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个boss当男主

4 有家的感觉真好!


看着他失落的模样,沈邑有些不忍,但仍是面色不动,只淡淡地说了一句,“你想留下可以,但我要提醒你,如果你执意要把我当成你的主人,那么你注定会失望的。”
    说完,她便转身进了厨房,开始收拾着做饭。
    少年愣了一会儿,站在厨房门口看着她做饭,忽然问道:“你生气了?”
    沈邑正在切菜的手一停,心绪没来由地起伏着,忍了一下才平平地道:“不,没什么可生气的,说清楚了就好。”
    “你生气了。”这回不是疑问,而是肯定。
    沈邑不答,手里的刀砰砰砰地切着菜,像是在砍菜板。
    “对不起,我以后不会再乱说了,你别生气。”
    沈邑声音仍是平平,“我没有生气。”
    那少年却敏锐地听出其中的悲意,补充道:“我也不会再把你当成我的主人了。你就是你,嗯……对了,我还不知道,那你叫什么名字?”
    “……沈邑。”
    少年点点头,“哦,好的,我记住了,你是沈邑。”
    沈邑先是没来由的一喜,接着就是一悲,只觉得啼笑皆非、悲喜交集。她从没想过,自己会因一个人的话忽喜忽悲,蓦地里有些厌恶起这样喜怒无常的自己,她按捺住躁动的心绪,装作不在意的问道:“嗯,那你叫什么呢?”
    少年迟疑片刻,“我没有名字……嗯,以前主人叫我小忧,可是我想你或许不会喜欢,随你怎么叫吧。”
    “小忧?哪个忧?是忧愁的忧么?”
    少年点点头。
    哪有人用忧愁当名字的,沈邑皱皱眉头,“这个名字寓意不好,还是换个吧。”略一沉吟,“要是你没意见的话,不如跟我姓沈吧。至于名字嘛,你是草妖,额,你的本体是什么草啊?”
    少年摇摇头,“我不知道。”
    沈邑:“……也是,我傻了。既然是草妖,那就以草命名,唔,小忧……老是忧啊愁的不好,我记得以前在哪儿见过一首诗,里面有一句什么‘总使榴花能一醉,终须萱草暂忘忧。’不如叫你小萱吧,大名就叫沈萱。”
    少年喃喃念诵,“小萱……忘忧……是要我忘掉忧愁的意思么?”
    沈邑笑道:“对呀,我希望你以后都能过得快乐无忧。”
    少年怔忡片刻,然后欢然笑道:“好,那我就叫小萱吧。”
    就这样,沈邑的人生中多出了一个小萱。小萱十分聪明,不管做什么,只要沈邑示范一次他便学会,毫无穿越千年的笨拙感。虽然他自己不用吃饭,却每天定时定点的为沈邑做饭,兼且打扫卫生、整理房间,让沈邑由衷地产生了一种有个老婆在家的错觉。
    每天晚上下班后,沈邑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家,总能吃上温热美味的饭菜,小屋在她心中已经不是暂时栖身的狗窝,而是真正的……家。
    想到有个家在自己身后,她上班也变得更加积极主动了,效率大大提高,还被那好像一直热爱找茬的领导表扬了一番。每天下班回家也变成了一件令人期待的事,想起家中有人等候,便觉得心中充满了柔情与期待。
    有一天,她看到厨房地板上掉了一片枯黄的叶子,一问才知道是小萱的叶子,是做饭时被火烤焦了,顿时心疼起来,想起他用法术整理屋子,便问他能不能用法术做饭。
    小萱回答说不行,虽然他能用法术号令万物,但并不能令它们发生质的变化,所以即使他能用法术将食材变成饭,但吃起来也仍然是食材本身,并不能变成真正的饭菜。
    沈邑听完后,当时并没表示什么,但第二天便买了一套电磁炉、电炒锅等用电的炊具,不再让他用明火。小萱对“电”这种不用火便能产生热量的东西十分有兴趣,用手摸了一摸,被烫出了一个大血泡才发现居然是真的发热了,于是更加好奇了。
    当然,他伸手摸热锅的举动被沈邑骂了一顿,但是当沈邑冲进房间找到创可贴的时候,他的手已经恢复如初,让她一阵哑然。
    然后有一天,趁着沈邑不在家,沈萱偷偷搞断了一截电线,伸手一摸,发现毫无反应,让他疑惑不已,正要将电线重新接上,不小心摸到了另一头,顿时将他全身的叶子都电得竖起来了,那酸爽……也不必提了。
    晚上他一时没忍住,问了沈邑为什么会这样,又被沈邑骂了一顿,第二天就被一堆书给砸了一脸,沈邑很霸气地指着书对他说:“你想知道的,这里面都有,你自己看吧!”
