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与影的弹丸之地

第506章


  还有叶爱。
  就在风姿见到了自己的朋友和家人们时,从这一刻的感动开始,凡知风再度的成为了他的名字!!
  拉住了人群中站在中间的叶爱,戴上帽子的风姿开心的笑了笑。
  “我回来了!”
  
第四十三章 源头的东西
 很早以前,秋晓云还在老实念书的时候,他从课本上读过这样一个故事。
  在寒冷的、深入到北极圈的阿拉斯加地区,一颠一跛地走着两个淘金的人,饥饿、疲惫和寒冷折磨得他们筋疲力尽,已经很难走出这杳无人迹的荒原。
  而在这时候,其中的一个人又扭伤了脚,他的朋友丢下他朝前走去,再也没有回头……
  这个失去了朋友的人,陷入了绝境。
  这是一个他从未到过的地方,没有树,没有灌木,没有草,只有一片辽阔得可怕的、死气沉沉的荒野。
  他的身上早已经没有了食物,猎枪里也没有了子弹,他甚至已经弄不清日期,只凭着猜测的方向,背着沉重的行囊,一瘸一拐、摇摇晃晃地朝前跋涉,他欺骗自己,幻想着他的朋友在前面等着他……
  一天又一天,他在雪里、雨里挣扎着前进,浑身都是湿的,膝盖和双脚鲜血淋漓。饿得太久了,胃里像刀绞一样的疼痛感已经消失了,他的胃‘已经睡着了’。他四肢无力地倒在地上,起初偷偷地哭,后来就朝着无情的荒原号啕大哭,谁也不理睬他,这儿没有第二个人,只有飞奔的驯鹿和狂嗥的狼群。
  他已经极度虚弱,没有力量去猎取食物,费尽千辛万苦捞到了两条像小指头那么大的鱼,纯粹出于理智,逼着自己生吞下去,为了活,他必须吃!
  有一次,他从昏迷中被惊醒,一头大棕熊正用好斗的惊奇眼光看着他!熊向他发出试探性的咆哮,他呢?他没有逃跑,而竭力摆出威风凛凛的样子,也在朝着熊咆哮,声音非常粗野,非常可怕,在生死关头,那紧紧缠着生命根基的恐惧变成了勇敢!
  那头熊被这个站得笔直、毫无畏惧的神秘动物给吓跑了,他才猛然哆嗦了一阵,倒在潮湿的苔藓里。
  他重新振作起来,继续前进,白天黑夜都在赶路,摔倒了就休息,一到垂危的生命火花闪烁起来、微微燃烧的时候,就再慢慢地向前挪动。他已经不像一个人那样挣扎了,他的灵魂和肉体并排向前走,向前爬,它们之间的联系已经非常微弱,逼着他前进的是他的生命,因为他不愿意死!
  他不再痛苦,脑子里充满了怪异的幻象和美妙的梦境……
  他终于倒下去再也站不起来了,只能一寸一寸地爬行,拖着一条长长的血迹。他已经扔掉了空枪、行囊和金子,现在,比金子更贵重的是生命!
  强烈的求生愿望逼着他向前爬,一只无力捕食的病狼紧紧地追踪着这个生命垂危的病人,贪婪的眼光盯着他,希望他先死!而他却在想把狼干掉!一幕残酷的求生悲剧就开始了,两个生灵在荒原里拖着垂死的躯壳,一路爬着、跛着赛跑,等待猎取对方的生命!
  ……
  后来,他连爬行的力量也没有了,奄奄一息,但还是不情愿死,就是到了死神的铁掌里,他仍然要反抗它,不肯死!他一动不动地仰面躺着,清晰地听到病狼喘着气,向他逼近,伸出粗糙的干舌头像砂纸似的舔着他的两腮。他凭着毅力伸出手来要掐死狼,却扑了个空,敏捷和准确是需要力气的,他没有这种力气。
  对峙,继续等待时机,狼和人的耐心都同样可怕,等着吃掉对方的最后时机。
  他又一次从昏迷中苏醒,狼正在舔着他的手!他静静地等着。狼牙轻轻地扣在他手上了,缓缓地扣紧,病狼终于用尽了最后一点力量,咬进了它等了很久的人的肌体……
  这个人也等了很久,他决不甘心让自己的血肉喂这只令人作呕、只剩下一口气的狼!狼咬住了他的手,他那流血的手也抓住了狼的牙床!现在,双方的耐力和意志在缓缓的挣扎中对抗,像电影中的慢镜头,非常缓慢,可是,那是生死关头的最后一搏!
  他一只手抓着狼牙,另一只手缓缓地伸出去,抓住狼的脖子,他强迫自己翻滚,把全身的重量都压在狼身上,但他的手却没有足够的力量把狼掐死,他把脸贴近狼的咽喉,张开已经不会咀嚼的嘴,缓缓地咬下去……
  一股暖和的液体慢慢地流进了他的喉咙,灌进了他的胃,他的力气用完了,仰面倒了下去……”
  狼死了,人活下来了,他的生命胜利了!
  他乘坐一艘捕鲸船返回了人间,在阳光灿烂的南加利福尼亚,有他的亲人和花丛中的家园,他不能丢下这一切,终于活着回来了!这个淘金者没有得到金子,却得到了人间最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不屈的生命!
  秋晓云的一生从一开始就什么都拥有了,钱、权利、女人,他没有缺的东西,他有钱到可以买一个国家,他的权力大到可以主宰世界上任何一个自己看着不顺眼的人,至于女人,上到亿万富豪,下到女大学生,他早玩够了。
  可是他始终不明白书中所说的生命到底是什么?
  直到后来,他和意外接触到的老驴友走了很长的一段时间后,他才渐渐的了解到了什么是生命。
  开阔眼见的他见识到了大自然的美,那种探险中心跳剧烈加速的感觉,那种稍有不慎便会死亡的恐惧,都让他感受到自己还活着的真实感。
  不过,他始终不肯承认,承认这个世界上有能让他在意的东西,和弟弟凡知风不一样,自己的三个妹妹,还有几个堂姐都不怎么喜欢他,尤其是秋月凝,这个女人甚至不会正眼看他,但是他不在意,因为他不是那种一旦被别人看不起,就立刻会生气的蠢货,他知道,这个世界上的人和自己最大的区别是什么,在旅行中他看到太多了,没人会在意他的,就算是他出了丑,没很多同行的旅游看到了,一眨眼的时间,对方就会就会忘记这件事情。
  因此,他不建议任何一个人如何看待自己,他只想最求真正的生命到底是什么,渴望找到自己存在的意义。
  直到后来,朱迪恩出现了。
  他有过这样的经历,长得很漂亮的女人自以为是的对他强势,那些女人以为真正的了解他,他的一些习惯和普通人不一样时,那些女人甚至是会对他说教,可是最终,他至始至终心跳都没加速过一下,尽管那些女人会因为他难过而伤心的流下眼泪。
  有的时候他甚至是会问那些女人,你们的眼泪是因为感受到廉耻才流下来的么?
  没错,是不知廉耻,有些人委屈的流下眼泪时是因为发觉自己不知廉耻才留下来的,他们看到别人和自己活得不一样时就会忍不住的管教对方,纠正对方,使自己不再生气,就这是人类最令人恼火生气的举动。
  这种举动叫做愤怒,因为世界无法按照自己想的方式运行时产生的暴力,而这个暴力的源头,是因为恐惧。
  
