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寇.

第444章


他缺少的,只是人德与时运罢了!
    其实,在一名真正的帝王眼中,他们谁都没有罪!他们所做的一切,只是遵循自己中心那截然不同的王道!
    驾驭?!还是征服?!
    今时今日之天下,需要驾驭,而非征服!需要仁君,而非霸主!
    于是,皇帝做出了抉择,一人得道升天,一人获罪入狱,就是这么简单!
    然而,这一点点的怒与愧,那冷漠无情充斥着冰冷理性的“择储之道”,却在这声发自灵魂的“爹爹”面前,统统转化为了另一种情绪——怜!
    我的儿啊,你不该生在帝王家呀!
    可这,又是谁的错呢?——是无法选择父母的明轩?还是有权选择座位的自己?
    多少年来,刘枫第一次对自己的帝王之尊感觉到厌恶,甚至是痛恨!他觉得自己要“人格分裂”了似的,一时作为父亲为儿子要“弑父”感到痛心疾首,一时又作为帝王对儿子的“杀伐果决”深感欣慰。作为君王,对反叛的逆子要杀无赦,作为父亲,又对犯了错的儿子舍不得。
    疯了!真真要疯了!
    此时此刻,刘枫终于明白先父口中的那一句话:“当皇帝,没什么好的。”
    皇帝,真他娘的不是人当的!
    可他……终究是皇帝。想不当,没那么容易!
    皇帝一步步地走过去,刘明轩伏得更低了,耳里听见父皇问话:“轩儿,从小到大,朕……可曾亲手打过你?”
    刘明轩一怔,下意识地抬头,有些茫然地答道:“没有……”话没说完,脸上狠狠挨了一巴掌!
    这一掌,下手好重!声音好响!刘明轩像破娃娃一般翻滚着飞了出去,砸在地上,眼冒金星天旋地转……
    完了,爹爹要亲手打死我!
    可想象中的雷霆风暴却迟迟未至,刘明轩费力地睁开那已经肿胀充血的眼睛,却只见父皇的身影耸立原地,背负双手,用顿刀出鞘那样的艰涩嗓音开口说道:“二十万人因你而死,朕却只能为他们讨还这一记耳光!朕……不是一个好皇帝。”然后平静的转身,向外走,他转身的那一刹那,刘明轩清楚地看见了他眼中那一点点的晶亮。
    一股热流猛地冲上刘明轩的头顶,他猛地扑下身子,重重磕头:“爹爹!父皇!是我错!是我错!”
    刘枫没有转过身,可他的背影却给人一种奇怪的错觉——他在笑,苦涩自嘲的笑:“错不在你,在我!——你走!就藩!永远不要再回来!”皇帝肩头微颤,真的笑出声来,好难听,叫人心悸,毛骨悚然:“呵呵呵……你喜欢征服,很好,我会为你选一个大展拳脚的好去处!”
    刘明轩有些痴傻地问:“哪里?”
    刘枫回过头,目光如烛花般一炸,攸地烁起一抹光亮:“东瀛。”
    ※※※
    举城庆典的第二日便是正月十三,长安街头一大早就万头攒动,社火锣鼓声杂着爆竹声响成开锅稀粥一般。朱雀大街压路过来一队耍龙舞狮子的,张牙舞爪当先开道。后头跟着喧天锣鼓,五彩云袖,载歌载舞穿街而过。
    一大群歇了课的娃子撒着欢追在后头,笑闹拍手又叫又跳,不一会儿又哄地一下围了那卖冰糖葫芦的小贩,叽叽喳喳凑钱贪嘴,合伙卖了一串,孩子头张嘴咬了一颗,叫了声“甜!”撒腿就跑,后头哇哇叫着一窝蜂的追,吵吵着就去了,独留一个六七岁的女娃儿,跑得慢还跌了一跤,伤心地哭起来。
    “乖,莫哭,给你!”一串更大更长的糖葫芦递到眼前,女娃子泪眼疑眸地看了看,两只眼睛顿时放出光来,忙抬起脑袋,见是个“长得很好看”的叔叔,笑容可掬,和蔼可亲,应当不是“人贩子”,于是惊喜地跳起来,伸出两只小手抓过糖葫芦开心地舔了两口,有礼貌地甜甜笑道:“谢谢叔叔,甜!”一脸幸福地跑掉了。
    “叔叔”的脸上便露出同样幸福的笑,负起双手,甚至有些羡慕地目视着那小女娃蹦蹦跳跳消失在人群里,发出由衷的感慨:“舞鹤升平,便是如此!真好!”。
    身旁一名年纪略长的中年美男看着他,笑道:“老四你也没变呢,还是那个仁厚向善的‘佛心太子’老好人!——你啊你,叫我说什么好呢,彼国富足,亦作本国之福么?”
    “这又有什么关系呢?”乾昊无所谓地笑了笑,看向身旁的鄂尔兰:“彼国本国,俱是强权所分。世法平等,在我眼中,万千黎庶不分汉胡,皆为天下苍生。——你不懂的。”
    “好好,我不懂,你懂。”鄂尔兰也不恼,只是笑嘻嘻地打趣道:“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糖葫芦再大再甜,这小丫头又如何保得住呢?——瞧着吧,你啊,是给她招欺负呢!”
