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作弊器

第15章


回客房去睡觉去,嘻嘻,多么美好的幸福生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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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疯子的人族情人府里舒舒服服的呆着,全然把血十管家他们忘在了脑后,汗。
镜头传到那边去瞧瞧吧。
郁闷的血十管家:太过分了太过分了,菲菲小姐竟然就在我的眼皮子底下被人给劫了。而且这里所有的人竟然都说不知道那个疯子住在哪里,没想到这个疯子办事这么不露痕迹,肯定是个惯犯。真想请王上贴出全国通缉的海捕公文出来,要不是因为这样太丢面子了,让别人以为我们火林家族连这点事情都不能自己搞定,而且一旦公文出来,也影响小姐的清誉,我早就联系当地的官府了。
(菲菲:嘿嘿,他们不知道疯子的住处是因为疯子不要意思告诉别人他住在贫民窟。。。)
倒霉的28先生:冤枉阿,大人,我真的跟那个疯子没什么关系啊。认识他纯粹是因为他经常来听我的评书罢了。我们家29新章节肯定已经写出来了,我不回去更新的话,读者们会生气的。大人就看在众人的期盼的份上,还是赶紧把我放回去吧。
(菲菲:这个,不见得吧,你都知道他有多少情人呢,肯定是老朋友拉,不过看在你还劝过他的份上,我就不揭发你了。)
逍遥的雪儿跟可儿姐姐:嗯,反正菲菲的秘密我们是知道的,她外表虽然是10岁的小孩子,可是思想上却跟我们一样有着成熟的认知。再说了,她有神器护身,怕什么啊。真的过的不好的话,早就读档到出发前了,现在既然还没回来,肯定是过的蛮开心蛮滋润的,说不定还乐不思蜀了呢。对了,王大娘家的布衣店好像又有新货到了,去逛逛去,正好逗逗那个叫[抹布]的店小二。说起来也好笑,怎么一个布衣店的店小二会叫抹布呢,起码也该叫绸布之类的啊。不过听说是他们祖上得罪了女王,所以被女王赐的名字,那也就没办法了,反正不能更改的。
(菲菲:汗,果然是雪儿和可儿姐姐,对我的心态太了解了。
PS:抹布,终于让你出场了,虽然只有一瞬间,满足了吧。)
愤愤不平的蜻蜓:什么嘛,让我跟过来本来就是为了煎药汤给菲菲小姐,现在菲菲小姐不见了,人家都不知道该干什么了。无聊的只好天天跟明媚一起做饭,我这个堂堂的药师竟然沦落到做厨子的地步了。
(菲菲:哎呀,蜻蜓,不好意思啊,可是我真的不想天天吃药阿。)
幸福的明媚:呵呵,菲菲小姐一走,都没人抱怨我的饭菜难吃了。本来就是嘛,我的饭菜一向是僵尸族数一数二的,其他人相吃我还不给他们做呢,菲菲小姐竟然还每次都挑三拣四的。而且最近还有蜻蜓陪伴,真是幸福人生啊,当然,如果女王也能在我身边那就更完美了。。。明媚开始yy中。
(菲菲:哼哼,明明就是你做的难吃,你那是没吃到好吃的东西的夜郎自大行为。另外,蜻蜓能在你旁边你就应该烧高香了,还想着女王,真是不知死活。)
无聊的痞子和傲寒:菲菲小姐不在,我们都失去了人生的目标,存在的意义。出场都出的这么艰难,菲菲小姐你快回来吧,我们好想你啊。
(菲菲:想我?是想跟我一起敲诈其他人的时候分到的外快吧?别以为我不知道,每次你们两个都贪污不少。)
不知所以然的天天*求败,傅红*入水,轩辕*水蓝等人:真见鬼,难得出来游玩,竟然发生这种蠢事,而且最郁闷的是都没有让我们上场英雄救美的机会,太没劲了。
(菲菲:你们果然都是败类,整天就想着这种天上掉馅饼的好事,该振作一下啦,统统给我交外传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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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回 危机(1)(修)
不知不觉,在疯子的小情人家里也呆了三天了。
吃着美食,穿着锦衣,享受着贴心的服侍。整天无所事事,功也不练了,药也不用吃了——没有血十管家的监督,我当然不会闲着没事虐待自己。这种日子,幸福的估计神仙都要妒嫉了。
有人要说了,反正蜻蜓不在我身边,没人给我熬药汤,我当然不用吃什么药。其实不然,血十管家早就料到我可能找出各种理由来逃避吃药,譬如说突然间没药材啦之类的,所以每次都是让蜻蜓做好一个礼拜的分量,而且每天都来监督我吃药。对此我是痛恨不已,这个血十管家,真是刻板到了极点。
