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耀邦与平反冤假错案

第72章


另外,“反党小集团”除丁玲、陈企霞外,还有一个第三者;这位第三者只因为对丁玲、陈企霞“反戈一击”,就立刻变成了揭发小集团的积极分子而得以豁免,这就充分证明“反党”与否,完全由主管者个人意志所决定,显得很不严肃。联席会议最后确定:作协党总支的这个开除陈企霞、李又然党籍的决定,事实根据不充分,应拿回去研究重写。    
  1955年12月15日,作协党总支改写的决定还没写出来,中央书记处批发了原先中宣部部务会议通过的作协党组的那个报告,“开除陈企霞、李又然二人党籍”已随着整个报告之被批准而成了既定事实。随后立即召开中央各部门的骨干大会,传达了这个对“丁、陈反党小集团”的处理报告。    
  可是,待到1956年5月初,陈企霞、李又然的“托派嫌疑”终于被作协“肃反”五人小组与公安机关所否定。5月22日,他们二人就恢复了自由。张际春立即决定:不能向他们宣布他们的党籍已被开除,而只能说这与整个“小集团”的问题仍在处理过程中。    
  恢复了自由而又被蒙在鼓里的陈企霞、李又然,都立即要求与机关党委谈话,说作协党组对他们的批判斗争与实际情况根本不符。陈企霞在申诉中,还把他与周扬之间在政治问题、学术问题、思想问题上的分歧以及相互关系中的问题做了全面陈述。他认为作协党组向中央的那个报告是捏造事实,是对他的政治迫害。李又然也原原本本地叙述了他与周扬之间的各种意见分歧。陈企霞还将他的意见写成书面材料,交给了机关党委。    
  这样,对陈、李二人的党籍问题如何处理,就关系到如何对待作协党组织中央的那个报告,以及中央对这个报告的批准等一系列问题,1956年6月28日,中宣部不得不举行部务会议,来讨论这个问题。    
  讨论的结果是:同意陈企霞、李又然继续参加党的生活。关于他们的问题,由张际春主持,中宣部机关党委、作协党组和党总支的一些同志参加,查清事实并听取各方意见,然后再提出处理意见。    
  这个结果得到了党中央总书记邓小平的首肯后,中宣部机关党委就组织郭小川、阮章竞、严文井、康濯、葛洛等人,对陈企霞的问题一一作了复查;然后由张际春主持,周扬、熊复、刘白羽、林默涵、李之琏等人参加,提出了处理意见;最后再由作协党组起草成《关于陈企霞同志的错误问题查对结果的结论》。    
  这个结论认为,陈企霞在主持《文艺报》期间,工作还比较积极并获得了一些成绩;但由此而骄傲自满,在若干重要问题上犯了拒绝党的领导监督、向党闹独立性的严重错误。    
  对于陈企霞与丁玲的关系,结论认为他们两人都有严重的宗派主义情绪,损害了党的团结。错误是严重的,但还没有发展到“反党小集团”的程度,不应作“反党小集团”论。    
  这样的结论经陆定一审阅同意,陈企霞却根本不接受,而要求“彻底平反”。    
  关于丁玲,中宣部组成了张际春为组长,周扬、刘白羽、李之琏和作协党总支的一位同志为组员的专门小组,审查丁玲当年被国民党逮捕的历史问题。    
  其实关于这个问题,早于1940年在延安,中央组织部就做出过审查结论,肯定“丁玲同志仍然是一个对党对革命忠实的共产党员”,中央组织部部长陈云和副部长李富春都在这个结论上签了字。    
  因此对于这一次的重新审查,党中央副主席周恩来特别作了这样的指示――    
  由于周扬同丁玲之间成见很深,在审查时要避免周扬和丁玲的直接接触,以免形成对立,不利于弄清是非。
  李之琏与温济泽之再见天日录李之琏与周扬的主要分野,就是如何看待“丁玲、陈企霞反党小集团(2)
  张际春严格地执行了这一指示:在专门小组与丁玲谈话时,都没让也是小组成员的周扬参加。    
  专门小组对国民党遗留下来的档案以及其他方面作了大量调查,都没有发现丁玲在1933年5月被敌人逮捕或绑架后,有变节自首或叛党投敌的证据。她只是向敌人表示以后回家奉养老母,不再从事社会活动,从而拒绝为敌人服务。在敌人认为她态度消沉,逐渐放松对她的监视时,她就利用多种线索找党,最后终于在冯雪峰等人的秘密安排下,于1936年9月派人把她送到了当时党中央所在地的陕北保安。    
  专门小组起草这些历史的结论时,李之琏加了这两行字:“丁玲被捕后,同敌人作了种种斗争,最后在党的帮助下回到了党的怀抱。”但这两行字因周扬的极力反对而被取消。结论一共逐字逐句地讨论修改到第七稿。最后按照周扬的意见,写成了丁玲被捕后犯有变节性错误。    
  这样的结论与丁玲见面时,丁玲一方面对否定了“自首”的说法感到满意,另一方面对“有变节性错误”表示不能接受。同时她表示,1955年对她的批判,很多问题都不是事实,并说她对周扬有很多意见,接着她就写了个声明。    
  李之琏把她的声明交张际春签署后,和审查结论一起报送党中央审批。中宣部随之又组成一个以张际春为组长的审查小组,来处理丁玲、陈企霞的“反党小集团”问题。李之琏将这些调查材料以及丁玲、陈企霞等人历次所写的声明、申诉材料和丁玲给李之琏送交材料时附加的一封信,全都印发中宣部的部长、副部长、机关党委委员、作协党组成员和专门小组成员作参考。    
  周扬对李之琏的这种做法大为恼火。有一次在陆定一家中谈话时,他当着陆定一和张际春的面质问李之琏:“你们把反党分子对人的诬蔑广为散发,这是什么意思?!”    
