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卧底.

第30章


  当然,他们话是从来不说一句,要么不说,要说就说一大堆屁话、疯话、胡话、鬼话,反正一句人话不说。
  房东呆在这样阴冷的地方,看着这些疯疯癫癫的人,真想一死了之。
  要是回不到美好的过去,在见不到未来的情况下,不如一死了之。
  上天成全他了。
  “咣当!”监狱门被打开,一个眯着眼睛的狱警,一把抓住了房东的细瘦的胳膊。房东却没有说话,很是镇定。他知道这样的命运终有一日会来临,他会死的,而且会死于非命。
  狱警和另外两个士兵把房东带走了,径直奔向流星语计划大楼,那座黑色的大楼,成为一座现代版的奥斯维辛。
  房东一句话也没说,也没有看向窗外,也没有低下头,他腰板挺直,头高高昂起,可,眼睛却紧闭着。
  没人知道他在想些什么,他的眼睛紧紧地闭着,看样子非要把眼珠子挤进眼眶里。
  到了孙教授的办公室,士兵放下人就走了,孙教授看了看房东一眼,哂笑一番,问:“知道要你来做什么的吧?”
  “知道。”
  “死前有没有要说的话?”
  “话没有,不过有个问题我一直不明白。”
  “死前不妨说说,别因为一个屁大的问题让你死不瞑目。”教授说着。
  “到底该不该跟一个陌生人说实话?跟一个陌生人说出实话有错吗?”房东极为认真地问。
  “你这是两个问题,我只回答你一个。”
  “那你就回答难一点的那个,回答我第一个吧。”房东说道。
  “和陌生人说一点儿实话,没什么。说实话还是说假话,不过是一个习惯。习惯实话的人,遇到谁都喜欢说几句实话;习惯说假话的人,即使对亲爹亲娘也是谎话连篇。”孙教授说着,然后看了看房东的脑袋,不甚满意。
  “你是做什么的?”孙教授问道。
  “我是做生意的。”房东回答。
  “你是做生意的,偏偏又爱跟人说实话。你看,这就是你的不对了!”说罢孙教授按了按钮,接着来了一个戴面具的壮汉,他一接到命令就会去做这个实验。房东明白了自己的下场,却要求孙教授仁慈一点,可以给他注射安乐死。
  “你知道,我要的是鲜活的、冒着热气的大脑!”说着,他朝壮汉使了个眼色。
  壮汉便走过来,向瘦小的房东伸出了一只长约半米的白光闪闪的大钳子。。。。。。。
  “难道说实话也有错吗?”房东的声音还未能完全消失,大脑已经被壮汉钳了出来。
  孙教授接着便按照以前的套路,稍微一看,也觉得实验不会成功。房东的大脑太小了,而小脑太大了,这么纠结的构造,不能不说是个遗憾。
  “送到地狱里!”孙教授说完就走了,他下了楼离开了办公室。
  壮汉把这个房东的尸体送到了电梯里,然后一直送到地狱。
  阿鬼看到来死尸了,他知道自己又要工作了,便兴奋地将死尸投送到焚尸炉里。他此刻正坐在火炉旁,看着一具尸体发呆、发愣!那具尸体正是白小风。
  白小风已经死去不知有多久了,先前的腐臭味道竟然没有了,整个尸体已经完全被烤干,变得跟一截树桩差不多,骷髅头上的牙齿清晰可见,整个衣服已经像一块被撕烂的破布那样,简陋地包裹着尸体。这儿没有风,对于一具尸体来说,风是无所谓有无的。
  阿鬼看着那具尸体,眼神里露出一种一样的光芒,他的脸被火光照耀着,他的嘴唇微微动了动,好像要说什么,但又无法说出。事实上,他没有跟人类说过话,尽管他是人类,可他活在地狱里。
  阿鬼把自己在死尸身上收集到的小扣子、蝴蝶结找了出来,那是他的宝贝。蝴蝶结已经褪色了,皱皱巴巴,还有一个小洞,不知道什么时候被虫子咬坏的;纽扣有几分新,被他磨得光滑,在火光的照耀下,仿佛也具有了别样的美丽。
  阿鬼把蝴蝶结给那具尸体戴上,然后看了看白小风,歪着头想了想,把纽扣放到了白小风的牙齿里,这样,就好看多了。阿鬼看着白小风,仿佛对方像个小娘子一样,阿鬼的脸上露出了一丝笑容,像一块石头绽放出了一道裂缝。
作者有话要说:  流星语不论去哪里租房,房东似乎都没有好下场。
呆在地狱的阿鬼,则收藏了生平第一个美女------白小风。虽然她是一具尸体,但阿鬼就是喜欢她!
  ☆、迷途的少年
  
