坟墓的秘密

第5章


1730届的一个班甚至从大二开始就根本没有改动过学生的排名顺序。在重新评估过学生家长的社会地位、学生的学术潜能和他们家族与耶鲁的关系后,排名可以做一些轻微的调整。对于那些行为不当的学生,校方威胁要“降级”,即降低排名,因为不当的行为表明学生已经玷污了最初决定其排名的家族的名誉。1752年,一位大三学生从排名第六被贬至第九的位置,理由是他攻击了一名大四学生。如果他袭击的是,比如说,一名大一新生,他的排名可能不会下降得这么快。
事实上,曾经在一个多世纪的时间里,耶鲁的大学生活一直受到严格的等级次序控制和操纵。校方不仅允许大二学生“修理”或戏弄大一的新生(这种活动也称为“下马威”),实际上还期望他们这么做,以此驯服这些新生并向学校的传统表示敬意。新生被要求服从。以下就是学校对新生的具体规定:被耶鲁录取后,每一位新生都必须遵守以下规章,本规章由维持行为准则和良好次序部门制定。
条例一:高年级学生有责任将学校的规章制度、风俗习惯教给新生,出于此目的,他们有权命令整个新生班级或其中任何一位成员在自己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为了接受指导或训诫的目的而出现……
条例三:在校长或教授办公室前的院子前,或者在距离校长本人十杆(一种特殊的长度单位,等于5.5 码或5.03米――译者注)、距离教授八杆、距离辅导教师五杆以内的范围内,新生以及其他的大学生必需摘下、也不允许戴帽子(暴风雨天气除外)……
条例五:新生不得身着长袍,不得手持拐杖行走,不得衣着不整或不戴帽地出现在自己的房间之外;每次新生向高年级学生说话或有高年级学生向其说话时,新生应该摘下帽子,直到对方示意其可以戴上帽子。未经邀请,新生不得与高年级学生玩乐;他也不允许对他们表现出任何亲密的举措,即使在学习时间。
条例六:在遭遇个人羞辱的情况下,大三学生可以招来新生并给与训斥。在类似情况下,大二学生可以向大四学生请假,然后可以给新生以训诫,扣留时间不得超过五分钟。过了这段时间,即使未经允许新生也可以退下,但必须以一种恭敬的方式离开……
条例一十四:当新生处于校园内任何门的附近时,他必须向周围环视,观察是否有高年级学生正朝同一扇门走来;如果有人走来且距离不到三杆,在未经对方示意允许的情况下他不得通过该门。在上下楼、经过入口或任何其他狭窄通道的时刻,如果新生遇见了高年级学生,他必须停下来让路,把最方便的一边留给对方――如果在楼梯上则为扶手的一边。新生不得在学院广场或楼梯上奔跑,也不得从学院的窗口招呼任何人。进入大四学生的寝室时必须敲门,并将寝室的门保持原样,无论是开是关。进入进入大四学生的寝室后,他们不得发言,直到有人对他们说话;他们必须谦虚地回答所有问题,言辞必须谦恭有礼。除非被邀请坐下,否则解散后他们不得在大四学生的房间逗留。每次大四学生进入或离开房间时,或者在任何有大四学生在场的情况下,他们应该始终起身,获得允许前不得在其面前坐下。
以上条例不仅适用于学院内,而且还包括纽黑文市的任何地点。
历史学家布鲁克马瑟凯莱在其内容极其详尽的《耶鲁的历史》一书中转载了一位耶鲁学生有关这些条例在应用中的第一手描述:带着敬畏和崇敬的心情,我在晚上来到了学校,观察这个我未来遭受磨练的场所。男人们身穿黑色的礼袍,头上顶着白色的假发和高高竖起的帽子,年轻人穿着驼毛呢的长袍,三五成群地从我们身边走过。有人告诉我那些穿着礼袍、戴着假发的男人是教授,而那些穿着长袍的年轻人是学生。还有一些年轻人穿着黑色的丝质长袍,其中一些人戴着领圈。这些人或者是学院的辅导教师,或者是住校的研究生,人们要用“先生”来称呼他们。当我们走进学院广场时,我们看见了以前从来没有见过的一幕:广场上有一群没有身穿长袍的学生,安静地走着,但从来不跑啊跳的。经过那些穿着长袍、手持棍棒的年轻身边时,他们显得很畏惧,或者面无表情。在广场上,有一些穿着长袍的年轻人对待那些既没穿长袍也没戴帽子的人显得很粗暴,在我看来甚至带有侮辱的含义。举个例子:“内维尔,到我房间去,老学员中间的那层楼,听我说完――到那拿个水壶在水龙头上灌满,放回房间去,然后在那等我回来。”有人告诉我,这些作威作福的年轻人是二年级的学生,那些不穿长袍、没戴帽子的人是一年级的新生,而新生在学习时间以外则是校方、校长、教授、辅导教师和高年级学生的服务员和仆人。
