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许风流地

29 个性强硬


金红颜出狱的时候,满头灰发,十分颓废。吴千帆与林梵行一起接她,两人带她去新房子看了看,然后陪她逛街买衣服。金红颜未入狱时,姿容出众,保养得当,十分雍容华贵。经过两年多的牢狱之灾,则成了一个暗淡无光的老婆子。
    她看到珠宝和化妆品时,心情略微好转了一些,问林梵行:“你现在做什么生意?为什么能买那样大的房子?”
    林梵行迟疑了一下,笑道:“跟以前一样,拍广告。”
    金红颜沉思了一会儿,自语道:“这也不是长久之计啊。”
    回到家里后,林梵行作为晚辈,很勤快地烧水泡茶切水果。金红颜和吴千帆坐在会客厅的绒毛长椅上,聊一些很沉重古旧的话题。
    金红颜最后提到了自己的儿子:“我最对不起的人就是他了。老韩的两个孩子如今在国外拿着巨款逍遥快活。我家宝宝如今还要自己辛辛苦苦地挣钱。”
    吴千帆敷衍了一声:“梵行现在过得挺好。”
    “一个男孩子对着镜头扭扭捏捏,这也叫好吗?”金红颜叹了口气:“若是老韩在,必不会使他落到这种地步。”停了一会儿又坚决地说:“你想办法给老韩办一个保外就医,他是家里的主心骨,有他在,就能给宝宝安排一个好的去处,或者出国,或者从商。”
    金红颜说这些话的时候很坚决,那种运筹帷幄的气势,好像她还是韩市长身边的情人一般。
    林梵行端着一盘西瓜走过来,与吴千帆对视了一眼。林梵行不冷不热地说:“等他出来再说吧。”吴千帆打圆场道:“红颜姐,梵行现在可不是小模特了,他拍一支广告就几百万呢。”
    金红颜微怒道:“我们家缺这点钱吗,我只是想让他过得体面一些。”
    金红颜是养在深闺里是美人,她的思想可能还停留在几十年前或者更久,而韩禅是一个大男子主义者,这就更加深了她的小女人脾气。
    吴千帆觉得无话可说,林梵行则赌气道:“我自己挣钱不体面,那么他以权谋私就很体面喽?”
    金红颜惊讶地看着他,不敢相信自己内向温顺的儿子会说出这样恶毒的话。而在她即将发怒的时候,吴千帆率先指责了林梵行:“你好好说话,不准夹枪带棒。”
    吴千帆劝金红颜回房间休息,然后把林梵行拉到卧室里,耐心地规劝道:“她刚从监狱里出来,还没好好享福呢,你别给她气受。”
    林梵行绷着脸坐在床上,慢吞吞地脱掉袜子,双脚盘起,两手搭在膝盖上,不服气道:“她这辈子就只信一个神,就是韩禅。她以为现在的世道还是韩禅的天下呢。”
    “这些道理,等过一段时间她自己就会明白,何必现在跟她争辩呢。”吴千帆坐在他的床边,两手放在腿上,身形很端正:“还有一件事,老韩是你爸爸,我提名道姓也就算了,你见了他可不许这样。”
    林梵行身为一个私生子,在家庭中常年地不见天日,他很为自己的身份感到羞耻,也从未真正认同过韩禅。听见吴千帆指责自己,他大为恼火:“我自己的事情,不用你操心。”
    吴千帆一片好心,反而被抢白了一顿,便有些灰心:“好,算我多嘴。你好自为之。”说罢就要起身离开。
    林梵行目送着他的背影,忽然又跳下床把他拉了回来:“你明天上午要是没有庭审的话,就住在我这里吧。反正我跟她没什么可说的,你们俩倒是能聊的来。”
    他们俩之前也在一起住过,所以并没有什么隔阂,各自换了睡衣坐在床上吴千帆看电视,林梵行躺在他身边发呆,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吴叔叔,我遇到了很为难的事情,但是身边又没有可以排解的人。”
    吴千帆微微侧过身体,颇有兴趣:“说说看。”
    林梵行把脸埋在棉被里,长叹了一口气,慢慢说道:“我喜欢了一个人,但他总使我伤心难过。”
    吴千帆听到这一句,脸色就变了,半晌才勉强回道:“是梁倾城吗?”
