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爱奶奶吗?”
以沫盯着身边的一大盆西瓜,是奶奶刚刚从家里端出来的,现在她又独自回厨房忙碌了,奶奶动作越来越慢,却又不允许别人帮忙。
“为什么”以宁正低头咬着西瓜,“问这么矫情的问题啊。”
以沫不回答,躺在凉椅上,抬头望着夜空,觉得还是乡下好,能呼吸这么新鲜的空气,感受这么清凉的晚风,真是舒服极了。要是在杭州,这座把热岛效应诠释的太完美的城市,大夏天就只能与空调相伴了。
“我就突然想问问。”
以沫随手拿起一块西瓜,盯着看了一下又放了回去。
“废话嘛!我每天娘娘,娘娘(方言)是喊给你听的吗?”
以宁已经迅速的吃完一块西瓜,吃西瓜不吐西瓜籽,是周家的习惯。以宁又挑了一块大的,蒙头啃起来,发现以沫一直没动,就含着西瓜口齿不清的问道,
“你不是最爱吃西瓜吗?干嘛不吃啊,爷爷特地给你买的。”
“回来前我牙齿刚做冷光美白,医生说了,这两天不能吃有颜色的东西。”以沫说完就朝着以宁龇牙咧嘴的。
“小心牙齿变夜光的。”
“你少胡说。”
以宁是以沫相差一岁的弟弟,别看他取了这么一个娘炮的名字,却是个实实在在的硬汉。十二岁的时候骑自行车摔断胳膊,同病房的男孩从进医院就开始不停的哭嚎,以宁硬是咬着牙,吭都没吭一声,倒是以沫,哭湿了好几块枕巾。以宁从小就是好学生但性格太过随性,上课喜欢嗑瓜子踢老师,但考试从没掉出过前三名,加上一张正太脸,无论谁都会对他比较宽容。
“出去走走,锻炼锻炼身体。”
以宁突然起身,拿着吃完的西瓜皮朝远处的稻田扔去,看着满手的西瓜汁,以沫料到会这样,但还是来不及从椅子上爬起来,以宁已经将满手的西瓜汁都抹在以沫脸上了,
“美白,美白,哈哈哈。”
对了,以宁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在恶作剧得逞之后会发出太过妖娆的笑声,像是魔音一样在你的耳朵里久久不会散去。以沫随便擦了擦脸,起身拽住以宁,夸张的踹了两脚。
“啊,你打我,必须赔我一个iphone手机。”
忘记了,以宁还有一个令人不齿的爱好,就是喜欢搜集各类iphone产品,如果乔布斯知道有这么忠实的苹果粉,死也该安息了。
踹以宁的时候,两人已经踏上了散步的小路,
“不会有癞□□吧?”
此物乃以沫的最大克星,其实以前自己是坚决不会在夏天的夜晚出来乱逛的,因为出来走动的生物太多,自己再大胆,也抵不过内心的密集恐惧症,看到癞□□就吓得快晕过去。
“要不我开手电。”
以宁得意的晃着他最新的iphone手机。
“别别别,到时候该把它引过来了,我不能看见它。”
以沫简直不敢想它的样子,一想到就打寒颤。
“你是宁可踩到,也不想看到是吗?”以宁无奈的收起手机,其实是家族遗传,自己也怕这玩意儿,但现在,哪怕是农村,生态也不比当年了,不会那么走运就碰上的。
以沫和以宁沿着小路往村口的桥上走,时间过得太快了,还记得小时候经常在石子路上摔跤,抱着摔烂的膝盖嗷嗷大哭,现在已经是平整的水泥路了。两旁的稻田依旧没有改变,只是靠着小路的边上种着黄杨和红花檵木,一眼望过去,整整齐齐的,还挺漂亮。再往前走,有部分的稻田改种了西瓜,硕大的西瓜棚哪怕是在夜色里也显得很壮观。
“偷个西瓜吧?”以沫提议。
