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干爹

第28章


李锦云大吃一惊,他以前听张申华说过自己的女儿,可是却没听说过他女儿有心脏病。
“需要做心脏移植手术才可以…”张申华顿了顿,又接着说,“可是…”
李锦云知道他要说什么,毕竟这种大型手术需要的费用并不是普通人可以支付的出来的,一个经纪人一年的工资也只不过是这种手术的百分之十罢了,如果自己带的艺人好点的话也许挣得会多些,但是不管多多少,孩子的病是不能拖的。
李锦云想着拿出自己口袋里的银行卡递给他,“给,先给你女儿治病吧。”
张申华看着李锦云递来的卡,立马又给他推过去,“不行,我不能要!”
李锦云不死心的又递过去,“拿着吧。”
张申华自然没有接过来,他皱着眉看着李锦云,“锦云啊,你也需要用钱啊,你现在跟樊毅闹翻了,今后怎么办啊。”
李锦云低下头,他的眼里有些涩,没错,他今后应该怎么办…
李锦云再次抬起头,换上笑脸,将卡塞到张申华手里,“张妈妈,你就拿着吧,没有我可以再挣啊,你看我现在不是拍戏的吗,不久就会有片酬的,再说还是给你女儿治病要紧啊。”
张申华没再将卡给他,他看着自己手里的卡,又看向李锦云,眼里满是苦涩,虽然就算有了李锦云这些钱也还是不够,但是没有的话会更麻烦,“谢谢。”
李锦云摆摆手,装出责备的样子,“谢什么呀,我们谁跟谁啊。”
张申华笑起来,随后想起什么从包里掏出一摞剧本摆在李锦云面前。
“不会吧,这么多?”李锦云大喊起来。
“这是近期送来的剧本,你看看有没有合适的。”张申华说着。
说实话,自从李锦云因《枝叶》这部电影火起来,还从来没有接过古装剧,演的都是些青春剧,偶像剧,有些媒体眼尖抓住这个梗开始添油加醋的肆意报道。
说什么偶像剧根本不考验演技,有的说李锦云也只是因为外表出众吃几年青春饭罢了。
李锦云的粉丝当然不愿意,极力为李锦云辩解。
“你们这是嫉妒我们家小锦红起来。”
“你们就是嫉妒我们锦云哥哥长得帅!”
“青春饭怎么了?你们连青春饭都吃不了!”
就这样,双方互掐起来。
李锦云自然也是听到了那些质疑。
想到这里,不由得叹了口气,他早就不是几年前的那个刚进来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子了,在娱乐圈混了这几年,自然也知道该怎么做。
李锦云跳着剧本,“张妈妈,最近送来的这些戏里,有古装剧吗?”
李锦云一脸无奈,说实话他从来没有接触过古装剧,心里有些害怕,可是这事迟早都要面对,早死早超生…
“你想好了?”张申华皱着眉头又问了他一遍,“真要演古装?”
李锦云苦笑着点点头。
张申华拿过那一摞剧本,一个个仔细挑起来。
过了一会儿,抽出两本递给李锦云,“这两本是。”
李锦云有些吃惊,那厚厚的一摞里仅仅只有两本古装戏!
李锦云接过那两本剧本,拿起一本,翻开看了看,这部剧名字叫《浮生》。
大致是说男主就是一个普通人家的穷小子,而男二是富家子弟,两人同时看上女主,并且最后穷小子和女主在一起的故事。
李锦云挑挑眉,这种情节太过普通,李锦云想也没想就将剧本扔到一旁。
又拿起另一本,看了看名字,《王城之子》,李锦云眨眨眼,心想有意思,打开看了看,立马就被吸引了。
这部剧没有男女间的恩怨情仇,只有守护家国江山的征战。
李锦云一下子就看上了这部剧。
男主名叫霭,是王城的皇子,住在精致却不奢侈的宫殿里,他身边的宫女与侍卫都有着世间最平和的神情,他们与主子一样与世无争。
他们的生活平静自然,霭虽是王城之子,却想过世间最平凡安然的生活,他的眼中有着永远散不尽的白,仿佛冬天里的雾气,温暖而迷离。
可惜命运却总是无法变得完美,他连这小小的愿望都无法实现…边疆胡人攻城,来势汹涌,他的父皇与母后最终牺牲,他逃不过这王城之子的命运。
手执长剑,就算这城只剩他一人,也要守护这王城江山,却最终死亡的悲剧。
李锦云觉得这部剧是他最想要的,想也没想就对张申华说,“就这部吧。”张申华拿出手机,找到导演便出门去打电话。
李锦云翻开剧本的封面,里面写着:所谓王城,即是宿命。当把一切抛弃与遗忘,他便不是宿命的囚徒。----王城之子。
李锦云苦笑一声:“宿命吗…”低沉的声音回荡在诺大空旷的房间…
没有几天,李锦云就将这部电影赶拍完,去了《王城之子》的剧组。
“你好,我叫林戈,是这部剧的导演。”林戈说着礼貌性的伸出手。