可惜,幸福的日子总是短暂的。这句话不知道是谁说的,不过真的很有道理。因为我又验证了这一点。
三天了,疯子的小情人从来都没有出现过,从一开始的叙旧中,到后来的睡觉中,再到后来的感冒中,理由一个比一个古怪,到最后,连什么脸上长痘痘了不便见客的说法都出来了。我就是再蠢也知道出问题了。看起来,这个疯子的警觉性还挺高的,估计他也察觉到什么了,我暗自琢磨,好像到了摊牌的时候了。
为了以防万一,当然还是先存档啦。招出神器,我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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躺在书房的贵妃椅上,我放下手中的言情小说,伸手叫来侍女:“叫你们大人过来吧,就说我有要事相商。如果他不来的话,你就说客人就要走了。”
侍女应声前去。
不一会儿,听到一阵忽重忽轻的脚步声,我就知道疯子来了,看样子他最近可不好过,心思重重的呢。
“小姑娘,怎么听说你要走了,这里难道过得不好么?”进门见到我,疯子马上一脸的微笑。
我点头,“这里确实不错,简直让人流连忘返呢。不过良园虽好,不是我家啊。大叔,我想家了呢。”
疯子一脸的惊奇:“你不是说要陪着我一家家的看过去,帮我挑选最适合我的情人当老婆么,怎么一个都还没见到呢,就想回去了阿。”
“其实这个我已经有答案了。”我语出惊人。
“真的,怎么可能,你还都没看到过呢。”疯子作不信状。
“其实不用看也知道,你最喜欢的就是这家的小姐。”我自信满满的道。
“哦?此话何解?”疯子很识趣的接话。
“道理很简单。你自己想想为什么我说要看看你的情人们的时候,你最先把我带到这里。你的情人不少,有很多选择。你既然毫不犹豫的选择了这家,说明你的下意识里就已经把这家小姐的地位排在最前面了。而且如果论距离的话,听说你还有僵尸情人,怎么都比到人族来要近的多吧。”我胸有成竹得道。
啪——啪——,疯子轻轻鼓掌。
“经你这么一说,我还真的觉得有那么点道理。”
“有道理吧,”我得意得道:“既然问题已经解决,那我也就没有继续留下来的借口了,在这里已经呆了三天了,再不回去,我的家人们会着急的,到时候如果找到这里来,对大叔可没什么好处,毕竟这个误会也不是那么好解释的。”我暗含警告。
“有的时候真的难以想象你竟然只是一个十岁的僵尸。火林家族的红菲小姐果然不同凡响。”疯子满脸的感慨。
“不过,你认为我还会放你走吗?”
我一惊:没想到他已经知道我的身份了。
“你是怎么知道的?”这个问句脱口而出,接着我就吐吐舌头,这不就是不打自招了嘛。汗,想我菲菲聪明绝顶一世英名,竟然在这里翻了船。(众人:吐~~菲菲:不准随地吐痰,违者罚交外传。众人:呃,那还是忍一会儿吧。)
疯子笑道:“从那天把你瞬移带走的时候我就猜到了。”
???我做迷茫状。
“瞬移是一项极其耗费法力的法术。我平常自己瞬移还好,带人顺移的话,顶多一次就会觉得法力流失严重,很难再次瞬移。”疯子解释道。
“那天带你瞬移到我家,我竟然没有力尽的感觉,就跟平常自己瞬移后差不多,当时就开始怀疑了。毕竟带人瞬移是要在对方的周围布上一整圈的跟自己的周围完全一样的瞬移法力才行,否则两个人就不会瞬移到相同的地方。因为每个僵尸的法力类型不同,而且就算类型相同精深程度也不同,所以要在对方周围布上一整圈的跟自己的周围完全一样的瞬移法力是很困难的,需要不停的调整法力的大小,而且会持续消耗。那天的情况感觉就是你根本就没有消耗我的法力,这种情况在理论上是很难成立的,除非你身具传说中的无色法力——那种可以转变为任何其他法力的神奇法力,否则这种状况就不能也无法解释了。”
说到这里,疯子顿了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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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回 危机(2)(修)
“这个无色法力嘛,最近菲菲小姐的事情正传的沸沸扬扬,再加上你的年龄特征和美貌外表,也就不难做出这个结论了——你,就是最近的传奇人物,火林家族的红菲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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