    似乎是为了证明鄂尔兰的话,那群孩子又呼啦啦地窜了回来,那孩子头手上的糖葫芦果然已经鸟枪换炮!换成了那串“更大更长”的糖葫芦,又舔又咬吃得那叫一个欢实,在一群小跟班的“前呼后拥”下招摇而去了,独不见那小可怜的身影,九成九又躲在哪里哭了吧。
    乾昊看呆了,鄂尔兰大为得意,眉飞色舞道:“瞧见没!瞧见没!世法平等?这叫弱肉强食!所谓天地不仁,这才是万法归一的大道理!——你啊,跟哥学着点儿!”
    乾昊不理鄂尔兰的挖苦,他已变得悲天悯人起来,“这孩子,忒可怜!”开始在人群中寻找那小女孩的身影,想要“再施援手”,奈何人海茫茫,又哪里找得到呢?不由怅怅地叹了口气,再一次发出由衷的感慨,丧气道:“世态炎凉,人心不古,竟至于斯!这世道……”
    鄂尔兰叉腰大笑,很是没心没肺地打断他道:“得了,老夫子!大道理!这舌头嚼得好没意思,就我在这儿,放虚屁给谁听?——赶紧的,喝酒去!眼瞅着最后一顿了,出了关哪儿找这好酒吃?”挽起他胳膊拽着就走,大叫一声:“走!娘们不带,兵发醉仙楼!”
    乾昊无奈,事实胜于雄辩,只能苦笑着,摇着头,被他架走。——四周着便装的两国鞑靼武士忙不迭跟上,生怕把两位主子跟丢了。
    如今觐见大典已落下帷幕,纯血鞑靼之乱业已平复,就连造孽的漠北大军也被皇帝一道旨意撤回了关内,战后重建全面启动,各项赈济补偿政策先后实施,还有那罪魁祸首的翊亲王,也已发配到海外不毛之地的东瀛。
    评心而论,这样的结果已经超出了两位藩王的预期,没有不满足的。——打一开始,他们就想着“扳倒”,没指望能“治死”翊亲王刘明轩。开玩笑,老三什么人他们不知道?那可是他的亲儿子啊!如今能做到这一步,“放逐海外终身不履中土”,够了!鞑靼又有了活路,他们确实心满意足了。
    今日这一趟出来,一来是临走前图个热闹,关外再好终究是苦寒之地,又哪里比得这天朝帝都的繁华气派?二来是临别在即,哥俩再亲近亲近,不说兄弟情,藩国与藩国之间也要弱弱联手守望相助不是?这个三来么……也是最要紧的!——今日是大楚皇帝陛下、老三刘枫下帖请客!敢不赏脸?!
 第四百零三章 【别有用心】
    醉仙楼……大家不陌生吧。自然是都城在哪,旗舰店就迁到哪儿的,可不管在哪儿,永远是城里最繁华,最抢手的黄金地段。旱涝保收,与国同休,这没什么道理好讲,就像不用指望FBI或CIA会经营不善破产一样,但有老板娘芸娘在,醉仙楼的独家地位就是稳如泰山。
    路上,哥俩又讨论起了这次“远征东瀛”的大动作。——须知,走的可不是刘明轩一个人!而是一支大军!他麾下直属的五千铁骑及其家属已不下三万人,再加上全国所有的劳改营,整整十一万待罪囚徒,有男有女,统统征调!组成了这支浩浩荡荡的“东瀛远征军”!今后十年内,全国各地所有的重刑罪犯,也一律发配海外,由玄武军团东海舰队分批运载到东瀛“开疆拓土”。
    换句话说,这是大楚立朝十五年来,第一次主动的、无理由的、强势征讨异族!第一次非掠夺性临时侵占,而是建府立衙,划疆封国,将整个地域正式纳入版图的移民扩张!——这,是一次不折不扣的灭国侵略!
    这件事,从开始就注定是定坤十六年楚国的最大动作,将消耗全国银钱储备六千万贯,军粮库存八百万石,相当于全国全年岁入的一半!——刘枫做到这个份上,就连察丝娜也认为绝不是为了“惩罚”刘明轩那么简单,这二位同为“异族国君”,又怎能不格外关心呢?
    当然,关心的不是输赢,输赢没有任何讨论的必要。东瀛弹丸之国,军队以百十论数,打仗以木藤为械,早已被玄武军团的舰载格斗兵蹂躏过“一百遍呀一百遍”,从来都是毫无抵抗予取予求的,没兴趣长期占领罢了。即便这次大楚远征军比较“水货”,可对当地土著来说,十余万的数量具有绝对的压倒性优势,与其说是“征讨”,还不如称之为“接收”更为贴切。他们唯一的凭借也只有那茫茫大海。可在最远抵达过黑海的玄武舰队面前,怒涛天堑亦是坦荡通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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