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布林的魔术师

第3章


雅夏作为一个犹太人,当然会遭到更严酷的歧视和亏待。但是作者只是简略地提到他不能在萨克松尼公园里演出和剧场老板对他待遇苛刻;对于他早年艰苦的卖艺生涯也只有三言两语的交代。这样,特定的时代背景只成了一片淡墨的渲染,没有充分起到烘托的效果。在《卢布林的魔术师》中,辛格关心和同情的是他笔下的人物的遭遇和命运,较少注意他们所处的时代给予他们的影响。这不能不说是本书的不足之处。
  尽管这样,《卢布林的魔术师》仍然不失为一部动人的作品。辛格在书中所写的时代虽然已经过去,所写的社会也不再存在,但是他所写的人物和他们的激情仍然吸引着我们,这应该归功于他出色的叙事艺术。
                           鹿 金
第 一 章
                 1
  雅夏·梅休尔,或者叫卢布林的魔术师,除了他故乡那个小城以外,各地的人都这么称呼他。那天早晨,他一早就醒来。他出门去回来,总是在床上躺一两天;他的疲劳需要白天黑夜接连着蒙头大睡才能消除。他的妻子,埃丝特,会给他端来小甜饼、牛奶或者一盘麦片。他吃下去以后又会打起盹来。鹦鹉尖叫着;约克坦,那只猴子嚷个不停;几只金丝雀清脆悦耳地呼鸣;但是雅夏不理睬它们,只是提醒埃丝特别忘了给两匹马饮水。他根本用不着操心去吩咐;她总是记得从井里打水给卡拉和歇伐喝,那是两匹灰马,雅夏给它们起了两个绰号,叫灰尘和灰烬。
  尽管雅夏是一个魔术师,在人们的心目中,他却是个有钱人;他有一所房子,外加谷仓啦、地窖啦、马厩啦、草料棚啦,还有一个院子,院子里长着两棵苹果树,埃丝特甚至还有一片自己拾摄的菜地哩。他只缺少个孩子。埃丝特不能生育。除了这件事,不管从哪方面说,她是个好妻子,她会编结,会做结婚礼服,会烤姜汁面包和果馅饼,会给小鸡治病,会给病人拔火罐和用水蛙吸血,甚至还会放血哪。她在年纪比较轻的时候,尝试过种种治疗不孕的药方,不过眼下已经太迟了——她快四十岁了。
  跟所有其他的魔术师一样,雅夏被人瞧不起。他不留胡子,只有在犹太历新年和赎罪节才去会堂,而且要过节的日子他碰巧在卢布林他才去呢。埃丝特呢,却按照风俗披围巾,按照犹太教的规矩做饭菜,遵守安息日的仪式和一切教规。雅夏在安息日却跟音乐师混在一起,聊天抽烟。遇到最热心的道德家劝他改正这种行为,他总是回答:“你什么时候去过天堂?上帝是什么模样?”
  跟他争辩可是件担风险的事,因为他不是个蠢货,懂得俄语和波兰语;哪怕是犹太人的风俗习惯,他也非常熟悉。一个肆无忌惮的人!为了赢得一笔赌注,他有一次在墓地里待了整整一夜。他能够走绳索,穿着溜冰鞋在钢丝上滑行,爬墙,开随便什么锁。亚伯拉罕。莱布什,锁匠,曾经下过五个卢布的赌注,说他能够造一把雅夏没法开的锁,他为这把锁花了几个月工夫。雅夏用一个鞋匠的锥子就把它打开了。在卢布林,人人都这么说,要是雅夏胆敢犯罪,那么哪一户人家都不安全。
  雅夏在床上躺了两天,那天一大清早,太阳刚出来,他就起床了。他是个矮个子,宽肩膀,瘦屁股,长着蓬蓬松松的淡黄头发,淡蓝眼睛,薄嘴唇,窄下巴,斯拉夫型的短鼻子。他的右眼比左眼稍微大一点儿,所以他看上去好像老是带着傲慢的讥笑在眨眼。他眼下四十岁,不过看起来要年轻十岁。他的脚趾头差不多同手指头一样长,一样灵活。他能够用脚趾头夹着一支钢笔流利地签名。他还能用脚趾头剥豌豆。他能够朝任何方向弯曲他的身于——传说他长着可以伸缩的骨头和液体的关节。他难得在卢布林演出,但是看过他演出的那几个人没有一个不为他的演技喝彩。他能够用手走路,吃火,吞剑,跟猴子一样翻斤斗。谁也比不上他的技术。他夜晚被关在一间屋子里,门外上了锁,第二天早晨人们会看到他若无其事地在市场上漫步,而门外的锁呢,仍然没有开。哪怕他的手脚都用链子捆住了,他也照样能脱身。有些人一口咬定,说他有妖术,说他有一顶隐身伞,能够从墙壁的隙缝里钻过去;另一些人却说,他是一个制造幻觉的大师。
  瞧,他起身以后,不按照应该做的那样,把水泼在手上,也不做早晨的祷告。他穿上绿裤子、室内穿的红拖鞋和一件缀着银圆片的天鹅绒背心。他一边穿,一边像个学生似的跳跳蹦蹦地扮演起小丑来,对着金丝雀吹口哨,向猴子约克坦打招呼,跟那条叫海曼的狗和那只叫梅兹托兹的猫说话。这不过是他喂养的一部分动物。院子里还有一只公孔雀和一只母孔雀、一对火鸡、一群兔子,甚至还有一条蛇呢,每隔一天得喂它一只活老鼠。