第四十四章 报恩的薛舞
 但是朱迪恩的愤怒绝对不是这样的。
  秋晓云第一次打架的时候,是在一次校园举办的上流舞会中,那时不知道为什么,一名身家不足他九牛一毛的富商之子嘲笑了他。
  那种感觉很奇怪,秋晓云上学的时候几乎每个人都簇拥着他,甚至是拼着命讨好他,博取他的开心,因此他不能理解对方的行为,明明身高长相,甚至是身家性命都不如自己,却自以为是,甚至是理直气壮的嘲笑自己,说自己没什么了不起的。
  因此,不知道为什么,看着那个傲慢的富商之子,秋晓云极为愤怒的打了他一巴掌。
  而后,那名富商之子还未发火,便被秋晓云的保镖用手枪直接的贯穿了双腿。
  结果就是那个富商被人查到了偷税的罪证,不仅被迫变卖了家产偿还偷漏重税的五倍罚金,还被判了7年的有期徒刑。
  从那之后,就在那名傲慢的富商之子全家只能租房子打工度日后,秋晓云发现奉承自己的人更多了。
  秋晓云那时候很迷茫,宛如神明一样的他被全世界庇佑着,但是他却对全世界做出了没什么大不了的看法。
  不过他并不知道,在他还未变成神明前,朱迪恩,也就是薛舞便与他接触过了。
  薛舞是个很特殊的存在,她不是FBI出身,也不是私人机构的精英家族成员,她甚至不是一名特工,特种兵,她只是名随处可见的二流高中的高中生。
  薛舞的家人都是很普通的私家公司职员,父母都是干食品加工的,每月的收入虽然谈不上多,但是也不算少,至少维持过日子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可是在一次煤气泄漏爆炸的事件中,薛舞的父母死亡了,那时候薛舞还未上大学,正是高考的关键时期,本来成绩相当优越的她因为父母的死因,导致分数直线的下滑了。
  但是薛舞做梦都没想到,他的亲戚居然趁火打劫,不但吞了他父母被保险公司赔偿的数百万赔偿金,还霸占了她父母的房子。
  看着冠冕堂皇对自己保证,只是是她掌管钱财的亲戚,穿着校服的薛舞气的跑出了家门。
  抱着双膝,大雪天没有穿外套的薛舞靠在了学校教学楼的墙角,暗自的哭泣起来。
  由于那些鸠占鹊巢的亲戚并没有追出来,薛舞又不想回去,又无处可去,所以她选择了自生自灭。
  当时天下着大雪,学校考完试后已经没有人了,唯一的保安也因为喝了酒睡的和死猪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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