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雅地低于爱情

第8章


这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梁三在试剑会上与一个剑客对话。
我冷冷道:“不。”
“那么,为什么?”
“我是被卖的。”他的剑客只有两种,一是被卖,另一种是自卖自身。难道他忘了?
他仿佛被人打了一棒,眉眼奇怪痛楚地拧起来。我看到他眼角的细纹,他手背上有褐色的老人斑:“但……”
我已经等不及了。
阳光炫所有人的目,所有人在过度意外的沉默里,看着三公子,跌倒在地,白衣迅速被泥尘所染。血,和所有人的血一样鲜红,奇怪地流着。
人群有异样的安静,骚动蓄势待发。我俯身把剑搁在地上,我等待,所有的剑客们一起冲上来。我不在乎,死在兄弟们的手里。
虽然,我与他们,也从未相爱过。
“不――”最凄厉的哭喊。大门訇然打开,我看见小姐踉跄奔出,扑向了三公子“相公,我的相公。”
无数利刃逼向我的喉,我盲了;多少人在厉骂我,我聋了。我只看见她,听见她的哭喊:“相公。”到底发生了什么?
中堂訇然展开,红烛高烧如新婚,大红双喜字下面是棺椁。是为我准备的,还是,为他自己?
就在红烛下面,小姐转过脸来。我很想问,那晚是她还是她,或者,是她们俩?
“不,我不是他抢来的妾。我是他的正妻,七年之前就是。而梁三,是真正的剑客。”
“我最了解他如何认真的准备试剑会,忍着越来越难堪的肩背旧伤。每一次他大胜而归,却眉目不扬。他说他渐渐怀疑,他是真的独步天下,还是另有瓜葛。去年会后明月夜,他带笑唤我的小名,说他遇到一个天生的剑客,他渴望真正的胜,如果不能,他但愿死在那剑下。因为剑客就是胜负师,除了胜负,没有其他的意义,哪怕是生命。于是,我带上小螺,设了这样一个局。”
她抬眼看我:“死在你手里,是他的遗憾。因为,你不是一个真正的剑客。你并不爱你的剑。”
我忽然凄凉地一笑:“我是奴隶,我没有爱任何事物的自由。如果我有选择,也许我会爱上剑。就好像……”曾经有一刻,我以为我有自由,我几乎爱上了她。
我但愿我是一个铁匠之子,从小在铺里帮忙,我看到自己锻出的剑,多么锋利,闪着寒光。是的,我会爱上,我当然会。但命运,或者说梁三,没有给我这个机会。
我看着小姐在我面前死去,我没有阻挡。他殉了自己的剑,她殉他,他们都是心中有爱的人。而这样的死亡,只为了――他说什么,一场真正的胜?胜负,一定是非常荒谬的事。
胜负师之恋(4)
有太多人等着梁三的死。试剑山庄不会结束,只是换一个主人。我拾起我的剑,他们便退后。他们并不想杀我,只是驱逐我,容我在大地上流浪。
在陌生人与仇人之间,我不曾沦为乞丐,因为我靠我的剑来生存,再没有比当一个职业杀手更容易的事。我已经活得很长,很不耐烦了。我不需要知名度,但我还是渐渐地,红起来,而我在等待,一个少年剑客的剑。
但我,不是胜负师,奴隶是没有选择的。
丢了一件红大衣(1)
周一的衣橱,是混乱优美的修罗场,薄黑棉衫偎着米白灯芯绒长裤;彩虹围巾躲在烟灰大衣怀里,只探出一角穗子;一件英伦学生风的提花毛背心,老是不合时宜地掉到果果手边上,想不如就这件?赫然发现胸口被别针钩出一角缺,不由“靠”一声……
终于果果选定一件秋香色半袖针织衫,腰间一朵镂空;配一条缠绵的黑棉布裙,裙摆立一棵孤零零的白杨树。又在几十件大衣里挑挑拣拣,大都是黑,白,深深浅浅的灰,如果是在图书馆,大概是要排在同一个字母下面的吧?这大浪淘沙过的色系让她觉得安心妥帖,她却无端地觉得,她应该有过一件红大衣。
樱桃红,直身,黯红宝石扣,下摆挥挥洒洒。她曾经在大风里,掩着领口,像护着身体最里面微微的一点儿心伤。一件一件,果果把大衣们挂回去,衣橱排得无比紧密,找不出一件红大衣可能的安身之地。
但她一定有的,洗标已经有点卷曲。某一次无味的会面,对面男人顾自口若悬河,那声波到她的耳边就自动改道,她笑得大概奇$%^书*(网!&*$收集整理很敷衍,手一直在大衣下面玩那洗标,拂了又拂,永远拂不平――男人是谁?她连大衣都懒得脱,勉强坐陪十分钟。
可是怎么找不到了呢?难道丢了?她不是不曾把外套落在座位上,但即使同伴不提醒,一出门自会被寒意逼回去。被偷?除非蜘蛛侠,大概没人能上她这十七楼。送人?果果倒不是没有“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的谊人情怀,可是穿得半旧的……她能送谁?