  这是个暖和的早晨,马上就要到五旬节了,绿色的嫩芽已经在埃丝特的菜园里冒出来。雅夏打开马厩的门,走进去。他深深闻了一下马粪味,拍拍那两匹马。接着他给它们梳毛,给别的动物喂料。有时候他出门回来,发现有一只他心爱的动物死了,但是这一回一只也没有死。
  他兴致勃勃,在自己的地产上毫无目的地踱来踱去。院子里的草长得绿油油;繁花盛开:黄的、白的、星星点点的蓓蕾,一簇簇怒放的鲜花,在微风中摇曳。灌木和蓟几乎长得同茅房顶一样高。蝴蝶一会儿向这儿飞,一会儿向那儿飞;嗡嗡的蜜蜂从一朵花飞到另一朵花。每一片叶子、每一条花梗上都有居住者:一条毛虫、一只甲虫、一个昆虫,肉眼勉强能看到的生物。雅夏一直对这种现象感到惊奇。它们都是从哪里来的?它们怎么能活下去?它们在夜晚干些什么?一到冬天,它们就死了,但是随着夏天的来到,它们又成群结队地来了。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啊?他一到酒店里,总是摆出一副无神论者的架势,但是事实上他信仰上帝。处处可以看到上帝在插手。每一朵结出果实的花、每一块卵石和每一颗砂子都证明上帝的存在。苹果树的叶子被露水沾得湿淋淋,好像是晨光中的小蜡烛那样闪闪发亮。他的房子在小城的边缘;他能够看到大片的麦田,眼下是一片青葱,但是不到六个礼拜就会变成金黄色,那就可以收割了。谁创造了这一切?雅夏会问自己。是太阳吗?如果是太阳,那么太阳就是上帝。雅夏在某一本圣书上看到亚伯拉罕在皈依上帝以前是崇拜太阳的。
  不,雅夏绝不是一个不学无术的人。他父亲是个有学问的人。雅夏在童年就念过《犹太教法典》。他父亲去世以后,有人劝他继续念书,但是他没有接受这个意见,却去参加了一个跑码头的杂耍班子。他一半是犹太人,另一半是异教徒——一既不是犹太人,又不是异教徒。他创立了他自己的宗教。造物主是有的,但是造物主从来不向任何人显灵,也从来不表示什么是容许的,什么是禁止的。那些以造物主的名义说话的人都是骗子。
                 2
  雅夏待在院子里津津有味地欣赏;埃丝特在给他准备早饭:一个涂黄油和乡下奶酪的硬面包、大葱、小萝卜、黄瓜和她亲手磨、亲手煮、亲手兑牛奶的咖啡。埃丝特身材瘦小,皮肤黑乎乎,脸相看上去挺年轻,鼻子挺直,一双黑眼睛,既流露出欢乐又流露出悲伤,有时候还闪烁着淘气的光芒。她微笑的时候,上嘴唇逗人地翘起来,露出细小的牙齿,脸颊上有两个小酒窝。她没有孩子,所以她同姑娘们的交往比同别的已婚的女人来得多。她雇了两个女裁缝,老是同她们开玩笑,但是据说她独自待着的时候,她时常哭。就像《摩西五书》上写着的那样,上帝封闭了她的子宫;传说她把挣来的钱大量花在江湖医生和巫师身上。有一次,她嚷着说,她甚至羡慕那些孩子已经埋在墓地里的妈妈。
  这会儿,她在侍候雅夏吃早饭。她坐在他对面的凳子上,仔细打量着他——带着嘲笑、揣摩和好奇的神情。每一次他出门回来,精神没有恢复以前,她绝不打扰他。但是今天早晨她从他脸上看出他已经复原了。他不在家的时候太多了,对他们两人的关系已经有了影响。他们不像一对结婚多年的夫妻那样无话不谈。埃丝特反而可能去同一个熟朋友谈谈家常。
  “哦,外边那个广大的世界上有什么新鲜玩意儿?”
  “世界还是老样子。”
  “你的魔术呢?”
  “魔术也还是老样子。”
  “那些姑娘怎么样啦?那儿有什么变化吗?”
  “什么姑娘?根本就没有。”
  “没有,没有,当然没有啦。我倒愿意给每一个跟你来往的姑娘二十个银币。”
  “你有了这么一大笔钱会怎么办啊?”他一边问,一边向她眨眨眼。接着他又吃起来,一边嚼,一边斜盯着她身背后的地方看,她一直在怀疑他,但是他什么也不承认,每次出门回来总是再三向她保证,他只相信一位上帝和一个妻子。
  “那些跟女人鬼混的人哪能走绳索呢?他们在地上爬都感到困难。你跟我一样知道这种事情,”他解释。
  “我怎么知道呢?”她问。“你在跑码头的时候,我又不站在你的床脚跟前。”
  她向他流露的微笑包含着爱慕和怨恨。他同别人的丈夫不一样,不可能一直待在眼皮底下——他出门的日于比待在家里的日于多,遇到形形色色的女人,比吉普赛人更漂泊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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