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熬糨糊

第7章


  看来手艺这东西,你不但要会,而且要比别人强,哪怕就强一点点也好啊。
天生皇后
  发生在曹操和袁绍之间的战争被后世的人们统称为官渡之战,这是典型的以少胜多的战例。在中国战争史上,官渡之战与稍后的赤壁之战一起成为熠熠生辉的双子星。
  对于曹操来说,官渡之战奠定了他在北方的老大地位。但在官渡之战中,得益最大的显然不是曹操,而是他的儿子曹丕。
  那是在建安十年,也就是官渡之战进行到第五个年头的时候,曹丕跟着曹操打破了冀州城。进城后,曹丕不顾曹操的禁令闯进了袁家。袁家的男人死的死,逃的逃,还剩下什么人呢?其实这是废话,男人不在了,剩下的当然是女人。
  并且是一个有心计的女人,这就是袁绍二儿子袁熙的老婆甄氏。
  曹丕到袁家时,袁绍的老婆刘氏正抱着甄氏大哭,曹丕大叫:“甄氏何在?”刘氏急忙将甄氏推到身前,回答:“在这儿,在这儿。”曹丕拖过甄氏,见她披发垢面,便用袖子沾了唾沫擦了擦她的脸,发现果然如传说那样玉肌花貌,有倾国之色。
  话说甄氏其人,祖上也是有头有脸的,往上数几辈,就是汉太保甄邯。但到了她的爸爸甄逸,官就只做到上蔡令,并且在她三岁那年就死了。天下刚乱的时候,甄氏家里颇为富裕,她对母亲说:左右皆饥乏,不如把粮食分给大家好了,做点好事吧。
  母亲听了她的话把粮食分给了很多人,左邻右舍都夸奖甄氏说:“这丫头实在太懂事了,将来肯定能做皇后呢。”
  可以说,甄氏就是被这句话害了。
  从听到这句话第一天起,甄氏就开始为当皇后做准备了,每天大部分时间就是坐在镜子前梳妆打扮,邻居的小姐妹都被她发动起来,到处搜罗关于宫廷礼仪的书籍,照章办事,行走坐卧,无不中规中矩。
  由于家境富裕,加上艳名四播,甄家的门槛几乎被求亲的人踩断了,但直到袁熙来求亲,甄氏才点头答应。她认为,袁绍早晚是要称帝的,这样袁熙就会有机会成为太子,自己的皇后梦就可以实现了。
  但万万想不到的是,她嫁到袁家不到两年,袁绍的几十万大军就被曹操打得落花流水,袁绍、袁谭相继毕命。袁熙镇守幽州,临去时,想带她一起走,但被甄氏严词拒绝,她的理由是要留在冀州伺候婆婆,但谁都知道,她是在等下一个机会。
  这不,曹丕已经被她等来了。
  这是在建安十年,曹操破了袁绍袁谭,曹丕借机霸占了袁熙的老婆甄氏。
  老爸打仗,儿子占便宜,也算得上天经地义。但别忘了,曹操可不只一个儿子,曹丕占了大便宜,其他儿子难免心中愤懑,其中怨气最大的就是曹植。
  曹植一生有三爱:吟诗、作赋、嫂子——也就是甄氏。他最有名的七步诗是在曹丕逼迫下写就的,如果他写不出来,难免会被曹丕一刀剁下脑袋,而曹丕要杀他的最大原因,当然是因为他一直在觊觎自己的老婆。后来,曹植甚至写了他最有名的赋——《洛神赋》,该赋就是为嫂子而写的。
  这么看来,对曹操来说,打败袁绍就未必是什么好事了,胜了一仗,但造成自己儿子间的自相残杀,又有什么意思呢?