    小萱打开最上面的那本书一看,封面上写了几个大字:《物理学入门》。旁边还有一本红色的小书,上面写了几个大字:《新华字典》。
    沈邑指着《新华字典》,道:“这是字典,你不认识的字都可以在里面查,这本是《物理学入门》,里面有电力学,喏,看完了那边还有化学生物入门什么,你每天在家这么无聊,就多看看书吧,免得没事去摸电线!”
    沈萱眼中放光地看着她:“这些你都知道吗?”
    沈邑很得意地接受着他崇拜的目光,道:“废话,那当然了,不然我怎么会知道里面有什么!”至于这些东西,是个上过学的人都知道的,这种事她也有选择性地保留了,哼,至少她也是寒窗十二年考上的名牌大学出身,不算冒充学霸!
    “真厉害!”沈萱想了想,又道:“那小邑平时都做些什么呢?”
    沈邑想了想,从书架上抽出了几本设计学相关的书,“喏,这些是我大学的教材,现在我就是在做这个,你要是有兴趣也可以看看,不懂的就来问我。”
    于是,从此沈萱便开始了他的扫盲自学生涯。
    当然,除了对现代文明不懂之外,沈萱绝对称得上才华横溢,古代文人必通的琴棋书画他一个也没落下。当然,这也是得益于他家主人太无聊,经常对着他自言自语弹琴画画,于是熏染得他也有了不俗的见识。后来他在天涯海角寻找主人的那些年里,也结识过不少名家,加上他本身聪明绝顶,有过目不忘之能,所以成就颇为不俗。
    时间过得很快,眨眼间便秋去冬来,北风呼呼的一刮,下起了第一场小雪。
    那天一早,沈萱照例送沈邑出门去上班,沈邑忽然想起一事,“昨天忘了告诉你,今天晚上我有应酬,可能会很晚回,就不回家吃饭了。”
    沈萱:“……”
    “……应酬,那是什么?”
    沈萱手一挥,那本新华字典就飞到他手中,他很快地翻到了那一页,看着上面的注释:交际来往。
    “你今晚是要跟谁交际往来吗?”
    沈邑正在穿鞋子,闻言一个趔趄,差点没摔倒,“胡说什么,只是跟客户应酬下,吃个饭而已。”
    沈萱扬了扬手中字典,表情无辜得很:“这上面写着的。”
    沈邑:“……”
    沈萱:“那你说字典里写得不对,那到底是什么?”
    沈邑顿了顿,“……也没什么,只是公司搞了个交流会,邀请了一些专家啊官员啊客户啊什么的,晚上还有个宴会,我们都要去作陪。唉,别问了,好烦。”
    沈萱皱起了眉头,“你不想去吗?”
    沈邑一手拿包,一边顺口答道:“废话,谁喜欢应酬啊,又要敬酒又要赔笑的,烦死人了。有些猥琐男特别喜欢动手动脚,躲都躲不开,讨厌死了。”
    沈萱忽然拦在门口不让她出去,认真地道:“如果你不想去,那就不去了。”
    沈邑本来只是抱怨两句,见他堵在门口,不由得好笑,“不去怎么成,这也是工作,不上班我怎么养活你……呃……”她忽然想起小萱不用吃饭,不需要自己养活,便临时改口道:“没钱连房子都租不起,咱们俩去睡大街吗?”
    沈萱:“……”
    他想了想,“那我跟你一起去,不准他们欺负你。”
    “……真是孩子话。”沈邑有些好笑,又有些感动,安抚道:“没什么,你不用陪我去,就我这身手,谁敢欺负我?再说了,我是去工作,哪有多带一个人的道理。放心吧啊。”
    见她不肯,沈萱低头想了想,忽然念动咒诀,流光闪过,他的掌中多了一对洁白无瑕的玉环,上面各有一个小小缺口,他将其中一个夹在沈邑左耳上,“既然你不要我去,那我就不去了,不过这个你带着,它可以保护你。”
    沈邑从来没带过什么耳钉耳环的,一时感觉有些不自在,但也念及他一片心意,不便拒绝,便没说什么,点点头出去了。
    所有的宴会都无非是那样,吃吃喝喝,打打闹闹,觥筹交错之间你来我往,嘴巴一张就好像成了生死之交,恨不能赴汤蹈火万死不辞。然而这生死之交又极其短暂,灌起酒来就仿佛一瞬间有了杀父之仇夺妻之恨,非要让对方趴下不可。
    沈邑本来就不喜欢这样的场合,结果因为这次邀请的人更多,又都是一群老油条,于是场面更加的乱,就更不喜欢了。她和几个同部门的女孩子默默地躲在角落里,谨守着多吃东西少出头的作风,冲锋陷阵的事,就让男同胞和小姑娘们去吧。
    可惜天不从人愿,她们想躲清静,偏有人不肯放过她们。有几个四五十岁的中年男人,大腹便便、满面红光,一看就是喝高了,在大厅里转来转去,一不留神就盯到了她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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