第1 章壮观的排场:耶鲁的奥秘不仅限于“修理”
常见的一幕是二年级学生大声嚷嚷着闯入新生的寝室取乐(“新来的家伙,让我们进来,如果不想死的话!”)。二年级学生经常把灯光调暗,指示新生坐或站在桌子上,然后命令其背诵欧几里得定律、唱歌、跳舞、从后往前背诵字母表或做一次演说。正如莱曼柏格在他1871年的匿名作品《耶鲁的四年》中写道,“除非其(指新生)服从这些要求,否则这些访客会用大棒(手杖)‘刺激’他们,或者,如果某位新生很倔强,拒绝做任何事,甚至试图反抗,他们会用毯子蒙着他的头,然后点燃烟草并从毯子底部往上吹,直到呛得他要窒息或开始呕吐。这是种彻底的‘烟熏法’。”其他一些时候,二年级的学生也许每年会从骚扰名单中挑出某位新生,用其他手段戏弄他,包括驱车到两英里外的东洛克地区。那是横跨纽黑文和哈姆登小镇之间的一片悬崖区,适合徒步旅行。然后在那儿把他的头发剃掉,给他的脸颊上做上数字记号标明他的班级,做记号使用的化学物质,几天之内是会消退的;或者他们会剥掉他的衣服,给他身上涂上油漆、泼冷水,或者搞一些说不出来的名堂。他们最终离开时,他已经衣不蔽体,口里也许塞着了块破布,双手被反绑在背后,一个人找路回城里;他们也可能把他这么狼狈不堪地扔在公墓的围墙内,他在那儿要一直待到第二天早上开门。
柏格抨击学校纵容人们虐待新生,他并不责怪高年级学生,而是批评耶鲁和它那种可笑地遵守传统的刻板观念。
必须承认,那些虐待新生的家伙并不能被视为普通的欺凌弱小者、盗贼或掠夺者,因为他们并不是那种人。在正常的环境下,他们都是些正直、可敬的人,待人彬彬有礼,能够为他人考虑,尊重自己;他们的普通同学不会把他们当作罪犯,也不讨厌他们……也许最好的解释是:学院强大的“传统”所带来的压力诱让一个人暂时地失去了自己的理智,而失去理智使弱小者变得邪恶,使和善的人冷酷无情。
人们注意到耶鲁的传统还不仅仅限于“修理”。
当哈佛于1794年废除了修理新生的做法后,耶鲁的一个委员会也建议废除这种行为。对此很多教师(他们中的许多人都经受过这种仪式般的修理考验)感到极为愤怒。1800年,校方做出决定,“我们仍然认为,检查低年级,尤其是一年级新生的行为举止和处世习惯,这依然是高年级学生固有的责任;同样,不仅为学校管理部门,而且在一英里的范围内为住校研究生合理地跑腿,也是低年级学生不可推卸的义务。”一名教授和三名辅导教师还特别提出抗议,声称这些新生“出生于粗鄙的城镇和家庭,举止粗鲁,”认为只有通过这种修理的过程才能达到驯化他们的目的,缺乏了这一经历,新生们会目中无人,从而“使高年级学生经常受其卑劣粗俗的行为举止所影响……损害高年级学生的男人气概和尊严,使他们也染上同样的粗鄙习惯,使学院降格到一所普通学校的地步。”校方想出了折衷的做法,将“修理权”局限于三、四年级学生,这样一来,那些大二的学生本来高兴地盼望着有一天自己可以像别人对待自己一样折磨低年级学生,现在他们就没法在创伤还未愈合的时候报复了。
在整个19世纪,修理始终是大学生活很积极的一部分。甚至在校方最终废止了许多此类条例后,学生们还是能保持一些自己制定的条例,办法是将这些条例视为传统。19世纪中期十多年的时间里,一些大二学生自发地承担起了约束新生的任务,这些人称自己为“阿雷奥帕古斯(雅典一小丘,为古代雅典最高审判机关所在地――译者注)法庭”,而且在年鉴中公开将自己的箴言定为“Nos timeunt Freshmanes”(意思是“新生畏惧我们”)。法庭的官员包括两名“审判官”,三名“起诉官”,四名“侍从官”和四名“执法官”。每个人的阿雷奥帕古斯名字都混杂了各种字母,凑在一起听起来隐约有些可笑,例如“Mochoasele”、“Kantankruss ”以及“Phreshietaugh ”。这个法庭会召开审判会,判处新生接受适当程度的修理。
大部分耶鲁的传统当初创立的具体目的都是为了使一些学生能比其他人更优秀。通过在辩论赛中获奖或者赢取授予最佳散文作者的奖学金,大学生可以在同辈中脱颖而出。在18和19世纪,耶鲁用“授予头衔”的方式奖励那些学业优秀的学生,这种头衔的授予完全取决于一名学生的年级平均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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