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早上醒来,洛云望着天花板上豪华的水晶吊灯,都在思考一个问题:自己的妻子到底什么时候会死掉?因为每天都为这个问题发愁,他总是心事重重,显得成熟了许多。
他身边躺着的是一个五十多岁、一百八十斤、身价过亿的女人。大清早的,她的呼噜声很响,一头乱发遮住了生着雀斑的脸。洛云毫无感情地看着她,半晌冷笑一声,起床穿衣服吃饭了。
在这栋豪宅里住了半年多,洛云早就习惯了锦衣玉食的生活,在他的想象里,天堂也不过如此了,所以每当穿着订制的高档西服,开着名贵的跑车出去兜风时,他就把对妻子艾琳的厌恶稍稍克制一些。
洛云在楼下吃早饭,旁边三个佣人捧着餐盘伺候。艾琳讲究养生之道,平常吃得寡淡素净,而洛云则像是个皇帝,一个打小就挨饿的皇帝,每餐的排场都十分隆重浩大,好像是在摆国宴。这会儿他正一个人在楼下享受生活时,楼上忽然传来瓷器摔碎的声音,继而是艾琳尖利的怒骂声。
洛云打了一个嗝,是被吓到了。他加快速度吃光了盘子里的食物,抓起餐巾纸一抹嘴,蚊子似的哼哼了一句:“跟太太说,我出门办事了。”说罢悄没声息地从墙边溜走了。也并不敢去车库取车,怕惊动了艾琳。
他漫无目的地在街边走了一上午,坐在公园里喂鸽子,看别人下棋。路边有一个温柔清秀男孩子在弹吉他,前面放了一个箱子,里面全是他自己的唱片。洛云看在这个男孩子很帅的份上,就找了个小马扎,安安静静地坐在旁边听。他不懂音乐,但是男孩子的声音很软很清澈,让洛云看到了,物质生活之外的美好。
有一瞬间,洛云想,这个孩子真干净,我想走进他的生活,跟他谈一谈爱情。
但最后,洛云只是买了一张唱片,畏畏缩缩地走了。在男孩看不到的地方,洛云把唱片扔到了垃圾箱里。然后顺着原路返回艾家的豪宅。他想:要是艾琳死掉就好了。要是她死了,我就有钱了,然后天马行空,自由自在,做一个自由快乐的男人。
和外面的明媚阳光相反,艾宅里是黑云压城。女主人因为头上的白发大发雷霆,把家里的佣人逐个臭骂了一顿,又把许多水晶陶瓷的装饰砸的粉碎。洛云回去的时候,艾琳余怒尚未消除。
“你回来干什么?”艾琳很尖利地问。
洛云扯出一丝笑意:“这是我的家,我当然要回来。”
“这是你的家?这屋子里一砖一瓦,一草一木,连同你这个人,都是我花钱买来的。”艾琳无时无刻都在提醒着洛云是一个吃软饭的小白脸的事实。好在洛云已经吃了这么多年了,心理比较强悍,脸皮也很厚实,他变戏法似的从口袋里掏出一根珠花,笑道:“好,我是你的。别生气了,送你一朵小花,好太太。”
艾琳毕竟是嘴硬心软,又见丈夫如此伏低做小,拿了首饰讨好自己,脸色才渐渐缓和下来,她接过珠花放在手心看了看,绷着脸说:“不值钱的东西,我哪里瞧得上眼。”虽然这样说,还是把珠花攥在手心,上楼收藏起来了。
于是一场暴风雨总算平静下来。洛云心里暗暗嗤笑艾琳,那个珠花的确是不值钱的东西,街边两元店里买的。他觉得艾琳只是一个两块钱就能搞定的女人而已。