“阿姐,你好歹也是年收入破百万的人,说这话你像人吗?瓜农听着该哭死了。”
以宁完全一副调侃样,以沫也习惯了他动不动戏剧化的夸张表情,只是他声音太大,把西瓜地里的看棚狗给引出来了。
“看吧,干嘛那么大声。”
“放心啦,我是南里村的一条狼,狗都怕我。”
以宁一本正经的样子让以沫彻底无语,而且他真的就和那条狗认识似的,刚刚那么凶狠的冲出来,现在摇头晃尾的让以宁摸着头。
“炒股炒疯了吗?人家是华尔街之狼,你是南里之狼。”
以沫步伐稍快的从以宁身边走过,以宁也挥手和狗狗告别,跟了上来。
两人接着往前走,过了西瓜地,路旁还有个地基很高的鱼塘,鱼塘主人用铁丝网将整个鱼塘围了起来,还颇有诗意的在靠近马路的一边种上月季,因为地势高,花朵像是长在空中一样。
“好香啊。”
以沫没有采,因为如果自己采的话,以宁肯定会高歌一曲,“路边的野花不要采啊”,所以只是踮起脚闻了一下,就继续往前走。
快到南里桥了,路面开始变得有些坡度,以沫听到以宁故意发出来的喘息声,终于逮到机会调侃他了,
“让你少吃点吧,胖了吧,走不动了吧。”
“他们都说我胖了好看。”
以宁不要脸的说道。
到桥上了,这里的风还要大一些,吹到身上简直舒服极了。以沫踩在栏杆上,张开双臂。
“小心掉下去。要不要我推你一把。”
“还记得小时候来游泳吗?”
以沫扭头看着以宁,他双手撑着栏杆,也在感受着夏风。
“记得,某些人不会游泳,却敢抱着游泳圈从5米高的桥背上往下跳。我觉得你得给我买个iphone手机,要不是我,你早就淹死了。”
以宁总有这种能力,把任何事情都与iphone挂上钩,以沫笑笑不说话。自己的童年,仿佛就只在昨天,那个剪着男生头,皮肤黝黑的“假小子”,是村里孩子的领袖。那时候的以宁也不像现在这样口吃伶俐,还是个呆萌可爱的小正太,总喜欢跟在以沫身后,话很少,却时刻准备着当一个叛变的小弟。
有一天放学回家,以沫觉得特别不安,内心扑通扑通的像是有事要发生。其实多少也猜的到,因为今天在学校被罚站了,还是当着全校的面,在国旗下罚站。原因是昨天翻校门进学校踢球,被老师看见了,老师下班后买菜路过学校,看到有学生在里面踢球,所以颇为有心的记下了所有人的名字。因为都是同一个村的,哪怕不知道你的名字,也知道你爸妈的。特别是以沫,这么皮的女生,全村找不出第二个。
“周以沫,你一个女生,居然和男生一起翻校门,还一起踢球,羞不羞啊?”
以沫不敢回话,哪怕是再调皮的学生,对自己的老师多少还是带着点敬畏,但心里却想着,“羞什么羞啊,他们都是我小弟,还不是我对手呢”,原本没什么大事的,谁知道小弟里面有人叛变,班主任问是谁带的头,一下子所有人都慌了,这种出来玩的事,很多时候都是大家的想法,但一听要抓头儿,立刻都想到了他们的领袖,周以沫。以沫有想到会被供出来,却没想到会那么搞笑。
“阿华,是不是你带头翻校门的?”
“不是,是以沫让我爬的。”
老师愣了一下,以沫平时成绩挺好,自己一直很喜欢,所以内心一直无法接受,还想替以沫辩解两句,
“怎么可能,别做了不承认,人家一个女生,怎么会带你翻校门呢。”
“是她说翻的嘛!”
阿华不改口,以沫耳聪目明,心想着老师分明是在给自己找替罪羊,阿华你就认了呗,非得把老师惹火才行。
“那以沫让你去□□,你去吗?”
此话一出,整个办公室都安静了,就听着阿华怯怯的说了一句,
“去啊!”