  小叔子爱上嫂子这样的事,在任何时代都有,但爱得像曹植那么深沉那么小资那么柏拉图的很不多见。在《洛神赋》中,曹植几乎把一切美好的词都用到了嫂子身上,甚至具体描绘了嫂子身上的各个部位。但他似乎忘了,即使是美女,也要拉大便的。
  公元220年,岁在庚子,曹丕称帝,国号黄初。甄氏终于实现了自己儿时的梦想,成了皇后。在成为皇帝之前,曹丕对甄氏宠爱有加,但做了皇帝就不一样了,尤其是当已经逊位的前汉献帝把自己的两个女儿送给他做妃子之后。汉献帝一辈子窝囊,但生女儿的本事着实了得。本来,汉献帝的女儿未必比甄氏美貌,但她们年轻啊,别忘了,诗人说过,青春本身就是太阳。
  曹丕就这么被两个小太阳照得晕头转向了,又有诗人说了,这叫“君王从此不早朝”。
  在成为皇后之前,甄氏经常为曹丕出谋划策,曹丕也多有采纳,这次,甄氏见曹丕有荒了国事的倾向,只好再次出面劝解:“老公啊,你这样可不行啊,天下那么多事要处理,可别整天腻在女人身上了。”
  甄氏忘了一点区别,从前曹丕听她劝的时候,还没做皇帝呢,现在皇帝都做了,国事还管他娘。甄氏三天两头去劝,曹丕烦不胜烦,当时翻脸,下令让她服毒自尽。
  甄氏临死的时候,感叹了一句:“早知道这样,就不当皇后了。”
  她身边的小太监低眉顺眼地说:“不当也不行啊,您老天生就是皇后的料。”
  听了这话,甄氏大叫一声,毒药还没喝,已经气绝身亡
刺客无名
  那年,曹操加魏王,受九锡,天下震怒,刺客长风、残剑、飞雪三人计议刺杀曹操,但始终没有得手。曹操下令,无论何时何地抓住刺客,杀无赦;何人杀死任何刺客,赏千金,封万户侯。
  这天,一人求见,曹操在魏王府议事堂接见了他,因为这个人号称已经杀死了遭到通缉的三个刺客。曹操见此人个子虽然不高,但威风凛凛,相貌堂堂,不由得添加几分尊重。
  “你是何人?”曹操问。
  “大王叫奴才无名好了,奴才不想出名,就想为大王做点事。”那人道。
  “你怎么杀死长风、残剑和飞雪的?据我所知,天下武功,以他们为最高。”曹操这样的疑惑也是正常的。
  无名见大堂里只有自己和曹操两个人,回答道:“其实奴才是刺客,来杀大王的。”
  “不可能,”曹操乐了,指了指自己身前的蜡烛,道,“我这里的蜡烛是杀气探测器,蜡烛没动,你根本就没有杀气。你再看我身后挂着的‘剑’字,也是一动不动,你肯定不是刺客。”
  “大王英明,”无名赶紧屈膝跪道,“不过奴才有个疑问,大王身后的字怎么是印刷体的?”
  “废话,”曹操道,“秦王在战国时能挂小篆,我怎么就不能挂印刷体?说说你来干什么吧!”
  “奴才来送死啊,”无名答道,“大王下了捉拿刺客的命令很久了,一个都没逮着,我送上门来,给大王树立威信来了。”
  “放心,”曹操道,“现在虽然没抓到,但早晚一个都不能少,你有话好好说,为什么送死?没见过你这样的,莫非有病?”
  “大王确实英明,”无名掏出一张纸,“这是诊断书,奴才有精神病,所以来送死。奴才假装拿剑刺大王,大王将奴才击倒,顺理成章地杀了奴才,反正奴才有精神病,死了也不可惜哦。”
  说完,无名跳过去用剑柄捅了曹操屁股一下。很快,三千弓箭手出来将大堂团团围住,几百个黑衣文官整齐地走了进来,大叫:“大王,杀不杀?大王,杀!大王,杀!大王要令行禁止,给天下人树立一个榜样。”
  曹操大叫:“别叫别叫,脑袋都喊疼了。杀,要杀,当然杀,怎么能不杀?太医院床位早不够了,不杀我把他搁哪啊?”说完一剑剁下无名的脑袋,连个喊口号的时间都没留给他。
  后人有诗赞无名道:
  无风不起三尺浪,
  名动天下走四方;
  傻性痴人心不改,
  逼得魏王美名扬,
  呀!
美髯公
  建安五年元月,曹操先破徐州,逼走了刘备,又破下邳,使张辽劝得关羽归降。关羽投降后,带着两个嫂子到了许昌,为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做准备。没承想,到许昌后,关羽颇受欢迎,加上一直得不到刘备的消息,只好一住就是一年多。
  关羽在许昌受到欢迎的原因有两个:一、皇帝的重视;二、他长了一把好胡子。
  这两件事实际是一回事,献帝对关羽一见倾心的最直接原因就是关羽的胡子实在太漂亮了,不得不赏了他一个“美髯公”的称号。皇帝的指示传达后,许昌民众纷纷走上街头庆祝,他们说:吾皇庶几无病乎?尚能给关公加封号耶?
  民众爱屋及乌,见了关羽都以能摸一摸他的胡子为荣。有一次,他到贾诩的弟弟、礼部侍郎贾政家串门,贾政那刚满半岁的儿子贾宝玉还牵着他的胡子打秋千,关羽又心疼又得意。那孩子粉嘟嘟的,据说出生的时候嘴里叼了块玉,人们都说是个星宿下凡呐……
  关羽更加珍惜自己的胡子,这就带来了不少麻烦,最大的麻烦是晚上不会睡觉了。
  话还得从曹操说起,曹操一次问他:“你晚上睡觉,胡子放在被子里面还是外面?”
  因为从来没考虑过,关羽竟然回答不出来。当天晚上,他就犯难了,到底放在被子里面还是外面呢?用什么姿势睡觉对胡子最有利呢?本来他是仰着睡的,里外的问题解决不了,只好侧着睡——为了不压迫心脏,当然是右侧。但几天下来,他发现胡子有向一边歪的趋势,只好改为左侧,但左侧也是一样地歪啊。没有办法,关羽将睡姿调整为趴着,又不能实打实地完全趴着睡,这样胡子会受到压迫……关羽慢慢地改成撅着睡,这个姿势很像跪着磕头,并且,他的双手要支着下巴,以免委屈了自己的胡子。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