麦当劳。
“林哲,我算不算已经追到你了?”商场的电影院里,余菲菲歪着头小声的问。
“这个问题等到你成年了,我再回答你。”林哲将余菲菲的脑袋拨正,“专心看电影,不要说话了。”
“恩,好。”余菲菲乖巧的回答。
但是没过一会儿,她就偏过脸,看着林哲出神。
林哲也不理她,做出一副专心看电影的样子,本来他以为余菲菲看一会儿就会继续看电影了,却没想,她一直盯着他看。
“看什么?让你看电影,不是看我的。”林哲拨正她的头,让她的眼睛对着屏幕,小声的说。
余菲菲扭过头,嬉皮笑脸说:“电影没你好看。”
然后,她像是想起什么,突然情绪低落,低着头说:“林哲,看完电影是不是我就该回家了?下次见你不知道什么时候,我真想时间就停在这里,我不想跟你分开。”
“傻丫头,以后日子长着呢。”林哲好笑又好气,握住了小女生柔嫩的小手。“专心看电影吧,以后我会经常来看你的。”
余菲菲这才高兴起来,终于算是看向大屏幕了。
这次分别之后,不止是余菲菲想念林哲,几乎每封信里都在倾诉她的相思之情,林哲也想念她。但是为了不耽误她的功课,他要求她,每周只能给他写一封信,每封信不能超过一千字,而且,每次考试的成绩都要告诉他,如果成绩下降了,他就减少看她的次数,如果成绩优异,他就会送她小礼物。
余菲菲于是只能压抑着思念之情,将大部分精力都投入到学习中,为了不减少见面的次数,她每次考试都用尽全力,争取考最高分。林哲常常看着余菲菲发过来的成绩单感叹,自己不像是谈恋爱,倒像是当老师。
林哲很忙,假期并不多,但有时候看余菲菲信里发牢骚发的狠了,他就趁着办事的机会,拐到她学校,约她出来吃顿饭。即使这样,也能让余菲菲高兴很久。
余菲菲常常写给林哲的信里最经常表达的就是对长大的渴望,打电话时最长挂在嘴边的就是,等我啊,等我上完大学就嫁给你。林哲就回她:你上完大学,我就三十三岁了,真的不嫌我老?到时候你是鲜花一朵,我是老男人一个,换我配不上你了。
余菲菲就说:男人三欢浠ǎ谕巡灰蛔孕拧
高中三年,在林哲有意的引导下,余菲菲的成绩十分优异,她在林哲的劝说下,考上了国内一流的大学的文学系。家里的亲戚轮番的上门道贺,余妈妈笑的合不拢嘴,直夸自己生了个争气的好女儿。
私底下,余妈妈再次追问余菲菲:“菲菲,你高中毕业了,也满十八周岁了,算是成年人了,妈妈不会干涉你的事。现在能不能告诉我,你喜欢的人到底是谁?”
“干嘛?”余菲菲警惕的看着妈妈。
“我想好好谢谢他,没有他的话,估计你现在肯定是个大胖子。”余妈妈想起之前的小肥妞,再看看眼前漂亮的女儿,发自内心的想要见见那个改变了女儿的人。
“他没时间。”余菲菲看了看妈妈,决定说出实情。“我都已经三个月没见他了。”
“这么说,是真的有这个人了?”余妈妈神情兴奋。
“恩。”余菲菲难得的低下了头,一副娇羞的样子。
“什么样的人?你们发展到什么地步了?”余妈妈八卦的追问。她倒不担心女儿吃亏,因为从女儿的种种改变上看,那人对女儿是十分用心的。
“他……”余菲菲犹豫的看着妈妈,“妈妈,他不是我的同学,他比我大一些,你会嫌弃他吗?”
“大多少?”
“十一岁,他今年二十九岁了。”余菲菲担心的看着妈妈。
“怎么大这么多?”余妈妈有些嘀咕,“你们进展到什么地步了?”
“什么进展?”余菲菲纳闷。
“他……碰过你没?”余妈妈担心的看着女儿。
“啊,没有。”余菲菲终于明白妈妈在担心什么,她笑着说,“他是个很好的人,我们到目前也只是牵牵手而已,他很忙的,抽时间来看我,最多也就看场电影,大部分时候都是陪我吃顿饭。”
“哦,原来如此。”余妈妈提着的心放了下去,看来这个人虽然年纪大,但是是个正人君子。
就在这个时候,余菲菲的电话响了,她看了下来电显示,是林哲的,立即神色飞扬。
由于已经告诉妈妈了,这次余菲菲接电话就没背着妈妈。打完电话后,她兴奋的抱住妈妈,高兴的说:“他要来了,我们都三个月没见面了,我想死他了。”
“妈妈,这次他会停留的时间长一点,说是为了庆贺我考上北大。”
“妈妈,他说要送我礼物,我可以要吗?为了不被你们发现,我这三年来,都没敢要他任何礼物。”
余妈妈看着像个小燕子一样,在屋子里来回转圈的女儿,想到自己当初恋爱时的感觉,不由感慨,女儿长大了。
余菲菲出门见林哲前,余妈妈往她手里塞了样东西,谨慎的叮嘱:“一定要用啊,我可不想现在就抱孙子。”
“什么嘛,妈妈,你太讨厌了。”余菲菲脸红耳赤的瞪着妈妈,手中的东西像是烧红的烙铁一样,扔也不是,拿也不是。
“你应该感谢妈妈的开明。”余妈妈笑着推女儿出门,“找个合适的机会,我想见见他。”
“有空吧,我会跟他说的。”小燕子飞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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