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香草黎明.

第28章


虽然郁闷,但是惩罚还是要接受的,长发女兴奋地问:“真心话还是大冒险?”
  “真心话吧。”林初从来都是个喜欢偷懒的人,靠在楚彦身上并不想动,还是动动嘴算了。
  于是其他幸灾乐祸的人聚在一起商量了半天,最后终于问了:“你和你男朋友第一次接吻是什么时候,在哪里?”
  和楚彦的第一次接吻……林初一边脸红一边陷入回忆。
  时间回到圣诞节的那一天,本来两人的平安夜被一场大雨毁掉,变成了集体聚餐后,两人约定第二天再一起出门。幸运的是,第二天雨就停了。晚上,楚彦牵着林初在挂满了灯的街道上逛着,虽然没有下雪,但是圣诞的气氛还是很浓。
  步行街上有着很多卖花的人,正在向路人兜售。都说国内的年轻人能把所有的外国节日都过成情人节,此刻在外面逛的情侣确实很多,一对又一对的。
  “先生,买一朵花送给您旁边的女友吧!”看见楚彦和林初牵着手,一个卖玫瑰的小贩立马凑上来推销。
  楚彦转过头看了林初一眼后,就在小贩手里那一大捧玫瑰里挑了起来。看了半天,总算挑中了一朵颜色最鲜艳,外表最完美,花瓣上还带着露珠的玫瑰花。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后,楚彦把玫瑰递给了林初。
  两个人都不是追求浪漫的人,交往后的日常生活可以说是很无趣,被陆景泽讽刺为“毫无情趣的老夫老妻”。但是在今天这个弥漫着粉红泡泡的街道上,林初突然有一个很大胆的想法。
  她接过玫瑰花,一点一点地凑近楚彦,楚彦也心有灵犀地低下头,然后……
  “喂喂,考虑够久了吧!”被陆景泽打断思绪的林初才一下子回过神来,看着一群看热闹不嫌事大的人,又看看正温柔看着自己的楚彦,有点扭扭捏捏不好意思地说:“今年圣诞节,在步行街上。”
  “哇……”听完答案大家就起哄起来,把林初羞得又往楚彦怀里钻。楚彦笑着摸摸林初的头,对其他人说:“别闹了,开始下一轮吧。”
  又玩了几轮后,那群女生决定撤了,准备打道回府。在她们想要扑灭篝火的时候,却被楚彦阻止了,“留给我们吧,我们可能还要呆一会儿。”女生们立刻就被楚彦的笑容忽悠住了,把篝火留给了他们。
  还不打算离开的六个人围在篝火旁边,透过温暖又明亮的火光,惬意地聊着天。靠在楚彦身上的林初觉得脖子有点酸,就抬起头来活动活动脖子,却不经意地看到了漫天的繁星。
  “快看天上的星星!”林初立刻对其他人说。
  林初已经很久很久没有看过这么多的星星了,明亮的白色光点遍布黑色的天幕,那场景美到让人说不出话来,只会傻呆呆地看着。
  为了更舒服的看星星,由林初带头,六个人直接躺在沙滩上,双手枕着脑袋,看着头顶上的星空。沉默了很久之后,陆景泽第一个开口道:“哎,等一开学,就是大四了。”
  “是啊,”唯二大四生的另一位楚彦回道,“到时候就要天天在外面实习,不能经常呆在学校了。”
  林初转过头看着楚彦和天上星星一样闪耀的眼睛,笑着说:“没事啊,回头我就去你公司找你,还给你带饭好了。”
  “哇,这么贤惠啊!我也想要!”还没等楚彦回话,陆景泽就插到。
  林初翻了个大大的白眼,说:“除非你要是跟楚彦在同一个公司实习,否则别想让我两头跑。”
  应云清在一旁猛笑,“陆景泽你还是去找一个女朋友吧,还要找个会做饭的。这样就不用担心没人给你送饭了!”
  陆景泽听着,觉得应云清说的很有道理。虽然小学妹对他很好,总是给他做好吃的,但毕竟是楚彦的恋人,不好意思总是使唤小学妹。
  回学校就找一个!陆景泽摸着自己的下巴,在心里下定了决心。
  
