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萌夫妻之世子太坑爹

第362章 瑞凌天葵番外并不是一见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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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我并不是很相信一见钟情,所以,哈哈哈,把这段写出来比较好
    洛晨风番外有些低沉,所以这个缓和一下,略逗,就当娱乐一下吧,这也是两个人的开始。
    ------题外话------
    这男人,有点搞头。
    不过,这样好像更有意思。
    什么草包,什么纨绔!全都是胡扯!流言害人!
    然而,一番交锋,我发现,论武力,我比不过他!口才,我看起来是赢的!论无耻,我自愧不如!
    我自然是不服的。
    不过这个人,从后面观察来看,总是有扭转乾坤的本事,比如此刻,明明他是被众人嘲笑的对象,转眼所有人看他就成了羡慕和敬佩。
    当他手指到我,出于恶作剧心理,我躲到了一个彪形大汉身后,不出所料,所有人都在嘲笑他。
    我撇了撇嘴,断袖!
    他出狱那天,一窝子男人在外面等他,还有两个争风吃醋的。
    据说他是全落霞坐牢频率最高的贵族,牢饭吃的比什么都多,我觉得,此人多半有病。
    为了证明这个猜想,我在平城游荡了半个月,吃遍了所有的东西之后,瑞凌那家伙终于从牢里出来了。
    我想了想,逃走的好像是瑞凌身边那个猥琐又谄媚的侍从,按照下人随主子的经验来看,瑞凌大概不是什么好鸟。
    在我唾弃平城人民的跟踪水平之时,我发现了原来跟踪我的人不止一个,这个认知让我有些恼羞成怒,打算一人揍一顿。结果有个跑得太快,我的怒火只能发在另外那个人身上。
    冷笑一声,就凭他?也敢跟踪我?
    本以为这一局我败局已定,万万没想到我离开之时后面居然有人跟踪。
    最后实在没法忍受自己像是耍猴戏一样的我愤然离开,当然,做戏要做到底,所以我揪着那个落魄书生。
    还好还好,没有转头走掉,我已经成功了一半,我这样安慰自己。
    本来看他兴致勃勃,以他传说里那种唯恐天下不乱的个性定然是要来插上一脚的,不想,他竟然只是兴致缺钱地看着。
    余光看到他停下,我动作更卖力了点。
    那个乞丐其实不是一个乞丐,而是落魄书生,仔细看去还挺英俊,所以我下手的时候顺便帮他把积压许久的病治了一下。
    当然,我不会承认,我就是想变着花样玩玩。
    跟了他一天,隐隐觉得这个人好像和传说中略有不同,不过一般人是看不出来的,要不是我被四个老家伙天天生不如死的训练,我一样看不出端倪。于是我决定雇几个小混混给他一个英雄救美的机会的想法瞬间被否决,我决定亲自上阵,做那个混混,因为英雄救美太恶俗,难以形成深刻印象,也许这样成功的机会更多一些。
    其实打心眼里我也不太愿意做这种事,瑞王府名声太好,好的让人下不去手,果然,伴君如伴虎。当我坐在早点铺门前盯着正在和一个乞丐交谈的瑞凌的时候,我如是想。
    不知道我的哪辈子祖宗欠了皇家的人情,居然把代价落到我头上。
    不过人生总不能一成不变,老是穿的破破烂烂去骗人玩够了,这次换个新花样,本色出演!
    系上衣袋,我嫌弃地看了一眼,美是很美,估摸着能迷倒那么一大片,就是太麻烦,还是男装好!
    这不是我第一次穿女装,以前跟着大师父坑蒙拐骗跟着二师父寻花问柳跟着三师父装神弄鬼跟着四师父伤春悲秋的时候都穿过,不过穿这么正常的女装倒是第一次。
    作为一个有责任有担当的男人,不是应该在妻子死后好好照顾唯一的女儿吗?他倒好,直接任我自生自灭,要不是四个师父看我娘的面子找来,我肯定已经在西天跟着佛祖念经,哪能长成这么倾国倾城的样子。
    老实说,我也觉得他很可怜,可是我可怜他谁可怜我。
    回家五年,我觉得我给他的脸色差不多够了,娘在天有灵的话肯定要揪着我耳朵骂我不孝,毕竟他爱这个男人。
    我知道如果我拒绝那个老头子不会强迫我,反而会巴拉巴拉地说一大通譬如你不想做爹爹绝不强迫你之类呢的废话,但是想了想,我还是不情愿地接受了。
    其实一开始接到这个任务我是拒绝的,我拒绝,并不是因为害怕那个纨绔草包,只是觉得欺负一个废柴,太缺德了,而且,让我来,简直就是大材小用!好比用八十万的军队去攻打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三口之家。
    很好,这女人,有点意思。天葵视角:这男人,有点搞头
    不过,能这么正大光明坑人的人,除了我,我还真没见过第二个。
    看她这么不容易来盯梢的份儿上,我给了她接近我的机会。
    瞧,我就知道,别有用心的人总会制造一场又一场偶遇。
    看着寥寥几笔的资料,我笑,天家少主,事情越来越有趣了。
    她这个身世还真是不好查,若不是综合了水月宫和凌云阁双重势力,只怕谁也束手无策,还好,她遇到的是我。
    所以瑞林假扮的我坐在牢里,我连夜快马加鞭往西平之时,她的资料出现在我面前。
    不过,不管她出于哪一种方式,不得不承认,她成功了。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所以,她特意把那书生拉到了巷子里?只因为如果在大庭广众之下,这银子必然被周边乞丐抢夺吗?还是单纯的,只是一种手段?