中午艾琳的儿子萧郎要来家里吃饭。这个萧郎继承了其母的火爆脾气,甚至更加严重。他今年三十多岁,结过三次婚,女人家爱他强壮的肌肉和雄厚的资产,满心欢喜地嫁过来,不到一个月就被打得住进了医院。后来萧郎的家暴事迹传开来,再也没有好人家的女孩子肯嫁给他了。萧郎倒也是满不在乎,照样带着一群手下打打杀杀地过日子。
家里年老的佣人叫萧郎为小狼,艾琳有时候母爱泛滥,会叫他小狗。于是洛云暗地里叫他小狼狗,并且对这个称呼十分得意。但是当着外人面的时候,洛云对萧郎还是很恭敬的。
萧郎每次见到这个人,满身的施虐细胞一起发作,使他恨不能抓住这个漂亮低贱的男人狠狠地揍一顿。但是看在艾琳的面子上,或者说看在他未来的一大笔遗产的面子上,萧郎对洛云还算是很客气。
中午时分,艾琳亲自下厨为丈夫和儿子做炸酱面。佣人们乐得清闲,都躲到院子里聊天了。偌大的客厅里,只有洛云和萧郎,受刑似的坐在一起。
洛云坐在沙发边缘,身体前倾,双膝并拢,低着头很认真专注地看桌子上的烟灰缸,好像里面蕴藏了一个乾坤世界。萧郎大刀金马地坐在正中央,拿着电视遥控器看球赛,骂了一连串地“草草草。”又看了一会儿股票,惊讶连连地:“卧槽卧槽。”
洛云眉毛略动了动,心想:傻逼。
“哎!”萧郎大大咧咧地看向洛云:“说你呢,给我拿包烟。”
洛云左右看了看,见桌子上放着一盒软包装的香烟,虽然那在萧郎的手臂范围之内,但是洛云想到小狼狗的凶狠暴戾,只好忍气吞声地把香烟递给他。
萧郎跟无脊椎动物似的瘫坐在沙发上,望着电视上的内衣模特走秀,很轻佻地笑,看都不看洛云一眼。洛云只好把香烟塞到他嘴里,拿起金属打火机,叮地打开盖子,微微弯腰,把火苗凑到他面前。
萧郎的目光从模特身上转到洛云的脸上,洛云脸色很白,骨架玲珑,唯有一双眼睛勾魂摄魄,宛如妖精似的。萧郎眼睑低垂,深吸了一口香烟,忽然朝洛云喷了一大口蓝色的烟雾。
洛云正被他看得心里发毛,又被烟雾熏得头昏脑涨,倒退了几步捂着胸口咳嗽,旁边的萧郎哈哈大笑,十分得意。不料这动静惊扰了艾琳,她举着锅铲跑出来,大声道:“怎么回事,小狗你是不是又……”
萧郎一瞧见母亲出来,立刻跳起来跑到洛云身边,声音很响亮地:“爸爸!爸爸!你快坐下来,让我看看你的眼睛。”又对艾琳说:“妈,爸爸的眼睛里进沙子了,怎么办?”
艾琳一看只是小事儿,就没在意,说:“屁大点事儿,大呼小叫做什么?”就又回去了。
萧郎把洛云推到椅子上,自己蹲在他旁边,很温良恭俭的样子:“好点了吗?我帮你吹吹吧。”
洛云已经被吓得快要哭了,他气若游丝地说:“别、别玩了。”
萧郎趴在他的膝盖上,双手托着下巴,注视着他的眼睛,脸上的笑容一点点褪去,换成了嘲讽的讥笑:“我发现你其实是一个软蛋。”
洛云没敢动,也没有说话。
“你是软蛋吗?”萧郎不依不饶地问。
“不是……”洛云说。
萧郎嗤地笑了一下,又凶巴巴地说:“捏你!”然后铁钳般的手指果然伸到洛云的裤裆里,狠狠地抓了一把,洛云嗷了一嗓子,直接从椅子上掉下去了。他觉得自己的蛋真的被小狼狗捏碎了。
萧郎哈哈大笑,其愉悦地程度不亚于捏了一百张泡泡纸。他得意地在屋子里走来走去,心想:“等妈死了,我要把他放到办公室,天天捏,哈哈哈!”