  后来丁玲又写了有关周扬的信和材料,李之琏只好放进文件柜,不再印发有关同志了。    
  但是不论周扬个人如何恼火,于1956年冬季才结束的对丁玲等人“反党”问题的调查核实活动,在中国作协内部还是引起了不小的震动;同时人们又全都看到,因为“托派嫌疑”而被公安机关“隔离审查”的陈企霞、李又然,都被无条件释放了;处理丁玲问题的专门小组,也由张际春做组长而不再以周扬为领导了。所有这类“反常”的现象促使人们纷纷发问:周扬在作协领导的种种斗争,是否还能站得住?    
  于是有些在1955年积极揭发批判丁玲的人,纷纷声明过去都是某某叫他们那么说的,都要求准许更正。再加上大量的调查核实,证明作协党组1955年9月给中央的关于丁玲、陈企霞“反党小集团”报告中所列举的事实,绝大部分都属子虚乌有。比如:    
  原说中国文联党组决定丁玲为《文艺报》主编、陈企霞与萧殷为副主编,丁玲竟违反党的决定,把陈、萧也列为主编;事实是丁玲与周扬商量后,周扬同意才这样做的;    
  原说丁玲1953年在文学讲习所招待德国作家时,居然把她自己的照片与鲁迅、郭沫若、茅盾的照片并排高挂;事实是这个会场并非丁玲所布置,当她闻讯时立即批评了布置会场的人,并把自己的照片取了下来;    
  原说丁玲提倡“一本书主义”:一个人只要写出一本书就有了地位、有了一切、有了不朽,谁也打不倒;事实是丁玲有一次与青年作家们谈话说:作为一个作家,首先要写出书来;如果一本书也写不出,还算什么作家呢?……    
  1956年12月,陆定一主持中宣部部务会议听取了这些落实情况的汇报,感到十分尴尬,当场埋怨周扬说:“当时一再说要落实、落实,结果是这样的!”至于今后如何处理,他也同意专门小组的意见说:“也只能实事求是,根据查实的结果办。”    
  周扬此刻表现得很不安,他即刻表明:1955年对丁玲的批判并不出于他的建议,而是根据毛主席的指示。他说他当时还在毛主席面前说了丁玲的不少好话。    
  李之琏对于周扬的这种解释感到很奇怪:既是毛主席的指示,为什么当时不向有关组织说明,并共同研究如何更好地执行?既是毛主席的指示,为什么在结束批判后不落实揭发的问题,就向中央写那样不负责任的报告?现在又说在毛主席面前讲了丁玲的不少好话,这又出于什么目的?    
  归纳起这一切,不能不使李之琏和机关党委的同志感到在批判丁玲的问题上,确有令人难解的奥秘。    
  这次部务会议结束后,周扬就竭力找机会来弥合他原来所出的漏洞。1957年1月,他和作协党组的邵荃麟、刘白羽、郭小川及中宣部文艺处的林默涵等人一起,研究如何修改对丁玲的结论,他们修改了若干次,将“反党小集团”改为丁玲、陈企霞“对党闹独立性的宗派结合”,“不应以‘反党小集团’论”。    
  这个结论稿,还没来得及拿到专门小组和中宣部的部务会议上讨论,1957年5月的整风鸣放开始了。在中国作协,大家鸣放得最集中的,就是如何对待“丁、陈反党小集团”的问题。陆定一认为既然群众对1955年批判丁、陈有这么多不同意见,那就应该把这一问题再交回作协党组讨论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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