  流星语的脑袋里不停地响着一个声音:“最近干得不错,继续努力!别忘了自己的使命!”
  流星语则一直说:“谢谢,主人,谢谢主人!”他的周围也没有人,因此说这话也显不出奇怪来,因为没有人。有人的地方才会有奇怪,没有人,就不会奇怪。
  流星语刚刚想要得到一阵安息,却传来一阵奇怪的声音,还是孙教授在流星语的脑子里发出声音。
  “流星语,你说说你的身份是什么?”孙教授问。
  “我的身份是卧底,是深深扎根于市民群众之中的卧底,我欺骗一切,却只能忠实于一人。主人,我只忠实于你。”流星语说道。
  “很好,你别忘了,你叫全民卧底,就是说你是全体公民的卧底,你要当我们城市的卧底,懂吗?”孙教授再次叮嘱。
  “我懂,主人!”流星语说道。
  之后,头脑里便不再说话了。他的头脑里终于安静了,他叹息一口气,终于如释重负。
  主人孙教授开始施展自己的威力了,他通过远程操控,将流星语大脑里的即时清除功能开启,这样,流星语的大脑就不会记住他所经历的任何事情了,他处于一种失忆状态。
  这时候,夕阳的余晖照在窗棂上,一阵风吹来,天色变得昏暗了。流星语情不自禁地走到了床窗台旁,看见了远方迷离的天色和即将失去的夕阳。他对夕阳有些伤感地说:“夕阳总是在它即将消失的时候变得最为耀眼,总是在即将永远失去的时候,才像最初的那一轮太阳。”他觉得太阳是世界上真正首尾呼应的物体,不像月亮时圆时缺,也不像星星若隐若现,太阳总是能首尾呼应地走完一天的旅程,让每一个过客都不曾失望。
  窗台上的灰尘积得很厚。他看到有一个蓝色的包装袋,很小,四四方方的,里面还有个透明的东西。他拿了出来,一拉,那透明的东西忽然变得很长。
  这时候,从洗手间里忽然走出来一个蓬头垢面的人,他一边提着裤子一边打嗝。
  流星语仍在用手指拉着那个透明的东西。
  男子忽然看到了,对着流星语坏坏一笑说:“哥们,你真有情调!”说完,他就走回了自己的房间,把门关得死死的。
  流星语不明白什么是情调,他不知道手里的这个东西到底是什么,便只好把它放了回去。他看到刚才那个男子那种表情,心想:情调一定不是好东西,大多数人没有情调吧,没情调就算正常,有了情调就像有了病,好像不太正常。
  流星语忽然知道了:情调原来是种病!
  他可不想有什么情调,便赶紧回到了自己的屋子里。他第一次感到,自己的头脑不对劲,总是有个声音在里面,命令他做这个、做那个,真的是难以忍受。他真想把自己头脑里那个声音除去,永远都除去,就像拆除一个多余的装置那样,永远去掉,这样干净利落、轻松舒服。
  更为奇怪的是,流星语之前听到的声音他一次也记不得了,他只能记得最近的一次声音,所以,他总是频繁地听到那个声音响起来,但每一次都像是重复了很多遍。声音再重复也没有用,因为心里记不着。
  第二天,流星语又来到了大街上,他到处溜达,以便能找到陌生的人,然后进行交流,做一个短暂的朋友,之后就是等待主人孙教授的命令,按照他的意愿去行事。
  大街上还是风和日丽,天空中没有一丝云,两道长长的白色的云弧线在天空中勾勒出美好的心形,这样的天空看了就令人赏心悦目。周围的树木都是干枯的,落叶已经被风采摘干净,余下的树枝一点也不多,显得精神抖擞,各个像等待检阅的士兵。
  大街上干净、安静、清冷,没有人。
  每当流星语要找陌生人的时候,就发现周围都没人了。
  他孤独地走在大街上,走了大约几百米,依然没有发现一个人影,这个城市就像是一座空空的城堡。在它规定的节奏里,找不到任何一个闲人,连一个要饭的乞丐都没有。乞丐早不知到哪里去了,正常人都被关进了监狱,乞丐能去哪呢?!
  他走了整整一天,也没有发现一个人影。
  在黄昏的时候,他发现一个背着书包的少年,少年脸白净,身瘦高,剪着干净短发,一身书卷气。他背着包,像个身怀绝技的高手,走起路来也是健步如飞,看不出半点拖沓样。
  流星语感到很高兴,终于遇到陌生人了。
  他赶紧跟上去了,结果,却是少年先开口了。
  “大哥,您好,请问你知道白云乡怎么走吧?”少年谦虚地问。
  “这个,这个我不知道,我也对此地不熟悉,要不我们一起去找吧!”流星语露出了兴奋和开心的表情。
  “不行!白云乡是我的家乡,又不是你的家乡!”说罢,少年头也不回地走了。
  流星语像是被当头一击,愣了。
  他想要追上去,但那少年走得很急,好像要赶时间,流星语不知道自己怎样才能跟上少年的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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