从此洛云每天的诅咒内容里,又添加了小狼狗。
话分两头,汉皇的洗钱案终于走到了庭审阶段。吴千帆对此事颇为重视,组建了一个律师团队为梁倾城辩护,经过好几天的举证质证和辩论,最后终于有了结果。汉皇面临五亿人民币的罚款,而梁倾城因为罪证不足,被判决无罪。这已经是吴千帆所能争取到的最好的结果。
宣判之后,林梵行直接跑到辩护席上拥抱了吴千帆,又是欢喜又是激动:“吴叔叔,你是我的恩人,是我的贵人。天哪,我要给你立一个牌位。”
吴千帆微微一笑,呼吸着林梵行衣服上淡淡的香味,他只是说:“牌位就算了,你吴叔叔我还很年轻。”
当天晚上,林家摆了家宴,款待吴千帆。林梵行只是想借此机会庆祝一下,却不知座中三人见了面是很尴尬的。韩禅望着昔日的好友,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吴千帆是名利场中的人,只讲利益,不讲人情,倒也能泰然自若。梁倾城自从听到判决结果后,就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这几个人冷冷清清地喝了几杯酒,吃了几道菜,就各自散了。
韩禅早早地去睡觉了。林梵行忙碌了一阵,看见梁倾城和吴千帆在书房里,不知道嘀咕什么。林梵行走过去,听见梁倾城在说公司的事情。原来是他不甘心公司背负巨额债务而破产,向吴千帆询问救济的途径。吴千帆对此也很为难,汉皇已经停业了这么久,账面资金所剩不多,五亿人民币的罚款是绝对承担不起的。
“现在的情况,除非有一个智障的亿万富翁肯给你融资,或者是脑残的董事会决定收购汉皇。不然的话,破产倒不失为一个很好的出路。”
梁倾城声音很低:“我前半生的心血都在汉皇,我不能看着它倒下。”
林梵行忍不住开口说:“公司没了可以再创建一个嘛,反正你还年轻……”
“你说得轻巧!你现在给我建个一模一样的汉皇出来!我说过了这是我前半生的心血,是我的孩子!”梁倾城很暴躁地说了这些话,最后瞧见林梵行的脸色,有些后悔,于是一言不发地走了。
林梵行已经很久没有被梁倾城吼过了,他简直是呆住了,并且很下不来台。因为这是在外人面前,林梵行之前还跟吴千帆说梁倾城待自己如何珍爱敬重。
吴千帆安慰了林梵行几句,林梵行没怎么理会他,他自己觉得很没意思,心想,我爱的人跟我情敌吵架,我劝个什么劲,他们俩赶紧分了才好呢!于是吴千帆说了两句风凉话,高高兴兴地走了。
第二天梁倾城到公司里办了一些手续,员工走得差不多了,只有几个比较忠诚且平庸得找不到更好职位的人还留在原地。梁先生心里好生感慨,跟员工们略说了几句话,就回来了。
他早就忘记了之前两人的小矛盾,回家后跟往常一样跟林梵行打招呼:“亲爱的。”林梵行坐在椅子上玩手机,头都不抬。过了一会儿梁倾城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他从衣服口袋里拿出一盒饼干,赔着笑脸送到林梵行面前,和和气气地说:“梵行,好啦,不生气了,这是你最爱吃的饼干。”
林梵行绷着脸地说:“我不吃。”
“我都看见你咽口水了。”
林梵行脸颊一红,把饼干夺过来,撕开包装时,又问了一句:“什么时候买的?”
“我从公司回来,路过西饼店时,就想起你吃饼干的可爱样子了。”梁倾城伸出手指擦掉他嘴角的饼干渣,笑道:“我昨天性子急了才说那些话,并不是针对你的。”
林梵行慢慢说:“没关系,其实,你对我凶一点也好。”
“哦?”梁倾城失笑。
“你对我凶一点,等以后你离开我了,我也不至于太伤心难过。”林梵行有些忧伤地说完了这些,淡淡地扫了他一眼。
梁倾城不说话,只是呆呆地看着他,心里却很惊讶:他为什么这样想?难道我以前做了很不好的事情,使他对我产生了这种糟糕的印象吗?
两人相对无言,只是怔怔地看着对方。最后林梵行先打破了沉默,强笑道:“不要说这个了。”梁倾城忽然抱住他,很缓慢又很认真地说:“要是我不爱你了,我就会离开你,但是……”梁倾城笑了一下:“我觉得我会爱你很久很久。”
林梵行微微一笑:“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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