这种宁可□□也要力证自己清白的精神让以沫很震撼,办公室所有老师都笑翻了,阿华通过这句话证明了自己是个心思单纯的孩子,而以沫,彻彻底底的罪魁祸首了。老师终究还是不忍心只罚一个女生,所以5个翻校门的同学都被罚站了,还是站在国旗下。在烈日炎炎的五星红旗下反思,真的是深入灵魂啊。课间的时候,小正太以宁还来给自己送水。
“姐,你为什么站这啊?”
“我升国旗呢。”
“哦,那我走了啊。”以宁这家伙智商极高,多半一早就知道以沫到底在干嘛。
“喂喂喂,回来。”
“啊?”
“回去别说啊。”
“哦。”
以沫性格其实挺好的,虽然皮了一些,但不做坏事,也知道学生的本分,所以玩的再疯,也不忘努力学习,每学期也一定会拿张奖状,不然回家日子不好过。放学回家后,爷爷奶奶还在地里,爸爸妈妈也还没下班,看来一切都正常,没人知道自己在学校干嘛了。做作业的时候,妈妈回来了,还说给自己做可乐鸡翅。
好端端的做着作业,因为一块橡皮和以宁吵了起来,以沫随手打了他一下,结果,这家伙就去告状了。
“妈,姐打我。”还不忘装哭。
“以沫,说了多少次,你是姐姐,就不能让着弟弟点吗?行了,别装哭了,眼睛闭再紧,也憋不出眼泪。”
妈妈对以宁的招数还是很了解的,但这句话却激起了以宁告状的决心。
“妈,姐姐今天在国旗下罚站了。”
以沫正拿着橡皮得意,这下子,算完了。
“什么,以沫你过来。”
“……”
“……”
“你为什么那么爱告状?”
以沫想到这里,还是想调侃一下以宁。
“没有吧,我小时候和现在一样老实。”
“嘿。”
以沫冷笑了一下,这才是以宁,时间已经把他修炼成一个屌丝,在你面前,他都能屌出一种风格。
“我回来就只带了这一套衣服,明天我穿什么去。”
以沫看着身上的白衬衫,想起这次回来的主要目的是参加堂姐王珊的婚礼。
“不用吧,明天我也去的,你要敢穿高中时候的衣服,就让你跑着去。”
“现在也来不及去买衣服了吧。”
“哎,算了算了,又不是你结婚,穿再好也没用啊。”
是啊,又不是自己结婚,干嘛穿的太好去抢人家的风头啊,而且,本来就不怎么想去啊。
以沫一直都不喜欢王珊,这个只比自己大三天,却永远凌驾在自己头上的女生,现在该称作是女人了。第一次见面是在自己小学四年级的时候。
“来,你们两个握握手。”
王珊的爸爸,拉着自己女儿和以沫的手,让两个初次见面的小姑娘彼此认识一下。说来也奇怪,以沫的性格很容易和别人打成一片,但唯独对王珊,从见第一面开始就不喜欢。
不喜欢她扎着的马尾,不喜欢她穿着的大红色裙子,更不喜欢听她考试考了多少分。因为自己的头发扎起来比乌龟尾巴还短,裙子呢,是从来不穿的,难得外婆送了一条,还被以宁拿去穿了,至于考试,有谁次次能考满分的,但王珊偏偏就可以,还要当着面拿出来说。
第一次见面,双方都没有留下好印象,因为以沫在玩水枪的时候,凭借着自己的超强体育细胞,就认准了王珊打,结果还把一直保护王珊的堂哥给惹火了。所以,第一次印象不好,以后就很难再好起来了。王珊每年都会来以沫家吃一次饭,自从第一次见面握了一次手之后,两人连眼神都没对上过,看到对方也只当没看见。两人是不交流了,但双方家长却很爱交流育儿心得,每次王珊一走,就是以沫的□□大会。所以,对于王珊,不是很讨厌,而是越来越讨厌。
“回家吧”,以沫伸了个懒腰,和以宁你一句我一句的往回走,
“明天不会去砸场吧!”
“你姐是这种没素质的人吗?”
“奶奶说8点就要过去。”
“我还没醒就不用叫我了。”
“放心,有奶奶在,你不会醒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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