李锦云握住他的手也礼貌的说,“你好,我叫李锦云。”
李锦云看到林戈的时候很震惊,他以为这部剧的导演应该会是一个四五十的成熟男人才对。
可是他没想到,林戈看起来也就只有20岁一样。
“你应该看过剧本了吧。”林戈笑着对李锦云说。
李锦云点点头。
“那好,化妆师,带他去化妆。”说着林戈将化妆师喊过来。
“准备一下就可以来拍了。”林戈转过头对李锦云说完,便向着摄影机走过去。
李锦云看这剧本,今天这一场是霭带兵出城,杀死自己弟弟的一幕。
霭出生时,他的父皇就将他名为王城之子,对他宠爱有加。
巫师说,这个孩子会平安地长大,但是……巫师瞥了瞥一旁善良的王妃,她正用银色的勺子喂皇子喝水。……可是,有火红眼睛的人会为他带来浩劫。冗长而苍凉。
啪——,勺子滑落到地上。
帝王立即下令将所有生着火红眼睛的人驱逐到极北的雪原上,那里寒冷、狂风肆虐、生命断绝,让他们自生自灭。
为了当时还是婴孩的他,为了他这个所谓的王城之子,为了帝国的长盛不衰,父皇竟将怀有身孕的王妃赶到了极北之地;次年,王妃生下皇子,含恨逝世。
战火从极北的冰原上燃烧起来。一位有着火红的双眸的少年带领着他的族人,向王城攻来…
“灯光师,摄影师,准备就位!”林戈坐在主摄影机旁,用大喇叭喊起来。
李锦云看着这个只有20岁的林戈,虽然年龄很小,但是气势却一点不比别的导演差多少。
“3,2,1开始!”打板的声音想起来。
李锦云身穿身穿盔甲,骑在马背上,望着对面那双红色双眼的少年,这个孩子,除了眼睛是红色的外,简直酷似父皇。
“收手吧,弟弟。”李锦云平淡的声音蔓延在冰冷的空气中,李锦云把握得很好,不知道是不是最近的事情,他的眼里尽是疲惫和无奈,简直像极了王城之子。
林戈看着摄影机里的李锦云,皱着眉头,他感觉得到,李锦云似乎经历过太多的事情。
“哥哥,已经没有退路了。”红色双眼的孩子说着带着军队冲上去,李锦云也率军队朝着那边冲过去。
这是一场很大规模的打戏,所以林戈为了减少财资的支出要求李锦云尽全力去演。
为此李锦云还准备了好几天,不管是武打部分还是骑马的部分,林戈都请来了专业的老师教他,李锦云也受了不少伤,吃了不少苦,从夏天拍到冬天,自然瘦了不少。
林戈做事也是个认真的主,不管什么事情都是追究完美,拍起戏来一丝不苟,李锦云很佩服他,那么小的身躯竟然可以顶住夏天的炎热,冬天刺骨的北风。
当然努力并没白费,正式开拍时,这一场一条就过了。
第39章 第39章
“3,2,1开始!”打板的声音想起来。
李锦云身穿身穿盔甲,骑在马背上,望着对面那双红色双眼的少年,这个孩子,除了眼睛是红色的外,简直酷似父皇。
“收手吧,弟弟。”李锦云平淡的声音蔓延在冰冷的空气中,李锦云把握得很好,不知道是不是最近的事情,他的眼里尽是疲惫和无奈,简直像极了王城之子。
林戈看着摄影机里的李锦云,皱着眉头,他感觉得到,李锦云似乎经历过太多的事情。
“哥哥,已经没有退路了。”红色双眼的孩子说着带着军队冲上去,李锦云也率军队朝着那边冲过去。
这是一场很大规模的打戏,所以林戈为了减少财资的支出要求李锦云尽全力去演。
为此李锦云还准备了好几天,不管是武打部分还是骑马的部分,林戈都请来了专业的老师教他,李锦云也受了不少伤,吃了不少苦,从夏天拍到冬天,自然瘦了不少。
林戈做事也是个认真的主,不管什么事情都是追究完美,拍起戏来一丝不苟,李锦云很佩服他,那么小的身躯竟然可以顶住夏天的炎热,冬天刺骨的北风。
当然努力并没白费,正式开拍时,这一场一条就过了。
胜利了!
当一位士兵发出这样的呼喊,整个帝国都沸腾起来。王城之子平息了叛乱。
他拖着银白色的长剑,缓缓离开了硝烟弥漫的战场。他是结束了战争,他是赢得了胜利。可是……却杀死了自己的弟弟。
他该想到的,究竟是怎样的仇恨让一个与他年龄相仿的少年率领族人与大陆强大的统治者抗衡?究竟是怎样的愤怒让他倒下时也不肯闭上火红而含泪的双眼?
他奔过去,想抱起少年的身体,向他诉说王城之子的悲凉,或许他会懂。可是少年再也没法懂得。
王城之子,陛下曾下令,一定要诛杀全部火红眼的族人。神箭手跪在他面前。
为了他,为了他这个王城之子,为了帝国的长盛不衰,父皇竟要杀尽这无辜的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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