  ☆、29 TheFame
  “你们学生会真的是挺闲得慌啊。”林初看着手中的宣传单,挑着眉问应云清。
  应云清继续把手里的宣传单发给叶薇和乔青苏,说:“这次活动可不一般的,有大公司赞助,冠亚季军的奖金很高的。”
  “奖金多少啊?”乔青苏笑着问。
  应云清故作玄虚地摇了摇食指,说:“冠军5万,亚军3万,季军1万。”
  这话刚一说完,其他三个人的眼珠都快要瞪掉出来了。
  由于最近电视上的唱歌比赛爆火,尔雅大学这回要顺应潮流,让学生会策划了一个类似好声音的唱歌比赛。应云清他们学生会的成员从开学起,就开始构思要怎么组织好这一次的活动。这回不仅仅是学校内部的比赛了,应云清声称50强之后的比赛会在本地的电视台播出。尔雅本身名气就够大了,还要上电视,这一下子吸引了无数的赞助商来赞助冠名。
  “这名字取的这么洋气啊?”林初指着宣传单上大写的“The Fame”两个英文单词,问应云清。
  应云清摊摊手,“总不能叫尔雅好声音吧,多俗气啊。”
  在唱歌比赛如火如荼的宣传中,楚彦和陆景泽的实习也正在进行中。楚彦还是留在了之前的那个公司,这回除了他,还有几个新来的大学生。摆脱了菜鸟身份的他也不需要再去做那些杂物了,每天的咖啡都被新人们包了,顿时有种翻身做主人的感觉。
  “楚哥,要不要一起去吃饭啊?”一个新人跑过来邀楚彦一起吃午饭,还没等楚彦回复,手机先响了起来。看到是林初的来电,楚彦抱歉地婉拒了同事。
  “我到你公司楼下啦,你们在几楼啊?”林初元气满满的声音让楚彦发自内心地微笑起来。
  告诉林初楼层后,楚彦赶紧往电梯间赶去,在电梯门口还正好碰到了之前邀请他一起吃饭的同事,他和其他几个新人站在一起,大概是要一起去吃饭。
  同事一脸疑惑地问他:“楚哥你不是现在不去吃饭吗?”
  “我女朋友来给我送饭。”楚彦表情很淡定,说出来的话却十分虐狗,看同事羡慕的表情就知道了。
  “叮”的一声,电梯到了,一开门,左手提着双层保温饭盒,右手提着保温杯的林初就从电梯里走出来。看见电梯门口站着这么多人,林初愣了一下。接着就被另外几个人喊的一嗓子给逗笑了:“嫂子好!”
  林初内心像是被无数神兽狂奔而过,然而她还不能表现出来,只能表情淡定地点点头,被憋着笑的楚彦拉走了。
  楚彦一路上都在笑,气得林初打了他两下,才让他憋了回去。林初忿忿不平的说:“什么鬼啦,嫂子这称呼听起来也太老了好不好!再说那几个人看起来还没你年轻呢。”
  “没办法,新来的,对谁都要喊哥啊姐啊的。”楚彦接过林初手中的饭盒和保温杯,笑容满面地解释道,“今天给我带了什么好吃的啊?”
  林初还是气鼓鼓地说:“等会你自己看吧。”
  楚彦的办公桌离得不远,很快就到了。先把林初安置在自己的转椅上,楚彦又拉过隔壁空着的转椅,自己坐了下来,十分期待地打开了饭盒。果然,饭盒里丰富的内容没有让他失望。
  一盒饭,一盒菜,都装的满满的。饭是大米加上切碎的玉米粒蒸煮而成的,闻起来香气四溢。装菜的饭盒被分为了三个,两个荤菜,一个素菜。荤菜是青椒牛肚和糖醋虾仁,素菜是清炒莴笋,每个菜都色香味俱全,冒着的热气在不停勾引着楚彦。
  “哇,太丰盛了!”楚彦赞叹道,又问林初,“你吃过了吗?一起吃吧。”
  林初一只手撑在办公桌上,托着自己的下巴,笑着看楚彦一副馋猫的样子,说:“不用啦,我做完菜就分了一半,自己吃掉啦。”说着又扭开了保温杯的盖子,里面盛的是玉米排骨汤。林初很不喜欢每次煮排骨汤的时候上面都飘着肉渣,所以在洗排骨的时候,都很用心地把肥肉给剪得干干净净。这杯玉米排骨汤除了黄澄澄的玉米和几块精瘦的排骨,全是清清爽爽的汤。
  楚彦工作了一上午,也饿了,让林初用自己的电脑上网玩后,就开始消灭这两个饭盒里的饭菜了。林初一边漫不经心地点着鼠标,一边侧过头来看楚彦吃饭。楚彦吃饭很优雅,但速度却不慢,就看着原本满满的饭盒迅速地消失了一半。
  “对了,今天听陆景泽说,学校要搞一个大型的唱歌比赛是吧?”清空两个饭盒加一个保温瓶的大胃王楚彦在吃完后问林初。
  林初点点头,漫不经心地说:“是吧,应云清也跟我们宣传了。”
  “你要去参加吗?”楚彦问。
  林初似乎觉得他的这个提议很无厘头,歪着头看了他一眼,说:“不啊,我干嘛要去参加。”
  “你唱歌很好听啊,干嘛不去试试?”楚彦怂恿道。他一直觉得林初的声音非常好,唱歌很有感染力,正好有这么个展示自己天赋的好机会,怎么能不去参加呢?
  林初自己倒是完全没有兴趣,她宁愿多花点时间研究菜谱,才不愿意把自己那把嫩嗓子展示在那么多陌生人面前。然而,她没有想到的是,竟然有人背着她给她填了报名表。
  “应!云!清!”林初愤怒的声音在整间客厅里回荡着。叶薇和乔青苏坐在沙发上,端着碗吃水果,围观眼前这一幕惨案的案发现场。
  应云清毫不在意地掏了掏耳朵,她认识林初这么久不是白认识的,这完全是在虚张声势。她摊了摊手,说:“今天报名表印好了,我负责分到各个院系的负责人那里,然后就顺便帮你填了一张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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