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风苓动君心

第1章


《一只风苓动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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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清微山上有一帝姬,名唤风苓。是孔雀风则老神的掌上名珠。
    其兄风煜,统摔神兵于勾野山。
    风苓为其妹,容貌乖俏艳丽。只是活了几万年都还没想着对某某仙君开开它很是像话的孔雀尾。哦,此为开屏。
    不久,九州洪荒里闲着的和没闲着的神仙私下里都传清微的风苓有恐婚症,纷纷捶胸顿足,为此叹息不已。想着那如花似玉的大美人将将往那丑婆的方向发展,真真有点儿于心不忍。
    但事实并非如此。
    风苓公主早在三万年前就暗恋上了天界手握重兵重将的尘渊上神。
    尘渊上神已活了十二万五千岁,可风苓那时不过三万来岁。
    可想而知,这样的爷童恋修炼成果,究竟有多么地惊世骇俗,又会遭遇多少艰难不幸了吧。
    好在风苓有一个慈祥可爱的老爹,晓得女儿心事以后,揣着一道奏折就化烟上了九重天。
    端端正正地递到冷眉凝肃的天君那位老人家手里。
    天君一看,先思了思自己的相貌出众的爱卿,想到尘渊现在尚未娶亲。又回忆了下风则老神的秀丽可爱的小女儿。当即一拍惊堂木,捋着胡须就道:“般配,般配。爱卿这媒做得极好,吾甚是欢喜。等尘渊同蚀冥一战结束,吾必定让他到你府上提亲!”
    天君痛痛快快的回答让风则老神嘴巴都笑弯了。
    连蹦带跳地回到清微,一并将此事道给了自己的儿子风煜。
    令妹婚事有果,风煜也挺欢喜。
    其实是因为愁了半天断袖无子的事终于一天之内化解地干干净净。
    风苓晓得这个消息以后,犯了万年相思病的她一夜之间性情大变。
    早时大大咧咧,活泼可爱。而后,为了让夫君忠情于自己,便将性子敛地格外温顺乖巧。
    这婚事妥妥地放在了十天之后。
    在那十天期间,清微一族上下为了操持小公主的婚事,忙得不可开交。
    甚至那些正准备开屏繁衍后代的孔雀女婢都夹着尾巴躲到荒无人烟的山林中去了。
    面对此次赐婚,尘渊上神也未否决。
    身处栖野时,也平心静气地命令自己的得力部将阿朵赶回金辰宫,准备了一百石彩礼找小仙仆送到清微山表示娶亲。
    因着结亲这两方都没有什么意见,婚事就铁板钉钉地敲定了。
    只是,风云变幻,突生变故。
    成婚当日,素来守时的尘渊上神并没有回来。
    洞房花烛之夜,风苓坐在床畔上,来时欣喜期待的心情随着寂寞地等待每况愈下。
    这一等就等了十个月。
    十个月里,金辰宫里只有一个聋哑的仆婢。
    就连当日送彩礼的部将都连夜赶回了栖野。
    因无甚防备,风苓的眼魂不翼而飞。
    她成了一个空有眼球的瞎子。
    伺候她的人不怎么说话,所以她自己也说不清楚为什么一夕之间失了明。
    漆黑的十个月,不见万丈霞光,不见五彩祥云,不见金碧辉煌的金辰宫,更不见自己暗恋了几万年的丈夫。
    心中犹如死灰熄艾。
    幸好家中老爹在迟迟没有等到女儿女婿回门的时候,派了一只尾巴还没长齐的孔雀上天察探。
    回来时,女婢揉着眼睛哭泣不止:“主上,公主她好生可怜…她竟然一个人守在金辰宫里,就连伺候的丫头也是又聋又哑。”
    她大哥风煜没想到同窗多年,被自己称为蓝颜知己的尘渊上神竟会如此慢待自己的亲生妹妹。
    一口怒气上来,乘了彩云奔到了九重天上,到金辰宫里将自己的妹妹连人带轿地领回了清微。
    因为眼魂地丢失,风苓无法识地路,听见熟悉的声音。整个人都软在了风煜的怀里,悲戚道:“大哥,小二……小二好害怕!”