    林梵行埋头不语。
    “他倒是经常惹人伤心。”吴千帆苦笑了一下:“几年前,他跟一个中学生好过,同居了不到一个月,就把人家甩了,那孩子也哭得好伤心。”
    林梵行心中一痛,宛如剜了一刀,睁着眼睛看吴千帆:“不、不可能,梁先生不会那样。”
    吴千帆注视着他:“我这么大年纪的人,有必要污蔑他吗?那孩子也叫我叔叔,在我面前哭了许久。”见林梵行情绪低落,吴千帆轻轻揉他的头发:“梁倾城,何朝露那样的人,好像明珠烈火一样,只许别人簇拥围绕着他们,却从来不管这些人的死活,你也不过是其中一只扑火的飞蛾罢了。”
    林梵行仰躺在床上,倒不像前几次那样伤心难过了,只是淡淡地说:“我跟他以后不会有牵扯了。过几天新电影开机,我也没精力想这些。”林梵行决定努力发展自己的事业,总裁什么的见鬼去吧。
    何朝露的病情时好时坏,因为甲亢的发病原因至今不明,因此治疗起来颇有难度。这一天何朝露早上起床,看见枕头上落了一些头发,不由得心灰意冷,气血翻涌,把梳妆镜砸得稀巴烂。
    梁倾城做完晨练回来,一眼就瞧见了满脸伤痕的阿多尼,那边卧室里传来吚吚呜呜的哭泣声。梁倾城下意识地想出去躲清静,又担心表弟哭坏了眼睛,思索片刻只好推门走进去。
    何朝露穿着睡衣,头歪在棉被里哭得很伤心,他瞧见梁倾城进来,秀眉一扬,厉声道:“你出去。”
    他虽然嘴上这样说,但梁倾城走过来的时候,他还是委屈地扑到了他的怀里。梁倾城耐心又温和地说:“先把衣服穿好,哥哥带你出去玩好不好?”
    何朝露却只是摇头,身子拧成了一股绳,倔强地说:“我哪儿也不去。”
    梁倾城想了想,吩咐阿多尼去准备早餐,自己则依坐在床头,把何朝露抱在腿上,劝他再多睡一会儿。
    何朝露脾气再古怪,在梁倾城面前都会变得很老实。此刻他规规矩矩地枕在梁倾城的腿上,乖得像一只小猫。
    两人唧唧咕咕地闲聊了一会儿,阿多尼端着一碗燕窝粥进来,何朝露勉强吃了小半碗,额头上出了一层细汗,他下床洗了手,站在穿衣镜前换衣服。他如今已经瘦到了形销骨立的地步。梁倾城看了一眼,心里觉得很不舒服,脸上却不敢露出悲伤的表情,以免何朝露难过。
    “过段时间我闲了,带你去国外看病吧。”梁倾城提议。
    何朝露挽起袖口,坐在床边穿袜子,随口说:“你的公司不管了?”
    在梁倾城心里,事业永远排第一位,然后是亲情,最后是爱情和友情。连何朝露也不敢占据他办公的时间,但是梁倾城回答他:“钱没了可以再赚,我家小弟的病要是耽搁了,我找谁赔偿去?”他说这话的时候,亲自蹲在床边,拿起地上的短靴给何朝露穿上。
    何朝露顿觉十分欢喜,眉眼亮晶晶的弯成了小月,梁倾城笑着看了他一眼。别人都说何朝露美艳绝伦,但其实梁倾城一点也不觉得。在他眼里,何朝露无所谓美丑,都是自己挚爱的弟弟。那些外界的美人既不能跟何朝露比,也不配比。
    何朝露很久没有见过林梵行了,出于对情敌的敏感,他还是多嘴问了一句:“那个姓林的好久没来咱们家了。”
    梁倾城神色微变,似乎不愿意多谈。
    何朝露心中一喜:“吵架了?分手了?”
    梁倾城不耐烦道:“不要提他。”
    梁倾城不让他提,过了一会儿自己忍不住开口道:“他个性很强硬,又总是惹我生气,我不想再见他了。”
    何朝露连连点头:“对嘛,公司里那么多善解人意的男孩子,干嘛非得找他。”
    “我跟他不是那种关系。”梁倾城反驳:“我是真喜欢他,他自己不识抬举,反正他这次不向我低头,我绝对不会理他。”
    说出这样赌气的话,梁倾城甚至带了一点孩子气。何朝露从未见过他如此,不禁呆了半晌,神情也有些黯淡。
    梁倾城见他如此,以为他累了,于是起身离开。何朝露在床上坐了许久,最后招呼阿多尼走上前。
    阿多尼是他的心腹和臂膀,是他在生病时唯一可以依靠的人。
    “上次来咱们家的那个男人,你还记得吗?”何朝露凑到他耳边,轻声说:“想个办法,杀了他。”
    阿多尼眼皮动了一下,随即温顺地垂下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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