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手指制造师

第78章


    “这……这就是魔鬼吗?”她惊恐地蹲下身抱住脑袋。
    “哟,今晚上碰见个好货色,闻起来还是个处子。”
    “我最喜欢处子的鲜血,极致的美味甘醇。”
    女孩恨不得堵住自己的耳朵,她终于明白自己遇到了什么,她曾经在同学中听到过有一种名叫吸血鬼的生物专吸人血。
    “小姑娘别害怕,哥哥教你什么叫做快乐。”一只冰凉仿佛是死人的手抹上了她的脖颈。
    “啊——”女孩惨叫一声,但是她想象中的事情并没有发生,而是一声巨大的*砸在墙上的声音。
    她犹豫着睁开眼,却发现一个劲瘦的青年挡在自己身前,他那并不宽阔的背脊看起来就仿佛山一样高大,给与她安全感。
    “快走!”那青年抓住她的肩膀将她扔了出去,一个人影想追过来却被他拦下。
    女孩不敢停顿,她飞快地跑出巷子,但却异常地没有马上离开,而是躲在对面街道上偷偷地看着巷子中发生得超出她想象的事情。
    范乐捏了捏拳头看着眼前四个已经快失去理智的血族:“欺负小姑娘算什么,还是我来陪陪你们吧!”他并不在意这几个血族青年的来历,因为他是血猎。
    银光一闪,这次出现在他手中的不再是那柄餐刀,而是他自己制作的两把银质匕首,而他的容貌也随着战意的沸腾出现了变化,头顶长出了两只白色的耳朵。
    “gangrel!”立刻有一个人认出了他的身份,血族十三氏族之中只有gangrel会发生这种改变。
    gangrel一族一般很少出现于人前,他们漂泊不定,喜欢在山野之中游荡,可以说是相当神秘的一族,这四个人没想到他们今天居然会在城市里遇到一个gangrel,并且还是一个血猎。血族绝不会使用银质的武器,那会灼伤他们自己,并且对于银质品他们也存在一种厌恶感,只有血猎才会使用银质的武器,它对血族具有极大的杀伤力。
    范乐可不管他们的惊讶,匕首银光一闪就逼近了当前一人,那人来不及闪躲顿时被匕首捅进心脏,除了灼烧之外他还感觉到似乎自己全身的血液都被心口的匕首吸走了一般,他想张口说些什么,却在下一刻化成了灰烬。
    另外三人对视一眼同时扑了上去,虽然这个gangrel看起来比他们厉害,但是只要杀了他,他们就能得到对方的血液,力量就会更加强大。但是无论他们怎么攻击,他们尖利的指甲都碰不到对方一分一毫,反而是那对银匕首在他们身上留下了不少伤痕,并且随着血液的流*体开始渐渐不支起来。
    三人渐渐萌生了退意,但范乐怎么会让他们如愿,错身一个飞踢,同时右手执匕向后一插,一个血族在他手下灰飞烟灭,而被他踢出去的另一个则被他左手掷出去的匕首插进了心脏。剩下的最后一个早就见状不好逃到了巷口,范乐没有去追,只是冷冷地看着他。下一秒,一声枪响,那个血族胸口出现一个血洞,随后错愕着倒下,他没想到这里居然还隐藏着一个血猎。
    一个手拿左轮身穿花衬衣沙滩裤的大胡子男人走了进来,他脸上挂着笑容:“好久不见,阿布迪!你的身手进步了!”
    范乐弯起嘴角:“好久不见,你的枪法退步了。”
    他等的人终于出现了。范乐会在此击杀这四个血族不是心血来潮也不是因为他要继续执行血猎的身份,而是因为他来到城市里不久就发现了跟在自己背后的人,那是阿布迪曾经加入血猎时的一个老前辈,在整个血猎里也是小有名气,他的关系网很广,范乐希望从他这里得到一些消息。然而在此之前他必须表明自己血猎的身份立场,其他血猎对于他们这类身份为血族的血猎总是多有提防的。
    “好吧,你的嘴可没有你现在的样子可爱。”大胡子笑得意有所指。
    范乐嘴角抽动了一下,他努力压制沸腾的血液,大概是阿布迪死亡之前狂暴的后遗症,他只要一激动脑袋上就会出现白色的兽耳。
    “你的血应该会比你的长相更能入口。”范乐嘲讽了一句转身离开,大胡子马上跟了上去。
    “别生气啊,我们大半年没见要不去哪里吃一顿,最好的冰镇啤酒!”
    “别找我,我没钱。”
    “嘿!伙计你可是血族,血族怎么能这样坦荡荡地说自己没钱!”