随便捞一件黑薄呢大衣,开车上路,车窗旁掠过冬树疏爽的侧影,像很多年之前,秋凉之后,冬至以前,她正在爱,全心全意。这爱里面的惨淡与无耻,要以后她才会懂。
他能给她的,总是偶尔多出来的两三个小时、半天一天,她却总是很快乐。踩着满街金褐黄绿的落叶,一步一步像踩在气球上,啪啪啪都是小火花。冷得很,她还隆重地穿着皮肤袜,手脚冰凉,笑容凝结成冰,喜悦被冻成水晶石,她分明地知道这一刻是不朽的。
他宠着她,任她去拖他的手,另一只手还举一根糖葫芦。她拉着他去看小店的橱窗,有一件宽身大衣,蓝灰格,清素如岁月。小姐出来招呼:“进来试试。”她欢欢喜喜推门进去,手感柔软,她握在手里是一整个春天。偷眼瞥一下吊牌,两千多,顿时吸进一大口冬天的冷空气。
又舍不得脱,小店才几平方米,兜兜转转总回到镜前,这是她的中央舞台。远远地对着镜,想飞他一个哀怨的眼神,却不见了他。
他不知几时出来了,正在人行道上听电话,不知是正好此时打来的,还是他借故打出去的。果果忽然起了一点恨的心情,她爱他,她愿意为这一段不名誉的爱情,形销魂丧身败名裂。他也爱她,用他的皱纹、白发、叹息后偶然闪过泪光的眼神,他最冲动的承诺是:下辈子。是的,如果他有。
但今生,在她的生命里,他甚至不愿意承担,一件衣服的重量与价格。
这一点点顿悟,让她胸口有了噬咬般的痛。她对小姐微笑:“谢谢,我再看看。”脱下大衣像脱下他的魔咒。她不是买不起,但他不值得。
圣诞节之前,又偶然经过,正全场两折。架上空空荡荡,不见她渴慕的蓝灰底色,小姐却递过另外一件:“最后一件。”大红的。红灯记一样昭昭,又像鞭炮碎过的红屑,一种绝望的喜气。她不见得喜欢,却还是买了。大约只因为料子实在好,50%羊绒,40%羊毛,10%兔毛,宽宽的袖口半没过手背。
一个人,拎着购物袋逛街。那个人哪里去了?果果是真的不在意。
清早上班的高峰,有稍许的堵车,果果趁这机会,把长发扣起,给自己剥一个巧克力派,喝一杯有生涩滋味的番茄汁。车上有小暖壶,她倒一杯热牛奶出来。她把自己照顾得,玲珑清脆,不过不失。正如她的一切。
施公子会喜欢上她,也正是为此吧。
丢了一件红大衣(2)
其实那件红大衣,她很少穿,太跋扈的颜色,每一穿出来,艳惊四座。她宁愿更低调一点,沉稳一点,但愿人家能爱上她的灵魂。然而她的灵魂,真有那么高贵吗?
她苦笑。
有一次,她与施公子去看电影,等待开场的工夫在金店晃悠,有一条哑光金镯,做得很是不俗,她多看了两眼。进了电影院,施公子在黑暗中,不声不响,递她一个巴掌大的纸盒。她僵在当地,不知应对。
拒绝多小家子气,难道一只金镯就是她的卖身契?等于当面掼人家一脸灰;接受又显得爱小,难道她就稀罕那一点金子?她什么没见过呀;又恨自己刚才有眼无珠,人家的镇店之宝,十几万的大溪地黑珍珠项链,怎么没戴上试试?哪怕分手了倒也是好东西;但要真做出来了,人家能闪多远就闪多远,可怎么办?……
这么千思百量,果果大概是不爱施公子的。可是她知道施公子的好,家底不谈,人用她妈妈的话是:看着还老实。再没谈过更辛苦的恋爱了,跟施公子去泡吧,她聆听时永远微微前倾:“谢谢,我要柠檬红茶。”大V领开得恰到好处,锁骨若隐若现。果果自嘲地想,女子的美,不在乳沟就在锁骨,却太难,两者并存。
回到自己家,她就报复性地喝很多酒,打出馊臭的酒嗝。裹着旧睡袍,在屋里晃,酒力蒸蒸,在她周身蒸出光环。她像在洗一场葡萄酒的蒸拿浴。她很困顿,却又睡不着,头重脚轻坐在沙发扶手上,想不如去点支烟?满是酒精的她,会在烟头的一触之下爆炸,化为灰烬吗?
这委屈不是不值得的。大年初三,施家正式约她过去坐坐。果果喜气洋洋,千挑万选,还是选了那件樱桃红大衣。红得如此喜气乖巧,正是一个宜室宜家的好女子。
雪地里,人人都裹成一只无尾熊或者海狮,她却微微敞开大衣领口,露出一角冰肌――不是陈词滥调,是真的快结冰了。她知道她是玫瑰含雪,红石榴里的一点莹白。
她没想到施家是这样一大桌人,很快看出来他们自家人见面也不多,因此亲热得格外夸张。大家礼貌周全地互相招呼着,彼此都是陌生人,倒反而疏忽了真正的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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