    自此以后,被接回的风苓整日陷在失明的阴影里。
    又想着自己喜欢了老半天的男人得胜而归竟然没有担心自己,心中颇有些郁郁。
    风煜上神望见自己相思成疾的妹妹,隐隐担忧。
    因而化烟窜到魔界找了自己断了袖的‘娘子’未苍,细说了这郁闷之事。
    未苍眼眸深蹙:“前几日夭灵闹脾气不嫁人,鬼婆就讨了杯永生忘。后来循规蹈矩地嫁去做别人家的媳妇了。”
    “永生忘?”风煜的手勾着未苍露着的腰肢,疑惑不解道,“话说那是个什么东西?”
    “应该类似于断情绝爱的物什罢?”未苍温柔地笑了笑。
    风煜张大了嘴,认真道:“我想让妹妹忘了不开心的事,可没想着让她成了凡界那些断情绝爱的尼姑。还是消了这个念头,消了这个念头为好!”
    他绞尽脑汁地继续思考。
    未苍却抿抿唇笑了:“我逗你的。前几日就晓得你妹妹的事,今天就已经讨来了永生忘。我问过了。它没什么副作用。喝下去,定是什么悲痛的事都忘地一干二净!”
    听罢,风煜挺满意。
    火急火燎地携了药瓶返回清微。
    是夜便给其妹饮下了此药。
    一年一年花开花谢;一年一年沧海桑田;往昔,情伤,刹那如云烟飞逝……
    给读者的话:
    除了楔子,其余为第一人称。谢谢,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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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正是夏初。
    清微山上的知了就聒噪个不停,眼前被和煦的日光晒着的绿,同我此时的心情形成了强烈的反差。
    自我感觉醒来的有些不是时候。
    可能是一万年前我生了场大病。脑袋生了锈,记忆力也有些退化。所以大哥和老爹都不怎么管我。加之现在魔界频频来犯,他们就更抽不出时间来搭理我了。
    我乐得轻松自在。
    “公主,你快下来罢。别折磨侍婢了。你身子还没好呢。”
    七七是只萤火虫。
    三千年前,大哥在穷奇山同巫婕一战,凯旋而归时经过芦苇看见了一只奄奄一息倒挂在狗蛋子草的绿虫子。
    他心生同情,一把捞了那萤火虫兜进袖子里,活生生揣了回来。
    是以我这才有了这么灵动可爱的小婢女。
    我唤她七七。不过有一次她为这个莫须有的名字勃然大怒,在我的面前狠狠地跺了跺小脚。
    “小姐,我娘只怀了三个。而我就是最小的那个。你怎么能给我取名字,还是排行第七?”她仔仔细细地给我分析。试图挽救自己的大名。
    对,名字神圣不可侵犯。
    “别激动别激动。”我拍拍她的肩膀,“你自己从五往后数两个数字,看看是不是七七?”我理直气壮地说。
    “……”
    后来她没办法,就耷拉着脑袋默认了。
    我躺在树上,侧着身俯下眼同七七招了招手:“哪里有那么娇气,我身子可好着呢。何况还有溜溜陪我嘛!”
    我猛地一摸溜溜的尾巴,在屁股处绕啊绕啊。
    他啊一声惨叫,寒毛直立。
    我想,这大概就是猫咪的怒气了。
    “啊呦,小姐。你还没吃药了。”七七大叫一声,拍着脑门回去煎药了。
    “臭七七,坏七七!”我拉拉溜溜的耳朵,“我不要被灌下那些有小虫子的药。太恶心了。”
    “良药苦口利于病!”溜溜甩甩尾巴,用它的爪子触了触我的鼻尖。
    “呸呸,我没病,才不要喝。”我捏着溜溜的毛皮,纵身往树下一跳。
    在七七煎药的当口。
    我成功脱离人世苦海!
    “这么个样子真没出息!”溜溜四爪悬空划了划。
    我立在草地上,偷偷地看着它笑。
    这个溜溜是我刚刚拾得的宠物。
    我可以恢复光明,看到繁华绿草,也多亏有他的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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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时候莺飞日暖,它从树上掉下来的时候,我恰好在津津有味地啃手上的大苹果。
    当时我正琢磨着天上掉馅饼究竟是怎样的滋味时,就听见头上一根小树枝喀地一声。瞬间折成了两半,落在了我的脚边的草地上。
    一件物什堪堪直落。我卷起裙子往外一伸。啧啧,顿时接住了一个重重的‘大饼子’。
    拿手指从头到尾摸了摸,才知道怀里这个东东毛绒绒的,是只猫咪。
    后来它昏睡了一个上午,在我的裙子里来回打了三个滚儿。
    等着一醒来,哑声便道:“是你救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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