    不过功败垂成的瑞林唯一的成果便是听到了那女人一句话,在她给了那落魄秀才一个银锭子之后。
    不出所料,他果然被发现了,还是立刻那种。
    瑞林回来了,灰不溜秋的,跟他平时做完坏事的兴奋样子不太一样,虽然他装的很成功,但是瞒不过我。
    不想,这一跟便是一生的孽缘。
    我悄悄对瑞林那小子传音:跟上她!
    于是我没有站出来,但是,我并不介意让事情更好玩一点,于是我大手一挥,做了件舍弃最好的办法的事。
    你知道,那种别有用心的人在哪儿都是不受待见的,对这种人最好的办法就是:彻底无视。
    那种眼神的名字叫做:别有用心。
    其实她的伪装很好,出场方式也很好,换做任何一个人都要被她骗到,可是,很可惜,他遇到的是我,一个微侧的眼神便出卖了她。
    很好,这女人,有趣。
    那女人看似在往死里打,其实脚脚都踢到穴位上,那些穴位,会痛,但可以治病。
    只不过他身体问题挺大,得好好治疗,我本来想多了解两天把他收了,不过现在看来不必了。
    那个乞丐也并不是一个乞丐,早上出门的时候我在这里遇到他,还和他多说了几句话,他其实是个书生,而且是有真才实学那种。
    不过后来我并没有插一脚进去。
    如果这时候给我一套西装,一副墨镜,我一定带着邪魅的笑对那个女孩轻启薄唇,“很好,女人,你引起了我的注意。”
    虽然我可能并不走心,那个女子长什么样也记不住,但是这样能让我名声再臭一点,也许我争取出来的时间也就更多一点。
    如果是平时,对于这种闹剧我肯定是要掺和一脚的,你知道,听到那般清越靓丽的声音说出来那么粗鲁的话,那种感觉跟一个谈着古筝姿态优雅的女孩子在骂街差不多,这样的时刻,像我这种注定拯救世界的英雄,当然是要挽救失足少女的。
    不过最开始吸引我的并不是她的白,而是她的拳脚。
    那天的夕阳一定很黄,要不然那个皮肤白皙的女子怎么能在一团昏黄中如此显眼。
    我要谈的是那天我惹是生非之后心情有些烦闷之时遇到的那个女人。
    话题扯远了,萧勇当然不会是那个女人。
    后来在表面上我们就成了平城最有名的死对头,我犯事,他必抓,我说话,他必呛声,我提建议,他必反驳。靠着这样的方法,我简直可以没有任何后顾之忧的一走就是一年半载,神不知鬼不觉。
    他这人吧,老实又固执,决定的事别说八头牛,八百头牛也拉不回来。我知道他大概是清楚了瑞王府最近几年如履薄冰的情况,叹了口气,我阻止不了他,只得在心里默默告诉自己萧家欠他的我会一件一件帮他拿回来。
    我气的狠狠打了他一顿,他没有反抗,直到后来我打的没力气了,他才傻兮兮一笑,“你不是经常说做卧底的都是大英雄吗?我觉得吧,我就是这样的英雄。”
    十三岁那年,他自己偷偷跑出去,不知怎么就救了洛御铭,从此被洛御铭看中,平步青云。
    萧勇这孩子老实得很,被我三言两语就骗走了,从此和萧家再无瓜葛,就跟我混。
    我八岁时候第一次遇到萧勇,在萧家不远处的官道上。以我的聪明才智,动动脚趾头就能猜出来肯定是高门大户里那些争权夺利的龌龊事儿。
    我需要十年如一日的在各处经营势力,寻找退路,这时候就时常去牢里坐上几天,毕竟总在母妃眼皮子底下瑞林那只能骗骗外人的假扮必然是要露馅的,在这件事上,萧勇简直就是我的神助攻。
    对于这种事我早就轻车熟路,毕竟名义上来看我一年中多半时间都是在京卫衙门度过,那里简直就是我的第二个家,虽然很对不起父王母妃,但是出生在这种树大招风的家族,我别无选择。
    然而阁中传来消息,西宁王病危。我需要这家伙欠我一个人情,所以,迫于无奈,瑞王府世子再次需要去京卫衙门住上几天。
    我以我的人格和操守发誓,我真的不想回来第一天就在凌波楼闹事。
    瑞凌视角:这女人,有点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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