    两人渐行渐远,那个被范乐救下的女孩瑟缩了一下跑开了。
    血猎因为成员复杂,有血族有人类,因此并没有一个统一的领导者,甚至组织也很松散,多是以小团体的形式存在。也正是因为它的这点特殊之处,这也是一个打探多方消息的好方法。
    大胡子的酒量不是吹的,范乐和他几乎喝到了天亮才终于被放过,如果不是阿布迪的身体本能还行早就趴下了。不过范乐推测这点酒量也应该是以前被大胡子硬灌出来的。
    “最近确实有些不太平,你说得事情我会注意。但是……阿布迪,你是决定回去了吗?”大胡子灌下一口啤酒,酒液顺着他乱蓬蓬的胡子留下来,但那双眼睛却显得异常锐利,就像黑夜中的猫头鹰。
    “没有什么回不回去的说法,无论怎样我都成不了一个人类,我永远都是一个血族。”范乐把玩着空掉的杯子,“我只做我认为正确的事,与种族无关。”
    “这样就好,我不希望有一天会拿这把枪对着你。”大胡子叹了一口气,“再喝!”
    “你还是自己来吧,我怕有些人要发狂了。”范乐站起身离开。
    大胡子望着他的背影若有所思。
    血猎与血族之间并不是你死我活的关系,他们针对的大多是低级滥杀的血族,至于更高等级或者亲王的势力他们并不会招惹,因为亲王代表的是一个城市血族的秩序,如果亲王出了问题那么那座城市在一段时间内将会极为混乱,这并不是血猎希望看到的,因此他们更加赞成有这样一个高等级的血族将一个城市来管辖,甚至在某些情况下血猎与血族之间还有合作关系。
    而真正与血族敌对的是教廷,这才是你死我活的关系。
    这次的事情闹得太大,一旦血族发生什么乱子第一个遭殃的就是人类,因此范乐笃定大胡子会查得比他更尽心尽力。
    天已经蒙蒙亮,范乐暂时不想回到城堡,也不知道亚希伯恩有没有回来,如果他回来却发现他和尤言云都不见了回事什么表情呢?范乐在心中暗爽。
    他想了一会儿转身去面包店买了一大袋子新鲜出炉还热烘烘的面包,然后来到了一处隐蔽的下水道前。范乐有节奏地敲了三下,两长一短,然后把面包放在一旁耐心等待。
    不多时下水道井盖就掀了起来,一个面貌极其丑陋的男人出现在他的面前,男人血色眼睛在阴暗中显得有些阴森,他的表情很是不耐:“该死的,现在已经是早晨了,你就不知道挑个好时间吗?”
    “抱歉打扰了。”范乐露出一个歉意的微笑,“只是想摆脱你们一点事情。”
    他把还带着温度的面包往丑陋男人面前一推:“如果实在不方便的话,我就晚上再来吧。”
    丑陋男人摸了摸还温热的面包,那种柔软的感觉让他不想放手,他鼻子里哼了一声:“东西我收下了,有什么事情就说!”
    范乐对他的态度毫不在意,依旧笑着说道:“想请你们帮忙盯住两个人,还有请你们打听下教廷最近有没有什么异动,是与被刺有关的。”
    那丑陋男人眼神一凝:“你要知道的消息,这点东西不够。”血族长老被刺可是大事件,他们要打听消息也很不容易。
    “当然,以后我会再让人送过来的。”
    “成交。”范乐把详细情况说了一遍,丑陋男人抱着面包就钻回了下水道。
    而这个男人在阴暗潮湿的下水道中一边走一边喃喃自语道:“不知道是哪个家族的,性格还不错,就给他写优惠好了。”
    nosferatu是血族中不受欢迎的一族,因为他们丑陋的外表实在不符合大多数血族的审美观,甚至他们觉得见到nosferatu都是对自己眼睛的伤害,因此除了不得已几乎没有血族会与他们接触。也是因为这个原因,nosferatu渐渐只在城市的暗处下水道或者地下墓穴中活动,城市里没有什么消息能够瞒过他们。他们受到其他血族的歧视,但是内部却异常团结,招惹了一个就相当于招惹了nosferatu全族,所以范乐对那个丑陋男人才会异常客气。与nosferatu交易的代价其实并不是十分昂贵,他们生活在地下因此渴望着地面上的一些东西,比如刚出炉带着暖烘烘气息和香甜滋味的面包,对于一些nosferatu族人来说也是奢侈品了。
    范乐起身离开,他不准备继续呆在城市里,时间太长恐怕会引起其他人的注意,他也不想让那个白袍人注意到他的存在,也许那人已经注意到他了。
    太阳终于升了起来,范乐打着哈欠变成一只小蝙蝠钻进了一家酒店的房间中补觉,但愿他睡醒的时候不会发现自己置身于洗衣机或者垃圾桶。
☆、第64章 辣个狂犬病
教廷一个房间中,尤言云有些坐立不安,他面前还坐着一个人,正是将他从森林中带出的白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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